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總公司資產評估機構選聘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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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405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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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總公司資產評估機構選聘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 (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所屬各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規范資產評估機構選聘工作,提高國有資產評估質量,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12號)、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加強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6274號)和 *省國資委關于省屬企業選聘資產評估機構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資發2013*號)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 2、本管理制度所稱資產評估機構選聘是指總公司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和改制重組及經營活動中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工作程序、方法,選擇聘請依法成立并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委托其進行資產評估有償服務的行為。第三條 總公司所屬各單位(含托管單位,下同)經濟行為中涉及的資產評估機構選聘工作,由總公司財務資產部負責組織實施。總公司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對資產評估機構選聘工作監督檢查。第四條 資產評估機構選聘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信用”的原則,總公司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第五條 總公司所屬各單位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總公司按照規定聘請資產評估機構:(一)整體或者部分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3、;(二)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 (三)合并、分立、破產、解散;(四)非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股權比例變動;(五)產權轉讓;(六)資產轉讓、置換;(七)整體資產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八)以非貨幣資產償還債務;(九)資產涉訟;(十)收購非國有單位的資產;(十一)接受非國有單位以非貨幣資產出資;(十二)接受非國有單位以非貨幣資產抵債;(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事項。第二章 評估機構的選聘條件第六條 資產評估機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依法成立并經省級財政部門批準、取得財政部頒發的資產評估資格證書,其中涉及土地、礦產資源等國家另有規定資質要求的,應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相應資格4、證書。(二)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三)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近兩年無不良記錄。(四)非專職評估機構的中介機構需內設評估部。(五)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的政策規定,嚴格履行法定職責,近3年內沒有違法、違規執業記錄。(六)掌握企業所在行業的經濟行為特點和相關市場信息,具有與企業評估需求相適應的資質條件、專業人員和專業特長。(七)熟悉與企業及其所在行業相關的法規、政策。(八)與企業相關負責人無經濟利益及其他國家規定應當回避的關系。第三章 評估機構備選庫管理第七條 總公司通過 *省國資委和總公司網站發布招標公告,面向所有符合規定條件的資產評估機構實行公開選聘,擇優選擇5-8家資5、產評估機構(包括1-2家具有土地評估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作為承辦總公司所屬單位資產評估業務的資產評估機構備選庫(以下簡稱備選庫)。第八條 招標公告的內容主要包括:總公司所屬各單位基本情況;招標程序及時間安排;投標人資質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等。第九條 參加投標進入備選庫的資產評估機構,須在規定期限內向總公司提交投標書,內容包括:(一)資產評估機構設立的批準文件及其資格證書;(二)資產評估機構營業執照;(三)資產評估機構基本情況介紹;(四)注冊資產評估師及其他評估人員情況表;(五)資產評估機構專業資質證書;(六)資產評估機構前三年年檢情況及獎懲情況;(七)資產評6、估機構開展評估業務情況及前三年評估收入情況;(八)資產評估機構上年評估項目核準和備案情況表;(九)資產評估機構內部管理制度情況,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執業質量控制制度和業務檔案管理制度;(十)資產評估機構近3年內沒有違法、違規記錄的聲明。第十條 總公司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的同一時間,邀請所有投標人公開進行開標。開標時,由投標人檢查所有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信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案。第十一條 總公司邀請評標專家組建評標委員會,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評標。評標專家一般為5-7人,由上級主管部7、門領導和總公司財務、資金、審計部門負責人組成。評標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向總公司提交書面評標報告。第十二條 總公司通過黨政聯席會議(或董事會)對評標委員會提交的書面評標報告進行審議,對資產評估機構備選庫進行集體決策,對決策過程詳細記錄,形成書面決策意見,并存檔備查。第十三條 總公司確定資產評估機構備選庫后,將備選資產評估機構名單通過 *省國資委和總公司網站發布公告,向社會公布,并在公告期截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備選資產評估機構名單及選聘情況向 *省國資委報告。第十四條 總公司根據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質量評價結果和企業資產評估業務需要,對資產評估機構備選庫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兩年調整一次,調整時對8、原備選資產評估機構予以最低30%的更換。第四章 評估機構的選聘程序第十五條 總公司所屬各單位在聘請資產評估機構執行業務時,應當在資產評估機構備選庫內實行差額競爭選聘。資產評估項目差額競爭選聘采取招投標方式,按以下基本程序進行:(一)申請。資產占有單位向總公司提交申請,由總公司作為評估業務委托方,組織招標活動。申請時,需報送以下材料:1、申請文件。資產評估經濟行為批準文件中沒有確定評估基準日的,資產占有單位應在申請文件中提出確定評估基準日的意見。2、經濟行為批準文件。3、資產占有單位最近一期的會計報表。4、資產占有單位距評估基準日最近二年內的企業清產核資批復文件。(二)邀標。總公司向備選庫內二個9、或二個以上的評估機構發出邀請。邀請書的內容主要包括:1、資產占有單位基本情況:資產占有單位企業性質、經營范圍、資產狀況等;行業背景介紹;評估目的、評估范圍、評估基準日等。2、投標文件內容、格式和數量要求。3、投標人資格、資質條件要求。4、保密要求。5、聯系方式及其他。(三)投標。投標人根據邀請書內容編制投標文件,在規定期限內密封完好送達投標地點。總公司收到投標文件后簽收保存。投標書基本內容包括:1、投標人基本情況。包括機構資質及主要評估人員的人數及其執業資格;經營業績及內部管理;近期評估項目介紹等。2、投標服務承諾及保密承諾。3、投標建議。包括:評估計劃;信息資源支持;評估技術方案等。4、評估10、費用。5、聯系方式及其他。包括: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評估資格證書副本、評估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以及其他必要的資料或其復印件等。(四)開標。招標人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的同一時間,邀請所有投標人公開進行開標。(五)總公司邀請評標專家組建評標委員會,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評標。評標專家一般為5-7人,由總公司財務、資金、審計、紀委監察部門負責人和資產占有單位領導組成。主要評標內容為:1、工作計劃。重點評審:項目人員配備和專業分工是否合理;資產清查匯總、評估、審核備檔等程序安排和進度設計是否合理;對盡職調查中可能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的初步分析是否清晰,應對措施是否有效。2、11、信息資源支持。重點評審:是否有行業專家、行業信息及客戶網絡的支持。3、評估技術方案。重點評審:對企業經濟行為及其方案的理解是否透徹;對項目涉及行業及評估范圍內的資產狀況是否有一定的認知程度;根據評估目的擬定的價值類型是否合理,對該價值類型的技術分析是否準確、全面;根據評估目的擬定的評估方法是否適當,對該評估方法的技術分析是否準確、全面;相關參數選取依據是否充分;評估因素是否考慮齊全。4、評估費用。重點評審:評估費用是否量化、明示;評估費用是否既符合國家規定又可以保障高質量地完成評估計劃。5、評估機構。重點評審:是否具備與評估對象相適應的評估資質和專業特長;評估人員是否具備相應執業資格;評估機構12、與該評估項目組成員是否與評估對象存在經濟利益關系;評估機構同一會計師事務所是否對該評估項目進行過清產核資和財務審計;評估人員是否穩定,評估業務是否正常開展。(六)中標。評標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向總公司提出書面評標報告,總公司擇優確定中標人,向中標人簽發中標通知書,并將招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和資產占有單位。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資產占有單位與中標人簽訂評估業務約定書,并將評估業務約定書報總公司一份。第十六條 招標選聘資產評估機構的費用,由資產占有單位承擔。第五章 服務和收費第十七條 資產評估機構須遵守其在投標時的各項承諾,嚴格按照國家國有資產評估的政策、法規和制度要求認真執業13、,切實按照合同或約定履行職責。(一)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不得出具虛假、有偏見或具有誤導性的評估報告,嚴禁利用評估執業便利為評估機構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二)對所出具評估報告的合法、合規性,評估結論的合理性承擔法律責任。(三)確保評估報告的時效性。及時委派合格的評估人員,保證按時保質出具評估報告,不得延誤委托方或相關當事方經濟行為。(四)遵守保密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委托方書面許可,不得對外提供執業過程中獲知的秘密和相關信息第十八條 資產占有單位應當對提供給評估機構及注冊評估師的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積極配合評估機構及注冊評估師依法開展工作。資產占有單位拒14、絕或者故意不提供有關資料和文件,影響和妨礙評估機構及注冊評估師正常工作的,評估機構應及時向總公司反映情況。第十九條 資產評估機構應按照 *省國資委和總公司的相關要求及時提交資產評估報告(包括評估報告書、評估說明、評估明細表及其電子文檔)。對 *省國資委認為需要進行專家評審的資產評估項目,資產評估機構應按照專家意見對評估報告進行修改、完善,配合專家評審需要,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并說明相關情況。第二十條 評估機構的服務收費由總公司、資產占有單位與評估機構依據國家有關評估業務的收費標準,考慮評估工作量等實際情況,進行友好協商后確定。評估機構應嚴格執行投標文件關于收費標準優惠和其他承諾的條款。第二十一條 15、評估機構的服務費用按照評估業務約定書的約定由資產占有單位承擔。第六章 附 則第二十二條 在備選庫評估機構服務有效期內,若發現評估機構資質及人員有重大變更或評估機構、從業人員出現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總公司有權取消相關的評估機構備選庫成員資格。第二十三條 對 *省國資委和總公司發現評估報告存在嚴重問題的。總公司將聘請其他評估機構重新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第二十四條 對經復審查實,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失實的,總公司責成資產占有單位根據失實程度扣減其服務費用,造成損失的由該評估機構負責賠償。情節嚴重的,三年內不再委托其參與總公司的國有資產評估業務,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行業主管機關,建議給予相應的處罰。對經復審查實,屬資產占有單位提供虛假信息的,視情節輕重,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第二十五條 總公司有關監督部門負責對聘請評估機構的相關工作進行監督。第二十六條 總公司所屬各單位發生本制度第五條情形需要評估而自行委托評估機構的,資產評估結果不予核準或備案,不作為改制、產權(股權)轉讓等涉及出資人權利的經濟行為的作價依據。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