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與裝飾建材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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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808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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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物流有限公司與(2) 裝飾建材有限公司簽署的房屋租賃合同年 月 日目錄 第一條定義1第二條釋義2第三條物業的座落、面積、裝修、設施2第四條租賃用途3第五條租賃期限3第六條物業租金、維修費及支付方式3第七條其他費用4第八條暫停付款5第九條物業附屬權利5第十條物業修繕責任5第十一條標記和廣告6第十二條使用權證明6第十三條保證6第十四條轉租約定8第十五條原出租方抵押和處置物業8第十六條違約事件8第十七條非違約性終止事件9第十八條終止9第十九條其他違約責任10第二十條甲方或原出租方進入物業的權利11第二十一條合同生效11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登記11第二十三條通知任何狀態變更的義務11第二十四條通知12、1第二十五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12第二十六條合同正本12附件目錄附件一:物業布置圖 13 附件二:物業交接項目清單 13 附件三:物業維修責任清單 13房屋租賃合同本房屋租賃合同(下稱“本合同”)于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簽署:(1) 物流有限公司(下稱“甲方”),法定地址為中國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人民南路國貿大廈12樓; 法定代表為宋志平; 及(2) 裝飾建材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法定地址為中國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寶安北路; 法定代表為Stephen Gilman。鑒于(A) 甲方現合法擁有座落在 市 區 路 號面積達 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上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權(以下將整個土3、地及其上建筑物合稱為“物業”)。甲方擬將物業租賃給乙方使用。(B) 乙方擬承租物業開設國際倉儲式大型建材超市,從事裝飾建材零售及其他相關業務經營。甲方和乙方特此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 定義“關聯公司”指B&Q擁有股份的任何企業;“B&Q”指B&Q PLC.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始日期”指深圳市房地產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合同辦理登記并頒發房屋租賃證之日;“不可抗力事件”指本合同雙方不能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不能避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一切事件,包括但不限于:(a) 自然災害;(b) 戰爭、內亂、影響物業所在大片區域而不限于物業本身的交通和電信中4、斷,或諸如營業禁令等政府行為(包括有關政府部門強制要求乙方停止經營),法律和法規的變更;(c) 城市基礎設施的缺陷,例如,但不限于,影響物業所在大片區域而不限于物業本身的電力供應、煤氣供應、蒸汽供應等的中斷;(d) 物業或物業任何部分在期限內任何時候因火災、水災、風暴、臺風、有缺陷的施工、白蟻,地震、地面下陷或因任何災難而受到破壞或損壞或變得不適合使用,以至于使物業或物業任何部分不適合開設商場用途;或在期限內任何時候,物業或物業任何部分被宣布為危險的結構,或對物業的拆除令或關閉令變成有效;或(e) 發生(i)在甲方和乙方控制范圍之外的,(ii)引起物業內設施的正常使用或操作中斷的,或引起物業的5、電信、水、電和其他基本設施正常供應中斷的,或引起排水管道、排污管道和垃圾清除通道阻塞的,(iii)該類中斷時間超過五(5)日的,以及(iv)實際影響物業正常使用的事件;“許可用途”指將物業作為開設建材、裝飾材料商場及其他商業用途;“房屋租賃證”指深圳市房地產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合同辦理登記時頒發的房屋租賃證;“復原狀態”指物業在開始日期的狀況,但以下情況除外:(i)自然損耗,(ii)甲方違反本合同造成的任何損壞,(iii)乙方或乙方的雇員、顧客、客戶或承包商之外的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損壞,(iv)甲方已投保的任何損壞,及(v)不可抗力事件直接或間接造成的任何損壞;“復原期”指從終止日起至隨后第六6、十(60)日止的期間;“期限”指本合同第5.1條所確定的租賃期限。“終止日”除本合同第18條規定情況之外,指期限終止之日。第二條 釋義在本合同中,標題僅作方便查閱之用,不得視為有關條款的組成部分,也不得影響對有關條款的解釋。第三條 物業的座落、面積、裝修、設施3.1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 市 區 路 號的物業租賃給乙方使用。(該物業的布置圖見附件一)。3.2 甲方租賃給乙方使用的物業占地面積和房屋建筑面積分別為 平方米和 平方米。3.3 物業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物業時的驗收依7、據。3.4 在開始日期,甲方應根據雙方約定的交付和驗收程序,向乙方交付附件一規定的物業和設施,供乙方使用。第四條 租賃用途4.1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向乙方出示物業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權證編號: )及房屋所有權證(權證編號: ),其用途為商業。甲方向乙方承諾,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改變房地產權證規定的商業用途。4.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物業僅作為商業使用。4.3 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的使用用途。第五條 租賃期限5.1 該物業租賃期限共二十年,自開始日期起計算(下稱“租賃期限”)。5.2 租賃期滿,乙方如要求續租,則應在期滿前8、的六(6)個月向甲方作出書面通知,甲方應與乙方重新簽訂物業租賃合同。乙方承諾,物業續租期不少于十(10)年。5.3 若乙方根據第5.2條規定續租物業,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續租合同所有條款和條件(物業租金及維修費條款除外)應與續租前本合同項下的物業租賃條款和條件相同。5.4 甲、乙雙方承諾,為使乙方能續租物業,將采取一切行動,簽署所有文件及向有關部門辦理一切登記手續。所有登記費、印花稅及公證費(如有)將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攤。第六條 物業租金、維修費及支付方式6.1 物業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以物業的房屋建筑面積計) 元人民幣(RMB ),物業維修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以物業的房屋建筑面積計) 元人民幣(R9、MB )。6.2 本合同經深圳市房地產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下稱“本合同登記”)后,在甲方向乙方提交正式稅務發票或財務收據的前提下,乙方應在每季度(每年的一至三月為第一季度)首月的28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季度的物業租金及維修費。若乙方在本合同登記前已就物業租賃向甲方支付過任何訂金或物業使用費,則該等費用應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物業租金中優先予以扣除。6.3 支付方式6.3.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物業租金及維修費應以現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給甲方,或以轉帳形式付入以下銀行帳戶或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的其他銀行帳戶,即:人民幣付款帳戶名稱: 銀行名稱: 帳戶號碼: 6.3.2 甲方應對將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物業租金10、及維修費出具乙方可入帳的正式發票或財務收據。第七條 其他費用7.1 公用設備設施費的繳付7.1.1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使用的所有與物業相關的公用設備設施如水、電、氣及通話等費用,應由乙方繳付,該費用以相關時期用量表讀數或電信部門話費單和甲方出具的實際費用正式帳單為準。如甲方代收代付上述費用,乙方無需就甲方提供此類代收代付服務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7.1.2 甲方應將公用設備設施使用費的帳單于付款到期日的七 (7)個工作日前發給乙方。乙方應在五 (5)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給甲方,或以轉帳形式付入本合同第6.3.1條規定的甲方銀行帳戶。7.2 登記費和公證服務收費本合同的登記費應由甲方承擔11、。公證服務收費(如雙方要求公證的話)應由甲方和乙方平均分攤。7.3 印花稅各方應分別承擔與本合同相關的各自的印花稅。7.4 稅和政府收費與本合同相關征收的所有稅收及政府收費,包括因本合同征收的所得稅、年度土地使用費和房產稅等,均由甲方支付。第八條 暫停付款在一項妨礙或實際地影響了乙方在物業進行營業或享受其在本合同項下與物業相關的權利的事件發生后,物業租金、物業維修費、公用設備設施繳款和任何該期間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應根據所承受損失的性質和范圍或所發出的命令予以中止,或在甲乙雙方能夠就減少收費金額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根據雙方的協議而減少,直到物業可重新適合于占用或根據本合同適合于商業12、使用為止。第九條 物業附屬權利甲方將物業租賃給乙方的同時,賦予乙方在中國法律下,作為承租人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于:9.1 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在不受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干擾的情況下,從開始日期開始,到終止日止,在許可用途的范圍內不受干擾地使用和享受物業的權利;9.2 乙方及其員工、代理人和被許可人以及光顧物業商場的公眾人士(與所有其他擁有類似權利的人士一樣)在每日二十四小時內為正常使用物業及相關目的,出入和經過物業;9.3 對物業給予底面及側面支撐的部分的權利;9.4 與物業相連接的,暢通無阻的供水、污水排放、供電和任何其他服務或供應;及9.5 通過為物業正常使用而安裝的或今后將安裝的位于13、物業內、底下或穿越物業的管道和通風口而與物業相連接的暢通無阻的空調服務。第十條 物業修繕責任10.1 在租賃期內,對物業的定期維修以及因物業建筑質量問題而造成的不定期維修,均應由甲方負責。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物業建筑物的損壞或故障,乙方應負責維修。10.2 乙方進行的物業改進裝修工作10.2.1 乙方在期限內任何時候均有權按其意愿對物業或物業的任何部分進行任何裝修、改變、增加、安裝或修理工程(下稱“改進工程”),但在開始任何該等工程之前,乙方應征得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但甲方不得無理不予同意,設置條件或拖延給予同意。10.2.2 乙方可自行決定,使用承包商以進行改進工程。10.2.3 任何改進工程需14、向政府有關部門和公用事業部門申請批準時,甲方應盡力協助乙方申請獲得所述批準。甲方應簽署或提供所有該等申請、文件、表格、文書、信函、請求、申訴,以及為獲得該等申請批準所需的所有其他文件和所有其他協助。10.3 甲方進行的物業維修工程10.3.1 甲方應在乙方提前七 (7)個工作日向甲方作出需要進行修理或保養的書面通知之后,對物業進行修理和保養。10.3.2 甲方應盡所有合理的努力確保甲方從事的任何改進工程不會引起對乙方財產的任何損壞,并且不得干擾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10.3.3 甲方不得進行任何會永久性及嚴重地改變物業尺寸、妨礙物業向外觀景或損害物業保安的改進工程或干擾乙方使用物業。10.415、 物業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第十一條 標記和廣告乙方有權在不增加甲方額外開支的條件下,在物業的入口處展示表明乙方商號及業務的標牌、招牌和廣告招牌,其也可展示在為此目的而在大堂設置的標牌上。第十二條 使用權證明12.1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向乙方出示物業的房屋所有權證,表明其為物業的合法所有人。12.2 甲方應促使 房地產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本合同的登記,并發放房屋租賃證。12.3 甲方應保證開始日期不遲于 年 月 日。12.4 甲方應確保在開始日期后的三十(30)日內取得有關本合同的以下文件的副本(乙方持有其正本)包括與以下相關的其他文件,即:1.4.1 所有稅款、印16、花稅的支付;及1.4.2 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的支付。12.5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甲方應對其未能提供任何使用權文件和或登記文件而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向乙方負責賠償。第十三條 保證13.1 甲方特此向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日及作為此后持續有效的保證:13.1.1 甲方為依據中國法律合法存在的中國企業,具有良好信譽并有充分權利從事其營業執照范圍內的業務經營活動;13.1.2 甲方有權簽訂及執行本合同;13.1.3 甲方已采取授權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步驟,本合同一經簽署,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便告生效并具約束力,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據本合同條款執行本合同;13.1.4 甲方簽訂并執行本合同及有關合17、同時將不會抵觸甲方任何合約上或其他的承諾、許可或義務,或任何中國現行的有效法律、法規、政策或命令;13.1.5 本合同一經簽署即行生效;13.1.6 物業如本合同附件一所述;13.1.7 甲方對物業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并對物業建筑享有合法的所有權;13.1.8 物業不含有任何抵押、物權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權益;13.1.9 物業應符合開設商場用途,甲方已取得將物業用于設立商場用途所可能需要的一切批準、許可及登記;13.1.10 本合同根據本合同的條款規定是合法、有效、對其具有約束力并可強制執行的,且其已獲得所有批準并完成所有手續,使其有權簽訂本合同;13.1.11 無論甲方現有的名稱及地址在18、將來如何變更均不影響甲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承擔的義務;13.1.12 物業所需的所有有關機構的批準均已獲取,并且就甲方所知,不存在也不會存在任何可能禁止或阻止根據本合同規定以及所有其他與之有關的必要批準、登記、公證和其他手續等將物業租賃給乙方的障礙;13.1.13 物業的現有建筑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對建筑工程的相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議審批、工程質量、工程檢查及工程驗收等;13.1.14 所有甲方負責營造的設施均可供乙方使用;13.1.15 物業符合對物業的所有權及使用權、建筑或運營所有有關負責部門的規定;13.1.16 除本合同中所列的款項以外,乙方無須就物業或乙方對物業的使用再支付19、任何費用;13.2 甲方同意,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果本款所述任何聲明和保證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或具有誤導性,甲方將就可能產生的任何及所有損失、費用、權利主張和責任,向乙方作出賠償,使其免遭損失。第十四條 轉讓約定甲方特此同意,在期限內,乙方有權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關聯公司。乙方在該轉讓進行之前,只需給予甲方書面通知。甲方承諾其上述同意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84條所要求的甲方對乙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同意。第十五條 甲方抵押和處置物業甲方承諾:15.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其他方出售、轉讓、抵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全部或部分物業。15.2 應將其擬議向20、其他方作出的任何銷售或轉讓的條款和條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當甲方希望出售或轉讓全部或部分物業時,乙方具有以與該其他方提出的價格相等的價格進行購買的優先權。15.3 如果出售、轉讓、抵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物業的任何權益或相關土地使用權,甲方應確保:15.3.1 任何購買方、受讓方、抵押權人或其他第三方與甲方簽署一項協議,在協議中,前者同意當其在物業上的權利實現時,由其承擔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如同其代替甲方作為本合同的簽署一方;15.3.2 上述購買方、受讓方、抵押權人或其他第三方與乙方簽署一項明確其認可且同意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的協議。第十六條 違約事件16.1 乙方違約事件21、以下所述任何一種事件均為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違約事件”:16.1.1 乙方在任何重大方面未遵守本合同的規定,給甲方或物業造成重大損失,并且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上述違約行為后三十(30)日內未能修正該違約行為或彌補該損失;16.1.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物業的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經甲方書面通知,在三十 (30)日內乙方仍未糾正并修復;16.1.3 乙方單方面變更物業應有的用途,并在甲方就上述違約行為書面通知乙方后三十(30)日內仍未修正該違約行為或彌補該損失;或16.1.4 乙方拖欠物業租金及維修費累計兩(2)個月以上的。16.2 甲方違約事件以下所述任何一種事件均為本合同規定的“甲22、方違約事件”:16.2.1 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12.3條規定期限內促使 市房地產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合同進行登記并發放房屋租賃證,并且延期一(1)個月以上;16.2.2 就甲方或原出租方的解散或清算已提交任何訴狀,并且甲方或原出租方在其收到該訴狀通知后三十(30)日后未能成功地就任何該等訴狀進行辯護,或者甲方或原出租方進入任何合并、公司重組或公司改組,其將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16.2.3 甲方違反中國法律;或16.2.4 如果甲方作出的任何保證在任何時候成為不真實、不準確或具有誤導性,或甲方在任何重大方面未遵守本合同的規定,給乙方或物業造成重大損失,并且在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上述違約行23、為后三十(30)日內未能修正該違約行為或彌補該損失。第十七條 非違約性終止事件以下所述任何一種事件均為本合同規定的“非違約性終止事件”:17.1 雙方以書面形式共同約定終止;17.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市或區級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將物業拆除,或是對物業的權利和權益因中國法律和法規而受到任何司法和行政部門的限制,或因其他情況受到中國法律和法規的禁止;或17.3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其影響、妨礙或嚴重影響乙方利用物業從事其業務或享有其于本合同項下有關物業方面權利的能力,并且該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三十(30)日。第十八條 終止18.1 乙方違約事件后的終止如果發生乙方違約事件,則在該事件發生之后的任何24、時間,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在該書面通知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送達乙方之后的第三十(30)日,本合同視為終止。在上述終止之后:18.1.1 乙方應在收到上述終止通知之日后六十(60)日內向甲方歸還物業,并向甲方支付截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的物業租金和維修費,但乙方無義務按復原狀態歸還物業;18.1.2 乙方應在收到上述終止通知后六十(60)日內向甲方支付500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18.2 甲方違約事件后的終止如果發生甲方違約事件,則在該事件發生之后的任何時間,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在該書面通知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送達甲方之后的第三十(30)日,本合同視為終止。在上述終止之后25、:18.2.1 乙方應在第18.2.3款所述六十(60)日期限后向甲方歸還物業,但乙方無義務按復原狀態歸還物業;18.2.2 如果甲方違約事件影響到乙方在本合同下正常使用物業的權利,自甲方違約日起,乙方不再向甲方承擔本合同第六條和第七條項下的支付義務;18.2.3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條款使用和占有物業,直至從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六十(60)日期滿,且乙方在上述六十(60)日限期內無須支付任何物業租金及維修費;及18.2.4 甲方應在收到上述書面通知后六十(60)日內向乙方支付500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18.3 非違約性終止事件后的終止如果發生非違約性終止事件,則在所述事件發生后,甲、乙雙方應有26、權在向對方發出終止本合同書面通知后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應在上述通知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送達對方之后的第三十(30)日視為終止。在上述終止之后:18.3.1 乙方應在上述通知送達之日后六十(60)日內向甲方歸還物業,但乙方無義務按復原狀態歸還物業;18.3.2 因本合同終止而對甲、乙雙方造成任何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18.4 終止合同雙方特此同意,除了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情況之外,各方均沒有權利就其他原因終止本合同。鑒于甲方為乙方的投資一方,為避免歧義,甲方特此承諾,若本合同生效后發生甲方不再成為乙方的投資一方、或者甲方在乙方中所持股份減少的情況,該等情況不應構成甲方終27、止本合同的理由。第十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19.1 若發生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違約事件,但本合同并未終止,違約方應向非違約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19.2 因甲方自身原因,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第12.3條規定的最遲期限促使深圳市房地產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本合同的登記并發放房屋租賃證,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價值相當于兩倍的日平均租金的違約金。第二十條 甲方進入物業的權利20.1 在甲方給予乙方三(3)日預先書面通知的前提下(緊急情況除外),乙方應允許甲方員工或承包商在白天任何合理時間進入物業對物業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但有關人員應遵守乙方合理的保安規章制度。20.2 甲方可以在緊急情況下臨時通知或未28、經事先通知乙方而進入物業,但前提是如事先未通知時,甲方應立即將上述事實報告乙方。20.3 甲方應就甲方、甲方的員工或甲方承包商造成物業和或乙方或其員工所屬財產的任何損失,進行維修并賠償乙方使其免遭損失。第二十一條 合同生效21.1 本合同一經簽署,即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十(10)日內,向深圳市房地產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注銷登記手續。21.2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登記本合29、同簽署后十(10)日內甲方應自擔費用向 市房地產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本合同的登記并發放房屋租賃證,同時甲方承諾將完成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就本合同應辦理的一切其他必要程序和手續。辦理上述程序和手續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第二十三條 通知任何狀態變更的義務如果甲、乙雙方發生下述任何一種情形,甲方或乙方(視情況而定)應立即就此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即:(i) 任何一方公司名稱、商號、主要辦公地址或代表發生變更;或(ii) 任何一方股東的構成發生重大變更。第二十四條 通知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通知均應以書面作出,并以傳真、郵寄或快遞形式作出。以傳真形式作出的任何通知應在發送方的傳真機打印出傳送確認單時視為送達。以郵30、寄形式作出的任何通知應在寄出后三(3)個工作日后視為送達。以快遞形式作出的任何通知應于送達之日經有關快遞公司確認后視為送達。一方送交另一方的所有通知應送至本合同規定的該方地址并交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的其他董事)收,或送至該方不時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第二十五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并根據中國法律予以解釋。如果在本合同項下或與之有關因任何權利主張而產生任何爭議,或就本合同的解釋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其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一方向對方發出有關爭議的書面通知后六十(60)日內,雙方仍未找到解決爭議的方案,任何一方有權就該爭議向物業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二十六條 合同正本本合同連同附件在內(正本)一式三(3)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深圳市房地產業行政主管部門一份 。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效力。物流有限公司 代表裝飾建材有限公司 代表_姓名:姓名:職務:職務: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