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化工企業及各子公司勞保發放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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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769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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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化工企業及各子公司勞保發放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目的為保障職工健康與安全,規范勞動保護費用及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適用范圍集團公司及各子公司三、編制依據中華人民中和國勞動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四、基本要求1、本制度中所稱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是指從業人員在勞動中為防御物理、化學、生物等外界因素傷害所穿戴、配備以及涂抹、使用的各種物品的總稱。2、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配置應參考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未涵蓋的工種,應2、參考個人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11651-2008)中的作業類別,為從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職工上崗作業必須按規定配備、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領而不用。3、集團公司各單位應保證勞動防護用品的費用支出。勞動保護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應按規定標準以實物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貨幣代替實物發放,更不得以發放勞動保護用品的名義發放其它物資。五、職責(一)安全環保部是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的歸口管理部門。其職責如下:1、根據國家有關勞動防護用品規定、標準,制定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和發放標準。2、負責審批勞動防護用品計劃。3、負責對公司發放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組織抽樣、檢驗、監測。4、3、負責對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管理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二)物資采購部負責根據國家標準及公司要求,組織向具備資質的合格供應商進行勞動防護用品采購、入庫、驗收工作;物資采購部負責將供應商資質復印件保存備查。無合法資質文件和驗收不合格的勞保用品不得驗收入庫,由物資采購部負責辦理退貨。3、財務部負責年度勞動防護用品計劃費用審核,保證資金支出;負責按勞動防護用品年度計劃,檢查公司勞動防護用品費用管理及支出情況。4、各部門負責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年度計劃的編制,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領取和發放,并保存發放記錄。六、勞保發放發放范圍及種類及標準(一)具體見附件(二)各后勤部門可以根據需要以部門為單位4、每季度發放一定數量的洗滌用品(如毛巾、洗衣粉、肥皂),個人將不再單獨發放。(三)集團各子公司可以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對于確實有工作需求但未涉及的勞保用品,按照第六條第(五)款的相關要求執行,但須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備案。七、勞保調整管理(一)崗位或職務發生變更時,根據其崗位工作內容按照XX集團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自下次發放周期開始執行新的崗位標準(如部門內部輪崗,由部門長按照發放標準對輪崗人員的勞保自行進行調配)。(二)離職人員從辭職日起取消勞保發放資格。(三)半年以上休假的員工,如病假、產假、脫產學習等人員從休息日起停發季度勞保。(四)公司檢修完成,停工半年以上的生產系統按照后勤勞保標準5、發放勞保用品。(五)XX集團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原則上每年修訂一次,以使發放標準符合實際情況。如有因工作原因確屬調整時,可以由個人寫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充分調研、復核屬實后,報分管領導、總經理同意后,并到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備案,自下次發放周期進行調整發放。七、勞保用品管理(一)集團公司各單位應制定勞保用品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維護、保養等管理制度,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檔案。發放人員于每次發放完勞保用品后,必須在勞保用品登記簿上作好發放記錄,領取人簽字,以備核查。(二)從業人員應按要求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上崗作業時,應按要求正確穿(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部6、門及各部門負責人對部門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佩戴及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保證從業人員100%正確使用。(三)新入廠從業人員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發放滿足崗位防護要求的勞保用品。(四)勞保用品發放標準一經批準后,員工不得額外領取勞保用品,特殊情況,必須按照第七條第(五)款的相關要求執行。(五)員工離職時,需將在用發放周期內的工服如數交回,如不能如數交回的,由倉庫人員按照新進試用及離職人員工服發放的要求,確定應扣除的工服費用,并在員工離職交接單上進行標注,由離職人員將費用交至財務部門,憑收據辦理離職手續。計算公式:1、新進試用期員工可領取工服,如未滿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而離開公司,則應按時間扣除工服7、費,應扣工服費的計算公式為:(試用期滿天數-在公司工作天數)試用期滿天數工服原價 (套)。 2、離職人員,若不按規定上交工服,則按時間扣除工服費,應扣除工服費的計算公式為:(工服發放周期天數-周期內工作天數)工服發放周期天數工服原價(套)。(六)每年5月1日前發夏季工服、工鞋,10月1日前發放秋季工服及棉工服,工鞋。到期更換工服時員工將舊工服清洗干凈采取以舊換新制度,倉庫將舊工服分類整齊存放,待裝置大修時,由倉庫合理平均分配給各檢修車間。(七)公司內部調動崗位時,為個人配備的安全帽等勞保用品應跟隨人員至調崗部門。(八)勞動防護用品應在有效期內使用,對已不能起到有效防護作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及時更8、換;禁止使用過期和報廢的勞動防護用品。(九)進入裝置區必須穿工作服和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須系緊帽帶,長袖工作服不得卷袖,在有機械轉動環境中工作的人員不許戴手套、系領帶和圍巾,長發女員工必須將頭發盤至于安全帽內。 (十)進入生產區、油氣區不得穿鐵釘鞋,任何人不得穿高跟鞋、網眼鞋、涼鞋、拖鞋等進入裝置區、施工現場。 (十一)特殊工種、特殊作業必須按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正確著裝。易燃易爆場所禁穿化纖服裝。(十二)對于防護性能要求較高的勞保用品,應定期強制檢驗。(十三)勞保用品損壞或變形,影響防護性能或達到報廢期限時,應報廢,并予以更換或補發,在發放期限內補發或更換的,按照采購價交款。(十四)臨時工、外來務工人員及參觀、學習、實習人員等應按照規定穿(佩)戴勞保用品。八、附則(一)本制度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制定并負責解釋(二)本制度自發放之日起實施,其他涉及勞保類的制度同時廢止。(三)對于違反本制度規定內容的行為,一經發現,將按公司相關獎懲制度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