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制定規章制度管理規范.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33631
2024-09-08
18頁
89.56KB
1、集團公司制定規章制度管理規范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制定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體系,使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廢止、審核、發布和備案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促進依法治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制定、修改、廢止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及其相關活動。下屬子公司規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廢止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規章制度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科學、合理地規定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崗位的權利、義務、責任以及2、集團公司內部的管理秩序。第四條 規章制度制定應當從公司實際出發,認真調查研究,遵循合法、利于實施的原則。第五條 集團公司管控中心是公司規章制度的綜合管理部門,在制定規章制度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組織擬定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制定的規劃;(二)根據規劃督促、檢查、協助職能部門實施規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三)協助總裁辦組織對規章制度草案論證及修改征求意見工作;(四)對集團公司職能部門起草的規章制度草案負責規范性審查,并向集團公司領導報告審查修改意見。(五)負責組織實施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修編計劃。(六)負責審核有關本專業的規章制度及會審、會簽其他部門有關規章制度。(七)負責草擬頒發或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文件3、。(八)有權監督所屬部門及員工對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第二章 規章制度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的規章制度是指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的規范集團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規范性文件,規章制度的名稱包括“章程”、“規則”、“規定”、“辦法”、“實施細則”、“決定”、“指導意見”等。“章程”是指對集團公司宗旨、組織原則和經營管理方法等事項規定。“規則”是指對集團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原則性的規定。“規定”是指對集團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規定。“辦法”是指對集團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具體規定。“實施細則”是指為實施法規、規章、規程而作的具體規定。4、“決定”是指對集團公司生產經營某專項工作作出的規定。“指導意見”是指對集團公司經營管理某一方面作出的操作性規定。第七條 規章制度按集團公司職能管理系統,分為項目管理類、財務管理類、工程管理類、市場管理類、行政管理類和人事管理類。第八條 根據集團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集團公司各部門按照部門職能分工,負責本部門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工作。第三章 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程序第一節立項第九條 各部門根據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基本框架擬定本部門規章制度年度項目表,并確定具體規章制度申報項目,向集團公司管控中心備案并負責落實。第十條 各部門申報的規章制度起草項目應包括以下內容:(一)規章制度草案的名稱;(二)制5、定規章制度的宗旨和必要性;(三)制定規章制度的依據;(四)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五)起草部門和起草責任人的組成;(六)擬完成時間;第十一條 集團公司管控中心對起草部門報送的擬定規章制度年度項目表以及具體草案項目進行綜合協調后,填寫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年度制訂計劃書,報請總裁批準,作為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年度計劃。第十二條 對因情況變化已列入年度計劃而無制定必要或制定條件尚不成熟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計劃的,由集團公司管控中心與起草部門協商,由起草部門說明理由, 呈總裁批準后撤消或增加該項目立項。第二節 起 草第十三條 規章制度草案由其內容所涉及專業的主管部門負責起草。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主要業務6、的,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起草小組起草,以報送計劃的部門為負責部門,其他部門為協助部門。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小組)應對其起草項目進行深入調查研究,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國內外有關資料及集團公司現狀,并應對其所擬定規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預測。第十五條 規章制度草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一)本辦法第十條(一)、(三)、(四)項內容;(二)規章制度草案的適用范圍;(三)負責規章制度解釋的部門;(四)實施生效日期;(五)其他事項。第十六條 修改規章制度的,對需要修改的條款應在規章制度修改草案說明書中明確。現行規章制度被新的規章制度所取代時,應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廢止。第十七條 規章制7、度草案及說明書起草完畢后(含電子版)應送交集團公司管控中心審查,起草部門(小組)應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含電子版):(一) 規章制度草案及其說明;(二) 評審意見書、會簽表第十八條 集團公司管控中心對規章制度草案及說明書就下列主要方面進行審查:(一)規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是否符合國家政策;(二)規章制度草案與集團公司現行規章制度是否協調,如果要改變現行規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據是否充分;(三)規章制度草案格式、結構、條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要求。第十九條 規章制度在起草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下屬單位和職工代表的意見。聽取意見可以采取座談會、論證會、征詢意見表等多種形式。第8、二十條 集團公司管控中心對草案初步審查后,將草案原件(含電子版)和審查修改草案(含電子版)送集團公司總裁審閱,并協助總裁召集總裁辦公會就以下內容進行論證并征求有關部門意見:(一)規章制度是否符合現行國家政策的要求;(二)規章制度是否符合集團公司體制的要求;(三)規章制度是否符合本集團公司改革實際;(四)規章制度內容所涉及部門是否有不同意見;(五)對規章制度可預見性效果提出不同意見;(六)對規章制度的可行性作出結論。第二十一條 集團公司管控中心根據總裁辦公會的審查意見負責出具審查修改意見和論證結論,并將其與規章制度草案、草案說明書退回原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小組)修改完善。第二十二條 規章制度草案修9、改再審后,由集團公司管控中心出具評審意見書,報總裁辦,依本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實施。第二十三條 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議并批準通過的規章制度,轉送交總裁辦進行文字審修,經文字審修后登記、打印。第三節 修改、廢止第二十四條 規章制度的修改和廢止應由規章制度的制定部門提出草案,管控中心立項、審核,出具審查報告后報請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定。管控中心認為必要時也可以提請規章制度的制定部門對規章制度進行修改和廢止。第二十五條 需修改、廢止的規章制度經立項后,草案送管控中心審核,起草小組應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一)規章制度修改、廢止草案及其說明;(二)條款修改、廢止的依據及其必要性;(三)有關國家政策、法律制度10、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第二十六條 規章制度修改、廢止草案應符合規章制度的技術要求。第二十七條 對沒有修改、廢止基礎的規章制度草案,由管控中心退回起草部門。第二十八條 規章制度部分條款被文字修改或者廢止的,必須公布新的規章制度。第四節 審議、公告第二十九條 凡需經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議的,必須填寫評審意見書、會審單,審議通過后頒布執行。第三十條 經簽發的規章制度,應注明生效時間,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或明確注明具體的生效時間。 第三十一條 經簽發的規章制度,由管控中心在集團公司網站的內部網頁上公布,同時發各下屬子公司。 第三十二條 簽發后的規章制度(含電子版),應交總裁、總裁辦、管控中心、財務中心11、留存備案,并由總裁辦存檔。第五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三條 規章制度應符合規章制度制定的技術要求,內容合法,概念準確,結構嚴謹,條理清楚,用詞準確、文字簡明、標點符號正確。規章制度的格式:章程分總則、分則、附則三部分;規則、規定、辦法、實施細則分條序列,每條可分為款、項、目,款不編序號,另起自然段;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內容較多的可以分章,章下設節。決定、指導意見以公文格式要求。第三十四條 規章制度的編號規則 (一)規章制度編號的結構如:集規2011 管 001(二)說明 “集規” 字樣代表集團公司規章的簡稱;“2011” 字樣代表發布時間的年份;“管”字12、樣代表制度的職能分類,是職能分類的第一個漢字。“001”字樣代表某規章制度的編號。第三十五條 為確保集團公司規章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一致性,避免違法違規行為,管控中心每年第一季度對已公布實施的規章制度進行清理。第三十六條 經清理確定應修訂、廢止的規章制度,由管控中心提交總裁辦公會議審定后,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由管控中心組織實施。第三十七條 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員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上級主管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第三十八條 集團公司管控中心可以就有關規章制度具體問題的詢問進行研究并予以答復。第四章 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第三十九條 經簽發的規章制度在執行前,集團總裁辦負責組織13、相關人員的學習和培訓,并填制遞交理解聲明確認書后交總裁辦存檔備查。集團公司所有在職員工都應認真學習各種規章制度,定期參加公司組織的學習和考試,并達到合格。(一)集團公司各部門、子公司負責人為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責任人。(二)集團公司各部門、子公司負責人每月定期向上級反饋相關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三)經清理確定應修訂、廢止的規章制度,由集團公司各部門、子公司負責人,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一)、(二)項內容貫徹執行。第四十條 經簽發的規章制度一經頒布,即刻生效執行,成為本集團公司管理法規。全體員工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不得違反,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對已確定的規章制度,在沒有正式修訂前,任何14、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靈活變通”,不得借故不執行。第四十一條 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按集團公司職能管理系統,分為財務管理類、市場業務管理類、行政管理類、工程管理類、總務后勤管理類、項目管理類、人事管理類、生產技術類、檢查監督管理類、績效考核管理類。分別交財務中心、總裁辦、管控中心、負責貫徹執行并分管如下:(一)財務中心1、負責分管:財務管理類2、協同分管:檢查監督管理類、績效考核管理類(二)總裁辦1、負責分管:總務后勤管理類、檢查監督管理類、績效考核管理類2、協同分管:行政管理類、人事管理類、項目管理類、(三)管控中心1、負責分管:行政管理類、人事管理類、工程管理類、市場業務管理類、生產技術類2、15、協同分管:檢查監督管理類、績效考核管理類、項目管理類第五章 附則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經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討論通過并由集團公司總裁辦簽發。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管控中心負責解釋。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自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起實施。第四十五條 附件表格規章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申報表申報部門申報日期年 月 日規章制度草案的名稱制定規章制度的宗旨制定規章制度的依據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起草部門協助部門起草人擬完成時間核準人管控中心意見財務中心意見總裁辦意見總裁意見規章制度草案審議會審、會簽單審議類別: 董事會審議 總裁辦公會審議規章制度草案的名稱制定規章制度的依據本制度的適用范圍本制度的主要內容詳見附件文16、本起草部門協助部門生效日期解釋部門管控中心意見財務中心意見總裁辦意見總裁意見審議結果通過 不通過會簽日期年 月 日評審意見書復審意見: 批 否 批轉 留中 復審人簽字: 年 月 日審核人意見:批 否 批轉 留中 審核人簽字: 年 月 日法務顧問意見: 批 否 批轉 留中 簽字: 年 月 日相關部門及人員意見: 批 否 批轉 留中 簽字: 年 月 日審批意見: 批 否 批轉 留中 審批人簽字: 年 月 日附頁明細: 后附文件初稿: 共 頁, 后附文件修改稿: 共 頁,另附:規章制度的名稱理解聲明確認書我已經收到 ,已經詳細閱讀、充分理解了其中各項條款的內容,同時保證自覺遵守制度之所有規定,并自愿按照如下條款執行:1. 自覺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自愿接受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的約束;2. 自覺按所從事的崗位作業指導書工作,決不違背崗位作業規程,對因違背崗位作業規程所造成的不良品損失承擔全部責任。3. 安全第一,因個人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我本人負責,并自愿接受國家法律及企業規章制度的處罰;4. 不斷學習,自覺參加企業組織的與本人崗位有關的各項培訓,并利用盡可能的業余時間學習與本崗位有關的專業知識,做合格的春風員工。 日 期: 年 月 日職員代表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