酒業公司產品竄貨調查及舉報流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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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349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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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業公司產品竄貨調查及舉報流程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制度編號:竄貨管理制度編制:銷售部督查管理部版本/修改碼審核:銷售部總經理實施日期:批準:王楠波發放范圍:公司領導、企業管理部、公司辦、財務中心、生產運營中心、營銷中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嚴肅市場營銷紀律,維護市場秩序,加強銷售渠道管理,保護各市場經銷商及銷售商、特約銷售商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細則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產品。第三條 竄貨定義、類型及查處部門(一)竄貨是指未經公司許可,經銷商或其下屬銷售商、特約銷售商跨規定區域2、銷售的行為;竄貨事件分為跨區域竄貨和區域內竄貨兩種類型。跨區域竄貨是指不同經銷商經銷區域之間發生的竄貨行為;區域內竄貨是指同一經銷商經銷區域內發生的經銷商、銷售商及特約銷售商之間的竄貨行為。(二)竄貨按照竄貨數量及性質分為如下幾種類型:貨物流向管理不善問題、一般性竄貨及惡性竄貨。1、貨物流向管理不善問題是指收貨數量不足20件(10-19件)的行為;2、一般性竄貨是指一個月內收貨數量在20件以上、50件以下(含20、50件)的行為;3、惡性竄貨是指經銷商或其下轄銷售商、特約銷售商故意涂改防竄標識(125ml中國勁酒外箱條形碼下的物流碼、瓶碼;公司其它產品的外批、內碼)、20件以上且低于公司指導價3、(低于被竄貨市場同等批發價格),或收貨數量較多(50件以上)的竄貨行為。(三)跨區域竄貨事件由銷售部督查管理部負責處理,區域內竄貨事件由所轄地級辦事處負責處理。第四條 竄貨預防(一)各地經銷商及銷售商、特約銷售商要慎重選擇銷售渠道,嚴把發貨關,嚴格把握好價格和數量關,控制好銷售渠道,防止貨物外流;要求各地經銷商及銷售商、特約銷售商做好發貨登記,即對收到的每批貨物或發出的每批貨(5件及以上)都要求作詳細記錄,并及時整理分析,有效控制和管理本經銷區域內的貨物流向。同時,對發出的每批貨物做好識別標記,由營銷經理監督執行;省級辦事處及銷售部督查管理部不定期進行抽查、檢核。對于未按上述要求執行的市場,將4、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予以15分的考核處罰。(二)銷售部督查管理部根據各市場反饋回來的信息對竄貨情況做出深入研究,根據需要及時更新預防方法,并以不定期、不通知等抽查形式對各市場貨物流向情況進行了解和檢核。第五條 舉證方式及收貨標準(一)發現竄貨:經銷商、銷售商、特約銷售商或營銷經理、銷售代表發現本市場或區域有竄貨情況發生。(二)購買憑證:公司貨物的竄貨處理采取誰舉報誰舉證的原則進行,若遇特殊情況,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將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協助調查取證。一般性竄貨被竄方市場或區域必須購買貨物至少20件作為物證(要求附收貨單據憑證),惡性竄貨必須收購至少20件(涂改防竄標識)或51件(未涂改防竄標5、識)作為物證(要求附收貨單據憑證)。(三) 收貨標準1、跨區域竄貨(1)、市場原則上只能在批發或批零兼營的終端收貨,不得從零售終端(包括超市)和餐飲終端收貨,同時收貨價格原則上不應高于當地市場正常渠道價格;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征得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同意后才可采取收貨措施;未經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同意而高價收貨,公司可不予受理。(2)、市場在屬于本市場供貨的跨地區連鎖超市、賣場發現外地貨物且低價銷售情況,營銷經理應首先將情況反饋給銷售部渠道管理部,按照渠道管理部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禁止各市場在未經渠道管理部同意時擅自采取收貨措施,否則公司將不予受理。2、區域內竄貨市場原則上只能在批發或批零兼營的終端收貨,不6、得從零售終端(包括超市)和餐飲終端收貨;同時,收貨價格原則上不應高于當地市場正常渠道價格,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征得地級辦事處同意后才可采取收貨措施。 第六條 竄貨舉報流程(一)跨區域竄貨1、由營銷經理確認、報銷售部督查管理部:被竄市場的經銷商將購買品種、購買數量、生產日期、公司所做防竄標識(125ml中國勁酒外箱條形碼下的物流碼、瓶碼;公司其它產品的外批、內碼)、當地批發價格、竄貨處批發價格、對竄貨數量的估計、發現竄貨的最早時間、持續時間和竄貨造成的影響等詳細情況說明及購物憑證一并提供給被竄方營銷經理;被竄方營銷經理對經銷商所報告的竄貨情況和危害程度等必須前往竄貨現場予以確認,同時附上全面、詳實、7、客觀的資料和有關憑證,以竄貨舉報單(見附件一)的形式報回銷售部督查管理部。2、在發現竄貨后被竄市場經銷商、營銷經理需積極應對,在證據收集齊全后應及時上報銷售部督查管理部,無故拖延公司可不予受理;同時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只對以竄貨舉報單的書面形式(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報回的竄貨信息予以查詢、受理。3、對于因被竄市場營銷經理舉報信息錯誤造成銷售部督查管理部處理失誤的情況,將視情節輕重對相關人員予以510分的考核處罰。(二)區域內竄貨由被竄區域負責人(銷售代表)將購買品種、購買數量、生產日期、公司所做標識(外批、內碼)、市場所做標識、竄貨造成的影響等詳細情況說明及購物憑證報地級辦事處。第七條 竄貨調查及8、回購貨物(一)竄貨調查方式1、跨區域竄貨:由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對市場所反饋的竄貨舉報信息進行調查、核實,并查出該批貨所發市場及批次、品種、數量、發貨日期;如有必要,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將派專員到市場核實(調查所發生費用由竄貨方承擔)。2、區域內竄貨:(1)、銷售商、特約銷售商之間的竄貨行為由地級辦事處和經銷商共同查實確認;(2)、經銷商與銷售商、特約銷售商之間的竄貨行為由地級辦事處查實確認。(二) 通知竄貨方1、跨區域竄貨:由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將竄貨的情況通知雙方營銷經理、再由雙方營銷經理將竄貨的情況告知各自區域經銷商及省級辦事處,同時銷售部督查管理部負責督促地級辦事處查實和反饋結果。2、區域內竄貨:9、由地級辦事處將竄貨的情況通知竄貨及被竄方,并負責查實和反饋結果。(三)購回所竄貨物及規范措施1、跨區域竄貨:竄貨方經銷商在接到銷售部督查管理部通知后,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前往被竄市場核實、購回所竄貨物,并向被竄方經銷商或銷售商道歉,同時查出竄貨的源頭,并就竄貨認識和后期規范措施等詳細情況說明,營銷經理在收貨后一個工作日內以竄貨調查報告(見附件二)形式提交銷售部督查管理部;竄貨調查報告要求竄貨方經銷商、營銷經理簽字蓋章確認;銷售部督查管理部收到竄貨調查報告,向雙方市場確認竄貨方經銷商是否將貨物購回,處理方法是否得當,是否將損失降到最低。2、區域內竄貨:竄貨方在接到地級辦事處通知后,必須在3個工作日10、內前往被竄區域核實、購回所竄貨物,并向被竄方道歉;同時由地級辦事處與竄貨區域負責人查出竄貨源頭,并就竄貨認識和后期規范措施等詳細情況說明以竄貨調查報告(見附件二)形式提交省辦并存檔。3、如竄貨方無故延期收貨將視為態度不積極,在處理時予以加重處罰。第八條 竄貨處理細則(一)跨區域竄貨處理細則1、處罰及補償標準竄貨類型貨物流向管理不善問題一般性竄貨惡性竄貨危害程度評估分值40分以下4069分70分以上危害程度輕微輕度中度重度竄貨經銷商處罰標準罰款3000元罰款5000-10000元罰款1000020000元罰款2000050000元及降級、終止合作被竄經銷商補償標準3000元3000-5000元511、00010000元1000030000元營銷經理處罰考核扣2分罰款150元罰款200元罰款300元省級經理處罰罰款100元罰款150元罰款200元對竄貨經銷商的處罰金額將按照竄貨危害等級評定表(見附件三)所列項目綜合評定所得分數及竄貨性質進行度量。2、以上是本制度頒布之日起經營年度內第一次竄貨的處罰標準,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按以下規定處理: 竄貨次數 處罰對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經銷商第一次標準的1.5倍第一次標準的2倍降級或終止合作營銷經理第一次標準的1.5倍第一次標準的2倍降級或調離崗位省級經理第一次標準的1.5倍第一次標準的2倍降級或調離崗位省級經理:對于不同辦事處管轄區域發生竄貨事件按12、照上述標準執行;對于同一辦事處管轄區域內經營年度內發生竄貨事件不多于三起不做處罰,從第四起竄貨事件開始按不同辦事處管轄區域發生竄貨事件的處罰標準進行處罰。 3、公司對竄貨經銷商的處罰,在地級辦事處查出竄貨源頭(即竄貨銷售商或特約銷售商)后,由該銷售商或特約銷售商承擔不高于公司對經銷商處罰總額60%的罰款。同時,公司對被竄市場經銷商的補償,由被竄市場經銷商對受損失的銷售商或特約銷售商予以不低于公司對經銷商補償總額50%的補償。4、由相鄰經銷區域市場價格差異等特殊原因誘發的竄貨事件,銷售部督查管理部視市場危害程度綜合處理。5、對銷售部督查管理部查實為市場惡意收貨、謊報或動機不純的竄貨舉報行為,由舉13、報市場的經銷商、營銷經理承擔查實費用,并對該市場經銷商及營銷經理予以重罰。6、若由于被竄市場終端建設與渠道、價格管理嚴重不符公司要求,或因與當地銷售商、特殊銷售商關系惡劣等情況,導致區域部分終端主動從其它地方進貨,則由被竄方承擔主要責任,竄貨方收回所竄貨物即可,公司不作為竄貨事件處理;同時,由省級辦事處對該市場以函告的形式要求限期整改。7、在市場特殊時期(公司調價期間、營銷人員集訓或休假期間等)發生的竄貨事件,將加重處罰,處罰標準按照第十四條第(一)點處罰標準3倍以上執行。 8、處于考察期的經銷商若發生竄貨行為,將按照第十四條第(一)點處罰標準加重處罰。9、隱瞞本市場或本區域(省)的竄貨行為、14、或未經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同意擅自私下處理竄貨事件,將對雙方市場經銷商、營銷經理、省級經理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警告、罰款、降級直至中止合作或辭退處理。具體處理標準如下:次數處罰對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省級經理通報批評并罰款100-300元警告并降級處理調離崗位或辭退營銷經理通報批評并罰款100-300元嚴重警告并降級處理調離崗位或辭退經銷商警告并罰款1000-3000元嚴重警告并罰款3000-10000元降級或終止合作10、營銷經理直接參與竄貨行為,一經查實,作辭退處理。(二) 區域內竄貨處理細則1、處罰及補償標準:竄貨類型貨物流向管理不善問題一般性竄貨惡性竄貨危害程度輕微輕度中度重度危害程度評15、估分值40分以下4069分70分以上竄貨方處罰標準2000元以內罰款2000-5000元罰款500010000元罰款10000200000元及降級、終止合作被竄方補償標準竄貨方罰款全額補償被竄方銷售代表處罰考核扣2分考核扣3分考核扣5分考核扣10分2、以上是此制度頒布之日起經營年度內第一次竄貨的處罰標準,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按以下規定處理:竄貨次數處罰對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經銷商或銷售商特約銷售商第一次標準的1.5倍第一次標準的2倍降級或終止合作銷售代表第一次標準的1.5倍第一次標準的2倍降級或調離崗位3、在市場特殊時期(公司調價期間、營銷人員集訓或休假期間等)發生竄貨事件,將加重處罰力度,16、處罰標準按照第十五條第(一)點處罰標準3倍以上執行。 4、對查實為市場惡意收貨、謊報或動機不純的竄貨行為,由地級辦事處和省級辦事處對舉報竄貨的經銷商或銷售商、特約銷售商及當事人予以重罰。5、若由于被竄區域終端建設與渠道、價格管理嚴重不符公司要求,或因與當地其他渠道商或終端關系惡劣等原因,導致區域部分終端主動從其它地方進貨,由被竄方承擔主要責任,地級辦事處不作為竄貨事件處理;同時,由地級辦事處對該區域以函告的形式要求限期整改。6、營銷經理或銷售代表直接參與竄貨行為的,一經查實,作辭退處理。7、竄貨及被竄方對處理結果如有異議,須收集相關證據向省級辦事處申訴,由省級辦事處負責調查處理。第九條 審批、17、執行及監督(一)審批1、跨區域竄貨: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將處理結果上報銷售部總經理審批、簽發;對于重大竄貨事件由銷售部總經理簽署意見后營銷副總裁審批、簽發。2、區域內竄貨:地級辦事處對處理結果予以審批、簽發,對于重大竄貨事件由地級辦事處簽署意見后省級辦事處審批、簽發。(二) 回饋結果1、跨區域竄貨: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將審批后的處理結果在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函告形式傳給竄貨方和被竄方市場,竄貨方和被竄方市場應將函告回執蓋章、簽字后在一個工作日內回傳給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并由銷售部督查管理部交財務部門作為扣款、補償憑證。同時,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將處理結果在營銷網上公布,以警示其他市場經銷商和營銷經理。2、區域18、內竄貨:地級辦事處將審批后的處理結果在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通報形式傳給竄貨方和被竄方,同時參與竄貨事件后期罰款及補償事宜;同時,地級辦事處將處理結果抄報省級辦事處,并抄送下轄各分銷市場,以警示其他銷售商、特約銷售商。(三) 執行1、跨區域竄貨: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將處理結果通告財務中心、營銷中心人事部和渠道管理部,并執行。2、區域內竄貨:地級辦事處負責落實執行處理結果。(四)監督1、跨區域竄貨:銷售部督查管理部負責對竄貨事件的處理過程進行監督,以便適時地掌握事情的發展動態;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辦任務的營銷經理、省級經理,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將會在考核中予以扣分。2、區域內竄貨:省級辦事處負責監督竄貨19、事件處理過程,以便適時地掌握事情的發展動態。第十條 匯總分析、培訓指導及存檔備案(一)匯總分析:銷售部督查管理部每半年度對竄貨事件進行匯總分析。(二)培訓指導:銷售部督查管理部根據此制度及竄貨管理的經驗教訓編撰和完善竄貨管理作業指導書供各市場學習,并對各市場的學習及執行情況予以監督。(三)備案、存檔:1、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將竄貨的相關材料及部門對此事的反思備案、存檔;2、各省級辦事處以季度為單位將辦事處下轄市場發生的區域內竄貨事件以區域內竄貨事件匯總表的形式發給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備案、分析。第三章 附則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制定并負責解釋。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有效期截20、止到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執行過程中如發現與有關規定、辦法相抵觸時,以本制度之規定為準。二九年四月十日附件一: 竄貨舉報單 (被竄市場用)銷售部督查管理部:經過我市場認真核查,發現有外地貨物竄入本地市場,主要事實如下:舉報品種生產日期外批(或外箱防竄編碼,共16位)內碼(或瓶蓋防竄編碼,上面兩行)購買數量竄貨處批發價格收貨價格收貨終端類型本市場受影響產品價格體系品種二批價格餐飲供價零售供價商超供價發現現及收貨時間、地點、人員、過程等事件經過簡述市場受沖擊情況及影響程度:其他有關線索:出示證據并帶附件(收貨發票照片等):1、2、3、舉報市場:經銷商簽章:營銷經理簽字:舉報時間:銷售部督查管理部查21、實:查實人:查實時間:附件二: 竄貨調查報告 (竄貨市場用)接到竄貨舉報時間: 舉報市場:品種名稱生產日期購回數量經銷商所做標識調查經過及結果(包括貨物流出渠道):整改措施:有何異議:出示證據并帶附件:1、2、3、省級經理意見:調查人:所在市場:經銷商簽字:附件三: 竄貨危害等級評定表竄貨市場: 營銷經理: 被竄市場:項 目細 則評分原因說明關鍵評分項(100分)經銷商竄貨(100分)此三項中有任一項或幾項發生,則A為60、B為40;否則A為0、B為100。另若收貨數量為100件及以上,則A為70、B為30。毀壞防竄標識(80-100分)收貨數量:51件及以上(100分)常規評分項(100分)22、竄貨誘發的因素(20分)竄貨方經銷商因沖量的因素竄貨(20分)竄貨方經銷商下屬銷售商因沖量的因素竄貨(15分)價格管理不規范(10分)競爭對手干擾(5分)帶貨、換貨(5分)數量(40分)收貨數量:2050件(10-40分)超過50件此項不記分價格(10分)低于當地批發價(10分)不低于當地批發價(5分)后果(10分)對市場造成較大的損害(10分)對市場造成較小的損害(5分)態度(10分)態度惡劣(10分)態度一般或積極(1-5分)購回貨物(10分)拒不購回所竄的貨物(10分)被動購回所竄的貨物(5分)主動購回所竄的貨物(0分)能否向對方道歉(5分)拒不向被竄方經銷商道歉(5分)能主動向被竄方經銷商道歉(0分)有無預防措施(5分)不積極采取預防竄貨的措施(5分)積極采取預防竄貨的措施,及時反饋收貨、查實及整改措施情況(0分)反應速度(10分)超出規定的時間(10分)規定的時間內(0分)減分項(20分)臨近市場價格差異等因素(1-5分)有此三類情況發生時,按照評定分值在總分的基礎上予以減分。被竄市場渠道建設不完善等因素(1-5分)被竄方從零售或餐飲終端收貨、換貨(5-10分)合計得分(關鍵評分項所占比例A常規評分項所占比例B)危害等級竄貨次數本經營年度第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