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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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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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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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某化工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套期保值業務的經營行為和業務流程,加強公司對期貨套保業務的內部控制,防范交易風險,確保公司套期保值資金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期貨業務以從事套期保值交易為主,不得進行投機交易。公司的套期保值業務只限于在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的 PVC 品種,目的是為公司控股子公司 氯堿有限責任公司所生產的 PVC2、 產品進行套期保值。 第三條 公司設立期貨領導小組,期貨領導小組是公司從事套期保值業務的最高決策機構。 第四條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內部審計部門,應加強對公司套期保值業務相關風險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評價和監督,及時識別相關的內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五條 董事會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公司現行的套期保值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進行評價,確保其與公司的資本實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第二章 運營模式 第六條 套期保值交易使用大連商品交易所的PVC合約,起始方式為賣開倉,終止合約方式為買平倉、實物交割或期貨轉現貨等。 第七條 公司套期保值的數量以實際現貨生產數量為依據,以公司PVC年產量的20%為限。 第八條 從3、事套期保值業務的資金來源于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積累的自有資金。公司期貨專用帳戶資金不得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九條 公司期貨領導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董事長或副董事長為組長;成員包括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氯堿公司分管銷售副總經理、氯堿公司銷售部、氯堿公司財務部、證劵部、審計部等。期貨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工作思路;審批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方案,核準交易決策;協調處理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重大事項;定期向公司報告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交易及相關業務情況等。 第十條 公司每月召開一次期貨領導小組會議,制定下個月期貨套期保值操作思路,包括套保頭寸與最低操作點位的確定。4、交易員根據期貨領導小組會議決定,負責在權限范圍內的具體業務操作。 第十一條 公司期貨辦公室為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交易部門,其職責: (一)承擔公司期貨領導小組日常管理職能; (二)會同氯堿公司銷售、財務部等部門制訂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方案; (三)負責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交易管理和交易風險控制; (四)根據公司期貨領導小組的決定,組織落實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方案; (五)負責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和現貨銷售業務事項的日常銜接; (六)負責期貨市場、現貨市場信息的收集和趨勢分析,及時提出套期保值業務和現貨銷售業務建議; (七)負責向公司期貨領導小組以及公司有關部門報告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交易情5、況; (八)根據期貨市場變化情況,及時提出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方案調整建議; (九)接受公司期貨業務合規管理員的監督檢查; (十)完成公司期貨領導小組布置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十二條 氯堿公司銷售部負責現貨市場運行分析等工作,為期貨交易決策提供依據,氯堿公司財務部負責套期保值業務的資金劃撥和會計結算;公司審計部負責套期保值業務監督,證券部負責期貨業務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三條 公司設置套期保值相關業務管理崗位,具體如下: 1、交易員:由具備相關專業資格的專職人員擔任。負責與期貨經紀公司的聯絡;期貨市場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時提出有關套期保值業務和現貨銷售業務建議;編制交易報告;交易賬戶的管理。 2、6、結算員:由專職人員擔任。負責公司套期保值業務交易情況的確認和交易后的結算;負責公司套期保值業務交易憑證的管理。 3、資金調撥員:由公司總會計師和氯堿公司財務部部長兼任。負責公司套期保值業務的資金調撥、使用監督和資金賬戶的管理。 4、風險監督員:由專職人員擔任。 5、交易確認員:由結算員兼任。 6、會計核算員:由氯堿公司財務部會計核算員兼任。負責公司套期保值業務的會計處理。 7、檔案管理員:由專職人員擔任。負責公司套期保值業務形成的檔案的收集、整理。第四章 授權制度 第十四條 公司與經紀公司訂立的開戶合同應按公司簽訂合同的有關規定及程序審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人員簽署。 第十7、五條 公司對套期保值交易操作實行授權管理。交易授權書應列明有權交易的人員名單、可從事交易的具體種類和交易限額、交易的程序和報告。 第十六條 授權書簽發后,須及時在相關部門如期貨辦公室、財務部等備案。 第十七條 被授權人員只有在取得書面授權后方可進行授權范圍內的操作。 第十八條 當出現由于保證金不足將被強行平倉的情況時,啟動快速決策機制,授權公司總會計師直接調撥資金追加保證金。 第十九條 如因各種原因造成被授權人的變動,應立即由授權人通知業務相關各方并備案。原被授權人自通知之時起,不再享有被授權的一切權利。第五章 業務流程 第二十條 公司的期貨開戶及經紀合同簽訂程序如下: 1、期貨辦公室選擇具有8、良好資信和業務實力的期貨經紀公司,推薦給公司期貨領導小組,作為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備選經紀公司; 2、公司期貨領導小組從中選擇確定公司的期貨經紀公司; 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員代表公司與期貨經紀公司簽訂套期保值業務經紀合同,并辦理開戶工作。 4、期貨辦公室應隨時跟蹤了解期貨經紀公司的發展變化和資信情況,并將有關發展變化情況報告公司期貨領導小組,以便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或更換經紀公司。 第二十一條 交易員將與經紀公司初步確認的成交單傳給結算員,結算員進行預結算處理,并將預結算結果傳遞給期貨辦公室和交易員。第二十二條 在收到經紀公司發來的賬單后,結算員核查經紀公司發來的交易結9、算報表是否與交易員提供的成交單一致。若核查無誤,則由交易確認員(結算員兼任)在賬單上簽字并向經紀公司確認;若不一致,則需核查原因。若發生錯單情況,則按交易錯單處理程序進行處理。結算員需將最終結算情況傳遞給期貨辦公室、風險監督員和交易員。 第二十三條 結算員將成交情況及結算情況信息傳遞給資金調撥員和會計核算員,資金調撥員依據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相應的資金收付,會計核算員對開設在交易代理商的賬戶進行嚴格管理和賬務處理,每個交易日后對持有頭寸的價值進行分析,并對資金往來進行核對。 第二十四條 風險監督員核查交易是否符合套期保值方案,若不符合,須立即報告公司相應領導。 第二十五條 期貨辦公室應按公司會計核10、算的相關規定及時將套期保值業務的相關匯總單證傳遞到氯堿公司財務部。 第二十六條 期貨合約到期進行交割時,期貨辦公室應提前與氯堿銷售部、交易員及資金調撥員等相關各方進行妥善協調,以確保交割按期完成。期貨辦公室向氯堿銷售部下達交割通知單,由氯堿銷售部具體負責將貨物送到指定交割庫進行交割。第六章 風險管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在開展套期保值業務前須明確的工作: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充分關注套期保值業務的風險點,制定切合實際的業務計劃;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保證金及清算資金的收支,防止交易過程中由于資金收支核算和套期保值盈虧計算錯誤而導致財務報告信息的不真實;防止因重大差錯、舞弊、欺詐而導致損失;確保交11、易指令的準確、及時、有序記錄和傳遞; 2、合理設置套期保值業務組織機構,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各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 第二十八條 內控管理制度 1、信息管理制度 (1)期貨辦公室設專人對信息進行收集、篩選、整理。 (2)建立廣泛的信息渠道,加強與專業分析機構建立聯系,加強與業內企業的交流。 (3)關注連續性重點參數:價格、庫存、持倉(基金持倉)、升貼水、宏觀經濟指標等信息。 (4)建立高效、準確、快速的市場信息渠道和市場研究隊伍。 2、結算管理制度 (1)結算根據當日交易員確認的成交單進行。 (2)每周與經紀公司帳務核對、監理、協調等。 (3)按月編制期貨階段報表,準確及時反映期貨交易狀況12、,負責與結算業務相關部門的業務聯系。 第二十九條 公司設置風險監督員崗位,不得與套期保值業務的其他崗位交叉。公司風險監督員主要職責包括: 1、協助公司制定套期保值業務有關的風險管理政策及管理工作程序; 2、監督套期保值業務有關人員執行風險管理政策和風險管理工作程序; 3、參與審核公司的具體保值方案; 4、核查交易員的交易行為是否符合套期保值計劃和具體交易方案; 5、對套期保值頭寸的風險狀況進行監控和評估; 6、發現、報告,并按程序協助處理風險事故。 第三十條 公司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并按照不同月份的實際生產能力來確定和控制當期的套期保值量,任何時候不得超過授權范圍進行保值。 第三十一條 公司13、在已經確認對實物合同進行套期保值的情況下,套期保值頭寸的建立、平倉要與所保值的實物合同在數量上及時間上相匹配。 第三十二條 公司建立風險測算系統如下: 1、資金風險:測算已占用的保證金數量、浮動盈虧、可用保證金數量及擬建頭寸需要的保證金數量、公司對可能追加的保證金的準備數量; 2、保值頭寸價格變動風險:根據公司套期保值方案測算已建倉頭寸和需建倉頭寸在價格出現變動后的保證金需求和盈虧風險。 第三十三條 公司建立以下內部風險報告制度和風險處理程序: 1、內部風險報告制度: (1)當市場價格波動較大或發生異常波動的情況時,交易員應立即報告期貨辦公室和風險監督員;期貨辦公室和風險監督員應立即報告套期保14、值業務主管,同時上報公司期貨領導小組。 (2)當發生以下情況時,風險監督員應立即向公司套期保值業務主管報告: 套期保值業務有關人員違反風險管理政策和風險管理工作程序; 經紀公司的資信情況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公司的具體套期保值方案不符合有關規定; 交易員的交易行為不符合套期保值方案; 公司套期保值頭寸的風險狀況影響到套期保值過程的正常進行; 公司套期保值業務出現或將出現有關的法律風險。 2、風險處理程序: (1)公司期貨領導小組和有關人員應及時召開會議,充分分析、討論風險情況及應采取的對策; (2)明確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和風險限額,以及對越權行為的懲罰措施; (3)相關人員執行公司的風險處理決定。15、 第三十四條 公司交易錯單處理程序: 1、當發生屬經紀公司過錯的錯單時:由交易員通知經紀公司,并由經紀公司及時采取相應錯單處理措施,再向經紀公司追償產生的直接損失; 2、當發生屬于公司交易員過錯的錯單時,須履行公司報告制度,再由交易員采取相應的指令,相應的交易指令要求能消除或盡可能減小錯單對公司造成的損失。由于交易員的過錯對公司造成損失,處罰措施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應合理計劃和安排使用保證金,保證套期保值過程正常進行;應合理選擇保值月份,避免市場流動性風險;公司套期保值業務具體操作人應每日密切關注套期保值頭寸持倉風險,按照期貨交易所及期貨公司、大宗交易的要求及時做好保證金的追16、加工作。 應特別注意以下可能要求追加保證金或被強行平倉的情形: 1、期貨市場出現漲跌停板; 2、期貨持倉臨近交割月份; 3、期貨持倉超過交易所限額; 4、期貨持倉臨進入交割月份未調整為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的持倉標準; 5、期貨持倉出現浮虧; 6、其他可能要求追加保證金或強行平倉的情形。 第三十六條 公司嚴格按照規定設置和安排套期保值從業人員、風險監督員等,加強相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及業務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綜合素質。 第三十七條 公司建立與交易系統銜接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及時提供套期保值業務相關的交易和其他數據,實時監控交易的實際情況。 第三十八條 公司設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訊及信息服務設施系統17、,保證交易系統的正常運行,確保交易工作正常開展。第七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公司對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始資料、結算資料等業務檔案保存至少 15 年。 第四十條 公司對套期保值業務開戶文件、授權文件等檔案應保存至少15 年。第八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一條 公司套期保值業務相關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第四十二條 公司套期保值業務相關人員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況、結算情況、資金狀況等與公司套期保值交易有關的信息。 第四十三條 公司期套期保值務相關人員及其他因工作關系接觸到與公司套期保值交易有關的信息的工作人員,負有嚴格保密的責任和義務,由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泄露并產生的任何不良后果由當事人18、負全部責任,同時公司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第九章 監督檢查制度 第四十四條 公司內部審計部門下設合規管理人員一名,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公司套期保值業務。合規管理人員要求有豐富的經濟及管理經驗、良好的職業道德,熟悉期貨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五條 公司合規管理獨立于公司套期保值業務的具體部門,直接對公司套期保值業務主管負責。 第四十六條 公司合規管理經理通過合規檢查工作,協助公司套期保值業務主管監督套期保值業務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期貨的法律法規和執行公司內部套期保值業務內部控制制度。 第四十七條 公司合規管理人員主要職責包括: 1、監督公司遵守有關期貨的法律、法規及政策; 2、監督公司執行套期保值業19、務內部控制制度; 3、定期審查交易部門的相關業務記錄,定期審查公司套期保值交易風險控制制度的設計與執行,及時發現套期保值業務管理中存在的內控缺陷,提出改進意見并報告; 4、檢查相關建議措施的落實情況; 5、根據監管政策的變化,對公司的套期保值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提出相應的修改意見。第十章 應急處理預案控制制度 第四十八條 經批準后的套期保值業務,如遇國家政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導致繼續進行該業務風險有顯著增加并可能引發重大損失時,相關人員應按權限及時主動報告,并在最短時間內平倉或鎖倉。 第四十九條 若遇地震、水災、火災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損失按中國期貨行業相關法規及經濟合同的相關內容處理。 20、第五十條 如本地發生停電,計算機及企業網絡故障使交易不能正常進行時及時啟用備用無線網絡的筆記本電腦。 第五十一條 由于生產設備故障導致不能按時交割,應當采取措施及時平倉或組織貨源交割。第十一章 違規責任 第五十二條 本制度規定所涉及的交易指令、資金撥付、下單、結算、內控審計等各有關人員,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交易風險由公司承擔。超越權限進行的資金撥付、下單交易等行為的,由越權操作者對交易風險或者損失承擔個人責任。 第五十三條 公司相關人員違反本制度進行資金撥付、下單交易以及泄露公司套期保值交易信息,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采取扣留工資獎金、向人民法院起訴等合法方式,向其追討損失。其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公司依法向有權機關報告,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公司其他涉及期貨或準期貨業務參照本制度,具體業務由公司期貨領導小組審定。 第五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六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施行,修改亦同。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xx年12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