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煤焦化驗室及考核管理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37297
2024-09-08
14頁
30.59KB
1、化工公司煤焦化驗室及考核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 煤焦化驗室管理制度一、煤焦化驗員崗位責任制度(一)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二)服從領導、聽從分配、堅守崗位。(三)熟練掌握化驗操作過程,按時完成各項分析任務,并及時報告分析化驗結果。(四)努力鉆研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不斷提高分析化驗水平。(五)愛護設備,堅持做好日常保養,定期進行校準,遵守設備操作規程,發現設備異常現象立即報告領導,損壞設備要及時登記并說明原因。(六)對過期失效藥品、試劑必須及時更換,確保結果的準確性。(七)節約成2、本,嚴格控制藥品和器皿消耗。(八)加強樣品存儲管理,以備必要時進行復查。(九)嚴格執行安全防火制度,并熟知各種急救措施,發生事故時,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十)分析化驗用品用完要放回原處,擺放有序,保持化驗室環境衛生,做到化驗室文明整潔。(十一)原始記錄清晰,不得有胡亂涂改現象,各種原始臺賬和原始記錄,每月規整好存檔。(十二)化驗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確認工作無誤后才能進行交接班。(十三)化驗人員因故不能上班時,必須經化驗室主管的批準并履行正常的請假手續。二、煤焦化驗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化驗員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和管理權限內,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3、法令法規和規定。(二)化驗室設置一名安全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檢查及安全教育工作。業務上接受上級安全部門的領導并積極組織職工參加上級部門安排的各項安全技術知識的學習和安全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三)積極參加中心和本化驗室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學習和安全活動,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識。作為一名化驗員,必須提高安全意識,掌握豐富的安全知識才能減少事故的發生。(四)化驗員必須認真堅持安全“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他人傷害。和“四不放過”即:責任者未受處理不放過,職工未受教育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五)化驗員必須認真學習分析規程和有關的安全技術規程,必須熟4、悉所用設備的性能、正確使用和維護方法,同時必須掌握設備使用時的安全操作規程,否則不準操作。對設備性能及操作中可能發生的事故的原因進行預測,掌握預防事故和處理事故的方法。(六)化驗室內每瓶試劑必須貼有明顯的與內容物相符的標簽,嚴禁將用完的原裝試劑瓶不更新標簽而裝入別種試劑。(七)化驗室內禁止吸煙,進食,不得用試驗器皿處理食物,工作時穿戴好防護用品。(八)要建立安全員制度和安全登記本,健全崗位責任制,每天下班前應檢查水、煤、電、門窗等確保安全。(九)在崗位人員必須履行崗位職責,不得睡崗,脫崗,串崗和在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情,在崗人員必須服從勞動紀律的檢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安全和勞動紀律檢查。5、(十)室內設備不得隨意搬動改變位置,發現設備有故障,及時匯報,不經允許不得私自拆卸,應請專業人員修理。禁止所有設備空運轉,造成對設備的磨損,杜絕浪費電。(十一)化驗室中應備有急救藥品、消防器材和勞保用品,滅火器一定要固定放在明顯的地方,不能任意移動。(十二)檢驗過程中,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上級領導的違章指揮,并有權對所發現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越級上報公司領導。(十三)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和操作規程,杜絕盲目指揮和違章冒險作業,預防各種傷害事故的發生。(十四)化驗員必須掌握各種化驗室滅火方法。三、 煤焦化驗室交接班制度(一)交班前,認真檢查化驗室所屬設備、電氣有無異常現象,6、保證處于良好狀態。(二) 交班前,做好相關工作地點的環境衛生及設備的清潔工作。(三) 交班前,整理和清點需要交班的工具和有關物品。(四) 交班時應詳細如實地向接班者介紹儀器使用、故障處理等情況,交待清楚上級指示、工作安排及有關注意事項,按要求記錄到交接班記錄上。(五) 交班時,一切儀器和操作由交班人負責,儀器操作不正常或處于事故狀態,小問題由交班者處理正常后交班,必要時接班者可協助處理或由設備維護人員維修。(六) 接班者因故不到,交班者要繼續工作,不得擅離職守。接班者遲到仍按規定的程序和內容進行交接,不得草率馬虎。特殊原因確實無人接班,應向有關領導匯報,得到上級領導同意后方可離開崗位。(七) 7、交接班,雙方意見有分歧時,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重大問題匯報班長和上級領導處理。(八) 交接清楚,雙方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后,交班者方可下班。(九) 交接班后,發生的一切問題均由接班者負責(十) 接班人員必須提前到達崗位,到崗位后詳細檢查儀器運行、電氣、安全、衛生等情況。(十一) 接班人員到崗位后清點、接受需要交班的工具及物品。接班人員到崗位后檢查各種儀器藥品是否按指定地點放置整齊,不得混放、丟失、損壞。(十二) 所負責的衛生區域內及相關儀器設備的衛生要達到干凈、整潔,不得有浮塵。(十三) 認真檢查交接班記錄并簽名,了解設備運行情況。(十四) 如設備有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中寫明并通知8、相關人員協調處理,如影響正常工作必須向崗位負責人匯報。(十五) 認真聽取負責人、班長主持召開的班前會,執行負責人布置的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項。(十六) 接班后,上崗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十七) 接班者必須嚴格按照“七不交接”標準進行交接:1、設備發生故障,原因不明不交接。2、設備維護保養不合格不交接。3、原始記錄資料不全、不準確不交接。4、工作場所不清潔,水管、氣瓶等有跑、冒、滴、漏現象,能處理而不進行處理不交接。5、公共設施及公物損壞未查明原因不交接。6、儀器工具等缺少、損壞不交接。7、儀器運行情況不明不交接。四、 煤焦化驗室接收樣制度(一)為保證煤焦化驗室的工作有序正常開展,完成9、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煤焦化驗室全體煤焦化驗員。(二)接收樣品時,送樣人、接樣人認真填寫接收樣記錄,包括接樣時間,樣品編號,類別等,且雙方簽字確認。(三)對于送來的樣品要認真檢查樣品標簽及大小粒度等是否合格,如發現其信息不全或不符合分析要求,可以告送樣人員進行更正,否則不予接收。(四)化驗室設專門留樣室,并按照樣品編號從小到大有序放置,分析試樣保留一周,膠質層試樣保留一周,備查樣保留二個月,到期后應將廢樣交予制樣室處理,不得繼續滯留在留樣室。(五)對于非常規送樣,必須經中心領導同意后方可收樣。(六)本制度列入部門考核。五、 煤焦化驗室設備維護保養制度(一)為合理配置和正確使用10、維護、保養設備,滿足所開展檢測項目的要求,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可靠,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煤焦化驗室全體化驗員。(二) 設備在投入使用前須經過校準/檢定確認符合要求。(三) 設備正式使用前,要對化驗人員要進行技術培訓,包括:設備的構造原理、工藝流程與操作技能等,各類設備設專人負責,不斷改進和提高化驗人員使用維護設備儀器的水平。使化驗人員對使用的儀器設備,必須做到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四) 各分析檢驗設備必須安放在符合要求的房間,以確保儀器的準確度及使用壽命,做好儀器室內的防震,防塵,防腐蝕工作;(五) 儀器設備必須是在規定范圍有效期內使用。每次使11、用前,檢測人員應對其進行校核;(六) 設備管理人員每年年底前應制定下年度儀器設備維護保養計劃,交技術負責人審核后報檢驗中心領導批準實施;(七) 制定設備維護保養前,由操作人員、本設備專職管理維護人員提供大型維護保養的內容、要求;(八) 每臺儀器設備建立專人管理責任制,設備使用、軟硬件的保護、日常維護、保養、清潔衛生等應由設備專責人員負責,并及時匯報該設備所需備品備件。每次完成檢測和校準后,應進行清潔、清掃,保持設備干凈、衛生;(九) 化驗人員班前應對設備儀器進行檢查和維護,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對本班設備儀器運行和維護狀況進行認真交接。(十) 設備管理人員應建立設備臺帳,每臺設備應建立檔案資料,12、設備的檔案應包括名稱、制造商名稱、型號、序號或其他唯一性標識內容、接收日期和啟用日期、放置位置、儀器說明書、裝箱單、零件配件清單、操作規程,儀器設備使用記錄、維護計劃、保養記錄、檢修記錄。六、 煤焦化驗室保密制度(一)為了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規定,本制度適用于煤焦化驗室全體煤焦化驗員。(二)遵守公司保密規章制度。(三)嚴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散布、泄漏產品質量信息。(四)不得向質量計量檢驗中心其他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機密。(五)煤焦化驗員化驗員應當熟知化驗工作的保密權限,與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化驗室,更不得將化驗數據私自帶出化驗室。(六) 不得在公共場合談論與13、產品質量信息有關的內容。(七)各類原始記錄、報表、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翻印、復制時,應按有關規定經化驗室主管批準后辦理。復制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定管理,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質量文件和資料。 (八)煤焦化驗室員工離開工作室時,必須將秘密文件、資料、實驗數據放入抽屜和文件柜中。(九)發現失密、泄密現象 ,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對失密、泄密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輕者予以罰款,重者退回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追究其法律責任。(十)化驗室員工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化驗資料或其他東西,交至質量計量檢驗中心業務主管,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十一)本制度列入部14、門考核。七、煤焦化驗室分析測定管理制度(一)送到化驗室的分析試樣除特殊情況必須當天進行化驗分析測定,未按規定或未經許可私自甩樣,而延誤化驗數據報出者,按未完成工作任務的性質處罰。(二)化驗室分析測定嚴格依據國標或化驗操作規程進行,規范操作的手法或操作步驟,確保化驗數據準確性。(三)煤、焦炭試樣的各項指標:分析水分、灰分、揮發分、硫分、粘接指數等指標必須保證當天送樣,當天測出結果,不得有缺項、漏項。(四)煤、焦炭試樣的分析水分、灰分、揮發分、硫分、粘結必須做平行試驗,如平行試驗結果超標,本次試驗結果作廢,應立即重新測定,直到結果平行為止(見化驗結果的精密度表)。 (五)化驗人員應在原始記錄表上簽15、名,做到誰化驗誰負責。(六)化驗數據的測定和報出執行化驗數據修約規定。(七)原始記錄表的編碼要連續。(八)原始記錄要保持整潔、數據更改要符合規范。(九)化驗樣數量、檢測項目要與來樣登記表保持一致,不得漏樣和丟項、漏項。(十)化驗員不得對化驗結果弄虛作假,一經發現,退回公司人力資源部。(十一)外來試樣的化驗,必須通過本部門領導同意方可進行化驗,嚴禁私接外樣。八、煤焦化驗結果的整理和報出制度(一)為了保證對外報出化驗結果的準確性,也為了化驗工作的相對獨立性,使整個工作協調,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二)化驗結果報出時間:每個班次在交班之前要報出當班試樣化驗結果,并報出前一天抽檢試樣的分析結果。(三16、)化驗人員填報化驗報表時,應仔細核對,確認無誤后方可報出。(四)除中心領導、化驗室負責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沒有權力透露或打聽中間化驗數據,化驗員不得私自向外泄露任何化驗數據。九、煤焦化驗室內部對化驗管理的隨機抽查辦法(一)定期檢查原始記錄和報表,要求原始記錄填寫規范整潔、原始資料保管完整無缺。(二)定期檢查化驗室的各項記錄本的簽名,化驗數據的計算準確情況,要求結果的統計和報出準確無誤。(三)不定期抽查分析試樣的結果測定。方法為:讓同一個人或不同人復測某一個分析樣的某項指標,考核是否與以前一次測定結果在誤差范圍內,如果超標,執行化驗室考核辦法。(四)不定期對制樣室送來的各分析試樣粒度進行抽查,粒度17、不合格的分析試樣退回制樣室,并通知制樣室負責人處理。(五)以上各項抽檢結果記入本部門建立的內部化驗員互檢情況表,作為月度考核評比依據。(六)對于情節超差嚴重者,根據情況,嚴肅處理。十、煤焦化驗室關于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相關規定(一)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同時,煤焦化驗室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二)設立助理分析崗位,該崗位是針對懷孕七個月后,及產后哺乳期無法正常工作的女職工設定。對于助理分析崗位的解釋:該崗位屬于待命崗位,即其沒有固定的工作內容,根據部門工作需要,隨時安排工作內容。(三)女職工因意外或其他原因流產的,根據醫院的證明,按照國家規定18、,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休假期間只發崗位工資。(四)因崗位工作需要,在女職工未完全結束哺乳期時,要求其回到正常工作崗位,其工資按正常工資發放。(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調整)第二條 煤焦化驗室考核制度一、 安全(一)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維護,并填寫檢查記錄。發現一次未按時檢查者,或虛假檢查,考核當事人50元。(二)安全、消防系統不準隨意拆除、挪用,發現一次,考核當事人50元,并要求其恢復原狀。(三)每班次工作完畢,必須檢查水、電、氣。如發現水電有異常,及時報告,有異常未發現或發現未報告,考核當事人100元;如發現用完氣瓶未關閉者,考核當事人100元。(四)嚴格執行庫房管理制度,禁止私19、自取用藥品、器皿,必須通過庫房管理人員后方可領用,發現一次私自領用者,考核當事人100元。(五)各化驗室在化驗員出去時間大于30分鐘時,需鎖門。如化驗員出去時間大于30分鐘,但是未鎖門,考核當事人50元,若在此期間,化驗室發生任何由于人員不在而導致的異常狀況,都由當事人承擔責任。(六)分析操作過程中,化驗員不得長時間離開崗位,若必須長時間離開時,要委托能負責者看管,否則,考核當事人100元,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其它意外狀況的責任。二、 衛生(一)化驗員在交班前,將各化驗室打掃干凈,發現一處衛生沒有打掃干凈時,考核當事人50元,并要求其立即打掃干凈。(二)隨時保證工作現場的衛生狀況良好,所用物品及20、時擺放整齊,做到實驗完畢時現場衛生馬上打掃干凈,所用物品各歸各位,如發現未按此執行者,發現一處未打掃或未歸位,考核當事人50元,并要求其立即打掃干凈并歸位。(三)設備使用完畢后將設備周圍衛生打掃干凈,發現一處不干凈,考核當事人50元,并要求其立即打掃干凈。(四)設備維護人定期對設備衛生進行清掃、擦拭,發現設備長期未打掃,有灰塵及污漬等不干凈現象,發現一處考核當事人50元,并立要求其立即打掃干凈。三、 分析操作(一)嚴格遵守煤焦化驗室接收樣制度,接收樣品時,送樣人、接樣人認真填寫記錄,且雙方簽字確認,發現一次未簽字確認,考核當事人50元;送來的常規樣品要認真檢查樣品標簽及大小粒度等是否合格,不符21、合者有權退回,如果因為接收了不合格樣品,導致結果出現偏差,考核當事人200元;對于非常規送樣必須經中心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分析,如未經允許私自接收樣品,考核當事人500元,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退回公司人力資源部。(二)所有分析操作過程,必須按照國家標準執行,如使用其他方法替代,必須通過煤和焦炭試驗可替代方法確認準則進行論證,并上報中心領導同意后方可使用。如發現一處未按照標準執行者,考核當事人200元。(三)使用設備時,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發現違規操作一次,考核當事人200元,如由于違規操作,導致設備損壞或發生事故,當事人照價賠償并承擔相應責任。(四)化驗結果準確、及時,不能將不可靠的數據報出或填22、寫在報表上,對不能確定的數據,當事人又無法復核的應留樣給下一班化驗員進行復核。在復查過程中,發現上報結果不準確,考核當事人200元。(五)原始記錄要求按時填寫,清晰明了、整潔規范,按要求修改,發現一處原始記錄不符合要求,考核當事人50元。(六)原始記錄以及各種上報數據必須真實詳盡,不許弄虛作假,一經發現,退回公司人力資源部。(七)化驗結果不許出現錯報、漏報、遲報,發現一處漏報、錯報、遲報,考核當事人200元。(八)化驗結果發生異常,及時向領導匯報,否則考核當事人200元。(九)嚴格遵守煤焦化驗室保密制度,不得將化驗結果私自向他人泄露,發現一次,將當事人經領導同意后退回公司人力資源部。(十)樣品23、分析完后按規定放到指定地點存放、不亂放、混放,發現一處未按要求存放樣品,考核當事人50元,并要求其整理好存放順序及地點。(十一)認真、規范填寫各種記錄,包括設備維護記錄、班前會記錄、交接班記錄等,發現一處記錄填寫不規范,考核當事人50元。(十二)嚴格遵守煤焦化驗室交接班制度,如果出現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導致發生事故,考核當事人200元,并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對當事人做出嚴肅處理。(十三)嚴格遵守煤焦化驗室設備維護責任制度,如發現設備維護人未按時對設備進行標定,考核設備維護人200元;設備在標定過程中,發現結果偏差,及時上報,未及時上報考核設備維護人200元;由于設備未按時或不進行維護保養導致嚴重后果24、的,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做出嚴肅處理。四、 文明生產(一)各化驗室無長明燈現象,發現一次,考核當事人50元。(二)節約水、電、化學藥品、器皿等,如發現浪費現象,考核當事人50元。(三)工作時態度端正,團結同事,樹立良好的形象,如發現不良形象,根據其影響,對其進行50-200元的工資考核,并立即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四)不遲到、早退,按時交接班,根據虹膜考勤,遲到、早退一次考核當事人50元。(五)不得脫崗,如未經允許擅離職守,脫離工作崗位,發現一次考核當事人200元,屢教不改者進行嚴肅處理。(六)不得串崗,如發現當班化驗員在其他崗位進行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考核當事人100元。(七)不得睡崗,在上班時間內,發現睡崗一次,考核當事人500元。(八)請假按制度執行,如請假未按照制度執行,一律按曠工處理,考核當事人500元,并取消其當年各項優秀評選資格。(九)不得利用工作計算機玩游戲、私自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等,發現一次,考核當事人500元。(十)對于上級安排的工作,及時、認真完成,出現推諉,消極應付現象等,考核當事人500元,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要求其寫書面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