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從業人員健康和培訓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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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427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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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從業人員健康和培訓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一、從事食品工作的銷售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二、新從事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有效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五、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六、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七、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