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門組織及崗位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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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350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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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各部門組織及崗位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組織及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目的:為了規范公司各部門組織架構及職能的設置、調整,以提高人力資源使用效率,確保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南京斯瑞奇醫療用品有限公司全部組織架構的設置及職能的調整。第二章 組織架構管理第三條 人事行政部根據公司商業模式、公司的主業務流程結合公司發展戰略,制定出公司組織架構初案,經總經辦審核,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公司的組織架構設置到部門單位。第四條 各部門根據業務流程,部門組織架構必須體2、現具體的崗位及人員定編數,經人事行政部審核、分管副總審批后執行。第五條 為保證公司及各部門組織架構的及時變更,人事行政部定期組織與各部門的溝通、研討,進行統一的調整和變更。第六條 在日常工作過程中,由于部門或崗位職能調整,需要對組織架構進行調整、變更時,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由人事行政部審核,分管副總審批后執行。第七條 所有部門的組織架構調整、職能變更,必須經分管副總批準后到人事行政部進行備案。第三章 崗位設置第八條 崗位設置方案 (一)崗位設置方案是崗位名稱、崗位任務、崗位編制、部門崗位總數和公司崗位總數的總和;(二)人事行政部擬定全公司崗位設置方案,經總經辦審批后設置總方案;(三)總經3、辦根據形勢發展,結合公司戰略或組織結構的調整,定期組織人事行政部審查公司崗位設置的合理性,不斷調整、優化公司的崗位設置;(四)崗位級別設置:公司的崗位層級分為總經理、副總經理級、經理級、副經理級、主管級、組長級、普通員工級。第九條 崗位設置的時機(一)當公司組織架構發生變化時,需要對各部門進行崗位重新設置;(二)當部門職責內容發生變化時,需要進行崗位重新設置;(三)部門職責不變,原崗位設置明顯不合理時,需要重新調整設置。第十條 崗位增減與調整(一)部門負責人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增減崗位的申請;(二)人事行政部認為必需增加或減少崗位時,特別是減少崗位時可以提出方案;(三)對決定新增的崗位,由該崗位所4、在部門負責人進行工作分析、擬定崗位說明書, 填寫部門增減編制申請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審核,分管副總審批。(四)對決定予以撤銷的崗位,填寫部門增減編制申請表并交由人事行政部審核,分管副總審批。第十一條 部門設定部門人員定編,由分管副總批準后執行。人事行政部嚴格按照部門定崗、定編與現有人員的匹配進行計劃招聘,沒有定編和人員定崗的原則上不進行人員招聘。第十二條 人員定崗定編工作的定期和日常維護,通常和組織架構的定期和日常檢討合并操作。第四章 工作分析第十三條 工作分析的時機(一)公司崗位設置發生變化時,需要進行崗位工作分析;(二)崗位的工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時,需要進行崗位工作分析。(三)每年人事行政部配5、合各部門對部門內的員工進行全面的、系統的工作分析。(四)其他認為有必要進行工作分析時,組織實施。第十四條 工作分析的方法包括問卷法、觀察法、采訪法、工作實踐法和典型事件法等,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第十五條 人事行政部組織對崗位進行工作分析,并制作素質能力配比表。第十六條 工作分析的結果是崗位說明書,為崗位任職人員開展正常工作和人力資源招聘提供依據和參考。第五章 崗位說明書第十七條 崗位說明書是對崗位名稱、崗位上下級關系、崗位編制、崗位職責、權限、工作協調關系、任職資格、崗位工作環境等的詳細說明,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文件之一。第十八條 崗位名稱應規范、易懂。第十九條 需要制定或修改崗位6、說明書時,相關部門、人員按標準格式制定或修改崗位說明書,同時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備案。第二十條 人事行政部負責組織、指導相關部門編寫部門崗位的崗位說明書。崗位說明書的編寫對象為公司所有崗位。直接上級負責調查、編寫下級的崗位說明書,間接上級負責審核,副總及以上級別崗位說明書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編制,并經過董事會審核通過。第二十一條 公司招聘、人才選拔等工作,必須以崗位說明書的相關要求為依據。第二十二條 員工上崗時,必須認真完成崗位說明書所要求的各項工作任務。第六章 崗位評價第二十三條 崗位評價,是在工作分析的基礎上,對企業所設崗位需承擔的責任大小、工作強度、難易程度,所需資格條件等進行評價。第二十四條 7、職等職級表為崗位評價結果的表現形式,是確定薪等薪級表以及員工薪酬發放的重要依據。第二十五條 崗位評價方法:公司采用技能評級與績效考核相結合。第二十六條 人事行政部負責崗位評價表的擬訂和培訓,確保崗位評價小組做好崗位評價工作。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況下,人事行政部應組織進行部分崗位評價或全部崗位,重新編制職等職級表:(一)新增崗位;崗位要求的經驗、能力等發生較大的變化;崗位說明書發生較大的變化;人才稀缺程度發生重大變化;(二)崗位設置發生重大變化;組織重心發生重大變化; 第七章 入職與聘用第二十八條 員工通過招聘、聘任、異動等方式入職。第二十九條 原則上,新入職員工應當從職位較低級別入職,并根據員工8、能力的提升和實際工作表現,及時調整員工職位等級。第三十條 員工通過外部招聘進入職位后,應在勞動法規的許可范圍內安排試用期。在試用期滿時,員工實際能力與表現評定,進行正式對位。通過異動,即通過內部競聘、晉級等調崗方式進入新職位時,直接進入目標職位。但異動員工應當安排崗位見習期,見習期滿,應對員工的表現進行評定。評審確實不能滿足職位工作要求的,應通過崗位調整達到能力與職位任職要求相符合。 第八章 職業生涯規劃 第三十一條 對員工職位晉升進行規劃,并通過能力提升達到晉升標準,實施晉升的過程,稱為職業規劃管理。 第三十二條 公司鼓勵正式就職的員工按職位序列向上一級職位努力,支持員工努力達到上一級職位。 第三十三條 員工的上一級領導和部門經理應當同員工共同制訂個人的職業規劃, 確定職業通道和目標職位。為保證目標職位的可獲得性,每個員工可確定兩個目標職位。 第三十四條 公司鼓勵員工通過提高技能參加技能評級。 第三十五條 在員工的職業規劃確定以后,公司幫助員工通過學習鍛煉提升能力,按計劃達到目標職位的勝任能力。 第三十六條 公司根據業務發展、員工職業規劃和員工個人申請,可對員工職位進行調整。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組織修訂和實施。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