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員工津貼及獎金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38527
2024-09-08
9頁
42.57KB
1、化工公司員工津貼及獎金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三章 津貼及獎金制度津貼及獎金制度 一、公司津貼制度 ? 住宅津貼 第一條 領取資格 在公司住宅、宿舍及其他公司設施以外居住的公司職工,自_年_月起,按下列標準領取住宅津貼。 第二條 津貼額 住宅津貼按下列分類分別確定其津貼額。 (一)本人是戶主 1.有撫養家屬,共同居住 (1)租借房屋 每月津貼_元 (2)自有房屋 每月津貼_元 2.無撫養家屬(單身) (1)租借房屋 每月津貼_元 (2)自有房屋 每月津貼_元 (二)本人不是戶主 1.所撫養家屬為戶2、主時 (1)租借房屋 每月津貼_元 (2)自有房屋 每月津貼_元 2.所撫養家屬不是戶主時 (1)租借房屋 每月津貼_元 (2)自有房屋 每月津貼_元 3.無撫養家屬時 (1)租借房屋 每月津貼_元 (2)自有房屋 每月津貼_元 (三)購、建私房津貼 1.本人是戶主 (1)有撫養家屬者 以_元為限 (2)無撫養家屬者 以_元為限 2.本人不是戶主 (1)有撫養家屬者 以_元為限 (2)無撫養家屬者 以_元為限 第三條 住宅津貼的發放和停止 住宅津貼從職工成為領取住宅津貼的對象當月開始發放,在職工不符合領取條件時停止發放。 第四條 領取手續 希望領取住宅津貼的職工,事先必須將“家屬關系證明書”及3、有關住房情況的材料提交給本單位領導,請他們代轉交給總務處。 第五條 確認 根據第四條中記載的提交材料,本單位負責人及總務處負責人需要確認該職工領取住宅津貼的資格及住宅津貼的金額,填寫住宅津貼確認表。 第六條 確認過程中的有關調查 公司在審核職工提交的有關資料時,根據需要,可要求職工進一步提交有關輔助資料(如租房契約、交房租收據等),對事實進行確認性調查。 第七條 領取條件發生變動時的手續 當住宅津貼的領取條件發生變動時,本人必須及時向本單位領導提交有關材料,并請他們代轉交給總務處。 ? 特別工作津貼 第八條 領取資格 對于從事化學制品的生產和試驗研究者,按下列標準支付特別工作津貼。 第九條 專4、職從事化學制品生產者 對于專職從事化學制品生產的人員,每月發給特別工作津貼_元。 第十條 兼職從事化學制品生產者 上一條專職從事化學制品生產以外者,按下列標準支付特別工作津貼: (一)試驗研究部門或協助生產化學制品的人員,其從事化學制品生產或試驗研究的時間比率(實際從事化學制品生產或試驗研究的時間占一個月的全部工作時間的百分比)及相對應的特別工作津貼如下所示: 表-1 從事化學制品生產或試驗研究的特別工作津貼 時間比率 不到10%的 每月 元 10%以上,不到15%的 每月 元 15%以上,不到30%的 每月 元 30%以上,不到50%的 每月 元 50%以上,不到70%的 每月 元 70%以5、上的 每月 元 (二)在上述計算標準中,生產部門和試驗研究部門沒有區別。工作時間比率由該部門負責人按工作考勤計算。 (三)特別工作津貼的獎金標準額,為半年(上半年或下半年)特別工作津貼的月平均額,每半年發放一次。 ? 鍋爐操作津貼 第十一條 領取資格 對于有鍋爐操作的資格并實際從事鍋爐操作的人員,按下列標準支付鍋爐操作津貼。 第十二條 專職鍋爐工 對于專職鍋爐工,每月發給鍋爐操作津貼_元。 第十三條 兼職鍋爐工 因專職鍋爐工休假、缺勤或其他原因,由兼職人員從事鍋爐操作時,按下列標準支付鍋爐操作津貼。 (一) 兼職人員從事鍋爐操作的時間比率及鍋爐操作津貼: 表-2 從事鍋爐操作的時間 鍋爐操作津6、貼 不到月總工作時間的10%的 每月_元 10%以上,不到15%的 每月_元 15%以上,不到30%的 每月_元 30%以上,不到50%的 每月_元 50%以上,不到70%的 每月_元 70%以上的 每月_元 (二)工作時間比率由該部門負責人按工作考勤計算。 (三)鍋爐操作津貼的獎金標準額的計算,以第十條第三項的規定為依據。 ? 電話交換津貼 第十四條 領取資格 對于從事電話交換工作的人員,按下列標準支付電話交換津貼。 第十五條 專職電話交換員 對于專職電話交換員,每月發給電話交換津貼_元。 第十六條 兼職電話交換員 因專職電話交換員休假、缺勤或其他原因,由兼職人員從事電話交換時,按下列標準支7、付電話交換津貼。 (一) 兼職人員從事電話交換的時間比率及電話交換津貼。 表-3 從事電話交換的時間 電話交換津貼 不到月總工作時間10%的 每月_元 10%以上,不到20% 每月_元 20%以上,不到40% 每月_元 40%以上,不到60% 每月_元 60%以上的 每月_元 (二)工作時間比率由該部門負責人按工作考勤計算。 (三)電話交換津貼的獎金標準額的計算,以第十條第三項的規定為依據。 ? 保健津貼 第十七條 保健津貼的發放范圍 在工廠內經常并大量處理有毒化工原料者,或工作環境有可能損害其健康者,享受保健津貼。 第十八條 長期工作者 長期在上一條所述環境中工作者,每月領取保健津貼_元。 8、第十九條 臨時工作者 臨時在第十七條所述環境中工作者,按下列標準發給保健津貼。 表-4 處理有毒化工原料 或在惡劣工作環境下的工作時保健津貼 間 不到月總工作時間的10%的 每月_元 10%15% 每月_元 15%30% 每月_元 30%50% 每月_元 50%70% 每月_元 70%以上的 每月_元 ? 伙食補貼 第二十條 領取資格及金額 因工作原因而不能利用本公司食堂的職工,按下列標準發給伙食補貼: (一)每天午餐補貼_元,晚餐補貼_元。 (二)伙食補貼每月結算一次,按出勤天數乘以每天的伙食補貼標準支付。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職工市內出差,也按上一條標準領取伙食補貼。 第二十二條 在本公司食堂用餐者按下列標準給予伙食補貼: (一)早餐_元(限在本公司宿舍居住的單身職工)。 (二)午餐_元。 (三)晚餐_元(限在本公司宿舍居住的單身職工及需在晚7點以后加班者)。 第二十三條 本公司職工因需要在下班以后加班兩小時以上者,免費供應一頓晚餐(或夜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