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水質科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38181
2024-09-08
6頁
22.06KB
1、公司水質科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危險化學品申購、儲存、領取、使用及銷毀管理制度一、目的為了加強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危險化學品在儲存、使用、廢棄過程中由于防護不當或違規(guī)而導致的各類事故,以保障員工生命健康安全及公司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水質科實驗室內一切危險化學品相關活動及作業(yè)。三、危險化學品的定義及分類1.危險化學品定義: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放射等特性,會對人(包括生物)、設備2、環(huán)境造成傷害和侵害的化學品。2.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具體分類見附錄)四、內容水質科應建立危險化學品帳冊,從購進、入庫、領用、使用、處理都必須及時、準確作好記錄,做到帳物相符。 1、危險化學品的申購1)危險化學品的申購由水質科根據實驗需求,提出申購計劃。在做計劃時,應嚴格控制易分解、易變質、劇毒等藥品的一次采購量。申購計劃經技術中心審核,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由供應部統一購買。2)凡因實驗需要所購買的危險化學物品,生產廠家必須持有國家安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書,經營銷售商須有危險化3、學品經營許可證,所有入庫的危險化學品均須有合格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及安全標簽。3)采購時應向經營銷售單位索取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MSDS安全數據需包括經測定的產品燃點、自燃點、閃點、爆炸極限、毒性、預防等詳細中文資料,并具有符合國標的標志和包裝。2、危險化學品的儲存1)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準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guī)格、案例標簽、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2)根據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安全技術說明書要求進行貯存,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放。3)危險化學品存儲標準應符合:a) 應4、當分類分項存放,之間的主要通道的安全距離、儲量等應符合規(guī)定;b) 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和低洼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c) 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d) 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儲存室內存放;e) 揮發(fā)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加蓋,并定期進行檢測;f) 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fā)、雙人保管制度。4)危險化學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培訓,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危害及其安全5、管理常識,嚴禁無關人員或違禁物品進入倉庫,并對庫房進行檢查,保留“庫房巡檢記錄”。5)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消防法規(guī)及標準要求,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儲存設備、消防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查,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6)未經授權人員不允許進入危險化學品區(qū)域,任何人不得在危險化學品區(qū)域飲食、吸煙。7)水質科應每半年進行一次危險化學品存儲的審查,以確保存儲的合理性和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的有效性,對發(fā)現的不符合事項采取相應措施,并根據需要向上級和安全管理部門報告。3、危險化學品的領取化驗人員領用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填寫“危化品進出庫記錄”,詳細記錄藥品純度、領用時間、出庫重量及領用人信息,同時復核上次該6、藥品入庫時重量,若有揮發(fā)損耗應及時記錄在備注欄,在歸還藥品時,登記入庫重量,計算庫存余量,記錄歸還時間。4、危險化學品的使用1)使用危險化學物品的化驗人員,必須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格落實安全防護措施。2)危化品發(fā)現丟失、被盜時,應當立即報告部門領導和當地公安部門。5、危險化學品的銷毀 1)禁止在危險化學品貯存區(qū)域內堆積可燃危險廢棄物。 2)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必須按照危化品廢棄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兼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 3)對超過有效期限的危險化學品應在“危險化學品賬冊”上登記過期,并將其從庫存清單中停止使用,藥品由庫房管理人員分類儲存,其7、處理及銷毀交由簽署協議的具有處理資質的第三方公司進行。 3)對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容器、包裝物,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必須設置危險廢棄物識別標志。 4)實驗后的危險化學品廢液或殘渣等應集中存放,定期交付簽署協議的具有處理資質的第三方公司進行安全處理和銷毀。附錄危險化學品的分類 按我國目前已公布的法規(guī)、標準,將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大類,每一類又分為若干項,即: 第一類: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撞擊等)能發(fā)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fā)生爆炸,對周圍環(huán)境、設備、人員造成破壞和傷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國家標準中分5項,其中有3項包8、含危險化學品,另外2項專指彈藥等。 第1項: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項: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二亞硝基苯。 第3項:無重大危險的爆炸物質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這類物品當受熱、撞擊或強烈震動時,容器內壓力急劇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質泄漏、爆炸等。它分3項。 第1項:易燃氣體,如氨氣、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項:不燃氣體(包括助燃氣體),如氮氣、氧氣等。 第3項:有毒氣體,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類:易燃液體。本類物質在常溫下易揮發(fā),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9、3項。 第1項:低閃點液體,即閃點低于-18的液體,如乙醛、丙酮等。 第2項:中閃點液體,即閃點在-1823的液體,如苯、甲醇等。 第3項:高閃點液體,即閃點在2361的液體,如環(huán)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這類物品易于引起火災,按它的燃燒特性分為3項。 第1項:易燃固體,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迅速燃燒,能散發(fā)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如紅磷、硫磺等。 第2項:自燃物品,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于發(fā)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如黃磷、三氯化鈦等。 第3項:遇濕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時,發(fā)生劇烈反應,放出大量易燃氣體和熱量10、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燒或爆炸。如金屬鈉、氫化鉀等。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這類物品具有強氧化性,易引起燃燒、爆炸,按其組成分為2項。 第1項:氧化劑,指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對熱、震動和摩擦比較敏感。如氯酸銨、高錳酸鉀等。 第2項:有機過氧化物,指分子結構中含有過氧鍵的有機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和摩擦極為敏感。如過氧化苯甲酰、過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類:毒害品。毒害品指進入人(動物)肌體后,累積達到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fā)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種氰化物、砷化物、化學農藥等等。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它屬于危險化學品,但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管理范圍,國家還另外有專門的“條例”來管理。 第八類:腐蝕品。腐蝕品指能灼傷人體組織并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傷的固體或液體。這類物質按化學性質分為3項。 第1項:酸性腐蝕品,如硫酸、硝酸、鹽酸等。 第2項:堿性腐蝕品,如氫氧化鈉、硫氫化鈣等。 第3項:其它腐蝕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