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傳染病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和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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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826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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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傳染病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和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的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及制度根據傳染病防控工作的新形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制定本制度和措施。一、醫療機構發現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時,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一)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管理措施1、對甲類傳染病病人和病原攜帶者,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和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予以隔離治療;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隔離期根據醫學檢定結果2、確定。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部門協助醫療單位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2、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觸者,要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或采取其他預防措施。密切接觸者的主要管理措施包括:登記并進行醫學觀察7天,每日測量體溫和健康詢問,做好登記。可居家醫學觀察,也可以集中醫學觀察。醫學觀察開始前,專業人員應口頭或書面告知被觀察對象相關傳染病的臨床特點、傳播途徑等相關防治知識,負責醫學觀察的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等。3、對醫學觀察期間出現發熱或呼吸道癥狀者,在采取有效措施防護條件下,應立即送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醫學隔離治療。對疑似或者確診病例采取限制手段,是防3、止傳染病疫情擴散的重要措施。根據法律規定,在中國境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控機構、醫療機構等有關傳染病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其中,對甲類傳染病病人,應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或者根據傳染病的潛伏期將其留驗。醫療機構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應當根據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 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法律特別規定,對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尚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有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隔離治療措施。4、對患有傳染病的4、病人或者病原攜帶者予以必要的隔離治療,直至醫療機構證明其不具有傳染性時,方可恢復工作。5、患者經治療癥狀消失后,大便培養連續二次陰性,方可出院,如無大便培養條件,自發病之日起,住院隔離治療不得少于七天。帶病菌按病人隔離治療五天后,大便培養連續二次陰性方可解除隔離。 6、對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五天,醫學觀察期間進行糞檢,每日一次,連續陰性后,可解除醫學觀察。 (二)傳染源的管理措施1、對傳染病病人應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病人一經診斷為傳染病或可疑傳染病,就應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實行分級管理。只有盡快管理傳染源,才能防止傳染病在人群中的傳播蔓延。傳染病疑似病人必須接受醫學檢查、隨5、訪和隔離觀察等措施,不得拒絕。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必須在指定場所進行隔離觀察、治療。乙類傳染病疑似病人可在醫療機構指導下治療或隔離治療。 2、針對病原攜帶者的措施:對病原攜帶者,應做好登記、管理和隨訪至其病原體檢查23次陰性后方可解除。在飲食、托幼和服務行業工作的病原攜帶者須暫時離開工作崗位,久治不愈的傷寒或病毒性肝炎病原攜帶者不得從事威脅性職業。艾滋病、乙型和丙型病毒性肝炎、瘧疾病原攜帶者嚴禁做獻血員。 3、針對接觸者的措施:凡與傳染源有過接觸并有受感染可能者都應接受檢疫。檢疫期為最后接觸日至該病的最長潛伏期,主要采取(1)留驗:即隔離觀察。甲類傳染病接觸者應留驗,即在指定場所進行觀察,限制活6、動范圍,實施診察、檢驗和治療。(2)醫學觀察:乙類和丙類傳染病接觸者可正常工作、學習,但需接受體檢、測量體溫、病原學檢查和必要的衛生處理等醫學觀察。 (3)應急接種和藥物預防:對潛伏期較長的傳染病可對接觸者施行預防接種,此外還可采用藥物預防。 4、針對動物傳染源的措施:對危害大且經濟價值不大的動物傳染源應予徹底消滅。對危害大的病畜或野生動物應予捕殺、焚燒或深埋。對危害不大且有經濟價值的病畜可予隔離治療。此外,還要做好家畜和寵物的預防接種和檢疫。 (三)針對傳播途徑的措施1、預防性消毒,對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場所和物品采取預防性消毒,如乳制品消毒、飲水消毒等。 2、疫源地消毒,對現有或曾經有7、傳染源存在的場所進行消毒。其目的是消滅傳染源排出的致病微生物。 疫源地消毒分為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隨時消毒是當傳染源還存在疫源地時所進行的消毒;終末消毒是當傳染源痊愈、死亡或離開后所作的一次性徹底消毒,從而完全清除傳染源所播散、留下的病原微生物。只有對外界抵抗力較強的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才需要進行終末消毒,如霍亂、鼠疫、傷寒、病毒性肝炎、結核、炭疽、白喉等。對外界抵抗力較弱的疾病如水痘、流感、麻疹等一般不需要進行終末消毒。 (四)保護易感人群1、免疫預防計劃,免疫是預防傳染病流行的重要措施。此外,當傳染病流行時,被動免疫可以為易感者提供及時的保護抗體,如注射胎盤球蛋白和丙種球蛋白預防麻疹、流行性腮8、腺炎、甲型肝炎等。高危人群應急接種可以通過提高群體免疫力來及時制止傳染病大面積流行,如麻疹疫苗在感染麻疹三天后或潛伏期早期接種均可控制發病。 2、藥物預防,藥物預防也可以作為一種應急措施來預防傳染病的傳播。但藥物預防作用時間短,效果不鞏固,易產生耐藥性,因此其應用具有較大的局限性。 3、個人防護,接觸傳染病的醫務人員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配置和使用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有可能暴露于傳染病生物傳播媒介的個人需穿戴防護用品如口罩、手套、護腿、鞋套等。 4、傳染病爆發、流行的緊急措施,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在有傳染病爆發、流行時,當地政府需立即組織力量防治,報經上一級政府決定后,可采取下9、列緊急措施。 在采用緊急措施防止傳染病傳播的同時,政府衛生部門、科研院所的流行病學、傳染病學和微生物學家、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防疫檢疫人員、各級醫院的臨床醫務人員和社會各相關部門應立即組織開展傳染病暴發調查,并實施有效的措施控制疫情,包括隔離傳染源,治療病人尤其是搶救危重病人,檢驗和分離病原體,采取措施消除在暴發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傳播途徑和危險因素等。二、醫療救治1、按照規定對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提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接診,對不具備傳染病診療條件的科室,在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時,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登記,按照傳染病相關規定進行報告,非危重病人轉到傳染科(內科)歸口治療,危重病人先就地10、搶救,待病情穩定后再轉診到傳染科進一步治療。2、實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對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當引導至相對隔離的分診點進行初診。醫療機構不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應當將患者及其病歷記錄復印件一并轉至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3、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傳染病診斷標準和治療要求,對不能確診的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組織醫院專家組會診確認,采取相應措施,同時上報縣疾控中心,按照規定報告傳染病疫情。4、對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應做好病歷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并妥善保管;不外泄露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5、對肺結核病人應按相關規定進行11、歸口治療,同時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和結核病人轉診三聯卡。三、病區管理(一)病區設置及設備消毒傳染病區與普通病區分開,肝炎病人與感染病人分開收治。 門診部:工作人員應有各自出入口。設專用掛號、收費、化驗、X線、取藥、治療等科室。 病區:應設工作人員衛生通過間(包括更衣、淋浴)。病房要分設小病室,不同病種病人分別安排在不同隔離病室。在病室內部應按嚴密的隔離原則進行建筑,內設衛生間及防護門。通道走廊墻壁上設有兩層傳物窗,工作人員可以不進入病室而傳送飲食、藥品等(輕病人)。病區內需設專用消毒間。 其他:如洗衣房、消毒供應室均應有符合隔離的建筑,還應有必要的消毒設施,如污水處理站、焚燒爐等。 隔離區的劃分:12、 門診、病區等單位均應劃分清潔區、半污染區、污染區。 清潔區:即沒有與病人直接接觸,未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地方,如工作人員更衣室、休息室、治療室、庫房、值班室等。 半污染區:凡有可能被病人間接輕度污染的地方,如醫護辦公室、走廊、化驗室等。 污染區:指被病人或排泄物、用物等直接污染的地方,如病室、外走廊、病人衛生間(廁所、浴室、洗臉間)地面等。 隔離設備:隔離標記(嚴格隔離:黃色標記圖案;接觸隔離:橙色標記圖案;呼吸道隔離:藍色標記圖案;結核菌隔離:灰色標記圖案;腸道隔離:棕色標記圖案;引流物分泌物隔離:綠色標記圖案;血液體液隔離:紅色標記圖案)。 隔離衣、衣架:設福爾馬林熏箱、消毒一般用物。 感13、染患者的用物與傳染患者用物分開,固定使用,定期消毒清洗,如治療盤、聽診器等,病人用后的物品單獨處理,在肝炎病房走廊內放一盆0.05%含氯消毒液泡手,每日更換一次,并掛有隔離衣,每日更換一次。 病室定時通風換氣,每日進行空氣消毒。治療室每日進行空氣消毒,每季空氣培養一次,空氣細菌總數小于500cfu/m3。 掃床應濕式操作,物品均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用后消毒備用。治療室內嚴格執行無菌操作。(二)病區內各種表面消毒: 1、地面和墻面:無明顯地面用自來水濕式拖1-2次/日,被病菌污染的地面和墻面用濃度為5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灑表面便函充分作用于約5分鐘后清理干凈。被肝炎病毒污染的地面和墻面用14、濃度為10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漆表面便函充分作用于約5分鐘后清理干凈。被結核病人污染的地面和墻面用濃度為0.2%過氧乙酸噴灑表面便函充分作用于約5分鐘后清理干凈。被烈性傳染病病原污染后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作用于30分鐘后清理干凈。 2、桌子、椅子、凳子、床頭柜:無污染時以清潔濕抹布抹洗,1次/日。被病原菌、肝炎病毒、結核桿菌污染時按污染地面消毒方法處理。 3、病歷夾、門把手、水龍頭、門窗、洗手池、衛生間、便池:每天用清潔水擦抹刷洗處理,保持清潔。 4、病人衣服、床單、被套、枕套每周更換一次,被污染時立即更換。床墊、枕心、毛毯、棉襖在病人出院、轉院、死亡后用照射強度不低于15、70UM/CM2的紫外線燈照射至少30分鐘。照射時用屏風隔離以免傷害同室病人;也可用床單臭氧消毒器消毒。 5、經血傳播病原體污染器具的消毒滅菌:先以用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浸泡30-45分鐘,清洗涼干。耐高溫進行高壓滅菌,不耐高溫的再次浸泡在1000-2000MG/L的消毒劑 中30-45分鐘,清洗干燥密閉保存備用。 消毒用碘酊、碘伏及酒精注明濃度,酒精每天更換,碘伏碘酒使用時間不超過3天。瓶子加蓋,并每周滅菌二次。 四、病員消毒隔離制度病人住院入病區時,除帶必需生活用品外,其他一律不得帶入。 病人住院期間,不得互串病室,不可隨意外出,病人活動最好是局限于污染區內。 嚴格對陪伴16、及探視人員的管理。盡量控制不讓家屬陪伴及探視。特殊病情危重的患者,經醫務人員允許可以陪伴,但必須遵守醫院隔離規定。出院時必須經適當的衛生消毒。 五、工作人員消毒隔離為特殊傳染病人檢查、治療、護理前,要帶手套,每接觸一個病人要更換一付手套。操作結束后按規定程序脫下手套,流水洗手。 醫務人員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工作時,需穿工作服,隔離衣、鞋、戴帽子、口罩,接觸病人前后用肥皂、流動水洗手,尤其是接觸污染物品,以及更換床單,收污染被服,打掃衛生,應立即用0.2%過氧乙酸浸泡雙手并徹底清洗。勤剪指甲。嚴格無菌操作。 醫護人員接觸不同病種病人須更換隔離衣,穿隔離衣不得進入半污染區和清潔區,操作前后一定要流17、水洗手。不得穿工作服進入值班室休息。為特殊傳染病人檢查、治療、護理前,要帶手套,每接觸一個病人要更換一付手套。操作結束后按規定程序脫下手套,流水洗手。 進行護理、治療操作時做到先感染后傳染。 污染的手不得觸及清潔物品,如有可疑必須重新消毒方可使用。 病人所接觸的一切用物應相對固定,必要時專用,如體溫計,可用含有效氯0.5%,1%的消毒劑浸泡。如不經消毒處理,不可給他人應用。 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必須放入雙層黃色垃圾袋集中處理。 用過的物品、器械應先消毒后清洗,定點存放,傳染病人的布類必須先消毒,再送洗。 防止和病人的血液、體液、骨髓等標本有直接接觸的機會。盛放標本的容器必須堅固,以防滲漏與破損,18、在存放、取出送檢時,容器外邊不得有被污染的可能。 工作人員不得向其他病區借、換物品。 應特別注意血液、體液、嘔吐物、排泄物在病房的濺落。需對患者進行指導防止其濺落。同時對已出現的濺落物妥善處理,用含有效氯0.5%,1%的消毒劑擦拭或浸泡。 化驗單要始終保持清潔,不與標本及其容器直接接觸,更不許把化驗單包纏在容器外面送檢。 病人出院、轉院、轉科、死亡應認真做好終末處理。 六、護理員消毒隔離制度 護理員進入污染區操作時,必須穿隔離衣、戴帽子。 病室地面每日用0.1%含氯消毒劑拖4次,每周徹底清洗消毒一次。拖把用后消毒30分鐘懸掛晾干備用。治療室、病室、廁所抹布、拖把必須專用,標記醒目。 病區的床、19、椅子、床頭柜每日用0.1%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一次,并做到一人一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備用。 物品架,治療車、推車及專用物品每日用0.1%含氯消毒液擦拭一次。 泡手消毒液每日更換一次。 廁所每日用0.1%含氯消毒劑刷洗三次。 便器用0.1%含氯消毒劑浸泡2小時,清洗備用,肝炎病人分開,固定使用。 終末處理:病人所用的床、椅子、床頭柜用0.1%含氯消毒液擦洗。衣服、床單、被套等物品用0.1%含氯消毒液浸泡后送洗。便器等物品用0.1%含氯消毒液清潔浸泡1小時沖洗干凈備用。 七、法定傳染病報告管理制度39種法定傳染病分類 35種后增加到37種,至2009共39種。 2008年5月2日手足口病被列入傳染20、病防治法規定的丙類傳染病進行管理。 2009年4月30日甲型H1N1流感(原稱人感染豬流感)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根據其傳播方式、速度及其對人類危害程度的不同,分為甲、乙、丙三類,實行分類管理。 (一)甲類傳染病也稱為強制管理傳染病2種:鼠疫、霍亂。 備注:按甲類傳染病管理的傳染病有:傳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肺炭疽。 (二) 乙類傳染病也稱為嚴格管理傳染病26種: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21、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三)丙類傳染病也稱為監測管理傳染病 11種: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手足口病。備注: (1)脊髓灰質炎,要由國家確認實驗室進行審核確認; (2)甲類傳染病及按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須由省級有確認權限的單位或實驗室進行審核確認; (3)艾滋病,應由省級有確認權限的單位或實驗室進22、行審核確認。 (四)傳染病診斷、登記、報告制度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信息報告與管理規范制定此制度。 1、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為傳染病疫情責任報告單位,執行職務的人員為責任疫情報告人,遵循誰接診,誰報告的原則。 2、報告時限: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及按甲類管理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時,或發現其他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時,應于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向市疾控中心報告,同時進行網絡直報或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 其它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規定報告的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診斷后24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或寄出傳染病報告卡。 3、臨床醫生在診療過程中發現要求上報的傳染病后,應立即詢問患者,在登記本上詳細登記要求上報的各項內容,做到字跡清楚,并在規定時限內填報傳染病報告卡,送交本單位網絡直報人員。 4、網絡直報人員在審核傳染病卡片(有無邏輯錯誤、填卡是否正確和完整)后,進行網絡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