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保密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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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721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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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鐵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保密工作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簡稱保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關于鐵路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實施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制訂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保秘工作,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確保秘密、便利工作”的指導思想。保密范圍應當根據情況變化適時修訂,修訂的程序依照保密法第十條的規定辦理。第二章 保密機構第三條 公司設保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密委)和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保密辦)。保2、密委在上級黨委和上級保密委員會領導下,依照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開展工作,保密辦處理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務。保密委主任由公司黨總支書記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并報上級保密組織備案;保密辦設在綜合部,負責保密日常事務,保密辦主任由綜合部部長兼任。第四條 公司應經常對干部職工進行保密教育,檢查落實保密措施,遵守各項保密制度,并經常性地開展自查。第五條 公司保密委成員及保密辦成員調整時,應經公司黨組織批準,報上級保密組織備案。第三章 密級范圍和定密規定第六條 公司保密委接受上級機關和有關保密工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依照鐵道部、國家保密局聯合制定并公布的鐵路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3、級具體范圍的規定(鐵辦199831號),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確定保密范圍和密級,任何部門、個人未經保密委員會批準無權擴大、縮小、更改密級范圍。第七條 保密資料按國家規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單位的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單位的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單位的利益遭受損害。第八條 公司保密委根據有關規定及具體情況確定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規定外,絕密級事項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事項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事項不超過十年。第九條 公司各項工作中產生的屬于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4、物品,按照規定確定并標明密級、保密期限。結合公司實際,對涉密內容規定如下:(一)絕密級:涉及絕密級事項的文件資料以及計算機存儲信息和數據安全保密措施。(二)機密級:涉及機密級事項的黨政發的文、電及領導講話、信息專報、會議記錄和報表。(三)秘密級:接待國外代表團(組)來項目參觀、訪問、交流的請示及重要談話記錄;涉及秘密級事項的黨政發的文、電及領導講話、信息專報、會議記錄和報表;重要的檢舉、揭發材料和檢舉、揭發人的姓名、地址以及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有關情況;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涉密內容和尚未公布的干部錄用計劃和任免決定;尚未公布的重大改革方案;尚未公布的鐵路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涉及國家高新技術的鐵路工程項目的5、研究涉及資料;具有重要經濟價值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鐵路科研成果、技術訣竅和工藝;與國(境)外合作交往等經濟活動的內部方案、策略、報價、標底及統一對外措施;鐵路工程建設中工程施工、監理、設備、物資等招投標項目中的涉密內容;鐵路樞紐、特大橋梁、長大隧道的圖紙、資料;鐵路工程建設信息管理系統操作程序及代碼;涉及秘密級事項的計算機存儲信息和數據安全保密措施;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文件涉及中心樁黃海高程、GPS座標等有關地理信息資料;其他涉及公司利益的有關事項。第十條 不能標明密級的事項,由產生該事項的部門負責通知接觸范圍內的人員。新增、臨時產生的秘密事項由發生部門與公司保密辦聯系,共同確定密級、保密期限、6、接觸范圍人員,并書面記錄在案。第十一條 鐵路工程建設中需要確定的計劃、設計、施工有關保密文件、資料,由保密辦確定密級。第十二條 涉密計算機應按其涉及范圍、內容中最高密級確定密級。第十三條 對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和不明確屬于何種密級的事項,歸口公司保密辦請示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后確定。第十四條 對需要變更、解除密級或繼續保密的,保密辦應根據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國家保密局令第1號)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條規定辦理。第四章 保密工作制度第十五條 接觸秘密事項的人員或部門的范圍,由公司保密委限定。第十六條 復制屬于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不得擅自改變原件的密級,并需經過保密辦主任批準,并有書面記錄。7、第十七條 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國家秘密,不在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秘密,不得私自攜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外出,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的不得違反有關保密規定。第十八條 屬于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銷毀,應嚴格按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保密局關于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委保字20011號)執行。第十九條 召開具有秘密內容的會議,主辦部門應當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二)根據保密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三)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資料;(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第二十條 加強8、計算機網絡管理,實施計算機內部網和外部網的物理隔斷,嚴禁涉密內容在內部專網及互聯網錄入和傳輸。聯接互聯網的計算機應專機專用,嚴禁儲存和處理涉密信息。第二十一條 計算機網絡的安全保密工作,由公司保密委領導。網絡的安全保護、監督、檢查和指導由公司委托有關部門負責,網絡的保密建設和管理由保密辦負責。第二十二條 凡超過保修期限的涉密計算機維修,應送國家保密部門指定單位維修。在保修期內的涉密計算機必須先將硬盤送指定單位消磁后方可送保修單位維修。涉密計算機降低密級,不作為涉密機使用及擬報廢時必須將硬盤送指定單位消磁。第二十三條 涉及保密廢紙、電子載體和影音、影像保密資料的回收銷毀范圍:(一)按照規定清理回9、收需銷毀的保密文件、文書檔案、財會檔案和各種專業檔案。(二)各種已作廢的內部刊物、資料、圖紙、報表、證件和保密筆記本等。(三)各項工作中產生的有涉密內容或不宜公開的內容。(四)已過期或作廢的涉及公司內部秘密的內容。第二十四條 確定屬于保密的要害部門、部位應采取保密措施,除經批準外,不得擅自入內。第二十五條 發生泄密事件,應當迅速報告保密工作部門和主管領導,查明被泄露秘密的內容和密級、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范圍和程度、泄密的有關責任者,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在24小時內上報上一級保密組織。 第二十六條 對于提供給境外公司咨詢機構的資料執行鐵道部有關規定。第五章 領導管理責任第二十七條 公司領導干部應10、自覺遵守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關于黨政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的規定,保障各類秘密安全,負起管轄范圍內保密工作,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保密守則,確保自身和本單位不發生失泄密事件。第二十八條 落實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公司黨總支書記對保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行政領導對分管業務工作范圍內的保密工作負領導責任,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領導責任。第六章 檢查和懲處工作第二十九條 公司干部職工應知悉與其工作有關的保密范圍和各項保密規定,自覺接受上級保密部門檢查。第三十條 對檢查發現保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由保密委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限期整改。第三十一條 保密委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泄密責任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二xx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