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控股集團車輛改革及燃油補貼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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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417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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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控股集團車輛改革及燃油補貼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車輛改革及燃油補貼管理制度1.總則1.1 目的為了合理降低費用成本及管理簡單化原則,特制定本制度。1.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控股公司及所屬各級單位。2.職責劃分2.1 控股公司人力文化中心是車輛改革及燃油補貼管理制度的制定部門,負責控股公司及所屬各級單位公務車輛改革及燃油補貼標準的確定,指導和監督各所屬單位車輛改革及燃油補貼管理工作的執行。2.2 各所屬單位人力文化行政中心/綜合辦公室根據車輛管理制度負責本單位公務車輛改革工作落實及燃油補貼發放2、工作。 2.3 華一公路、中盛設計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單位車輛管理辦法,并報控股公司備案。3.車改方式3.1 控股公司及所屬各級單位經營班子成員公司不配置辦公車輛(已配置的公務車輛進行車改)。3.2 控股公司及所屬各級單位中層管理崗終止車改補貼政策,對應標準享受車輛燃油補貼。3.3 外埠分公司成立5年以下,分公司總經理按60萬標準配置公務車輛,成立滿5年后次月起執行3.1規定。3.4 外埠分公司成立5年以下,總經理以外其他班子成員、部門經理及項目經理參照原補貼標準執行至成立滿5年,成立滿5年后次月起執行3.2規定。4.車輛燃油補貼標準 已配置/購置辦公車輛的,對應崗位標準享受車輛燃油補貼,以油卡形3、式月度發放,應享受車輛燃油補貼崗位而未配置/購置車輛的享受交通補貼,補貼隨工資月度發放。具體補貼標準如下:4.1 燃油補貼及交通補貼標準:崗位/職級補貼標準交通補貼標準控股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總裁、副總裁、董秘、監事會主席;xx建設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二級單位總經理;中邦園林、城建維護的董事長、總經理;物資設備中心總經理燃油、過橋過路費實報實銷750元/月xx建設的二級單位副總、總工、項目經理;中邦園林、城建維護的副總經理、總工、總監、項目經理、設計院院長1500元/月750元/月控股公司市場、融資業務經理;xx建設的副總監、工程、市場、融資業務經理,二級單位市場、工程、技4、術、采購部門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中邦園林、城建維護的副總監,設計院副院長、監事會主席、董秘、市場、工程、技術、融資、采購部門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物資設備中心副總經理、采購部經理、機械運輸部經理、1000元/月500元/月控股公司及所屬各級單位其他業務經理、部門經理;物資設備中心其他部門經理700元/月350元/月4.2 個別特殊崗位的燃油補貼標準,各單位可結合個體差異情況做出適當調整,由子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報控股公司人力文化中心備案。4.3 控股公司及各所屬單位凡有兼職崗位人員,從高發放車輛燃油補貼。4.4 燃油補貼期間,發生職務變動的,以所屬公司發布任命通知之日次月起享有新職務油料補5、貼。4.5 員工試用期間不享受燃油補貼,自轉正之日起符合本制度規定的,享受燃油補貼。4.6 享受燃油補貼期間,連續休假一個月以上的,休假期間不享受油料補貼。4.7 享受燃油補貼的員工,不允許再報銷任何交通費、油費。4.8 各級辦公室協助車輛所有人及時提供車輛維修、保養、保險等服務。5.公共辦公車輛及司機規定5.1 控股公司及所屬各級單位所有人員取消司機配備。5.2 子公司人力文化行政中心/綜合辦公室可配備司機1人,滿足日常經營班子及本單位職工辦公需要。5.3 公司經營班子成員出長途(單程200公里以上)時,必須由子公司人力文化行政中心/綜合辦公室司機駕駛車輛。5.4 原則上各級單位不配置公共辦6、公車輛,控股公司所屬子公司和外埠分公司可結合實際情況經子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可以配備辦公車輛。5.5 因外出或工作需要時,可由人力文化行政中心/綜合辦公室調派司機或發生的代駕費用由公司承擔,公司人力文化行政中心/綜合辦公室與代駕公司簽訂長期合作協議,每次發生費用實報實銷或由用車人在票據上簽字確認,各級行政人員定期與代駕公司進行費用結算。6.附則6.1 本制度由控股公司人力文化中心負責制定、修訂、解釋。6.2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原車輛改革及補貼管理制度廢止。6.3 20xx年度車改補貼按原車輛改革及補貼管理制度標準發放。附件1: 購車申請單 購車申請單時間:申請人申請部門使用部門申購車輛說明類型品牌型號款式廠家其他價格(含稅)備注人力文化行政副總/二級單位總經理子公司總經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