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業投資公司員工福利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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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396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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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業投資公司員工福利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實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員工福利管理(暫行)辦法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保障員工利益,加強員工歸屬感,體現公司人文關懷,進一步推動公司企業文化建設,形成良好的企業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了本辦法。 第二條 福利待遇是公司提供給員工的除基本工資、特殊獎勵、獎金等勞動報酬之外的利益和服務,是公司整體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第四條 福利制度執行者(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執行和2、統一福利的發放安排。(二)資金財務部:負責對公司福利進行綜合預算及財務支持。(三)公司總經理:負責福利費用支出的審定。第一章 福利待遇的種類第五條 福利待遇分類(一)法定福利:是指公司為員工提供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各項福利。(二)統一福利:是指公司全體員工都有權利享受的共有福利。(三)專項福利:是指公司為特殊條件職位的員工提供的專門福利。 第二章 福利待遇的標準 第六條 法定福利(一)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的形式,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能夠獲得國家和社會補償和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1.社會保險由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3、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五種保險組成。 2.公司按百色市政府規定為員工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并承擔公司應繳納部分,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公司代繳并從員工薪資中扣除。 3.員工試用期轉正后,綜合辦公室負責為員工辦理,繳費起始時間為員工入職日期。 (二)法定休假: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員工應享有的帶薪休假福利。 1.法定節假日:按國家相關規定帶薪休假。2.其它法定假:(1)婚假:在職正式員工可享有婚假待遇。法定婚齡(男職工年滿22歲,女職工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2)產假:在職正式女員工可享有148天產假待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增加假期15天。(3)陪產假:在職正式男職工,4、妻子符合法定生育的,在生育期間可享有陪產假期25天。(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可以享受3天帶薪喪假,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赴外地奔喪的可酌情增加部分路程假。(5)工傷假:員工因工受傷的情況,按醫院的正規診斷證明書和相關法規休假。第七條 公司福利(一)餐費補貼:公司員工工作日享有餐費補貼。具體標準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和調整。(二)交通補貼:公司員工工作日享有交通補貼。具體標準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和調整。(三)傳統節日福利: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節假日,員工享有節日禮品。 (四)高溫消暑福利:按相關法規和公司相關文件執行。(五)年度常規體檢福利:公司每年組織員工集體體檢一次。5、 (六)通訊補貼:按各職級所享受的標準,標準內的實報實銷,超出標準按標準上限報銷,報銷金額與當月工資合并發放。(七)工裝福利:公司依據實際需要每2年為員工配發工裝(春季、冬季)。 (八)培訓福利:由綜合辦公室制定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提高員工的知識、技能、態度等方面職業技能。培訓福利包括:員工在職或短期脫產免費培訓等。第八條 專項福利(一)特殊假日:傳統或國家特殊節假日,符合條件的員工可享有相關假期福利。三八國際婦女節:女性員工可休假0.5天,并發放福利金100元/人。(二)特殊福利1.員工結婚生育慰問:(1)結婚禮金:公司工作滿1年且婚假獲批準的員工,可享有結婚禮金,標準為500元/人,夫妻6、同在公司工作的領取一份。(2)員工(不分男女)請產假的,標準為500元慰問金或慰問禮品。若女員工流產的,標準為 300元慰問金或慰問禮品。 享受產假慰問金的員工原則上應為公司正式轉正員工,且符合國家和地方計劃生育政策。 2.員工直系親屬奠儀慰問:有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去世的員工,可發放吊唁金,標準為500元/人。員工或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地點(或治喪地點),在1日內能夠返回的,可由本單位安排1臺車輛,協助其親屬辦理喪事。 3.傷病住院慰問:在職員工受傷、生病住院,發放慰問金300元。 4.員工生日慰問:員工生日費用標準100元/人,由綜合辦公室組織配送鮮花和蛋糕7、進行慶祝。5.文娛福利:公司為促進員工的身心健康,豐富員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業余生活,培養員工積極向上的道德情操而提供的福利,如定期組織聚餐或出游、開展文化活動等。具體實施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而定。第三章 福利待遇給付 第九條 福利待遇給付程序 (一)休假福利:休假福利一般按公司相關規定辦理,由綜合辦室統一安排,具體按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二)實物福利:由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申報、采購及發放,員工簽收。 (三)貨幣福利:由綜合辦公室申報,墊付或申請支付。員工簽收。 (四)社會保險: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申報,財務室統一支付和代扣。第四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頒布。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制訂,未盡事宜由綜合辦公室按國家相關法規處理,并報總經理批準。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