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附標準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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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853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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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公司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附標準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和范圍1.1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控制污染物排放,切實搞好環境保護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1. 2 本公司范圍內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噪聲等污染物的排放管理,適用本辦法。2. 廢水排放管理制度2.1 公司對生產廠外排水管理的考核指標主要是PH值(酸堿度)、懸浮物(SS)、化學需氧量(2、COD )。2.2各生產廠要嚴格崗位工藝技術指標操作,在廠內部實施廢水前期處理,減少排放水污染物。2.3 燒堿分廠2.3.1 加強對廢硫酸的管理,禁止廢硫酸排入地溝,若因設備原因造成外泄,應及時進行中和處理。2.3.2 對電解、蒸發、鹽酸等各工段的加強設備維護管理,杜絕酸、堿泄漏,減少酸性、堿性水外排。2.3.4 加強對淡鹽水的回收管理工作,減少污染。2.3.5 積極與銷售部門配合,尋求次氯酸鈉外銷途徑,杜絕外排。2.3.6 強化酸性下水回收管理工作,禁止酸性下水外排。2.3.7 勤于對酸堿儲存罐區的巡檢,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效地措施;一旦發現泄露,要利用罐區圍堰收集處理,杜絕因泄露而造成的酸堿3、排放。2.4 聚氯乙烯廠2.4.1 乙炔工段應保證電石渣回水系統正常運行,使電石渣廢水全部得以回收利用,控制清凈用水,減少廢水排放量。2.4.2 氯乙烯工段應加強管理,杜絕廢酸及堿洗下水外排,禁止高沸物排入地溝。2.4.3 聚合工段沖釜下水應保證充分沉淀,禁止水中懸浮物超標排放。2 .5 公司化驗人員,在采樣及化驗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酸堿廢水和其它化學藥品任意倒入下水管道污染水體。2.6 禁止向水中排放、傾倒油類、工業廢渣、固體垃圾和其他廢棄物;含油生活廢水必須經隔油池處理后才能排入生活廢水處理系統。 2.7 禁止將含有汞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廢水向水中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2.8 4、嚴禁在處理安全生產事故過程中產生的可能嚴重污染水體的消防廢水、廢液直接通過管道排入動力分廠水處理系統。 2.9 禁止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貯池等存貯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廢水。2.10 嚴禁廢水不經過處理直接外排,提倡處理后的廢水循環使用和資源化利用。2.11 規范排污設施,主要排污管道要標出流向,注明排污設施名稱,在工作室或排污現場標明污水處理工藝流程;總排污口設置醒目的指示標志。2.12 水處理監測人員、運行人員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原始監測記錄和運行記錄并妥善保管。2.13 新建、改建、擴建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要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嚴格遵守環境保護“三同時”原則。2.14 5、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有重大改變時,要及時申報登記;2.15 其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應當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閑置、停運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的,應在事先5個小時向公司環保主管職能部門報告,再由公司環保主管部門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批準。2.16 決不采用或使用國家公布的限期禁止采用或使用的列入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工藝或設備名錄中的工藝或設備。2.17 分廠要制定有關水污染事故的應急方案,做好應急準備,定期進行演練并在公司安環部備案。2.18 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方案,采取應急措施,并向公司環保職能部門報告。公司環保職能部6、門要向公司環保領導小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2.19 加強管理,鼓勵生產工藝的技術革新,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減少水污染物的產生,推進清潔生產。3. 廢氣排放管理制度3.1 燒堿分廠3.1.1電解及氯氫處理工段,保持氯氣平衡,主動與前后工序及時聯系,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杜絕氯氣泄漏;3.1.2 做好氯氣回收管理工作,杜絕氯氣排放;3.1.3 液氯生產要加強設備及工藝指標操作管理,次氯生產中嚴防過氯、跑氯現象發生,杜絕氯氣泄漏。3.1.4 嚴格控制氯化氫揮發污染,在裝酸過程中應認真操作,防止氯化氫污染環境。3.2 聚氯乙烯廠3.2.1 杜絕氯化氫及氯乙烯單體泄漏,減少7、尾氣排放;3.2.2 嚴格控制工藝指標,防止生產崗位及周圍環境塵毒污染。3.3 熱電分廠3.3.1 嚴格控制外排廢氣中煙塵、二氧化硫(SO2)等污染物的濃度及排放總量,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不得超過公司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任務。3.3.2 加強生產設備、煙道、煙道閘板、脫硫塔下水口的管理,保證煙氣流經設施的密封性,避免煙氣泄露現象。3.4 規范排污設施,標明治理設施名稱,在工作室或廢氣治理現場標明廢氣處理工藝流程;廢氣排污口設置醒目的指示標志。3.5 廢氣治理運行人員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并妥善保管。3.6 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8、氣體的物質。3.7 負責運輸、裝卸、貯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的,必須采取密閉措施或者其他防護措施3.8 無組織揚塵點采用定期灑水、降低物料落差,密閉堆場(棚)和物料輸送裝置等抑塵措施,控制粉塵無組織排放。3.9 新建、改建、擴建直接或者間接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要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嚴格遵守環境保護“三同時”原則。3.10 排放廢氣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有重大改變時,要及時申報登記;其廢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應當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閑置、停運廢氣污染物處理設施的,應在事先5個小時向公司環保主管職能部門報告,再由公司環保主管部門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批準。39、.11 決不采用或使用國家公布的限期禁止采用或使用的列入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工藝或設備名錄中的工藝或設備。3.12 制定有關廢氣污染事故的應急方案,做好應急準備,并定期進行演練。3.13 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排放和泄漏有毒有害氣體和放射性物質,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氣污染事故、危害人體健康的,必須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方案,采取防治大氣污染危害的應急措施,通報可能受到大氣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報告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受調查處理。3.14 加強生產設備、儲罐、管道及閥門的密閉性檢查,強化生產過程的日常管理,切實減少廢氣的無組織排放。3.15 裝卸、存放易產生粉塵的煤渣、粉煤灰、原煤、石10、灰等工業固體廢物,應當采用容器臨時貯存、屏蔽等防塵措施,防止揚塵污染。3.16 裝鹽酸、燒堿的車輛,必須配備嚴密的包裝蓋,酸車不得靠近綠化帶停放以防薰死花木;3.17 加強管理,鼓勵生產工藝的技術革新,提高含有Cl2、氯乙烯氣體的回收利用率,推進清潔生產,創造一清新的工作、生活環境。3.18 公司各單位若因設備管理、工藝操作及人員素質等原因造成有害物質泄漏,污染環境,按照環境污染事故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其造成污染的程度(包括人員受害范圍和程度,經濟損失多少,植物損害情況及其造成的環境及社會影響等),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嚴格處理。4. 固體廢物排放管理制度公司生產中產生固體廢物分為一般固廢11、和危險廢物。一般固廢有:鹽泥、廢離子膜、廢螯合樹脂、電石渣、矽鐵、鍋爐灰渣、脫硫灰渣等;危險固廢有:稀硫酸(75%危廢液)、含汞鋸末、含汞廢觸媒、廢活性炭、含汞廢渣、二氯乙烷高沸物(危廢液)等,對各責任單位提出如下管理要求:4.1 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4.2 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時,必須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4.3合理選擇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資源,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設備,減少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降低工業固體廢物的危害性。4.4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縣12、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4.5 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4.6 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 4.7 禁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4.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4.9 產生、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的分廠、部室,應當制定意外事13、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在公司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4.10 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5.噪聲污染管理制度5.1 積極采取隔噪、降噪、減震、綠化等有效措施,減輕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符合公司規定的廠界環境噪聲達標排放。5.2 因白天(8:0018:00)生產中的特殊工作需要(如:吹掃新裝管道),產生噪聲在1個小時以上時,要在進行此項工作5小時前向公司環保主管部門報告,公司環保主管部門向所在地環保部門報告;晚間(0:008:00、18:0024:00)禁止進行產生連續噪聲。6.公司外排污染物排放標準污染物名稱排放標準廢水化學需氧量(COD)80mg/L懸浮物(SS)70mg/LPH69總汞0.05 mg/L廢氣煙塵100mg/m3二氧化硫(SO2)400mg/m3噪聲夜間55dB(A)晝間65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