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公司出租公寓租賃合同及收款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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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710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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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有限公司 XXXX管理制度房地產經紀公司出租公寓租賃合同及收款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房地產經紀公司出租公寓管理制度(試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出租公寓的管理,規范公寓租賃經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第二條 *公司行政辦公室是出租公寓業務的管理部門,具體職責如下:(一)聯合后勤、財務制訂并不斷完善房屋租賃的管理制度,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二)制訂公寓出租與管理方案,并按照*公司批準的經2、營用途和方案開展公寓租賃工作;(三)完成公寓承租人的資信審查與選擇確定;(四)完成公寓租賃合同的談判、簽訂、收款履行進行管理;(五)負責建立公寓租賃管理臺賬、檔案;(六)負責組織后勤對租賃公寓實物與使用安全進行交接和檢查;(七)負責按時編制公寓臺賬與財務核對,在核定后報送*公司主任簽字確認;(八)聯合行政后勤進行公寓租賃法律糾紛的處理。 第三章 公寓租賃及承租管理第一條 行政辦公室應對公寓承租人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調查了解承租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和以往的信用記錄等。承租人為法人單位時,應對其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等文件進行審查。第二條 行政辦公室應嚴格約束承租人按照3、公寓租賃合同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第三條 外埠單位、人員承租公寓,應符合北京市對外地來京人員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的要求。第四條 行政辦公室應加強對出租公寓的巡視檢查管理工作。第五條 每次簽定的公寓租賃合同期限原則上最高不得超過3年。第六條 行政辦公室應在充分調研分析的基礎上,以書面形式合理確定出租公寓的使用用途、租賃價格和出租期限,在報經*公司主任批準后執行。第七條 公寓租賃過程中發生的水、電、氣、供暖費、物業管理等費用根據出租價格及條件確定負擔主體,并在合同中約定。第四章 公寓租賃合同及收款管理第八條 公司與承租人按照*公司的標準合同文4、本 簽訂書面公寓租賃合同。第一條 公寓租賃標準合同文本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一)出租人與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法人單位的工商登記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聯系方式等;應將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二)租賃標的物的位置、面積等基本情況;(三)租賃用途、期限、租金及交付方式(含保證金);(四)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五)租賃公寓的維修養護及物業服務事項;(六)違約責任;(七)爭議解決方式;(八)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九)其他約定;(十)雙方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蓋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第二條 公寓租賃合同須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5、人須提供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承租人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簽字。第一條 承租人為法人單位的,應將蓋有承租人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承租人為自然人的,應將承租人本人簽字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及詳實的住所地址等書面材料作為合同附件。第二條 保證金。合同期在六個月以上的,保證金金額最低為三個月租金,合同期在六個月以下(含六個月)的,保證金金額最低為兩個月租金。保證金收取時間應在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之前。 第三條 行政辦公室要嚴格履行公寓租賃合同,按時將收到的租金、保證金等款項及時交至財務,并將財務出具的收款收據交于承租人。第四條 對于拖欠的租金6、或物業費的要及時追繳,在追繳租金的同時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超過訴訟時效(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為一年)。第五條 行政辦公室與承租人簽訂公寓租賃合同的同時,雙方必須簽訂租賃房屋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行政辦公室應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第六章 租賃公寓的管理與維護第六條 行政辦公室負責租賃公寓的管理,不得允許承租人對房屋進行拆改、擴建和搭建安裝臨時構筑物及廣告牌匾等行為。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失的,應要求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賠償。第一條 后勤負責出租公寓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寓租賃經營期間,有關公寓及其設施設備的定期檢查、修繕、養護等事項,應在公寓租賃合同中與承租人明確雙方需承擔的7、責任和義務。第七章 檔案及核算管理第二條 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寓租賃合同的檔案管理,對公寓租賃合同進行審核、簽定、保管等。第三條 行政辦公室應建立公寓租賃合同臺賬,負責整理與租賃業務相關的各類單據、信函等書面資料原件,要按照公司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存檔。第四條 公寓租賃合同臺賬需每月定期與財務核對收款情況,并由行政辦公室、財務、*公司主任簽定確認,公寓租賃合同臺賬每月簽認后由行政辦公室、財務各存檔一份。第八章 罰則第五條 對有以下行為的,依據上級單位及*公司有關制度對行政辦公室或經辦人給予處罰:(1) 未按本辦法規定報經公司經理辦公會或電控公司審核批準,行政辦公室自行將租賃公寓轉租他人的;(2) 行政辦公室故意降低租賃價格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公寓租金不能及時收取,公寓權益受到侵害或實物(包括設施設備)損毀滅失的;(1) 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2) 已知承租人違法經營,為其提供經營場所或未能及時終止公寓租賃合同的。第九章 附則第一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參照上級公司相關制度、規定和辦法執行。第二條 本辦法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第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