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打卡考勤加班補休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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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853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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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公司打卡考勤、加班補休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原則合法合理、客觀公正原則;第三條: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第四條:管理權限:4.1公司考勤管理機構為人力資源部(以下簡稱人資部)。4.2覆蓋全公司的政策、制度的制定,解釋權歸屬人資部。4.3各分廠(部室)、子公司(以下簡稱各部門)人資專責人員依照本制度,對本部門員工的考勤工作2、負有監督義務。第二章:打卡考勤規定第五條:作息時間5.1工作時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36條、37條和第38條中的相關規定管理人員:每天工作7小時(每周不超過44個小時),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公司可根據冬夏兩季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當季下發的文件為準);倒班人員: 12小時/班,三班兩運轉,早班:8:30-20:30 晚班:20:30-8:30(公司可根據冬夏兩季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當季下發的文件為準); 5.2休息時間:每周實行單休制 第六條:打卡考勤6.1打卡范圍:公司全體員工;6.2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實行打卡考勤管理,每日共計2次;6.3員工必須3、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幫助打卡;一經發現予以雙方當事人50元/人處罰,并在公司通報批評;第三章:遲到、早退、曠工管理第七條:遲到:上班晚到30分鐘的視為遲到; 7.1遲到超過30分鐘且在中午12點下班之前到崗的,按照實際不到崗時間扣罰缺勤工資;遲到超過30分鐘且在中午上班時間(14點前)不到崗的則為事假一天。以上時間以打卡記錄為準;7.2遲到5次,按20元/次扣罰,5次按100元/次扣罰;第八條:早退:提前離崗或下班的視為早退;或上班時間私自外出10分鐘以上的; 8.1早退者(10分鐘內)5次,按20元/次扣罰,5次按100元/次扣罰;8.2早退者(30分鐘n10分鐘)一律按事假4、半天處理,不得補辦其他類型假條,違者按曠工半日論處;8.3早退者(30分鐘)一律按事假一天處理,不得補辦其他類型假條,違者按曠工半日論處;第九條:曠工 9.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以曠工論處: 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擅自不到崗或者事畢(過)后不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批準; 未按規定打卡、外出公干沒有填寫“外出辦事報備表”,請事(病)假沒有請假單的情況下,一律按照曠工論處;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部門因為工作需要安排加班、輪班,而不按時到崗的,視同曠工;采取不正當手段,私自涂改、騙取、偽造病假證明;打架斗毆,違紀違規造成無法上崗,并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其它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9.2曠工一5、天扣發當日2倍薪金,累計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曠工日薪金(包括工資、獎金、業績提成等其他保險福利待遇);連續曠工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第四章:臨時性外出管理第十條:臨時性外出:因工作需要在市區及周邊縣份外出公干,不產生住宿的外出;10.1臨時性外出的員工需提前一天填寫員工外出辦事報備表,報上級相關領導審批簽字后交由部門人資專責人員統一保管,次月2日前與考勤表一同交往人資部人事專員處;沒有批準外出,又沒有打卡考勤,只能按事假處理;權限表如下:審批權限符號:提議/申請/擬定 審核 復核 審批 抄報工作事項員工部門主管部門負責人首席執行官人事專員員工外出辦事報備表n2天6、/n3天第五章:出差管理第十一條:出差:因公外出出差,參照行政綜合管理部出差管理制度執行;第六章:加班、補休管理第十二條:加班:分為有效加班和無效加班有效加班:在工作時間內以正常工作效率無法完成的超額工作量而進行的加班;無效加班:在工作時間內因自身原因工作效率問題無法完成的額定工作量而需要進行的加班; 12.1最小計算單位為:天;不足一天的小時加班均需轉換為按天計算;(其中:操作人員12小時為1天班,行政人員8小時為1天班)12.2起始時間單位:加班時間起始最小核算單位為2小時;不足2小時的加班原則上不納入加班范疇;12.3加班類型:日常延時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12.4加班申請:凡加班須進行7、申請,獲批準后執行;由員工填寫加班審批表,權限如下表:審批權限符號:提議/申請/擬定 審核 復核 審批 抄報工作事項員工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公司領導財務部人事專員加班審批表12.5加班補償日常延時加班,補償方式以調休為主,確因工作需要而導致當年內無法調休的,方可結算加班費,公式為1200/21.75加班天數;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公式為1200/21.75加班天數2;第十三條:補休:指日常延時加班而發生的調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統一計發加班薪資,不安排補休); 13.1補休原則:日常延時加班公司能安排調休盡量調休,不能安排調休則計發加班薪資;13.2補休時限:當年(當年發生補休,當年內使用有效,過期8、自動取消);13.3補休需員工填寫調班(休)申請表,權限表如下:審批權限符號:提議/申請/擬定 審核 復核 審批 抄報工作事項員工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調班(休)申請表第七章:請假管理第十四條:假期分類:無薪假期、部分帶薪假期、帶薪假期14.1請假流程:凡請假前員工需指定職務代理人并做好不在崗期間的工作安排,同時進行請假申請,獲批準后執行;由員工填寫請假單,權限如下表:審批權限符號:提議/申請/擬定 審核 復核 審批 抄報工作事項員工部門主管部門負責人首席執行官人事專員請假單n3天/n3天 14.2特殊情況下不能提前請假,可通過電話在第一時間內向直管領導請假并轉告人資專責人員知曉(僅通知9、人資專責人員無效)。返回單位后,要當天(隔天無效)補辦請假事宜; 14.3假期最低請假單位:0.5天;第十五條:無薪假期(事假): 15.1員工因私人原因,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15.2一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第十六條:部分帶薪假期16.1病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經醫院證明不能工作的,憑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核給的假期。未住院者:一年內病假累計不超過30個工作日,超過30個工作日做事假處理;住院者:一年內病假累計不得超過2個月,超過2個月自動轉入公司待崗崗位,待崗超過4個月者,視為自動離職(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病假薪資:病假1-10天者,扣10、工資30元/天;連續病假10天以上者,按柳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16.2:產假、護理假:產假:正式員工女方享受產假98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多胞胎:難產增加產假15天;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女方年滿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孩子產假增加30天;男方護理假:女方年滿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孩子,男方護理假為10天;以上假期天數均包含公休及法定假日,不得重復使用。以上假期申請條件:準生證、醫院相關證明等;待遇:女方產假待遇由柳州市醫療保險管理機構依據相關政策核發(請核實相關政策,并注明);男方護理假待遇:帶薪假期;16.3工傷:指公司員工因公負傷,工傷休假時間依據工傷11、程度(工傷鑒定情況)酌情考慮假期。待遇由柳州市醫療保險管理機構依據相關政策核發第十八條:帶薪假期:公司提供給員工的的相關福利,全額帶薪休假的假期;18.1法定假節日:所有員工可以按國家規定享受以下11.5天法定節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婦女節0.5天(僅限女職工);18.2婚假: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登記結婚的員工,公司給予其有薪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申請條件:結婚證18.2喪假:正12、式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享有3天的喪假(喪假包含公休及法定假日);18.3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年休假原則上由公司統一安排休息,不允許跨年安排;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13、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計算公式=1200/21.75年休假天數2)。第八章:考勤實施第十九條:為方便各部門考勤工作開展,特約定人資專責人員工作職責:19.1按考勤要求及時認真、真實記錄、檢查考勤情況;19.2如實反映本部門考勤中存在的問題;19.3妥善保管各種考勤(請、休假)憑證和考勤記錄,無考勤憑證和記錄或不清晰、不完整的,按50元/次扣罰;19.4部門考勤員每月按時、如實匯總考核結果,經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部復核,將考勤結果上報財務部;操作如下:文檔名稱/事項提交人接收人 提交時間提交人遲交處罰部門月度考勤表部門考勤員人資部人事專員次月214、日前20元/天考勤異常反饋人資部人事專員部門考勤員次月4日前20元/天復核考勤異常 部門負責人人資部人事專員 次月5日前50元/天第九章:支持性文件第二十條:員工外出辦事報備表第二十一條:加班審批表第二十二條:調班(休)申請表第二十三條:請假單第十章 附則第二十四條:保密規定24.1本制度管理規定屬公司機密;24.2電子文件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保管;24.3紙制文件原件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存檔保管,復印件抄報、抄送以下部門:抄報:高層領導;抄送:行政綜合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營銷公司、機電公司、恒基公司;24.4本制度管理規定可在公司辦公區域內供適用對象借閱,嚴禁其他復印、帶離公司以及任何形式的泄密行為;24.5本制度管理規定由人力資源部擬訂,人力資源部負責人 審核,總經理 審批, 年 8 月 1日起試行,試行期間逐步優化。有效期暫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