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有限公司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及人員職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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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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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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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有限公司 XXXX管理制度化工有限公司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及人員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1、目的和依據為加強公司易制毒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易制毒化學品危害事故,保障公司生產經營工作的正常運行,保障人員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保護環境,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安監總局令第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2.1適用于公司易制毒化學品采購安全管理。2.2本制度明確規定了企業負責人管理職責及管理2、人員崗位職責、易制毒化學品倉儲安全管理、購銷管理、出入庫管理、登記入賬管理、購買和運輸憑證存檔制度、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信息系統填報制度、從業人員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知識教育培訓制度、違規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等。2.3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的規定,本制度所指易制毒化學品分為三類。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公司涉及到的易制毒化學品有:鹽酸、硫酸。 3、職責3.1主要負責人職責3.1.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易制毒化學品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落實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責任制,確保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安全。 3.1.2設置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人員,負責本單3、位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 3.1.3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3.1.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3.1.5組織建立并實施本單位的易制毒化學品應急救援組織和預案。 3.1.6及時、如實報告易制毒化學品事故。 3.1.7依法承擔本企業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的領導責任。3.2分管負責人職責 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根據國家有關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在企業中具體組織實施各項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具體職責: 3.2.1完善和修訂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和易制毒化學品操作規程,根據各部門分工,明確各部門、各崗位人員職責并組織具體實施4、。 3.2.2組織對企業員工進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對在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3.2.3定期組織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巡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及時消除易制毒化學品危害事故的隱患。 3.2.4如發生易制毒化學品事故,要科學應對及妥善處理,及時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3.2.5依法承擔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3.3專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職責3.3.1認真履行企業易制毒化學品管理部門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相關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等法規標5、準、規章制度。3.3.2組織參與對員工開展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致使培訓教育,檢查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3.3.3負責公司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及使用情況的報備。 3.3.4制訂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學品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5定期組織參與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3.3.6參與易制毒化學品事故的調查處理。 3.4易制毒化學品管理部門職責安環部是公司易制毒化學品綜合管理的職能部門,行使下列職責: 3.4.1在企業易制毒化學品管理領導小組領導下,推動企業開展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標6、準。 3.4.2組織開展對企業員工進行易制毒化學品培訓教育。并建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培訓檔案。3.4.3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崗位工作制度、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4.4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修訂易制毒化學品類的應急救援預案。3.4.5負責公司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及使用情況的報備。3.4.6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3.4.7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及時上報。3.4.8負責與政府易制毒化學品管理部門的溝通和聯系。3.5辦公室崗位職責3.5.1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易制毒化學品相關的法律法規,負責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入職7、安全培訓。3.5.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協助安全主任編制易制毒化學品安全培訓教材。3.5.3參加有關易制毒化學品事故的調查和工傷鑒定工作。3.5.4協助安全管理員制定易制毒化學品的各項管理制度。3.5質檢部崗位職責3.5.1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標準要求,加強本部門易制毒化學品試劑的安全管理。3.5.2負責本部門易制毒化學品試劑的統計,建立臺賬,并妥善保管相關資料,做好工作記錄。3.5.3負責組織本部門培訓本部門人員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知識的學習,提高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能力。3.6經營部崗位職責3.6.1認真貫徹執行易制毒化學品的法律、法規、各項制度,確保采購易制毒化學品符合相關規定。3.6.2采購使用8、量依據公安部門的采購憑證、公司下發的采購計劃數量進行采購。3.6.3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規定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辦購買憑證,確保購買憑證無偽造、變造不使用作廢的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證,要仔細核對貨物的名稱、規格、批號、數量等,并應如實記錄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公司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易制毒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做好相關的記錄。3.6.4不得向未取得易制毒化學品生產許可證和易制毒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采購易制毒化學品。3.6.5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和安監公安部門備案許可的企業銷售易制毒化學品。3.6.6發現易制毒化學品因包裝損壞而導致泄時,9、應及時向上級報告,采取適當措旋進行妥善的處理。3.6.7安排符合安全要求,具備資質的運輸車輛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確保易制毒化學品運輸安全。3.6.8采購員熟悉采購的易制毒化學品的危險特性,要求供應商及時提供相關有關資質證書、化學品MSDS資料,并傳送安全部存檔備查。3.7財務部安全職責3.7.1易制毒化學品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要單獨立項,專款專用。3.7.2凡涉及易制毒化學品的技術措施項目,未經安全主任簽字確認安全措施已落實,總經理同意,不得撥款。3.7.3要保證易制毒化學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職業病防治費用的合理使用,未經安全主任簽字,總經理同意的費用,不準報銷。3.7.4協助總經理建立安全生產基金,10、辦理安全獎懲程序。3.8化學品庫崗位職責3.8.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3.8.2嚴格遵守易制毒化學品儲存保管制度,履行崗位職責。3.8.3負責對進出庫的易制毒化學品的核對、數量及質量的檢驗,審批確認后方可辦理出入庫手續。3.8.4庫房內隨時保持清潔衛生。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內外嚴禁火種,并隔絕熱源。3.8.5必須熟悉易制毒化學品的性質,并按要求分類存放,性質不同的物品不得混存。3.9生產部安全職責3.9.1全面負責公司的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易制毒化學品的法律法規,確保易制毒化學品的安全儲存及使用。3.11、9.2制定并實施易制毒化學品的各項生產使用制度及易制毒化學品安全使用工作計劃。3.9.3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聽取安全生產匯報,分析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及時落實解決發現的安全隱患。3.9.4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健全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并保證其正常運轉。3.9.5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監督落實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3.9.6監督新進職工的易制毒化學品安全教育工作,確保員工經安全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3.9.7對易制毒化學品的安全生產設施和員工個人防護投入進行監督和落實,對發現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及時向總經理反映。3.9.8制定并實施危險化學品生產事故12、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本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3.9.9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協助事故調查,確定并落實各項防范措施。3.9.10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教材的學習及實施工作。4、 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4.1各車間、各部門所需用的易制毒化學品,必須由車間、部門提出計劃,經分管負責人批準后,由俺換不到公安機關辦理相關手續,經營部方可采購。4.2易制毒化學品入廠后,要立即辦理入庫手續,不得滯留過夜。4.3儲存、使用易制毒化學品時,應當根據其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檢測、通風、放到、防火、防毒、防潮、防滲漏、隔離操作等安全措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文虎、保養,保13、證符合安全運行條件。4.4對已出庫的易制毒化學品要進行定期檢查,使用部門根據使用情況認真核算實際用量及現存量,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向安環保匯報。4.5安全環保部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在安全管理和檢查中,必須包含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和檢查工作。在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問題和隱患,按公司相關程序和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及時督促相關部門進行整改。4.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場所懸掛、張貼警示標志,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其處于正常適用狀態。4.7各使用部門必須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在使用過程的管理,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其性質和操作方法。未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其他人員不得從事易制毒化學品的操作。4.8易14、制毒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嚴格實行雙人收發、雙人記賬、雙人雙鎖、雙人運輸、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并保證其有暢通的通訊和報警聯絡,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4.9如實記錄易制毒化學品的用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記錄應當至少保存兩年。4.10禁止向不具備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或備案)的單位購買易制毒化學品。4.11購買易制毒化學品時,必須在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相應的準購手續后,方可購買。4.12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415、.13發生易制毒化學品事故,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開展救援工作,并立即報告當地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部門和公安、環境保護、質監部門。4.14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各使用部門要對易制毒化學品實行統一管理,加強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落實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確保易制毒化學品存儲、使用過程中的安全。4.15做好生產操作人員的個人防護,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防護用品。每月按時統計上報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和使用情況。5、 易制毒化學品倉儲管理制度5.1易制毒化學品由專人負責保管,嚴格執行“五雙”制度(雙人、雙鎖、雙人收發、雙人運輸、雙人使用)。5.2易制毒化學品到16、貨后,應及時卸貨,輕搬輕放,嚴禁撞擊,在待卸貨期間,應指定專人看管,雙人驗收。5.3易制毒化學品入庫必須進行驗收,核對品名、標志、數量、規格、包裝、生產廠家等,并據實進行登記,做到帳、貨、卡相符。5.4易制毒化學品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的管理制度,嚴禁超量儲存。 5.5建立易制毒化學品臺帳,及時登記出入庫情況,管理臺賬要求完整、清晰,購買量、用量、庫存量必須一致,做好盤存工作。5.6易制毒化學品使用部門按需領用,確保合法使用,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不用于非法產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6、 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管理制度6.1建立健全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及進出庫制度,建立健全崗位防火17、責任制。6.2嚴格履行易制毒化學品發放手續,嚴格控制,認真核實,并設有臺賬,記錄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庫情況。6.3易制毒化學品倉庫應設立明顯的防火標志、化學特性說明及撲救方法。6.4易制毒化學品不得超容量存放。6.5易制毒化學品倉庫應根據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設施,并安裝消防通訊設施和報警設施。6.6易制毒化學品倉庫設置監控系統,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實行雙人收發制度。7、 易制毒化學品檢查管理制度4.1儲存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并做好相關檢查處理記錄。4.2公司安環部負責對各儲存、使用部門的易制毒化學品使用、管理情況組織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18、檢查考核,確保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8、 易制毒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8.1進貨前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證明。購買第二、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批。申請購買時需提交以下材料:8.1.1本單位材料:1. 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書面申請。包括品名、數量、用途。2.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章)3. 法人代表和企業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電話。4. 經辦人的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電話。5. 公司內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6. 存放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管理員的基本情況、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電話。7. 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發生火災、被盜等事件時的應急處置預案。8. 購銷合同。819、.1.2銷售單位材料1.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 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及固定、移動聯系電話。3. 危險化學品的經營許可證。4. 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證明。5. 辦理購買備案證明需進行網上申報。8.2購買使用時單位應當:8.2.1建立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制度,使用臺賬(出入庫登記),如實記錄購進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使用情況和庫存等,并保存兩年備查。8.2.2使用單位應當在每月初將上個月的購買及使用情況上報。8.2.3于每年的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機關上報上年度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使用情況)。8.3要求供貨單位提供易制毒化學品的包裝說明書、安全技術說明書及安全標簽。8.4與銷售20、單位簽訂的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合同,明確簽訂易制毒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價格、交貨日期。8.5對采購的易制毒化學品必須有驗收記錄制度,并對其質量負責。8.6對易制毒化學品采購時,必須了解其物理化學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9、 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信息系統填報制度8.1建立完善的易制毒化學品填報系統,對新購入的易制毒化學品應進行注冊登記,專人負責填報,確保信息的及時暢通傳遞和準確有效利用。8.2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協作,按時、按要求將部門易制毒化學品使用情況及時上報安環部。8.3如因工作失誤造成信息未按要求及時、準確反饋,連續出現兩次者,將予以處罰。10、 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制度9.21、1本制度獎勵給與的條件為實名舉報盜竊公司易制毒化學品等違法行為,且經公安機關和公司安環部查證屬實。9.2根據員工舉報查實任意一起盜竊公司易制毒化學品的行為,獎勵舉報人200元,同時,舉報人積極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和安環部在案件中查實并抓獲一名違法犯罪人員的,額外獎勵500元。9.3舉報渠道:舉報人可以采取電話舉報、信函舉報、當面舉報等形式對侵害公司財產利益的行為進行舉報。9.4舉報獎金發放:對舉報人及舉報獎勵情況應嚴格保密,舉報獎勵資金由公司財務部根據舉報人提供的銀行賬號或舉報人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舉報案件終結后7日內發放。9.5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11、 從業人員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知識教22、育培訓制度10.1公司必須建立從業人員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知識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從事現場作業和管理工作。10.2公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教育培訓。10.3安環部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學習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并嚴格執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管理辦法等法律規定。12、 考核獎懲制度12.1按易制毒崗位職責進行考核。考核內容應包括在易制毒的辦證、購買、運輸、使用、儲存等過程中,是否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辦理;是否持證上崗,工作態度,取得哪些工作業績,有無差錯,有無違規操作等。考評每年進行一次,考評時寫出總結報告,交易制毒化學品管23、理領導小組負責人,由考評小組按考評內容進行逐一對照考評。12.2獎懲標準:對工作認真、忠實履行崗位職責考評優秀者,每季度及年終給予一定的獎勵,并通報表揚。對工作馬虎,違反工作職責者,處予一定的罰款(獎勵或罰款的金額由單位自行確定)。一年內有三次違反職責內容的除罰款外,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辭退,對于嚴重違反條例規定,構成犯罪的,報送公安機關處理。12.3此考核獎懲制度由易制毒化學品管理領導小組組織實施。13、 責任追究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購進、使用、轉讓、儲存、運輸易制毒化學品。對違反本制度有關規定,造成事故或存在安全隱患的,依據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及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給與相應處理。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14、 附則 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