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公司勞動保障管理制度及員工守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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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447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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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飲公司勞動保障管理制度及員工守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1條為規范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測試員工、客服人員、財務人員、行政人員;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第4條 公2、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第5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第6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第7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第8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3、寫任何虛假內容。第9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第10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第11條 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第12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4、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第13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5、工作年限。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第14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第15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第16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第17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5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第18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6、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第19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被勞動教養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第2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7、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8、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1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0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19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第22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9、損失:(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第23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2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第2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2)、勞動合同約定10、的終止條件出現的;(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第25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第26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11、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第27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第28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公司依本規定第18條和第20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0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依本規定第20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12、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第29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7小時、每周工作35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第30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第31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32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13、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第33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第34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第35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第36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14、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第37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第38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第39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0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第40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第41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15、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第42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第43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16、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第44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第45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第46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第七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第48條 員工必須遵守17、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18、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第49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1)、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彬彬有禮、高效敏捷;(2)、衣著整潔、大方得體、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3)、工作區域保持良好端正的坐姿與站姿,無不雅姿態;(4)、女性員工不得穿拖鞋、超短裙、露臍露背裝、迷你短褲、過于暴露的吊帶裙和無吊帶低胸裙裝;(5)、男性員工不得穿拖鞋、背心、汗衫;(6)、頭發應梳理整齊。男員工頭發不應遮住耳朵,長過衣領,不準留胡子。 (7)、接聽電話應規范、簡潔、用語禮貌,樹立公司良好形象,給客戶留下良好印象;19、(8)、接聽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XX公司”; (9)、來電盡量在三聲之內接聽,通話完畢,道別后待對方掛斷之后方可掛機;(10)、辦公區域內接聽、撥打電話盡量控制音量,并注意語氣文明,以免影響他人;(11)、接聽重要電話時,養成電話紀錄的習慣;(12)、同事不在時,代為接聽工作電話,做好記錄并及時轉告;(13)、嚴禁利用公司電話聊天、煲電話粥; (14)、沒按標準接聽電話,每次扣1分;(15)、隨時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井然有序,物品擺放整齊。(16)、工作結束后整理好桌面,將各類資料放入文件柜,妥善保管;(17)、下班時要關好門窗,隨手關好自己所轄范圍的電腦、打印機、復印機、飲水機等設備并切斷電源;(18)、保持工作區域內的安靜無噪音,做到“三輕”走路輕、說話輕、操作輕。(19)、 工作區域內不可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以及會見、留宿親友。(20)、 非工作要事,員工不得相互串崗、脫崗、打私人電話。(21)、任何員工在公共區域內若發現廢紙、臟物,都必須立即清理干凈。(22)、不可在公司內擅自貼標、涂改、搬移公司財物。保護公司的財產安全是每位員工應盡的職責。(23)、上班后不允許吃早餐,化妝,需盡快進入工作狀態。餐飲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