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財會崗位職責權限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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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460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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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中財會崗位職責權限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使學校會計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更好地發揮會計工作在學校財務管理中的職能作用,促使會計人員鉆研業務,有利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便于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學校財務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會計崗位設置原則和要求:(一)崗位設置根據工作規范和學校會計業務需要確定;(二)崗位設置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三)崗位設置符合內部牽制制度;(四)崗位實行定期輪崗制度,以促進會計2、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的提高;(五)崗位設置有利于會計人員的績效考核與評價。第三條 學校財務崗位的設置主要有:會計機構負責人或主管會計、出納、會計核算、預算編制與執行控制、復核與稽核、會計檔案管理等崗位。第四條 財務人員上崗的基本條件:(一)熟悉財經紀律法規和中小學財務會計制度,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遵守會計職業道德;(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三)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的直3、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四)經學校相關部門考核同意。第五條 會計人員崗位要求:(一)遵守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二)嚴格認真,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三)工作中發現問題要及時指出,崗位輪換時積極做好總結和業務交接工作;(四)積極配合、支持其它崗位人員工作,做好相關崗位的銜接工作;(五)完成學校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第六條 會計人員調動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一般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或主管會計)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第七條 財會崗位具體職責與權限如下:(一)、會計機構負責人(主管會計)崗位4、職責與權限、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會計室全面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相關財經法律、法規、制度、方針、政策,制定適合學校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的內部財務制度和管理辦法,規范學校的經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學校各項事業發展的計劃,負責學校部門預算編制與執行控制,做到收支平衡。、依法監督各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合理調度、運籌資金,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嚴格控制各項支出,杜絕浪費,把學校有限的資金用到實處,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督促檢查學校各項財務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對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并及時修改學校相關財務規章制度。、負責審定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5、,定期向校長會匯報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實事求是反映情況,為學校決策提供依據。、注重會計人員政治思想教育、職業道德和業務技術水平的提高,為會計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自學創造條件,組織會計人員參加各種有針對性的繼續教育,實現會計管理科學化。、完成學校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9、具有學校財務狀況知情權、重大財務事項決策參與權,行使與崗位職責對應的財務管理權與決策權。(二)會計崗位職責與權限1、熟悉和掌握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熟悉并嚴格依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負責學校會計核算的具體工作。嚴格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審核原始憑證和辦理會計核算業務,制單、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6、目清楚,協助會計機構負責人(或主管會計人員)規范會計核算工作;2、做好會計報表的編制及年終決算報告。3、負責會計資料(憑證、帳薄、報表等)的裝訂,協助會計檔案管理崗位人員作好會計資料的整理、立卷、歸檔和查閱等工作;4、負責接受會計核算帳務的對外查詢、業務咨詢、答疑解釋,為學校相關處室提供收支明細賬務,追蹤分析項目經費使用情況;5、做好經費支出管理和經費預算控制;6、負責學校固定資產帳務核算與管理,配合資產管理部門做好實物資產的清查工作;7、負責學校各類票據的購領、使用、保管及核銷工作,協助出納作好學校的收費工作,負責接受財政、物價、稅務等相關部門年檢、年審工作;9、完成學校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任7、務。10、有權要求學校相關人員認真執行部門預算,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制度,如有違反,會計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拒絕報銷和拒絕執行,并向學校負責人報告,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欺騙上級等違法亂紀行為,必須堅持拒絕執行,并向學校負責人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11、有權參與學校部門預算編制,定額管理制度制定等事務,可以向會計機構負責人(或主管會計人員)提出財務開支等方面的問題和意見。12、有權監督學校的財務收支、資產保管和資金使用等情況。(三)出納崗位職責與權限、熟練掌握有關財經政策、法規,熟練掌握各種收費項目與標準及各項費用支出范圍和標準,嚴格把關。、認真審查各種報銷或支出的原始憑證,對違反財經制度規8、定的票據,應拒絕辦理;內容不全、手續不完備、數字差錯,所附票證與報銷金額不符,以及書寫不規范等,均應退回補填、更正或重寫。、根據合法的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做賬時要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書寫整潔、逐日登記。、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超過規定范圍的庫存現金及時解送銀行;對暫付的現金、支票按照規定催促有關人員及時報銷結賬。、不坐支,不得私自挪用現金,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不得白條抵庫。定期與會計辦理票據交接手續。、認真執行銀行結算制度和貨幣管理制度,辦理托收承付、匯款等結算業務,做到手續齊備,金額準確。、正確使用票據進行收費,認真做好學校各種費用的收取、入庫、結賬工作。、嚴格執行安全制度。認真9、管好現金、收費票據及其賬冊。9、完成學校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10、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會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虛作假行為,具有參與貨幣資金計劃定額管理權。(四)預算編制與執行控制崗位職責與權限1、熟悉和掌握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熟悉并嚴格依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負責學校年度部門預算方案編制、匯總、上報、下達、修訂、分析、控制、考核、報告等具體工作和年終預算執行財務資料的分析工作;2、負責預算指標分解下達和預算調整,督查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協助會計機構負責人(或主管會計人員)解決預算編制與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財務分析,提出建議;3、協同會計崗位人員做好帳10、務查詢、答疑解釋,并提供項目預算收支明細賬務,追蹤分析項目經費使用情況,對預算執行實施財務監督;4、完成學校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5、維護財經紀律,執行預算法規,抵制超部門預算經費使用行為,具有參與部門預算執行監督權。(五)復核與稽核崗位職責與權限1、審核、監督原始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對審批手續不齊全的各項經濟業務,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對違反國家及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各項收支,堅決不予受理。2、熟悉和掌握各項財務規章制度,根據相關法規、管理制度的要求,對會計核算崗位處理的憑證的合11、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進行稽核,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處理。3、對往來明細帳進行稽核,如有不符,立即通知原經辦人員更正。監督暫收、暫付各種往來帳戶,按月核對債權債務并及時進行清理。4、對賬簿記錄進行抽查,看其是否符合要求,并將其數據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5、復核各種會計報表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的編報要求,復核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通知相關人員查明、更正和處理。6、審查財務收支。根據單位部門預算,逐筆審核各項收支,對預算外或不符合規定的收支,應提出意見,并向領導匯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7、完成學校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8、行使與崗位職責對應的監督權。(六)會計檔案管理崗位職責與權限1、在會計機構負責人12、(或主管會計人員)領導下,協助各財務崗位人員做好平時各類會計核算材料的收集,積累工作。2、對已收集、積累的材料,檢查是否完整、系統、準確,然后按要求進行整理、組卷。3、做好暫時存在財務室的檔案的分類、編目、登記、保管、調用等工作。4、接受學校檔案部門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并做好交辦的有關檔案工作任務。5、完成學校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6、行使與崗位職責對應的監督權。第八條 會計崗位輪崗制度實施辦法。為促進會計人員全面熟悉業務,不斷提高業務素質,更好地服務于學校各項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推行會計崗位輪崗管理制度。1、實行有計劃的會計崗位輪崗制度,有利于加強會13、計工作的內部監督,提高全體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使財務人員掌握多種崗位技能,促進學校會計管理水平的整體提高;有利于調動會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通過接觸不同內容和形式的業務崗位,激發會計人員創造和提出業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2、本制度所稱的崗位輪崗制度,是指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在學校從事會計工作的專職會計人員有計劃地、定期調換崗位工作。3、會計人員實行會計崗位輪崗制度,原則上定期(三年)輪崗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經報學校和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提前或延期。4、財務人員在輪崗時應將原分管崗位的情況向接交人員詳細介紹,必要時寫出書面材料移交并存檔且一直對本人移交前的工作負責。5、會計崗14、位輪崗的對象是學校所有的財務工作人員。6、財務人員的輪崗以工作需要與個人發展相結合為原則,實行交叉輪崗。7、 對于年終考核不合格的財會人員,不實行輪崗,實行待崗,待崗期間工作仍不合格的,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管理有關辦法執行。8、教育局財務部門是會計輪崗制度的實施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具體的輪崗計劃,明確輪崗的時間,輪崗的目標和輪崗的人員,經教育局班子會同意,報局人事部門備案后實施。9、所有確定為輪崗的會計人員應無條件服從分配,及時辦理移交手續;對不認真履行會計職責,無正當理由不輪崗的會計人員,調離會計工作崗位。10、會計輪崗工作程序(1)、教育局財務部門確定會計崗位輪換及對應人選計劃,經局班子會議同15、意,報局人事部門備案后實施;(2)、進行輪崗前相關會計人員的溝通,包括對輪崗的目的、輪崗的計劃安排、新崗位的職責描述;(3)、輪崗人員的工作交接,會計人員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會計人員在辦理移交手續前要做好幾項工作:(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3)移交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同時系統管理員在會計交接之日更換崗位操作員。(4)、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原崗位者對繼任者面臨的問題可提出解決建議,并可協助解決。(5)、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學校負責人負責監交;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教育主管部門派員監交;(6)、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7)、及時對輪換崗位的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使輪崗人員迅速了解工作內容及業務知識,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8)、教育局財務部門會同人事部門對輪崗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定期輪崗效果進行調查評估,進一步完善輪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