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公司供應部倉庫安全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37342
2024-09-08
15頁
74KB
1、電子公司供應部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總則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消防法的相關規定,依據“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為保證倉庫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進公司快速生產發展,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結合本倉庫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一.目的:建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確保公司倉庫資產安全。二、范圍:公司內供應部所屬倉庫三、職責:公司經理、生產部經理、供應部經理、各區域主管、班組長、及倉庫保管員、倉庫作業員及相關人員。1、公司經理、生產部經理、供2、應部經理、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倉庫、各倉庫區域日常安全管理監督和檢查。2、各區域主管、班組長、及保管員負責各自庫區域的安全、5S、衛生、紀律及消防防火、防爆等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3、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做到制度上墻、責任到人、逐級把關、不留死角,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宣傳教育在前的原則,堅持部門責任制。 (一)、倉 庫 安 全 管 理 規 定第一條倉庫管理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管理制度。第二條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第三條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學習和3、教育。第四條各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第五條庫內存放產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第六條物品進出庫都要認真復核品名、批號、規格、數量及其他需要的檢查項目,防止混錯、漏記、拿錯、等。第七條嚴格執行專人負責責任制,對倉庫物料及危險品進行嚴格安全管理,倉庫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類物料、器材的收發、領、退核制度。金、銀等貴重金屬、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實行:即雙從管理、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帳目、雙人鎖。即五雙”制度。提貨單據、憑證、印章專人保管,班后鎖入柜內。已發貨的單據須當場加蓋注銷章或有發貨人簽名,并4、每日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一).收出貨安全管理:依收出貨程序規定作業。(二)領料、發料安全管理:依領料、發料程序規定作業。經審核簽章確認后,倉管憑以發料。 (三)退料安全管理:依退料程序規定流程作業。( 二)、儲 存 安 全 管 理 規 定第一條本倉庫物資堆放須符合5S標準,必須專庫專用,嚴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第二條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定。第三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第四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5、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第五條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或區域)應定期組織盤點。第六條倉庫管理者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第七條物料安全庫存規劃:物料以分類、定位、標示清楚為原則。1物料儲存原則:安全、有序、容易清點。2產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3堆放成品或原料時,應注意堆疊高度,保證不發生倒塌事故。 4不同物料間距不小于0.3米,物料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物料存放的高度不得超過2.3米、主要通6、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第八條倉庫內嚴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應嚴格按照倉庫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墻距、堆距、柱距、燈距、頂距),不得違章作業第九條倉庫應通風、干燥、防曬、防潮、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倉庫周圍按要求設置滅火裝置,以及警示標志,倉庫門窗應牢固并有鎖。第十條原料、產品入庫后,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三)、人 員 出 入 庫 安 全 管 理 規 定: 第一條任何時候,禁止外來人員和其他非授權人員進入倉庫。第二條非本庫人員不得隨意入庫,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時,應佩戴入庫證件或在登記簿上登7、記,經倉庫安全管理人員或倉庫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否則不可入內。違者按公司安全處罰條例處罰。嚴格堅持:倉庫重地,閑人免入。第三條本倉庫屬于重點防火部門,倉庫所有場地嚴禁煙火,禁止任何人攜帶火種及易爆物品進入倉庫。第四條嚴禁穿帶鐵釘的皮鞋進入倉庫,防止摩擦產生火花。第五條嚴禁在危險品庫區使用手機。第六條保持通風以便降低儲存區溶劑蒸汽濃度,春秋冬季每天抽風換氣2小時,夏季每天抽風換氣4小時,以便降溫和降低氣體濃度,并作好記錄。第七條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如需離開倉庫時,必須關好門窗,關好電源。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工作期間倉管員不準擅離工作崗位,不得脫崗、睡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等,8、違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處罰。第八條倉庫(含門、窗)必須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戶需加裝鐵柵欄等防范設施,倉庫門配備大號掛鎖或其它鎖。第九條倉庫必須制定倉庫管理、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鎖門、斷電。 第十條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第十一條.倉庫內不準吸煙、私自外接電源、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第十二條.倉庫內要有消防設施并嚴加管理。第十三條.倉庫管理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會使用消防栓。第十四條.倉庫內所有消防器材不得9、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變。第十五條. 倉庫照明設備符合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電源線路(四)裝 卸 過 程 安 全 管 理 規 定第一條不同的物料按照不同的裝卸搬運流程作業,裝卸搬運貨物要按照管理人員指定的區域放置(或按固定的區域放置)不得亂放亂扔等不良行為,違者按公司處罰制度處罰。第二條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任何人不準用手動叉車在庫房劃跑。機動叉車搬運時,需公司認可專職叉車司機方可作業,違者按公司處罰條例處罰。第三條卸料或出料時,要輕拿輕放防止發生嚴重撞擊損壞,如人為損壞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賠賞。行為惡劣者按物料的原價5倍或10倍罰款賠賞(或開除10、并解除公司勞動合同)。第四條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學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化學物質引起化學反應。第五條裝卸危險化學品作業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中途不得飲食,并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院治療。第六條產品及原料為氧化劑的要單獨存儲及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第七條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進行作業。第八條裝卸危險化學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避免發生危險。第11、九條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學品,應及時清除干凈。第十條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檢查,各區域的安全裝置,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五)倉 庫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規 定:第一條倉庫內不準吸煙,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等。第二條倉庫內嚴禁煙火,任何人不得將易燃易爆品帶入倉庫。第三條倉庫設有專人負責安全消防監督和檢查人員,做到消防、安全組織健全,責任落實到人,任務分工明確。第四條劃分防火安全責任區,并設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措施及標志。第五條倉庫管理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及消防栓。第六條按照國家有關的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安全、有效,消防器材應當由庫管員,負責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12、埋壓和挪用。第七條設立應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標志。第八條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庫區消防通道保持隨時暢通。第九條滅火器保險銷應每季度檢查其靈活性,防止因銹蝕而卡死。第十條定期檢查安全防火,防盜及報警設備,制定應急處理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練并做好檢查記錄., 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的培訓工作。第十一條.消防水道必須確保水源充足暢通,并備有消防水桶等;滅火器必須按時按規定進行更換,確保器材的有效使用。第十二條.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第十三條.公司各區域內必須13、按規定定置定位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操作,每月(季)定期檢查. 第十四條.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種,單獨存放在指定場所,并加強防火,防盜的管理. 第十七條.運轉的傳動設備不得用手直接觸摸或處理異常情況;設備發生故障待機械停穩后,再進行處理;操作工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著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倉庫消防設備、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隨意停放車輛,嚴禁堆放其他物資;庫房內部必須按規定留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暢通。第十九條.每半年要對倉庫安全,消防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大節日前一周對倉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泡沫滅火器每年要換一14、次藥。對安全隱患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或清除隱患。(六)倉 庫 安 全 火 源 管 理 規 定第一條倉庫應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應保持暢通。第二條倉庫內嚴禁使用明火。倉庫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經部門經理及主管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工、批準人等 (七)監 控 系 統 安 全 管 理 規 定:第一條監控系統24小時運行,每隔5分鐘自動存檔畫面一次;第二條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如畫面出現可疑人員,應馬上記錄時間及其相貌特征并上報。第三條如發現異常或盜竊必須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如實報告給公司有關領導或公安部門15、,不得拖延時間、隱瞞事實或不報。 (八) 倉 庫 獎 罰 規 定第一條對嚴格遵守管理制度,并做出良好成績的員工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的獎勵,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不同的獎金:第二條對違反以上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將給予嚴格的處罰(行政處罰 經濟處罰或解除公司勞動關系);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產生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置。第三條員工在倉庫內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后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免發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除. 第四條倉庫內非緊急情況堅決杜絕跑,冒,漏,滴現象,各崗位,休息室,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16、關閉,違者一次罰30元第五條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或違規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 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第六條對違反規定,、動火、打架、盜竊等惡劣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負法律責任,并處500元1000元罰款外,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在倉庫抽煙者,予以開除。第七條對違反以上倉庫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處50元/次100元/次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第八條倉庫內操作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管理人員安排(危及生命安全除外),若屢次不服從安排指揮,有權清理該操作人員退出倉庫,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第九條倉庫材料必須按指定地點17、堆放,嚴禁亂堆亂放,若第一次發現予以警告,發現二次以上按50元/次進行處罰。安全通道不得隨意放置物料,違者按1030元/次處罰,并要立即清理。物料管理人員承擔連帶責任。(九)倉 庫 員 工 行 為 安 全 懲 罰第一條現場不良行為當班管理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在本負責區域發生的不良行為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由行為人直接承擔責任,負責本區域的管理者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條對不按時上班、擅自離崗、脫崗、不服從管理的人員,如造成公司財產被盜竊、丟失、虧損等等,根據實際情況要承擔行政處罰、經濟處罰、產生嚴重后果的交司法機關處置。區域管理人員負有連帶責任.行為具體懲罰如下:第三條對于外協商到公司有18、業務來往的人員(指外廠商進出貨車輛人員、施工單位人員、外協駐廠人員、外廠返工人員等等)進入本公司倉 庫一律穿相應的反光背心,違者視情節嚴重性每次處以50元/次100元/次的罰款。第四條外來人員必須在指定的區域施工和作業,不可隨便在倉庫內任意走動穿行。違者按外廠商入本公司的行為管理規定相關條款處罰。(一)對倉庫初等、中等行為過失責任者、按以下處罰規定1不按規定位置佩戴或不戴廠牌及(不按要求)穿廠服,罰5元/次,同月內二次10元/次,依此類推;2不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行走,罰5元/次;3未經允許工作時間外出私會親友(包括庫管人員),罰50元次;4個人工作場所不整潔、5S很亂;要求整改不聽者,50元/19、次。5未經允許下班后無故在崗位逗留、倉庫內逗留,罰20元次;6當值時間擅自換崗、調班、替班,未釀成事故,罰50元次;7上班時間處理私事,影響工作,罰50元/次;8阻塞公共通道,在消防器具及電柜、開關邊堆放物品,至使消防器具、電柜、開關等不能正常使用狀態,罰50元/次;9擅自離崗,脫崗、睡覺、下班后不鎖(不關)本負責區的門窗者,未造成事故的、50元 /次10部門管理人員因工作失職或信息傳遞不及時,引起不良后果,罰50元/次11部門管理人員工作失職、督導不力,未造成嚴重后果,罰50元/次12沒經授權或負責人批準擅自帶領他人進入倉庫者,罰300元/次13涂改、假造單據、證明或弄虛作假等。罰300元次20、;14工作失職或不負責任,產生廢品,損壞工具,摔壞產品,浪費原材料、能源等不按規定程序處理者或因工作過錯或個人行為過失造成的安全或其他責任事故,致使倉庫蒙受經濟損失或其他后果者,罰300元次;15對他人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不報告、不制止,罰100元/次16不服從管理、拒絕或故意不完成分配的工作、無理頂撞上司,阻止授權人員正常工作罰50元/次。嚴重阻止工作罰200元/次17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聲譽,罰100元次;18未經許可擅自移動倉庫規定物品和設備,消防器材,罰50元/次19損壞公物,不愛護公司財產,罰100元次,另外按物體的原價損失賠償 ,行為惡劣的按物體的5倍或10倍賠賞。 221、0違反操作規定,造成損失者 ,罰100元/次21不履行倉庫及本身負責區域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罰50元/次22管理人員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督察不力或工作失職不妥善處理,推卸責任,導致不良影響,使工廠財產受損,罰300元次;23.一個月內兩次違反同一條輕微行為過失條例者,按輕微行為過失條款3倍處罰。嚴重行為者供應部開除。(二)有重大行為過失責任者,按以下標準處罰規定1工作不負責任、搞情緒化,造成嚴重差錯或惡劣影響罰300元次;2故意包庇違紀、違法行為、窩藏贓物或作偽證者,罰500元次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3不按規范操作或故意毀壞公司財物者,造成損失金額大的,按物料的原價賠賞,并處罰500元次。4因工22、作失職使公司倉庫財產被盜、詐騙、經濟損失較大者,罰500 元次;并記大過一次5三個月內受兩次行為過失處罰,按該條行為過失2倍處罰;代別人刷卡和被刷卡者各罰款300元/次,第二次再代替刷卡供應部給予開除6在倉庫現場內打架斗毆者立刻勒令退出倉庫,并開除。在廠外毆打管理人員者,罰1500元-3000元,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開除。7不服從管理,侮辱、漫罵、恐嚇、威脅領導或同事,除罰1000元外,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8經員工舉報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法律而受到刑事處罰者,立即解除勞動合同;9一年內員工若有三次輕微行為過失、二次行為中等過失、一次重大行為過失,立即解除勞動合同。1023、員工偷竊倉庫財產,按以下標準處罰,并移交公安機關;(1)、偷竊倉庫普通財產:200元以下價值者,按200元處罰; (2)、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價值者,按500元處罰; (3)、500元以上價值者凍結個人全部工資,交公安部門處理,并承擔經濟損失,解除公司勞動關系。11參加反動組織或利用黑社會組織,罰500元次;12組織煽動罷工、斗毆、聚眾鬧事,罰500元次;記過一次13以任何形式或與同事串通偽造倉庫單據、文件及資料以謀取私人利益,罰1000元次;14惡意造謠滋事,嚴重損害倉庫聲譽,罰500元次;15私帶兇器或盜具等其他危險物品進入倉庫,罰1000元/次16對多次違反倉庫規定并且無悔改表現者,罰300元/次;17.對違規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制度處罰兩次以上,屢教不改者,供應部給予開除、在倉庫抽煙者開除18.公司處罰被連帶8次者記過一次,被連帶15次者記大過一次,超過15次被連帶者供應部給予開除。附件: (一).收、出貨管理規定(二)領料、發料管理規定(三)退料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