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商砼部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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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728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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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公司商砼部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試驗室必須建立完善的各項規章制度,這是保證檢測工作能夠正常進行的基本前提。一、 試驗室管理制度為了保證檢測的準確性和有效性,需對人員、設施與環境加以控制,根據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 試驗室是進行檢測的工作場所,必須保持清潔、整齊。由試驗人員負責工作臺、水池、門、窗、墻面以及儀器設備的清潔衛生工作。2、 試驗室內禁止吐痰、吸煙、吃東西,不允許做與檢測無關的的活動,不得堆放與檢測無關的物品。3、 非檢測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隨意進出試驗室。有溫、濕度控制要求2、的檢測人員也應避免頻繁進出,以免影響環境條件的控制。4、 建立衛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掃衛生,每周徹底清掃一次。5、 做好節假日人員值班安排,保證標準養護室處于正常控制范圍,確保必要的檢測工作正常進行。6、 儀器設備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連接線、常用工具應排列整齊。7、 建立不合格品試驗臺賬,出現不合格項目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8、 不得帶電作業,電源線應排列整齊,不得橫跨過道。9、 儀器設備應保持狀態完好,使用完畢應立即填寫相應的使用記錄,如有異常情況,檢測人員應及時向領導請示處理。10、 試驗室應設置消防設施、消火栓或滅火筒,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動位置或挪做他用。11、 檢測樣品應按“未檢”、“3、已檢”、“留樣”等狀態分別放在規定處,不得隨處放置,以免混淆、丟失、損壞;特殊樣品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防止樣品污染變質或對環境造成危害。12、 各類圖書、文件、標準以及記錄表格,應由資料員統一管理,正在使用的應由試驗員妥善放好,不得隨意亂放。13、 為保障檢測工作過程中人身和儀器設備安全,試驗人員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14、 工作人員離開崗位時,要認真檢查水、電是否關閉;離開檢測室要關好門窗。二、 試驗工作質量控制規定1、 嚴格按現行國家標準、規范的試驗方法進行原材料的取樣復驗和混凝土供應的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對原材料及混凝土的質量負責。2、 在試驗過程中,試驗人員一般不應少于2人,記4、錄人員采用復頌法,以防止數據在傳遞過程中發生差錯。3、 定期進行混凝土強度、原材料質量的統計和分析工作,并按時上報有關領導。4、 負責收集與混凝土有關的新技術、新產品信息,并積極進行技術開發、創新和技術儲備。5、 發現生產過程中存在重大問題時,質檢人員有權暫停生產,并提出處理意見。6、 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有關質量管理的規定,負責試驗室人員的組織、教育、管理工作,不斷提高人員的質量意識業務素質。7、 負責及時向需方提供必需的各項技術資料。8、 因停水、停電而中斷的試驗,凡影響質量時,必須重新進行試驗,并將情況記錄在案備查。9、 因儀器設備故障損壞中斷試驗時,可用相同等級滿足試驗要求的代用儀器重新5、進行試驗,無代用儀器設備且一時無法修復時,應及時送到有外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檢驗。10、 試驗工作失誤或試件本身的原因造成試驗數據失真,所有試驗數據作廢,重新取樣試驗,試驗報告以第二次試驗數據為準,并由試驗人員寫成事故原因,當不能重新取樣試驗時,應對材料的使用做追溯性檢測。11、 試驗室應布局合理,相鄰區域如有互不相容的檢測工作時(如灰塵、電磁干擾、輻射、溫度、濕度、光照和振動),應進行有效的隔離,并采取措施防止交叉污染。12、 試驗結束后,檢測人員應對全部數據進行認真整理、計算和審核。三、 原始記錄管理制度原始記錄是試驗檢測過程的真實記載,不允許隨意更改、刪除。1、 原始記錄應印成一定格式的記6、錄表,其格式根據檢測的要求不同可以有所不同。原始記錄表主要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編號或批號、代表數量、生產單位或產地;主要儀器及使用前后的狀態;檢驗編號、檢驗依據、檢驗項目、環境溫、濕度;檢驗原始數據、數據處理結果、試驗日期等。2、 原始記錄應字跡清楚、不得用圓珠筆填寫,并有試驗人員和審核人員簽名。3、 審核人必須認真審核,確保檢驗數據、計算結果及評定無誤。4、 為及時向需方提出試驗報告,試驗組應及時將原始記錄移交資料室,并向資料室整理保管。5、 原始記錄中數據不允許隨意更改、刪減,如需更改,應畫兩條平行線,并由當事人簽名或加蓋個人印章。6、 試驗人員和審核人員必須是經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統7、一培訓、考核并獲得崗位合格證書后,方可有簽署權。7、 不得使用非法計量單位。四、 試驗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 所有試驗儀器設備應按使用說明書要求進行安裝和調試。2、 試驗員必須熟悉試驗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否則不得使用。3、 使用儀器設備時,應做到事前檢查、事后維護保養,如有異常情況應向領導匯報,以便得到及時處理。4、 建立“試驗儀器設備臺賬”、“檢定周期表”等,并每年更新一次。5、 嚴格按檢定周期檢定儀器設備,根據檢定結果做出三色標識,凡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周期的儀器設備一律不準使用,檢定不合格應進行修理,修理后經檢定合格方可使用,無法修理的申請報廢。6、 主要儀器設備應有專人使用管理,做到管8、好、用好、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一般性故障,確保使用的儀器設備處于正常運轉狀態,并認真填寫運轉、維修及維護保養記錄。7、 試驗儀器、設備的使用環境應符合家檢驗標準的有關要求,防止受到外部不良干擾而影響檢測結果的準確性。8、 各種用電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后應隨手關電閘。五、 試驗報告審核、簽發制度1、 各種試驗報告,按原始記錄的內容,加上報告日期和統一編號,經報告人、審核人、簽發人簽字,加蓋有效印章方可發出。2、 試驗報告簽字人員資格和責任:簽發人:試驗室主任(或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有試驗報告的簽發權,并對簽發的試驗報告負技術責任。審核人:具有相應上崗證的人員才有審核簽字權,對試驗報告的正確性負9、責。報告人:對出具的試驗報告與原始記錄一致性負責。3、 各類試驗報告必須編號連續,不得缺號,并及時歸檔,由資料員按年度或單位工程裝訂成冊,妥善保存。4、 試驗報告至少一式四份,第一份存檔備查,其余三份報送需方。六、 試件標準養護管理制度1、 混凝土試件1) 混凝土試件成型后應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蓋表明。2) 采用標準養護的試件,應在溫度為205oC的環境中靜置一晝夜至兩晝夜后編號、拆模。拆模后應立即放入溫度為202oC、相對濕度為95%以上的標準養護室中養護,或在溫度為202oC的不流動的Ca(OH)2飽和溶液中養護。3) 標準養護室內的試件應放在支架上,彼此間隔1020mm,試件表面應保持濕10、潤,并不得被水直接沖淋。4) 標準養護齡期為28d(從加水攪拌開始計時)。2、 水泥試件1) 水泥試件成型后做好標記,并立即放入溫度保持在201oC、相對濕度不低于95%的霧室或濕箱中水平養護,養護時不應將試模放在其他試模上,直到規定的時間取出脫模。2) 水泥試件脫模做好標識后,立即水平或豎直放置在201oC的養護,水平放置時刮平面應朝上。3) 試件放在不易腐爛的篦子上,并彼此保持一定間距,讓水與試體的六個面接觸。養護期間試件之間間隔或試體上表面的水深不得少于5mm。4) 每個養護池只養護同類型的水泥試件。5) 強度試驗試件的養護齡期,從水泥加水攪拌開始試驗時算起。不同齡期強度試驗在下列時間里11、進行:24h15min;48h30min;72h45min;7d2h;28d8h;七、 質檢組工作職責質檢組的主要工作任務是負責混凝土拌合物出廠、交貨質量和施工現場的服務。13、 負責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工作,并嚴格執行相關工作程序和作業指導書。14、 嚴格按國家標準規范規定進行混凝土拌合物的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并留置試樣。15、 負責隨時對生產過程中的配合比執行情況、配料計量、攪拌等環節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有權上報、暫停生產及提出處理意見。16、 負責組織混凝土生產的開盤鑒定,有權在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混凝土配合比的調整。當不能準確掌握時,應及時上報主任。17、 負責根據骨料含水率及時調12、整生產混凝土配合比,確保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滿足要求。18、 配合生產調度按預約時間及時發車,不得無故拖延時間,確保混凝土施工澆筑的連續性,并積極配合需方做好施工現場的服務工作。19、 負責本班組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斷提高人員的質量意識和業務素質。20、 負責各種質量記錄的填寫和整理、保存和移交歸檔工作。21、 負責每月進行一次生產質量控制總結,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八、 試驗組工作職責負責原材料和混凝土和易性的試驗工作。九、 原材料進廠復驗做到及時,對試驗項目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負責。十、 負責不同齡期混凝土試件的檢驗。十一、 做好主要試驗儀器設備的運轉記錄和試驗環境有溫、濕度要求的記錄。13、十二、 嚴格按操作規程適用儀器、設備,并做到事前檢查,事后維護保養。十三、 保證試驗原始記錄符合規定要求,妥善保管,及時移交資料室存檔。十四、 負責經常開展生產用混凝土配合比的驗證工作。十五、 負責檢測項目的能力比對試驗和外檢送樣。十六、 做好試驗樣品的留樣登記、保管及處置工作。十七、 負責隨時保持試驗工作區域的環境衛生。十八、 資料室工作職責1、 負責根據“混凝土澆筑通知單”要求,向需方提出混凝土出廠質量保證技術資料。2、 負責按原始記錄打印混凝土、原材料28d及其他齡期試驗報告,并應在試驗結束后十天內報出。3、 保證打印的每一份試驗報告數據、結論與原始記錄相一致。4、 負責各種文件和資料、14、質量記錄的收集、分類、登記、編目、歸檔整理和保存,采取相應措施保證完好無損。5、 按規定要求做好文件和資料、質量記錄的保密工作。6、 按月統計評定混凝土抗壓強度。十九、 樣品管理制度1、 樣品接受登記試驗室在受理委托檢驗,負責對送樣樣品的完整性用于檢測要求的適宜性進行檢查,樣品狀況符合要求接收并登記編號。2、 樣品識別收樣員在接受樣品包裝上或樣品瓶上作出明顯標識,標識包括“未檢”、“已檢”、“留樣”等字樣。3、 樣品留樣樣品留樣入庫應有專人負責,接收后應及時登記入庫,并分類存放,做到賬物一致,樣品室要通風干燥,具有一定的安全性。4、 樣品有效期樣品保留的有效期應符合國家現行規范要求,膠凝材料的15、存放期應少于50天,外加劑的存放期應不少于有效期,按產品有效期定。5、 樣品處理樣品的保留超過有效期由實驗室負責人批準后處理,并做好處理記錄。十一、生產混凝土配合比調整規定在生產過程中,由于某種原因造成混凝土拌合物不能滿足要求時,需要對混凝土進行調整,調整由出廠質檢員或實驗室負責人按以下要求進行:1、 調整依據5) 骨料含水率、顆粒級配或粒徑發生明顯變化。6) 膠凝材料需水量比出現較大波動。7) 減水劑減水率或其他性能發生變化。8) 混凝土坍落度發生明顯變化。9) 由于其他原因導致生產混凝土的狀態不能滿足施工要求。2、 調整原則3、 調整要有足夠的理由和依據,防止隨意調整。4、 調整時,水膠比16、不能發生變化,不得影響混凝土質量。5、 要做好調整記錄。3、調整方法:調整方法可按下表和混凝土返料調料報廢管理規定進行。生產混凝土配合比調整方法混凝土拌合物不良狀態調整方法坍落度小于要求,黏聚性和保水性合適保持水膠比不變,增加水泥漿用量,相應減少砂石用量(砂率不變)坍落度大于要求,黏聚性和保水性合適保持水膠比不變,減少水泥漿用量,相應增加砂石用量(砂率不變)坍落度合適,黏聚性和保水性不好保持砂石總量不變,增加砂率,或保持水膠比不變,調整膠凝材料用量,相應調整砂石用量砂漿含量過多減少砂率(保持砂石總量不變,提高石子用量,減少砂用量)4、配合比調整權限生產混凝土配合比的調整以試配記錄為基準,出廠質17、檢員和實驗室負責人有以下調整權限,超出的必須及時通報技術負責人,由技術負責人調整。1) 砂率:允許調整2%。2) 外加劑:允許調整膠凝材料總用量的0.2%。3) 用水量和膠凝材料:允許調整10kg以下。十二、能力比對制度為了提高檢測能力和水平,減少相對試驗誤差,試驗室應開展能力比對試驗。1、 試驗室負責人負責能力比對試驗的組織和實施,并對試驗結果進行分析,針對影響試驗誤差的原因提出糾正或預防措施。2、 試驗室間的能力比對可一年進行一次;本室試驗人員間的能力比對試驗可不定期的進行。3、 參與能力比對試驗的人員可作為能力考核的依據。4、 試驗室應保存能力比對試驗的所有資料。十三、委托試驗管理制度118、 原材料進廠由材料員負責按國家標準和有關規范要求進行取樣,并委托試驗室試驗。2、 委托時應按要求填寫“委托試驗單”,填寫內容包括:材料名稱、生產廠家或產地、等級、規格或型號、代表數量、出廠編號及委托日期等,填寫時字跡清楚整潔,嚴禁涂改,出現錯誤重新填寫。3、 收樣人應檢查所送試樣是否與委托單內容相符,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進行登記,編號和標識,送、收雙方應在委托試驗單上簽字。4、 收樣人員及時將樣品移交試驗人員進行試驗,并辦理移交手續。十四、混凝土配合比管理制度1、 混凝土配合比應根據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55-2000的規定以及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進行設19、計。2、 混凝土的配合比應根據原材料性能及混凝土的技術要求進行計算,并以試配結果調整后確定。3、 根據本單位常用的材料,設計出常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備用;在使用過程中,應根據原材料情況及混凝土質量檢驗的結果予以調整、但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重新進行配合比設計:1) 對混凝土性能指標有特殊要求時;2) 水泥、外加劑或礦物摻合料品種、質量有顯著變化時;3) 該配合比的混凝土生產間斷半年以上時。4、 為保證配合比的適應性和可靠性,常用的混凝土配合比每月至少驗證三次。5、 混凝土配合比在使用過程中,應根據混凝土出廠檢驗結果及時進行統計分析,必要時應進行調整。6、 有關混凝土配合比設計的計算書、試配調整及相20、關的試驗記錄、原材料試驗記錄、常用配合比的驗證記錄等,必須完整齊全,及時歸檔備查。十五、獎罰制度為確保混凝土質量,加強檢測工作管理力度,提高員工積極性和工作責任心,制定本制度。15、 獎勵1、 凡檢驗出不合格原材料,并得到廠家或供應商簽字認可且接受退貨,獎試驗員200元。2、 發現原材料使用不對、生產計量裝置失準,獎發現人100元/次。3、 凡發現混凝土在運輸過程中未轉罐,及時匯報者,獎50元。4、 發現原材料存在嚴重質量問題者(經驗證證實,如F類粉煤灰安定性不合格等),獎相關人員300元/次。5、 凡檢驗出屬于廢品的材料,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水泥凝結時間不合格等,獎相關人員200元/次。6、21、 凡出廠前檢驗出混凝土有嚴重缺陷(例:由于計量不準導致外加劑嚴重超量),并檢查得到驗證,給公司挽回嚴重損失的,獎發現人500元/次;一般缺陷(例:僅為砂石含水率偏小1%的)經調整合格準許出廠的,獎出廠質檢員50元/3次。7、 在質量監督過程中,發現前臺工長或泵工私自加水者,獎發現人200元/次。8、 在質量監督過程中,發現操作工不按公司規定操作(例:生產出現異常不及時反饋,依舊堅持生產),造成出廠產品質量波動較大,經核實屬實者,獎發現人100元/次。9、 在質量監督過程中,發現材料員私自將不合格原材進場,出廠證明資料不全而收取材料,經核實屬實者,獎發現人100元/次。凡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應保留22、足夠的試樣備用。16、 處罰1、 原材料沒按公司要求及時檢測、漏檢的,每批次罰200元。2、 出廠檢驗不認真,沒按要求檢查或調整混凝土和易性,造成混凝土在規定時間內到工地就出現坍落度過大或過小的,一次處罰100元。3、 凡去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上班期間穿拖鞋,服裝不整者,發現一次罰50元。4、 上班時間遲到、早退、打牌、擅自離崗或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發現一次罰50元。5、 試驗過程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試驗儀器設備損壞,罰試驗者直接經濟損失的10%。6、 未按要求及時做好質量記錄者,罰責任人200元。7、 調度將生產任務單傳達給試驗室后,出廠質檢員未在廠內開盤時間前10分鐘下達配合比,造成生產延誤的,罰100元/次。8、 資料室未及時出具相關產品出廠報告的,罰100元/次。9、 沒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相關技術服務被投訴者,罰1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