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連鎖公司銷售食品質量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36856
2024-09-08
3頁
17.04KB
1、蔬菜連鎖公司銷售食品質量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地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最大限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公司特制定本制度。一、 市場經營者對本市場為群眾提供的食品,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與消費者的約定或者向消費者做出的承諾履行義務。這種約定或者承諾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證其提供的食品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求。如果出現質量問題,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換、包退或者其他責任的,應當履行義務。對市場內出售食品出現質量問題的投訴,只要消費者提出的理由是正當充分2、,應當按照消費者投訴處理辦法先行處理。當食品經營或者供貨商無法立即處理時,然后再由市場經營者向食品經營或者供貨商進行追償。二、 市場經營者根據消費者投訴或通過食品質量檢測,發現市場內出售的食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可能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追究食品經營者或供貨商的責任。還應當及時通過公共媒體、店堂告示等有效方式告之消費者,并且收回該食品。市場經營者不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職權范圍內責令其改正。三、 食品經營者應當對所出售的食品質量向消費者做出承諾,對所購進或出售的食品質量進行嚴格檢查,確保其出售的食品在保質期限內;產地清3、晰;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外包裝無毒無害質地良好。對食品質量低劣、標識不明、證件不齊食品,堅決下架退貨,不予銷售。食品經營者出售食品要明碼標價,按照規定和消費者要求開具信譽卡,保證出售食品不蒙騙、欺詐消費者。對商品經營者。對商品經營者未兌現承諾,出售假冒偽劣食品,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的規定予以處罰。四、 食品經營者擬訂的格式合同、廣告、通知、聲明、店堂告示中含有上述內容的,以及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并在食品經營主體信用監管信息中予以記載。五、 消費者接受食品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或者服務后,應當向商品經營者所要發票、收據、購貨卡、保修證等代替。對經營者不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市場監督管理者應當對其履行市場監管職能,規范市場秩序的責任做出承諾。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賦予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只能,嚴格依法確認、檢查市場開辦者、市場經營者和食品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確認其經營行為和食品的合法性,強化對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市場經營秩序,保護合法經營,查處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行政處罰程序,做到依法、執法為民、盡職盡責、廉潔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