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信貸業務部貸前調查及貸后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35209
2024-09-08
9頁
28.50KB
1、小額貸款公司信貸業務部貸前調查及貸后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 貸前調查的目的:真實了解客戶的基本情況、經營管理狀況、市場銷售情況、財務狀況等;審查客戶資料的真實合法性;核實保證物來源的正當性、權屬的合法性、價值的真實性、足值性、財產的安全性、變現的可能性及借款的用途,發現潛在的風險,審慎地開展業務,確保公司資金的安全。第二條 公司貸款業務部根據人員和業務量的實際情況,確定主辦調查人和協辦調查人。主辦調查人和協辦調查人為項目經營負責人,負主要調查責任。 第三條 貸前調查人員的職責:1、負責對客戶2、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2、負責對抵押/質押物和其他擔保手段進行審驗;3、負責對客戶的經營情況進行現場調查并收集相關資料;4、負責審查客戶的借款用途及對還款來源的可靠性進行分析和評估;5、負責對客戶的誠信情況進行調查;6、負責對業務風險進行評估并設置抵/質押物變現處理方式;7、負責編制項目的貸前調查報告(內容格式參考貸前調查報告范本);第四條 貸前調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閱并核實客戶的資料、與客戶相關人員談話、實地調察、走訪相關的職能部門等方式。通過資料審核和實地調查兩個階段的工作,獲取借款申請人及保證人真實、全面的信息,通過綜合分析、比較、評價,形成最后綜合性的評定和結論。第五條 貸款調查必3、須嚴格的進行資料核實。資料核實是貸前調查的開始階段,通過對貸款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信息進行搜集、整理和審核,確定這些信息的有效、完整和真實性。貸款調查中涉及的信息不僅來源于申請人,還應從其他途徑,如與相關的管理部門、金融部門、財稅部門、供應商、用戶等處獲取。上述資料、信息審核過程中發現的需進一步明確、補充、核實的地方,以及過程中發現的漏洞、疑點,即是下一步進行實地調查的重點。 第六條 資料審核要點:1、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有效;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否為原件,復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如一致須經辦人蓋“與原件相符”章,并簽章;某些無法核查原件的可在核查真實性后注明“已核實”;各種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內,4、應年檢的是否已辦理手續;2、有關各文件的相關內容要核對一致,邏輯關系要正確;通過對企業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驗資報告、立項批文、可研、資信等級、環保及市場準入等具體文件的審核,了解貸款申請人和保證人是否具備資格、合法合規; 3、財務報表是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審計報告,是否是無保留意見報告,初步分析財務狀況,記錄疑點,以便實地調查核實。4、對保證人提供的文件資料的審核與以上三項基本相同,重點是審核保證人提供的擔保措施是否符合擔保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如房地產、土地)及有關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抵押物、質押物的權屬(權力憑證)是否明晰。 第七條 資料核實結束后,主調查人與協辦人應對貸款5、申請人和保證人及有關部門進行實地調查,實地調查至少要進行一次。部門負責人根據具體情況參與調查。進行實地調查前,要列出調查提綱,明確調查目標,以保證調查的質量和效率。 第八條 實地調查要點 申請人為個人:1、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面談了解情況2、對借款申請人進行上門訪談,走訪借款申請人單位和住處,與申請人、申請人同事、街坊進行相關交流3、在面談、走訪的基礎上可采取電話調查的方式進一步了解確認借款申請人相關情況4、調查重點在于了解、核實借款申請人的個人基本情況、信用狀況、收入及資產狀況、保證方式、還款能力、貸款用途等貸款信息申請人為企業1、訪問企業,會見有關當事人,了解企業情況;弄清借款用途和還款來源;6、考察企業管理團隊的整體素質,了解主要領導人的信用狀況和能力; 2、對需進一步核實的材料,要求企業提供原件核對;3、考察主要生產、經營場所,通過走、看、問,判斷企業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印證有關資料記載和有關當事人介紹的情況; 4、對財務報表的調查審核,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主要調查核實以下內容:4.1了解企業的主要會計政策,是否按會計準則記賬; 4.2企業的財務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備并有效執行;4.3審核企業是否做到了帳表、帳帳、帳證、帳實四相符,核實資產、負債、權益是否有虛假;4.4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的保留意見部分; 4.5企業的或有損失和或有負債情況; 4.6 企業的現金流量是否正常。 5、7、察看抵押物、質押物。5.1以房地產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積、用途、結構、竣工時間、原價和凈值、周邊環境等;5.2以動產抵押、質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質物的規格、型號、質量、原價和凈值、用途等;5.3以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等出質的,要察看權力憑證原件,辨別真偽,必要時請有關部門鑒定。 第九條 在核實資料和實地調查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對已經獲取的信息進行綜合判斷、分析、比較和評價:1、分析、判斷借款申請人的主體資格、清償債務意愿及是否能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2、分析經濟環境對借款申請企業的影響; 3、對企業的經營情況分析; 4、分析借款申請人的還款能力。通過財務分析和現8、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預測借款人的未來發展趨勢;5、分析保證人的保證資格和保證能力。重點分析保證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質押是否合法合規,與抵押物、質物的流動性相關的預期變現難易程度、交易成本和價格的穩定性和可預見性; 6、貸款風險度分析。 第十條 貸前調查過程中發現申請人有不良信用紀錄、出具虛假資料、違法違規等問題,或企業主動要求撤回保證申請,致使調查工作不能繼續進行時,調查負責人應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將處理結果告知申請人。因申請人材料提供不全或申請人要求暫緩處理影響貸前調查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辦理。 第十一條 貸前調查結束,調查負責人須9、根據調查結果提交一份實事求是、文理清晰、邏輯性強、分析透徹、判斷準確、言簡意賅的貸前調查報告(調查人各自簽名,明確報告的出具時間,同時應注意客戶申請資料的落款或打印時間應在該報告的落款時間之前),并將報告和相關資料交由業務部經理進行初步審查,如果貸前調查報告已經成熟且相關資料齊全、真實合法,經業務部經理簽署意見,交風險管理部進行下一步審查。第十二條 貸前調查工作自正式受理客戶申請(客戶基本資料需齊全)開始,一般應在2個工作日完成,如超過2個工作日,調查負責人應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 貸后管理制度第一條 貸后管理是對小額貸款公司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后至貸款本息收回這一過程的管理,包括貸款檢查、逾期、10、展期和續貸的處理等。 第二條 貸后管理主要由貸款業務部負責。貸后管理的檢查工作開展前要制定檢查計劃,報主管負責人審批。貸后檢查分日常檢查和重點檢查。日常檢查是根據借款人的實際情況,如貸款金額、貸款期限、保證措施、風險等級等確定檢查頻率,日常檢查至少每個月要進行一次。重點檢查是對風險較大的貸款及其他需特別關注的事項進行不定期檢查或全程跟蹤。檢查完畢后,檢查人員須填寫貸款檢查表并附檢查報告和要求借款人及有關部門提供的資料,報部門經理并簽批意見后與有關資料一并歸檔。 第三條 貸后檢查的內容: 1、借款人是否按借款合同規定支付利息; 2、借款人(公司)的經營管理、財務狀況、市場、經營管理層人員等方面的11、變化情況;3、保證措施中是否發生了發生變化,出現新的不利因素; 4、對風險進行評估和分析; 5、其他須說明的情況。 第四條 檢查人員在貸后檢查中發現借款人存在較大問題,須當日向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部門應在2日內將存在問題和處理意見書面報告主管負責人。對發現的重大問題,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主管負責人,主管負責人認為有必要時,可召集有關人員進行專題討論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及措施。 第五條 對所有貸款項目,在貸款到期日之前30日,由貸款業務部填制貸款到期通知函,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每月月末前,貸款業務部應向主管負責人提交當月貸款檢查表和逾期統計表。 第七條 需要展期的貸款,借款人須在該貸款到期前15日12、向我公司提出貸款展期書面申請。貸款業務部負責調查貸款展期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填寫貸款展期(逾期)報告表,報主管負責人審批。對展期的貸款須按照新貸款程序辦理。 第八條 對逾期的貸款,由貸款業務部寫出檢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填寫貸款展期(逾期)報告表,報主管負責人審批。對逾期貸款的處理意見包括:1、采用更為可靠的保證措施;2、建議收回貸款。對逾期的貸款項目按公司貸款評審及審批制度辦理。 第九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提前收回貸款: 1、貸款的用途未按借款人申清時注明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提供虛假資料或具欺詐行為; 3、貸款業務部認為借款人(公司)出現重大經營失誤或市場、財務狀況等方面出現較大潛在風險。 第十條 貸款的提前收回由貸款業務部寫出檢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填寫貸款(提前收回)處理表,報主管負責人審批。對貸款的提前收回按公司評審及審批制度辦理。 第十一條 已經結束的貸款,應及時辦理的終結手續。 貸款到期后,貸款業務部負責核實貸款本息確已歸還,并留存一份放款收回憑證復印件,辦理注銷抵押/質押登記,將所抵押/質押和保管的原件資料退還借款人,報公司核準。貸款業務部將部門管理的檔案移交公司檔案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