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電力股份公司工資制度改革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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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407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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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電力股份公司工資制度改革方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中國集團公司某分公司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資制度改革方案為了適應中國集團公司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工資分配制度,充分發揮工資分配的激勵作用,根據中國集團公司工資制度改革暫行方案的精神,結合中國集團公司某分公司、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一、 指導思想堅持調整工資結構與完善企業內部分配機制相結合;堅持員工收入水平與企業經濟效益相結合;堅持以崗位勞動要素評價為依據,工資分配與績效考核、評估相結2、合。建立有效激勵員工積極進取、努力創新、提高效率的工資分配制度。為實現分公司、某公司生產經營目標,提高公司整體經濟效益提供保障。二、基本原則(一)統一基本工資制度、總量控制原則在集團公司的總體工資制度框架下,建立與分公司、某公司各單位相適應的基本工資制度,分公司、某公司對所管理單位實行工資總量控制。(二)簡化分配項目、優化分配結構原則歸并名目繁多的津補貼,便于統一管理和操作,突出崗位薪點工資單元的作用。(三)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工資分配既要合理拉開差距,體現崗位、能力、業績差異,又要兼顧歷史因素。(四)內部分配與企業經濟效益及員工工作業績掛鉤原則企業的工資總量與企業經濟效益掛鉤、員3、工收入水平與崗位貢獻掛鉤。體現員工利益與企業利益、員工崗位貢獻緊密結合,建立員工收入能升能降的激勵與約束機制。(五)分配政策向生產一線崗位傾斜原則在按勞分配、效率優先的前提下,突出工資分配向企業關鍵崗位傾斜政策,維護正常、穩定的生產秩序。(六)工資標準與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相結合原則在建立統一的基本工資制度的同時,分公司、某公司系統各單位要積極推行社會通用工種的工資與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接軌的試點工作,建立合理、優化的工資價格體系。(七)強化考核原則新工資制度的實施要輔以切實可行的考核制度,以充分發揮工資制度的激勵作用。(八)平穩過渡、穩步推進原則在工資制度改革中,要充分考慮分公司、某公司4、系統各單位原有工資制度存在的差異,確保新、舊工資制度的平穩過渡。三、 工資結構及標準分公司、某公司實行以崗位薪點工資為主體的結構工資制度,結構工資由基本工資、輔助工資和獎勵三個單元組成,各單元結構比例見下圖。工資總額 輔助工資1020%獎勵4050% 基本工資5030%工 齡 工 資崗位 薪點 工資基 礎 工 資加 班 工 資各 類 獎 金特 殊 津 貼(一) 基本工資單元基本工資單元由基礎工資和崗位薪點工資兩部分組成。1、基礎工資基礎工資為職工付出勞動后,保障職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勞動報酬。(1)基礎工資標準按照某省會某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確定(暫為460元)。(2)在湘各單位由企業工資基金中列5、支的各項津貼、補貼均并入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和特殊津貼除外)。(3)在湘各單位可根據某市定期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適時調整基礎工資。2、崗位薪點工資崗位薪點工資是以工作崗位為基礎,以崗位技能等基本勞動要素評價為依據,通過崗位競爭和持證上崗的形式確定企業員工工資標準的工資制度。崗位薪點工資實行薪點制,采取“一崗多薪”設計。(1)崗位薪點工資依照崗位責任及基本要素評價確定崗位層次及薪點標準。崗位序列劃分為17個層次,由高至低分別為117級,見附表一。(2)最高崗位薪點標準是最低崗位薪點標準的4倍左右。(3)每一崗級內設五個薪級。(4)相鄰崗位的薪點標準適當交叉。(5)崗位薪級按照定期考核結果確定。(66、)崗位薪點工資額為崗位薪點乘以薪點點值。(7)為保持對運行崗位的傾斜政策,運行崗位薪點點值高于其他崗位薪點點值10%。(8)實行點檢定修制的單位,點檢定修崗位的薪點點值比照運行崗位薪點點值執行。(二) 輔助工資單元輔助工資單元由工齡工資、特殊津貼兩部分組成。1、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是對員工積累的勞動貢獻和原技能工資的補償,反映員工工作年限、勞動熟練程度、積累的勞動貢獻的差別。月工齡工資標準為15元/年。2、特殊津貼特殊津貼主要是指對企業現從事運行工作的員工、集團公司、企業級各類專家及技術(技能)人才給予的崗位津貼以及政府特殊津貼,主要包括:(1)運行津貼:根據運行工作年限和本單位薪點點值,分段累計7、計算。運行工齡10年,月津貼標準為:薪點點值0.5累計運齡;10年運行工齡20年,月津貼標準為:薪點點值1.0累計運齡-10年薪點點值0.5;運行工齡20年,月津貼標準執行20年運行工齡的津貼標準。(2)特殊貢獻津貼:根據集團公司人才強企戰略要求,給予集團公司、分公司、某公司以及本單位確認的各類專家以及集團公司聘任的高級技術(技能)人才津貼;(3)政府特殊津貼:由中央財政撥款給予專家的特殊津貼。(4)夜餐津貼:按現行標準執行。除上述津貼外,今后在湘各單位不再執行地方政府規定由企業自付的各類津貼、補貼(包括獎勵晉級)等政策。不再建立全員的補償性津貼、補貼。特殊貢獻津貼標準及兌現按照集團公司相關政8、策執行,該政策未出臺之前暫予空缺。(三) 獎勵及加班工資獎勵部分由各類獎金和加班工資組成。在湘各單位應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需要和工資基金來源情況,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目標,結合崗位責任制,建立有效的考核獎勵制度。各單位在組織員工加班加點工作時,要及時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要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四、新進人員工資標準(一) 各類畢業生對進入企業的各類畢業生實行不超過12個月的見習期,見習期薪點工資標準見附表二,見習期滿按所聘崗位確定崗位薪點工資。(二) 復員退伍軍人根據國家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復員退伍軍人不實行試用期,但進入單位前,必須接受企業舉辦的專業培訓,培訓期9、間工資待遇見附表三。(三) 軍隊轉業干部根據公司系統工資制度和所聘崗位確定崗位薪點工資。企業核定的工資收入若低于轉業前職務工資、軍銜工資、基礎工資、軍齡工資之和的80%,按國發(1995)19號文件規定執行。一年后按企業工資制度執行。(四) 調入人員在湘各單位在正式辦理員工調入手續前,應將相關的工資政策及待遇標準向調入人員明示:1、集團公司管理的干部,由集團公司明確管理層次和崗位等級,按調入單位的工資制度執行。2、分公司、某公司管理的干部,由分公司、某公司明確管理層次和崗位等級,按調入單位的工資制度執行。3、其他調入人員由調入單位按照本單位的工資管理規定執行。需要試用的人員,在試用期間按照勞動10、合同有關約定執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按所聘崗位確定崗位薪點工資。五、工資制度的實施和管理(一) 執行范圍本方案適用于在湘各單位主業單位。(二)明確責任、分層管理,實行工資總量控制,建立動態的考核管理機制1、分公司、某公司負責所管理(所屬)單位工資制度的實施和管理,確保各單位在工資制度總體框架下,有充分的自主權。2、分公司、某公司根據年度工效掛鉤和經濟責任制考核情況,確定各單位工資總量,確保各單位之間的相對平衡。3、為保障工資制度規范、有效運行,各單位要加強對員工崗位績效考核和日常動態管理,堅持易崗易薪,堅持崗位工資與崗位貢獻掛鉤。薪級的調整要根據員工業績考核結果確定,可根據績效考核結果提高或降11、低一個薪級。4、為鼓勵員工加強學習,提高業務技能水平,各單位要建立和完善崗位競爭和持證上崗制度。對于未達到崗位技能要求或無證人員,執行較所上崗位低1個崗級的崗位薪點工資。5、由于體制和勞動組織變化等因素引起崗位勞動要素發生變化時,分公司、某公司通過對崗位勞動要素的重新評價,適時調整確定崗位層次及崗位級別。6、分公司、某公司結合年度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情況,對所屬單位的薪點點值實行年度動態管理。(三)試行靈活有效的內部分配制度1、在集團公司基本工資制度框架下,各單位及其興辦或管理的關聯單位、多經企業可結合自身特點,采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2、隨著社會勞動力市場的不斷完善和企業用工改革的深化,將在一12、定的用工范圍內研究試行協議工資制,由企業參照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工資報酬。同時在在湘各單位的社會通用性崗位積極推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六、附則工資制度改革涉及每位員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和專業性強,個性問題較多。因此,在湘各單位在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時,要充分做好以下工作,確保工資制度改革平穩過渡。(一)加強領導和完善基礎工作。在湘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集團公司工資制度改革工作,有計劃、有步驟貫徹落實工資制度改革工作。(二)在充分調查、認真測算的基礎上,以本單位現行崗位技能工資、工齡工資、各種津補貼之和與改革方案中的基礎工資、崗位薪點工資、工齡工資之和比較,在確保方案覆蓋絕大部13、分崗位的前提下,以工資結構合理為原則,制定符合本企業的具體實施辦法。(三)各單位要制定與工資制度改革相配套的考核監督措施,加大考核力度,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四)各單位退二線的原領導班子成員,崗位薪點工資按其原崗位層次對照新標準套改執行。(五)各單位應根據分公司、某公司工資制度改革方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經職代會討論通過(控股公司充分征求各股東意見)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報分公司、某公司。經分公司、某公司批準后組織實施。(六)對首次執行本方案有困難或在分公司、某公司統一執行時間內難以實施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過渡方案或申請暫緩執行。(七)新建和在建單位,按照一期或現有容量對應執行本方案,待投產后按照實際容量適時調整。有代管已投產機組的,代管機組與本單位機組合并計算容量。(八)各單位領導班子的工資標準,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管理。(九)各單位興辦或管理的關聯單位、多經企業可參照執行。(十)各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完成后,新的工資制度從20xx年1月起執行。(十一)本方案解釋權歸分公司、某公司人力資源部。 20xx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