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倉庫內效期商品處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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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591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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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倉庫內效期商品處理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目的加強商品的效期管理,減少因商品效期帶來的直接和潛在利潤損失。二、定義2.1 效期:有效期為12個月的商品的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4月。有效期為18個月及以上的商品的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6月。2.2 預警:有效期為12個月的商品的預警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6月。有效期為18個月及以上的商品的預警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9月。三、規定1、倉庫不得主動配送效期商品,門店不退回效期、預警商品;2、協調或主配的效期商品,倉庫須憑協調專員的通2、知打制效期協調或主配單,門店憑單收貨,否則可拒收。3、倉庫于每月底26號前(含26號)、門店每月1號按規定格式上交效期商品清查明細表至商品部、質管部、考核組。4、協調專員須于五個工作日內將上報效期商品目錄按規定處理完畢后回復倉庫與門店,協調的效期商品按協調流程處理。5、效期商品處理原則:5.1、倉庫無效期原則:配送中心倉庫不能存在效期商品,配送中心必須未雨綢繆提前處理好。5.2、倉庫不能退廠的效期品種,進行責任界定后協調專員根據門店實際銷售情況事先與門店溝通后協調,協調總數量不超過在有效期內門店正常銷售的80(含門店實際庫存)。門店不得拒收,未事先溝通協調,門店可拒收。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商品部承3、擔。5.3、預警商品門店不得拒收,首次請貨的預警商品不動銷可申請協調或退回;造成效期報損由門店、公司、商品部按4:4:2比例承擔。5.4、協調(主配)補償原則:所有協調的效期商品由效期責任方按公司進價給予提成,提成標準為:三個月以下的效期商品不進行協調,三個月以上四個月以內30%支付提成,四個月以上五個月以內20%支付提成,五個月以上六個月以內10%支付提成。6、效期提成的兌現:財信部憑協調專員的“效期提成清單報表”將效期提成通過店長基金劃撥處理,門店每月憑員工簽字的效期提成發放表報賬。要求:無論門店每月消化效期多少,均必須出擬效期提成報表且當月兌現提成,并按門店匯總后通報。對效期比重大且消化4、力度慢的門店商品部須定期跟進,督促門店消化或主動進行協調。7、協調的效期商品,接受門店不能再次退回,如報損,剔除接收門店按每月10標準承擔效期遞減損失責任后,再由原門店按成本價承擔余額(含協調時所提成部分)。倉庫效期商品通過協調到門店的如報損,剔除接收門店按每月10標準承擔效期遞減損失責任后,再由倉庫按成本價承擔余額,如倉庫提前預警上報的損失由商品部責任人承擔。四、考核4.1配送中心倉庫未經批準主動配送效期商品的,按配送售價金額50%罰款。4.2倉庫、門店(新開門店第二個月上報)每延遲一天上報效期清查表按10元/天的罰款。出現遺漏和錯報一個單品對責任人5元/單品的罰款。4.3倉庫每延遲一天將協5、調效期商品配送的,倉庫主管20元/天的罰款。4.4協調專員延遲處理門店、倉庫上報效期表或未進行協調的公司給予每延遲一天20元的罰款。4.5、門店當月須報銷兌現員工效期銷售獎罰金,并在門店公示,否則由門店經理承擔當月效期提成(處罰上限100元)。4.6 店經理、商管員的離任時考核效期商品存銷比指標:效期商品存銷比指標=效期商品庫存金額/門店日均銷售額當效期存銷比等于或低于同類門店均值時不處罰,每超過同類門店均值0.1罰款100元。4.7、效期商品報損參照門店商品報損作業流程中的相關規定處理。附:效期月報表 效期商品匯總表門店條碼品名、規格、廠家批號有效期數量售價售價金額月銷量效期標識是否主配申請協調數量質量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