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公司醫學檢驗實驗室常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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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818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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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學公司醫學檢驗實驗室常規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實驗室管理制度 1 概述實驗室管理制度是保證實驗室能夠按照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保證實驗室工作有序,實現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重要措施。1.1 目的 實現實驗室嚴格有序的管理,為檢驗檢測工作提供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保證質量管理體系有效地運行。1.2 適用范圍適用于醫學檢驗實驗室的常規管理。2 職責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外來人員均必須遵守此制度。3 實驗室管理制度3.1 實驗室人員須知曉生物危害防治及相關專業知識,未經許可無關人員禁止入內。3.2 實驗室內禁2、止會客、吸煙、進食,禁止高聲談笑、大聲喧嘩。不得在實驗室內梳妝打扮。禁止將任何與工作無關的書籍、物品等帶入實驗室。3.3實驗室應保持安靜、整潔、衛生。儀器設備、樣品、試劑排放整齊、位置合理。3.4建立健全各種原始記錄,包括接樣、樣品處置、檢驗、留樣、送樣、分包及各種儀器設備使用、運行和環境條件等記錄。3.5 應備足消毒及防護設施或材料。配備充足而優質的用于處理感染性材料或接觸血液及其他體液手套,禁止帶手套接觸眼、鼻、粘膜和皮膚,禁止帶手套離開工作區。3.6 進出實驗室應更換實驗室專用工作服,離開實驗室時應脫下實驗室工作服,并將其掛放在規定地點,不得將工作服穿出室外。工作服應定期先高壓消毒,再洗3、滌涼干,保持清潔衛生。3.7 操作或接觸檢驗樣品時,應戴手套。當從事產生飛沫和氣溶膠的傳染性樣品操作時,應配戴保護眼鏡和口罩。長發須夾起并用工作帽覆蓋。3.8 進入實驗室的所有樣品均應視為有傳染性標本,始終按有關規定采取防護措施。并應做好標記或分別放置到適當的位置。必要時應標記“待檢”、“在檢”、“留樣”及“待處理”字樣,或按常規分別放置于相應的規定位置。3.9 實驗室應依據檢驗檢測項目及相關的儀器設備,建立健全有關操作的“作業指導書”。儀器內存的執行程序不得隨意更改,如果必須改變,須經實驗室技術負責人批準,并在相關的文件中做好記錄。3.10 每次實驗前應記錄實驗室的溫度、濕度,檢查各相關儀器4、設備的有關參數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記錄。3.11 實驗前應認真核對標本的編號、順序、數量以及所用試劑的廠家、批號、有效期等,并做好原始記錄。3.12 實驗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及“作業指導書”的規定操作。絕對禁止用嘴操作吸管。3.13 一次性消耗性試驗材料嚴禁重復使用。盡可能地避免使用銳器操作,必要時,使用防穿刺的容器存放針頭、針筒和其他尖銳物品。3.14 陽性標本應進行重復性檢驗并留樣。3.15 試驗結果經核對無誤后,在原始記錄上做好記錄并由實驗人、復核人員簽字后按照檢驗檢測結果的報告規定報告結果。3.16 每次實驗棄用的物品,包括剩余標本、試劑盒余品、用過的一次性手套、加樣吸頭、一次性試管、5、廢棄液等,應視作傳染性物品,經嚴格的消毒后集中處理。所有廢棄固體物品須經121 20min消毒后再集中統一處理。3.17 實驗完畢后,按照實驗室消毒清場制度執行,確保實驗室整潔、衛生。3.18 實驗過程中出現意外情況時,應按照實驗室意外事故的處理程序處理。3.19對實驗室內的儀器、實驗工具和設備應定期檢查維護和校準。按照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程序執行。3.20 實驗結束后應按相關規定,做好相應的記錄,并做好統計工作。3.21 離開實驗室時應用70%酒精或1:200 84消毒液浸泡雙手3-5分鐘后再用肥皂、流水沖洗。打開紫外線燈照射30分鐘以上,進行空氣及表面消毒處理。切斷電源,關閉門窗和水管,離開6、實驗室。3.22 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參見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工作人員安全防護制度1 目的加強實驗室工作人員安全防護管理,保證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2 適用范圍適用于從事與傳染性疾病檢測的實驗室工作人員安全防護的管理。3 職責3.1 質量負責人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防護及安全措施的制定。3.2 技術負責人負責工作人員健康防護及安全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4 程序 4.1實驗室人員須知曉生物危害防治知識,無關人員禁止入內;工作人員不得在實驗室內喝飲料、吸煙、吃食物和化妝打扮等;不得在實驗室內會客。4. 2實驗室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可將私人和無關的物品帶入實驗室;進入實驗室需穿工作7、服,再穿防護服;除經高壓滅菌處理后洗滌外,不得將工作服攜帶出實驗室。4. 3工作時,要戴手套、穿工作服和隔離衣,不要用戴手套的手觸摸暴露的皮膚、口唇、眼睛、耳朵和頭發等。整個實驗過程均須戴乳膠手套;操作時手套破損應立即丟棄,洗手并消毒后帶上新手套;當從事可能產生飛沫和氣溶膠的操作時,應配戴保護眼鏡和口罩;進入實驗室要穿實驗室專用鞋套,不得穿拖鞋和涼鞋;實驗室內的所有樣品均應視為有傳染性標本,應始終按規定采取防護措施。4. 4盡可能避免使用銳利器械如針頭、剪刀等;操作宜用不易破碎材料制品;禁止用口吸任何物質。4.5工作完畢,脫去手套后洗手,再脫去工作衣,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4.6 發生意外事故時8、,應立即按實驗室意外事故處理程序處理,并立即報告實驗室主任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意外傷害應遵照有關醫療原則處理;如工作人員皮膚被刺傷,應以流動生理鹽水、雙氧水或干凈清水清洗局部或用刺激性較輕的含氯創傷消毒劑浸泡皮膚創口;樣品或檢測試劑濺入眼內立即用生理鹽水沖洗,濺入口內先吐出殘留的液體后,用水反復漱口;遇有高危的意外事故發生,除進行局部處理外,同時應立即采取預防措施,包括注射抗血清、預防性治療、定期進行相關抗原抗體檢測,必要時應休息或暫時離開崗位3個月,進行觀察治療。4.7 實驗室工作人員從事工作前必須進行HIV抗體和結核菌素試驗、乙肝、丙肝等相關抗原抗體或標記物的檢測;HIV抗體、HBV、HCV9、的復檢每年進行一次。4.8 遇有意外事故,應在接觸當時、接觸后6周、3個月、6個月至12個月各采血檢查一次。4.9 患有皮膚疾患,尤其有皮膚潰爛,破損情況要及時診治,必要時應暫時離開工作崗位。 4.10實驗室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也適用于本規定。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制度1 目的和適用范圍1.1 目的 保持實驗室安全、清潔、整齊、安靜、光線適度、通風良好,防止過度的溫度變化、振動、煙霧、噪聲、電磁輻射和其它干擾,保證檢測環境處于良好狀態。1.2 適用范圍 適用于醫學檢驗實驗室的安全衛生管理工作。2.職責2.1 安全衛生管理員負責實驗室的安全衛生監督管理。2.2 各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衛生貫徹執行。10、3 安全衛生制度3.1 實驗室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做好防火、防盜、安全、保密工作。3.2 進入實驗室的工作人員,應認真執行實驗室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禁止帶入與檢驗檢測無關的物品等進入實驗室。3.3 在實驗室內禁止飲食、吸煙以及從事與檢測無關的活動。3.4 工作人員加班須經實驗室主任同意,并做好相關的記錄。3.5 工作完畢應將水、氣閥關閉,切斷電源,整理儀器附件,妥善放置,清理驗余樣品,保持環境衛生,關閉好門窗。水、電、氣、門、窗等應始終處在安全狀態。3.6 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員要經常檢查實驗室的衛生及不安全因素,每月和節假日前實驗室主任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認真研究制訂整改措施11、。3.7 菌種、毒種、具有傳染性或劇毒試劑、強酸強堿及貴重儀器應指定雙人負責保管,并配備專用安全儲存設備;易燃、易爆、易腐蝕的物品應放置在安全的地方,并有明顯標志,實驗室工作人員需熟悉試劑、藥品、儀器及設備的放置處,使用結束后,要將試劑和藥品放回原處,妥善保管,確保安全存放、避免流失、污染,嚴防相互作用發生安全事故。3.8實驗室的用電設備、電源線路、上下水道等有關設備的安全性能均符合使用要求,嚴禁帶電檢修。實驗結束清場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開關,離開實驗室時要切斷總電源、水源、氣源,消除一切安全隱患。3.9使用強酸強堿和易爆藥品時,應特別注意防止爆炸事故;在研磨有毒藥品時,應帶口罩及防護眼鏡或在特制12、的玻璃罩中進行。3.10檔案室、樣品室應配備專人進行管理,并對檔案、樣品及其存放設施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檢查。3.11實驗室內的儀器設備、藥品、試劑(包括標準物質)的外借須經實驗室主任批準,并在相關的管理員處登記備案。3.12工作人員在試驗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檢驗標準,確保人身安全,試驗中產生的有毒有害的廢物和廢液均按廢棄物品處理程序進行處理,試驗中易產生有害氣體的操作應在生物安全柜中進行。3.13未經批準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3.14如發生安全事故,按意外事故的處理程序進行。3.15實驗室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也適用于本規定。實驗室安全制度 實驗室安全規定 在化學實驗中,經常使用各種化學藥品和儀器13、設備,以及水、電、煤氣,還會經常遇到高溫、低溫、高壓、真空、高電壓、高頻和帶有輻射源的實驗條件和儀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會造成生命和財產的巨大損失。因此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負責人為主的各級安全責任人的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1.重要規定: 1.1穿著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14、睛) 4.需將長發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溫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溫手套。 1.2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后需先洗凈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柜。 1.3藥品領用、存儲及操作相關規定: 1.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請務必遵守操作守則或遵照老師操作流程或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領取藥品時,該確認容器上標示中文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藥品。 3.領取藥品時,請看清楚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堿性、高腐蝕性、有毒性之藥品請必定要在特殊15、排煙柜及桌上型抽煙管下進行操作。 5.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堿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之化學藥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氣裝置之藥品柜。 6.高揮發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學藥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避免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若須進行無人監督之實驗,其實驗裝置對于防火、防爆、防水災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且讓實驗室燈開著,并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及可能造成之災害。 9.做危險性實驗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批準,有兩人以上在場方可進行,節假日和夜間嚴禁做危險性實驗。 10.做有危害性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里進行。 11.做放射性、激光等對人體危害較重的實驗,應制定嚴格安全措施,做好個人16、防護。 12.請將廢棄藥液或過期藥液或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后之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例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1.4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實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2.實驗室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事業發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柜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線替代。室內照明器具都要經常保持穩固可用狀17、態。 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建筑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5.對實驗室內可能產生靜電的部位、裝置要心中有數,要有明確標記和警示,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預防措施。 6.實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設備要定期檢修,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凡設備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自行設計、制做對已有電氣裝置進行自動控制的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實驗室與設備處技術安全辦公室組織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設計、制做的設備或裝置,其中的電氣線路部分,也應請專業人員查驗無誤后再投入使用。 7.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取暖,嚴禁抽煙。必須使用明18、火實驗的場所,須經批準后,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濕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9.實驗室內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機械設備應裝設防護設備或其它防護罩。 11.電器插座請勿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2.如電器設備無接地設施,請勿使用,以免產生感電或觸電。 1.5壓力容器安全規定 1.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2.氣瓶應存放在陰涼、干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于 5 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3.氣瓶搬運要輕要穩,放置要牢靠; 4.各19、種氣壓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氣瓶嚴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7.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沖出傷人。 8.搬運應確知護蓋鎖緊后才進行。 9.容器吊起搬運不得用電磁鐵、吊鏈、繩子等直接吊運。 10.廠內移動盡量使用手推車,務求安穩直立。 11.以手移動容器,應直立移動,不可臥倒滾運。 12.用時應加固定,容器外表顏色應保持顯明容易辨認。 13.確認容器之用途無誤時方得使用。 14.每月檢查管路是否漏氣。 15.查壓力表是否正常。 1.6環境衛生 1.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并須保持整潔。 2.為20、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于工作時間外進行。 3.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環境清潔。 4.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衛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干凈。 9.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于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于一定處所。 12.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2.安全防21、護2.1防火1.防止煤氣管、煤氣燈漏氣,使用煤氣后一定要把閥門關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機溶劑易燃,實驗室不得存放過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災; 3.金屬鈉、鉀、鋁粉、電石、黃磷以及金屬氫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與水直接接觸; 4.萬一著火,應冷靜判斷情況,采取適當措施滅火;可根據不同情況,選用水、沙、泡沫、CO2 或 CCl4 滅火器滅火。 2.2防爆2.1化學藥品的爆炸分為支鏈爆炸和熱爆炸1.氫、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氣和氨氣等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至爆炸極限,一旦有一熱源誘發,極易發生支鏈爆炸; 2.過氧化物、高氯酸22、鹽、疊氮鉛、乙炔銅、三硝基甲苯等易爆物質,受震或受熱可能發生熱爆炸。 2.2防爆措施1.對于防止支鏈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散失在室內空氣中,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當大量使用可燃性氣體時,應嚴禁使用明火和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器; 2.對于預防熱爆炸,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必須分開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遠離熱源。 2.3防灼傷除了高溫以外,液氮、強酸、強堿、強氧化劑、溴、磷、鈉、鉀、苯酚、醋酸等物質都會灼傷皮膚;應注意不要讓皮膚與之接觸,尤其防止濺入眼中。 2.4防輻射1.化學實驗室的輻射,主要是指 X-ray, 長期反復接受X-ray照射,會導致疲倦,記憶力減退,頭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護的23、方法就是避免身體各部位(尤其是頭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時需要屏蔽和縮時,屏蔽物常用鉛、鉛玻璃等。 3. “三廢”處理3.1 廢氣1.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設備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 2.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 3.2廢渣少量有毒的廢渣應埋于地下固定地點。 3.3廢液1.對于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后加堿中和,調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廢渣埋于地下。 2.對于劇毒廢液,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進行處理。 3.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污染可直接排放。 4.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 5.酸、堿、鹽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堿鹽污水桶、經中和后排入下水道。 6.有機溶劑回收于有機污桶內,采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 7.重金屬離子(包括 )沉淀法等集中處理: 4.實驗室傷害的預處理 1.普通傷口:以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以膠布固定。 2.燒燙(灼)傷:以冷水沖洗15至30分鐘至散熱止痛以生理食鹽水擦拭(勿以藥膏、牙膏、醬油涂抹或以紗布蓋住)緊急送至醫院。(注意事項: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化學藥物灼傷:以大量清水沖洗以消毒紗布或消毒過布塊覆蓋傷口緊急送至醫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