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集團公司員工考核及請銷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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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842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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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集團公司員工考核及請銷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化工集團公司考勤制度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的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第一條 所有公司領導和員工應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特殊工種和崗位員工作息時間需報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第二條 長白班制員工夏季工作時間為8:0012:00 14:0018:00,輪班制員工夏季工作時間分別為0:008:00 8:0016:00 16:0024:00(每班次須提前30分鐘到崗位做接班前巡檢)。2、第三條 長白班制員工冬季工作時間為8:0012:00,13:3017:30,輪班制員工冬季工作時間分別為0:008:00,8:0016:00,16:0024:00(0:008:00,16:0024:00每班次須提前30分鐘到崗位做接班前巡檢,8:0016:00班次提前20分鐘)。第四條 國家法定假日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第二章 考勤范圍第五條 公司所有領導和員工。第三章 考勤辦法第六條 公司實行考勤機考勤制度,公司員工勞動出勤以考勤機記錄作為依據。第七條 使用考勤卡記錄出勤時,新招聘的員工,公司免費辦理考勤卡,考勤卡遺失或損壞需補辦的,辦卡費用20元/張由本人承擔,在工資中扣除。第八條 考勤種類3、 1、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2、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走;3、曠工:以下情況均按曠工論處;(1)上班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不滿4小時,計半天曠工;超過4小時計1天曠工;(2)不服從工作調動,不到新工作崗位工作任職的;(3)未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私自替班的;(4)不請假缺勤、或擅自脫離生產、工作崗位的;(5)員工假期滿后未辦理續假手續超假的;(6)請假未獲批準缺勤的;(7)未按規定越權審批的休假天數。4、請假(包括事假、病假 、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工傷假等);5、出差; 6、外勤 全天在外辦公;7、輪休;8、公休。第九條 員工考勤記錄具體規定 1、公司所有領導和員工上班前、下班后各記錄一次4、,長白班制員工午休前、后各記錄一次。2、公司值班領導、上長白班需夜間值班的員工在當日20時和次日下班離開公司時各記錄一次,公司夜間值班領導因公外出不記錄。3、當班員工中途出入門崗,應主動登記,因公外出憑部門簽發的門崗放行通知單登記;因私外出憑請假條登記。凡不主動登記的,一次扣款20.00元;門崗人員不堅持原則,不登記和記錄的,當值人員每次扣款40.00元。4、因工作原因或當日外勤而不能到公司考勤記錄的員工,由部門考勤員做好記錄,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于次日報綜合辦備案,并于月底和考勤表一起交綜合辦,作為計算工資的依據。5、使用考勤卡記錄出勤時,員工上班忘帶、遺失考勤卡的,應自覺在門崗登記,每次扣5、款5.00元。6、凡出外勤達1天以上者,須提供經領導批準的出差證明單,到綜合辦備案。7、考勤機出現故障不能記錄時,當班進出門崗的員工應自覺登記,以此作為考勤依據。8、無論任何原因,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進行考勤記錄。9、未按規定進行考勤記錄,無有效證明和登記的,出勤不予認可。10、員工上班前或下班后既沒有考勤記錄又未在門崗登記,經部門負責人證明出勤的,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記錄。11、公司所有員工上班記錄出勤后,應立即進入生產、工作崗位,不得攜帶飯菜進入生產、工作崗位或在生產、工作崗位用餐(公司送餐除外)。否則,每次扣款20.00元。 第十條 當班員工中途因私事,經批準離崗的,離崗時間半小時內的,每次扣6、款5.00元,離崗時間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的,每次扣款20.00元,上班時間低于4小時,按缺勤一天計算,低于7小時按缺勤半天計算。第十一條 員工休假需經授權領導批準,擅自休假的,所休假期按曠工計算。第十二條 員工工作期間發生工傷,必須由所在班組、車間(部門)證明,安全環保部調查核實,報綜合辦備案,經公司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批準,方可作工傷處理,工傷以一次性治愈為止。第十三條 員工需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第四章 請、銷假辦法第十四條 員工休假必須服從公司領導的安排,妥善安排好崗位工作,辦理休假手續,并保持與部門和公司的通訊聯系。第十五條 請假審批規定 1、事假 一月內員工請假1天由部門負責人7、審批;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請假天數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生產部長審批。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請假天數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七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休假,報總經理審核,董事長審批。2、病假 必須附縣級以上的醫院診斷證明,員工急診住院的,需憑住院證明補辦相關手續。請假手續辦理程序和審批權限與辦理事假手續相同。3、探親假 、婚、喪、生育假、工傷假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綜合辦復核登記后,報總經理審批。4、員工休假應在班前四小時辦理請假手續,休長假(一個月以上)員工應提前三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并辦理相關工作移交,起假日到綜合辦備案。5、擅自越權審批假期的責任人承擔相應連帶責任。第十六條 員工休假結束,應到綜合辦銷假,如需延長假期,應按第十五條規定程序審批,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逾期不歸,所休假期按曠工計算。第十七條 長假人員假期結束,按規定銷假后,填寫長假人員入職表,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到綜合辦辦理登記和報到手續。第五章 附 則第十八條 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考勤工作,考勤記錄做到及時、準確、完整。門崗執勤人員應堅持原則,不得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做好進出門崗人員的登記工作。第十九條 各部門考勤負責人應每天如實填寫考勤記錄,于月底匯總簽名后交綜合辦審核。第二十條 員工出勤情況作為考核、計發薪酬、獎懲、晉級的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