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婦產科管理制度助產培訓消毒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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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845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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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婦產科管理制度(助產培訓、消毒等)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助產人員培訓制度一、鄉鎮衛生院每年應安排在崗或擬上崗(從事助產技術)的助產人員,接受縣或縣以上的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二、鄉鎮衛生院應有計劃安排婦產科醫生到縣級或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進行為期36個月的臨床進修。 三、助產人員必須結合本專業加強在職學習,熟練掌握專業范圍內的各項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 四、鄉鎮衛生院應有計劃的利用例會安排對村保健員的業務培訓,以會代訓。 五、每次學習培訓的成績應記入個人技術檔案。 孕產婦管理制度一、鄉鎮衛生院產科門2、診應建立孕產婦保健一覽表(袋),懸掛在門診墻上,全鄉孕婦的預約卡,應插入產科門診的孕產婦保健一覽表(袋)內,便于統一管理。 二、告知孕婦定期到村衛生室或鄉衛生院進行產前檢查(孕26周前每月1次,2836周每半月1次,36周后每周1次,孕期不少于5次)。 三、高危孕產婦應建個案表由鄉衛生院進行專案管理。 四、鄉衛生院產科醫生和村保健員應動員、督促、臨近預產期的孕婦住院分娩。 五、鄉衛生院婦幼保健人員或村保健員負責落實產后訪視(產后3、14、28天各一次)。 鄉級例會及報表制度一、鄉(鎮)衛生院至少每兩月召開一次村級婦幼保健人員(保健員或鄉醫)的例會,并做好例會有關記錄。 二、村級保健員參加例會時3、,應隨帶本村婦幼保健工作的登記本,上報有關數據;孕婦數、本月預產期的孕婦數、產婦數、住院分娩數、活產數、產后訪視數、孕產婦死亡數、兒童(新生兒、嬰兒、5歲以下兒童)死亡數等。 三、鄉衛生院對各村保健員的工作情況進行獎評并傳達布置中心工作。 四、進行業務技術輔導,以會代訓,有計劃、有針對性的培訓高危孕產婦識別、轉診及婦幼保健的有關知識和適宜技術。五、根據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及業務指導機構的規定,按時、準確上報有關報表,報表原始數據的來源應保留存檔,便于核查。 登記制度1.各種醫療登記,要填寫完整、準確,字跡清楚,并妥善保管。2.要填寫好病案首頁、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記,并按時填報病人流動日、月報。醫技4、科室應填寫好病人流動情況和門診登記。3醫療質量統計,一般包括出入院數、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轉次數,平均住院天數、病人疾病分類、初診與最后診斷符合率、臨床與病理診斷符合率、手術前后診斷符合率、無菌手術化膿感染率、手術并發癥、以及醫技科室工作數量、質量等。4根據統計指標,定期分析醫療效率和醫療質量,從中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改進工作。5統計人員要督促檢查各科室醫療統計工作,按期完成各項統計報表,經院領導審閱簽字后,報衛生行政部門。產前檢查制度1.詢問現病史,測血壓、體重、進行高危評分1、小于12周:建母子健康檔案,進行常規化驗:(包括初診)(1)血液檢查:血常規、血型(RH因子)檢查。5、甲、乙、丙型肝炎標記物、肝功。(2)尿常規。(3)陰道分泌物檢查:如:滴蟲、霉菌清潔度。(4)心電圖、多系統超聲檢查。2、產前檢查時間要求:(1)孕16-28周 1個月檢查1次 (2)孕28-36周2周檢查1次(3)孕36-40周1周檢查1次 (4)大于40周 每3天檢查1次(5)大于41周 收入院*復查時每次均要檢查血、尿常規3、復查時的特殊檢查:(1)孕14 - 19周 進行唐氏篩查 (遺傳性疾病篩查)(2)孕20周 彩超檢查(胎兒畸形初篩)(3)孕24 - 28周 糖尿病篩查(4)孕28 - 32周 復查B超,行骨盆內測量(5)孕34 36周 復查肝、腎功能(6)大于35周 指導孕婦自數6、胎動。每周行胎心監護,NST檢查可疑異常者,24小時之內復查,異常者收入院。(7)37周行骨盆專家鑒定。(7)大于37周每周復查“B” 超(8)大于等于41周,每3天復查“B”超4、特殊檢查說明:(1)血糖測定:兩次或兩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者,可診斷為糖尿病。(2)75g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試驗):我國多采用75g糖耐量試驗。指空腹12小時后,口服葡萄糖75g。其診斷標準:空腹血糖 5.6mmol/L:1小時血糖 10.3mmol/L 。2小時血糖 8.6mmol/L3小時血糖 6.7mmol/L其中有2項或2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僅1項高于正常值,診斷7、為糖耐量異常。(3)產前遺傳性疾病篩查(唐氏篩查)具體要求:根據月經推算妊娠達14-19周者,小于35歲的孕婦,遵循知情同意原則,自愿篩查。大于35歲的孕婦,必須檢查。產后訪視制度1、產婦出院前,經治醫生再次告知產婦如何與有關隨訪組織聯系,并填寫“孕產婦保健手冊”。2、產婦出院后“孕產婦保健手冊”轉交戶口所在地或休養地的保健組織,由保健人員進行訪視。3、醫院提供母乳喂養支持、咨詢服務。4、做好母乳喂養隨訪工作,及時了解母乳喂養情況及嬰兒生長發育情況,并加以指導,堅持做到純母乳喂養4-6個月。5、產婦出院3天內,第14天和第28天進行三次產后訪視。(1)了解產婦一般情況:精神、睡眠、飲食、大小便8、等。(2)測血壓、體溫。(3)檢查乳頭有無皸裂,泌乳是否通暢,乳房有無血腫、硬結,乳汗分泌量,宮底高度,子宮硬度及有無壓痛。(4)觀察惡露及其性狀,會陰傷口愈合情況,指導產褥期衛生,防治產后合并及指導避孕方法。(5)宣傳母乳喂養好處,指導科學喂養。(6)了解和觀察新生兒面色、精神、呼吸、睡眠、哭聲、吸吮能力及大小便情況,測體溫、稱體重,進行全身檢查:顏面、五官、皮膚、臍部等。指導新生兒護理高危篩查轉診制度一、目的:高危妊娠篩查工作是圍產保健的重要內容,是降低孕產婦、圍產兒死亡率的重要措施之一。為進一步加強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此制度。二、高位孕產婦概念:1. 年齡小于18歲、大9、于35歲的第一產產婦(初產婦),40歲以上的經產婦(已經分娩過一個孩子)。或身材過矮(身高在1.4米以下),體重過輕(小于45公斤)或過重(大于85公斤)的孕婦。 2. 妊娠合并內科疾病: 在懷孕期間同時有高血壓、心臟病、腎炎、肝炎、肺結核、糖尿病、血液病、嚴重貧血、哮喘、甲狀腺功能亢進、子宮良性腫瘤等內科病。 3. 懷孕期間異常: 如母子(女)血型不合、胎兒發育不良、過期妊娠、骨盆太小、多胎妊娠、胎盤位置異常、羊水太多或太少等。三、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業務院長任組長,成員:婦幼保健人員及產科醫師。四、職責:1.婦幼保健人員負責指導村級婦幼保健人員按照“村級孕產期危險因素評分登記表”,對孕10、產婦逐一篩查、登記造冊,及時發現高危孕婦。2.產科醫師對村級婦幼人員篩查出的高危孕婦進行評分并及時填寫“哈爾濱市高危妊娠登記簿”,對高危孕產婦進行隨診,出現異常情況予以及時處置。技術操作常規1、 一般鄉衛生院產前不準備使用催產素靜脈點滴引產或催產;2、 禁用米索引產;3、 禁用蓖麻油炒蛋引產;4、 嚴格掌握人工破膜的醫學指征和破膜的方法;5、 宮縮過強時,應及時正確處理,抑制官縮。產房消毒隔離制度一、進產房一律換鞋,醫務人員接生前必須正規刷洗手,戴手套、穿無菌衣,實行消毒接生。 二、無菌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鉗等要定期消毒滅菌,消毒液每周更換,棉紗和敷料缸每天更換,體溫計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11、。 三、產房內每日進行空氣消毒,地面拖洗,產床每次接生后必須清洗與消毒(優氯凈)。 四、高壓消毒物品要標明消毒日期和消毒標示物。高壓消毒包要保持干燥。 五、每天檢查無菌物品是否過期,用過的物品與用過的專用物品(有傳染性)嚴格分開,并有明顯的標志。 產房藥品、器械管理制度一、按母嬰安全鄉衛生院標準中的規定配備各種常用及急救藥品、器械。 二、急救藥品應設專櫥放置,放于搶救指定位置,并有鮮明標示,方便應用。有的藥品應注意避光。 三、急救器械應放置固定位置,處于功能狀態,便于緊急狀態使用。 四、應用藥品時,應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 五、藥品名稱、劑量、濃度的標簽脫落或辨認不清應及時更換。 六、藥品有空缺或過期應及時補充或更換。 七、建立產房藥品、器械交接登記本,每周護理交班時,應檢查藥品質量及有效期,器械是否處于功能狀態,檢查人員在登記本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