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其投資企業紀檢監察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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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381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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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及其投資企業紀檢監察工作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紀檢監察工作,提高監督效率,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本公司及其投資企業(統稱“企業”)。第三條企業紀檢監察部門接受企業黨政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領導,對企業黨組織(紀委)負責并報告工作,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章和其它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主要職能是:監督、教育、懲處、保護。第四條企業紀檢監察部門依據中國2、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黨內法規、政紀,以及企業的相關制度,對工作對象開展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第二章xx工作對象第五條xx的工作對象:(一)企業黨組織;(二)企業所屬職能部門;(三)企業投資企業及其領導人員;(四)企業廣大黨員和群眾。直接管理錢、財、物及管理工程的部門和人員是紀檢監察的重點對象。第三章工作職責第六條負責檢查企業黨組織、領導人員及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的情況,實施黨章和法律規定范圍內的黨內監督與行政監察,促進企業生產經營健康有序地進行。第七條協助領導班3、子做好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承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設的日常工作。第八條協助黨委抓好黨風建設,對黨風狀況進行經常性的調查和分析,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提出加強黨風建設的建議。第九條制定企業黨風廉政建設、企業廉潔經營和領導人員廉潔自律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第十條負責黨員黨性、黨風、黨紀及其他經營管理人員的政紀教育計劃的制定與實施,重點抓好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的教育,做出關于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第十一條監督檢查企業黨政領導班子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和執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程序的情況;參與對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4、加強對重大經營事項的過程監督。第十二條受理企業黨組織、黨員和其他人員在黨風廉政方面的檢舉、控告、申訴、建議及反映;認真查辦和處理黨組織、黨員和其他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按人事管理權限提出對涉案中的黨組織、黨員和其他人員的處分建議。第十三條執行“黨內監督五項制度”,協助企業黨政班子搞好對管理人員的考核、選拔與任用,建立和管理人員廉潔檔案。第十四條根據效能監察有關規章制度,組織開展并指導本企業投資企業開展效能監察工作。第十五條做好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情況實施監察。第十六條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工作對象的履職情況和履職后的效果情況進行效能監察或專項檢查5、。第十七條會同有關部門,暢通職工訴求通道,積極做好企業的信訪維穩工作。第十八條完成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企業黨政交辦的專項工作任務。第四章工作職權第十九條xx部門主要工作職權是:監督權、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參與權、處分權。第二十條監督權、檢查權:(一)有權通過工作調研、個別談話、調閱資料和召開會議等形式對工作對象的履職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二)在監督檢查中有權責令工作對象停止正在或者可能損害國家、企業、員工利益的行為。第二十一條調查權、建議權:(一)有權對工作對象違法違紀行為,按審批程序立案調查;(二)有權向被調查或立案的單位和個人調閱、復印、索取有關文件、資料以及證據、證物;(三)按照規定程6、序有權暫扣、封存可以證明違法違紀的文件、資料、物品和非法所得;(四)有權在案件調查中,對知情不舉,利用職權包庇違法違紀行為,拒絕提供證據和阻撓、破壞調查的單位及個人,追究其責任,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五)有權對不執行或未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規章制度與決定決議的工作對象,發出紀檢監察文書,促其限期整改;(六)有權根據對工作對象的有關檢查或調查結果,向企業主要領導或組織人事部門提出對當事人的任免建議;(七)對忠于職守、清正廉潔、業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以及控告、檢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的有功人員,有權向企業主要領導提出給予表彰或獎勵的建議;(八)對立案調查的工作對象,根據違7、紀違規情節,有權建議停止其公務活動或者職務。第二十二條參與權、處分權:(一)紀檢監察人員,可根據工作需要列席本企業及其投資企業黨政班子的有關會議;(二)紀檢監察人員,有權參與對工作對象的考核、評議和民主測評;(三)對需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組織處理或經濟處罰的工作對象,紀檢監察部門應會同有關單位或部門提出意見,報主管領導同意和主要領導批準后,按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下達處分(或處理)決定。第五章xx會議第二十三條企業紀檢監察部門每年召開會議二次,如有需要可臨時召開會議,與議題有關的人員列席。第二十四條紀檢監察會議由黨組織的紀檢負責人(紀檢委員)或其指定的人員召集和主持。第二十五條下列事項需要紀檢監察8、全體成員參加:(一)傳達中央、省、市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指示、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研究貫徹意見;(二)研究討論上級紀檢監察工作安排和其他重大問題;(三)研究討論企業紀檢監察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四)研究討論管理權限范圍內的黨員領導人員、黨員、管理人員、黨組織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黨的方針、政策和決議,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和其他敗壞黨風行為檢舉、控告的情況;(五)研究討論企業管理權限范圍內的黨員領導人員、黨員、管理人員、黨組織對所受黨紀處分或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及其他涉及黨風的問題;(六)審議管理權限范圍內的企業紀檢監察干部,并報黨組織任免;(七)研究決定對管理權限范圍內企9、業黨員領導人員進行警示誡勉談話和函詢。第二十六條會議需決定的事項實行表決制,表決的事項需參會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會議由專人做好記錄,研究的重大決定要形成會議紀要。第六章紀律要求第二十七條紀檢監察從業人員應遵守以下紀律:(一)嚴格遵守政治紀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二)嚴格遵守組織紀律,堅持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重大問題及時上報,行使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和處分權要經企業主要領導授權;(三)嚴格遵守經濟紀律,不得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饋贈與宴請,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得外泄單位未公開的經濟類信息;(四)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正確行使10、職權,依法依規辦事,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勤奮工作,忠于職守,盡職盡責,服從指揮,堅持原則;(五)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該知道的事不打聽,只能自己知道的事不外傳,群眾舉報的問題和未公開未結論的信訪案件不議論、不傳播;(六)嚴格遵守人事工作紀律,對人事任免情況,不私下議論或擅自透露組織未公開的事項;(七)嚴格遵守信訪辦案紀律,堅持實事求是,公正執紀執法,依法辦案,依規辦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案件當事人說情;(八)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努力加強自身作風建設,清正廉潔,勤奮工作,不得到基層單位報銷各種因私發生的費用。第七章附則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黨總支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