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倉庫物資安全及設施電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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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700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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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倉庫物資安全及設施電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導語:倉庫管理制度是指對倉庫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業要求、注意細節、6S管理、獎懲規定、其他管理要求等進行明確的規定,給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標,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同時也要注意防火措施。以下是網收集整理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定,歡迎大家閱讀。倉庫安全管理制度(一)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確保學校不受損失,特制定本規定。一、倉庫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倉庫區域應按消防技術規范要求設置醒目防火2、示意標志,嚴禁明火,并切實加強監督檢查。三、嚴格執行學校公用物品管理規定,履行倉管員職責,做好物資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盜等安全工作。四、倉庫物資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則,堅決執行“六不準”:不準在倉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不準將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五、倉庫內禁用碘鎢燈,日光燈等電器設備和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得使用60瓦以上燈泡。六、下班時,倉管員必須檢查貨物,關好門窗,切斷電源。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并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3、好用。八、禁止在庫內進行焊接切割作業,特需時,應先取得安全部門批準,并落實防范措施方可進行。九、發現隱患,及時采取防范措施,發生火災時,立即撲救,并及時報告。倉庫安全管理制度(二)1、目的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3、職責3.1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3.3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行。3.4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負第一責任。4、嚴格執行本制度,履行倉管員職責,做好4、物資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盜等安全工作5工作程序和要求5.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5.1.1六要:a)倉庫內堆放物品與墻之間要有適當距離;b)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c)倉庫內要保持干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d)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e)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f)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5.1.2六不準:a)倉庫內不準吸煙;b)倉庫內不準設灶;c)倉庫內不準點蠟燭;d)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e)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5.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5.2.1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5、規、勞動保護政策。5.2.2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5.2.3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5.2.4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5.2.5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5.2.6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6、碰、摔、擠壓物資。5.2.7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5.2.8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5.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5.3.1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5.3.2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后,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5.3.3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7、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5.3.4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5.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5.4.1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4.2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5.4.3倉庫管理部門8、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5.4.4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5.4.5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5.4.6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5.4.7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5.4.8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5.4.9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9、地點,并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5.4.10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5.4.11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5.5倉庫安全培訓、生產及檢查的管理5.5.1安全培訓的管理5.5.1.1對新入職員工、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教育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5.5.1.2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5.5.1.3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10、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5.5.1.4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延伸閱讀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定一、總則1、為了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公司具體情況的有關制度制定本規定。2、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損部、倉庫日常管理相關部門負責。二、組織管理1、倉庫擴建,改建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給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改擴建竣工時,給公安消防監督部門進行驗收未合格的不得交會使用。2、11、倉庫最高負責人為倉庫防火責任人,負責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以下職責:4、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5、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視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6、組織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培訓和考核,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7、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8、定期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9、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向防損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備案。10、倉庫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11、倉庫管理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12、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12、對倉庫新入職員工應進行倉庫包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位工作。三、儲存管理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少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2、容易相互發生化學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圖示規定的甲,乙類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的滅火方法。3、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空氣干燥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期檢測,嚴格控制溫度與濕度。4、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13、后,方準入庫。5、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的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6、使用過的油棉沙,油手套等沾細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入在安全地點,定期檢查。四、電器管理1、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2、倉庫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燈照明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3、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4、庫房內鋪設14、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硬塑料管保護。5、庫區的每一個庫房應當在庫房處單獨安裝開關箱,倉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6、庫房不準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設備。7、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室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部位要設置防護罩。8、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9、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五、火源管理1、倉庫應當置醒目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15、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申請動火證。經倉庫或大廈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3、庫房內不準使用火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有防火負責人批準。4、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5、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不準吸煙,燃放煙花爆竹。6、庫房倉管人員及入庫人員,入庫前應當交出攜帶的火種,接受防損人員的檢查。六、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1、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雜物。2、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3、對消火栓,滅火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不準堵塞、隔離、挪用。4、庫區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