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急診科基本規章制度交接班綠色通道3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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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113919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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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急診科基本規章制度(交接班、綠色通道)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第一章 .急診科管理制度第二章 .急診首診負責制第三章 .急診三級醫師負責制第四章 .急診會診制度第五章 .急診搶救制度第六章 .急診危重患者搶救制度第七章 .急診死亡病例討論制度第八章.急診交接班制度第九章.急診死亡報告制度第十章.急診綠色通道制度第十一章.急診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第十二章.急診收住院制度第十三章.急救物品、藥品管理制度第十四章.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人員緊急召集制度第十五章.醫患溝通制度第十六章.法定傳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發2、癥狀的疫情上報制度第十七章.急危重癥優先處置制度 第一章 急診管理制度 一、急診科是醫院醫療前沿和面對病人的重要窗口之一,急診科醫務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主動熱情、及時迅速、準確無誤的處理每一個急診人。二、各科急診接診實行24小時負責負責制,未設置日常急診接診室的其他科室有醫療任務時由急診分診臺傳呼應診,隨叫隨到。三、急診實行首診負責制,由分診臺護士指定就診科室,各科醫師不得拒診。有爭議時,由急診科主任和醫務科行使決定權。四、派往急診科的醫師必須具有三年以上臨床經驗,在急診科工作至少固定二個月以上,進修醫師、實習醫師及實習護士不得派到急診科單獨值班。五、不在急診室做班的其他各科急診3、醫師及各科擔任急診二線班的醫師應在急診科留有聯系電話等。六、凡遇有下列情況急救時急診值班醫師應向急診科主任匯報,并向醫務科、院總值班或醫院領導報告:(一)接診大批外傷、中毒或傳染病患者;(二)重大搶救,需前往現場實施;(三)有涉及法律問題或存在醫療糾紛隱患的傷病員;(四)經費不足但需立即搶救、住院或手術的病人。七、凡急診科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病人,均應進行死亡病例討論,著重討論對患者的診斷、搶救經過及死亡原因,總結經驗與教訓,并做好詳細記錄。八、各種搶救藥品、器材、設備應當定人、定位、定量保管、配備齊全,每日檢查,使之處于齊備和功能完好的狀態。急診科的急救器材、設備和藥品等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況須4、征得主管院長的簽字同意。九、病人在急診搶救室留置一般不應超過24小時,在急診觀察室一般不得超過72小時,急診的急危重病人待病情基本穩定后,一旦診斷明確,應及時收入相關科室住院治療,住院途中注意事項或可能發生的意外應由主管醫師向病人或其家屬交待清楚,必要時由患者家屬簽字同意轉送病房。十、各臨床科室每天必須留出12個床位優先收治急診病人,急診科醫師及在急診科值班的醫師有權按規定簽收急診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收。當病情涉及多個學科,收治去向有爭議時,由急診科主任、副主任或副高以上咨詢醫師決定,必要時由醫務科裁決。十一、病情危重的病人在離開急診科前,經管醫生或當班護士要通知病房做好接收及搶救準備后再行轉5、送。急診科可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派醫師或護士攜帶氧氣袋等搶救儀器將病情危重的病人護送至病房,護送人員將病人送達病房后,必須與病房醫護人員交待完病情后,方可離開。十二、急診病人的檢查標本應及時迅速處理,及時送檢,送檢項目應及時追查結果并及時記載、處理。第四章 急診會診制度一、如遇需處理的急、危、重癥病人,首診醫務人員不得推諉,應爭分奪秒采取最基本的搶救措施,然后告知相應科室參與處理,并作交接班記錄,書寫搶救記錄。二、緊急情況下,急診科人員可先電話告知要求急會診,被邀科室在崗醫師須于35分鐘內到達會診科室,不在崗被邀會診醫師須在10分鐘內到達會診科室,同時要帶上本專科所必須的搶救治療及檢查器械設備。6、特別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發傷病人的搶救,需及時請多科急會診,要求盡早趕到配合搶救。待病情有所緩解或事后在會診單上補寫應邀科室的處理意見。 三、不超過24小時的留觀病人需會診時,可在急診病歷本上注明已請科急會診字樣,并由觀察室值班護士與會診科室電話聯系,接受會診科室不得推諉,并及時前來會診。超過24小時的留觀病人需會診時,除應書寫留觀病歷,還應填寫急會診單,由觀察室值班護士與會診科室電話聯系,被邀會診科室應盡快確定會診醫師并及時到達急診科。 四、會診時,急診醫師應為會診準備好必要的臨床資料,并陪同檢查、介紹病情,應邀醫師認真填寫好會診記錄。五、會診后需入院治療者,接診或會診醫師開出入院證7、,值班護士電話聯系住院床位。由醫生或護士護送入院。 六、應邀參加急診會診的醫師,應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參加會診;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急診會診時,應及時委派相應專科資質的醫師參加。第五章 急診搶救制度1、急診值班人員不得對危重急癥以診斷不明,經濟問題活其他任何理由延緩搶救。2、急診值班人員在聯系有關科室協同搶救或聯系收住入院時,應不放松對病員的搶救。3、對危及生命的嚴重創傷,經緊急處理后,相關值班醫師應安排病員直接送手術室搶救,而不應該強調常規的術前手續或入院手續,以免延誤搶救時機。4、搶救的全過程情況,必須認真、準確、及時記錄。5、搶救過程中,應根據實際病情向家屬或陪護人員說明病情危重的原8、因、程度、及預后,以取得必要的理解和配合。6、如因檢查、入院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時,必須充分考慮到病情及生命體征的穩定與否,以及病員家屬或陪護人對病情了解、理解程度。必要時應對此作書面記錄。危重病人搬運途中應由急診護士護送,必要時醫師協同護送。7、遇重大突發事件或公共衛生事件,如涉及到法律,糾紛的病員,在積極救治的同時。值班醫師、護士應及時向科主任、醫務科(白天)、總值班(夜間)匯報,并解決醫療費用、住院手續等,必要時以書面的形式向醫務科匯報、備案,必要時可向主管院長請示匯報,因臨床需要,總值班以及相關人員應及時到現場進行協調處理。8、自動出院病人家屬應在病歷上簽字,值班醫師酌情書寫一份病情介紹9、由家屬帶出院。 第十七章 急危重癥優先處置制度為切實做好急診患者的搶救及后續治療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診療服務,盡最大可能保證患者的生命安全,讓人們真正感受到“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義精神,保證病情危重患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地搶救治療,制定優先處置制度:1、建立優先處置通道,符合條件者及時啟動優先處置通道。進入“優先處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種休克、昏迷、心肺驟停,嚴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臟器功能衰竭垂危者。2、“優先處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診療程序如下:(1)急診科必須對所有急診病人實行24小時應診制和首診負責制。(2)送入急診搶救室的病人,是否進入“優先處置通道”,由搶救室10、的當班醫生根據病情決定,凡進入“優先處置通道”的病人,不需辦理掛號、候診等手續,立即給予搶救,提供全程服務。(3)進入“優先處置通道”的病人,各有關科室必須優先診治和簡化手續,各科室間必須密切配合,相互支持。(4)危重患者優先入院搶救,由急診科醫生、護士護送,后補辦住院手續。(5)各專業科室每日預留12張床位。(6)全院職工必須執行我院設立急診“優先處置通道”的決定,凡對進入“優先處置通道”的病人如有發現推諉病人或呼叫不應、脫崗離崗的個人和科室,除按規定處理外視對病人搶救的影響程序追究其責任。 3、對群體傷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診科在積極救治同時要上報行政總值班,必要時上報主管副院長11、院長及衛生局。第六章 急診危重患者搶救制度1、對危重患者,應做到詳細詢問病史,準確掌握體征,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及時進行搶救。2、搶救工作應由值班醫生、科主任、護士長負責組織和指揮,并將病情及時報告醫務科、護理部。對重大搶救或特殊情況(如查無姓名、地址者、無經濟來源者)須立即報告醫務科、護理部及分管院長。3、在搶救過程中,應按規定做好各項搶救記錄,須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補記。4、各科應有搶救室、搶救車及搶救器械專人保管,做好急救、搶救藥品、器械的準備工作,隨時檢查,隨時補充。確保藥品齊全、儀器性能完好,保證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5、搶救時,護理人員要及時到位,按照各種疾病的搶救程序進行工作。護士12、在醫生未到以前,應根據病情,及時做好各種搶救措施的準備,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靜脈通道等。在搶救過程中,護士在執行醫生的口頭醫囑時,應復述一遍,認真、仔細核對搶救藥品的藥名、劑量,搶救時所用藥品的空瓶,經兩人核對后方可棄去。搶救完畢立即督促醫生據實補寫醫囑。危重病人就地搶救,病情穩定后,方可移動。6、搶救時,非搶救人員和家屬一律不得進入搶救室或搶救現場,以保持環境安靜,忙而不亂。搶救完畢,整理搶救現場,清洗搶救器械,按常規分別消毒以便備用,清點搶救藥品,及時補充,急救物品完好率要達到100%。7、認真書寫危重患者護理記錄單,字跡清晰、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全面,能體現疾病發生發展變化的過程,13、確保護理記錄的連續性、真實性和完整性。8、凡遇有重大災害、事故搶救,應服從醫院統一組織,立即準備,隨叫隨到。科室之間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時成立臨時搶救組織,加強搶救工作。第七章 急診死亡病例討論制度1、凡是在急診科搶救室、監護室、觀察室搶救、治療死亡的病人均應24小時內上報醫務科,必須按醫院規定在一周內進行死亡病例討論。2、死亡病例主要討論患者疾病及死亡原因、搶救及治療經過等,總結搶救經驗,進一步提高急診科急救水平,防范醫療差錯以及醫療糾紛。3、死亡病例討論會由科主任主持進行,經治醫師、護士以及相關急會診的專科醫師、全科醫師(包括輪轉醫師、進修和實習醫師)必須參加,實行會議簽到制度。4、死亡討論14、由專人負責記錄在死亡討論記錄本上,并且將討論結果記錄在死亡病歷上,必要時將結果上報醫務科。 第八章 急診科值班、交接班工作制度1、值班醫師必須準時接班,和交班醫師及其它醫師認真做好病人的交接班工作,對于危重病人需在床邊進行,并做好每日交接班記錄。2、對于重危病人,交接班醫師必須及時完成書面交接班的記錄,做到每班職責分明,有據可查。3、接班醫師需檢查科內各項搶救器械及通訊工具工作狀況,以免出現故障,影響搶救。4、值班醫師接班后須全面巡視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對危重病人更應做到心中有數。5、值班醫師對病人的病情變化及處理經過及時作書面記錄,并根據病情需要,可通過醫務科、總值班、科主任組織非值班15、本科或相關專科醫師協同搶救。6、對于其它科室的會診要求,必須及時會診,并有相應記錄。 7、各科值班醫師不得擅自離崗,必須離開時須告知去向,保持通訊通暢,接到呼叫后5分鐘內到崗。8、值班員在值班期間禁止干與醫療業務無關的私活。 第八章 急診死亡病例報告制度死亡病例報告制度是指我院根據國家死亡病例必須進行網絡直報的規定,在患者臨床死亡后,按規定進行報告的相關規章制度。1、死亡病例報告管理小組成立以醫院醫務科科長為組長、急診科和各病區主任、醫務科職能人員為組員的死亡病例報告管理小組,負責具體管理工作。2、報告程序:2.1報告對象:在我院內死亡的就診患者(包括門診和住院)、120院前急診的死亡病例。報16、告人:參加搶救的本院主治以上醫師-填寫死亡病例報告卡和醫學死亡證明書醫務科-負責網絡直報。2.2 空白死亡證明書由急診科負責統一加鎖保管,由每天值班人員負責管理,防止遺失。發出空白單時應及時登記領出科室、醫師和日期。2.3臨床醫師持填寫完整的死亡病例報告卡,到急診科領取死亡證明書填寫。2.4醫師應認真核對病人身份證及戶口簿,開立醫學死亡證明書,并將死亡證明書后兩聯交由家屬,死亡病例報告卡及死亡證明書的前兩聯交由急診科負責保管,醫務科每周檢查并補充空白證明書,及時進行死亡病例網絡直報。3、報告質量規范:3.1臨床科室填寫死亡病例報告卡應做到內容完整、準確、規范,填寫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17、族、死亡時間、患者常住地址、患者戶籍所在地、直接導致死亡的疾病、根本死亡原因、填卡醫師、填卡日期等。特別要強調的是死亡時間、直接導致死亡的疾病、根本死亡原因這三項必須填寫準確、完整。3.2死亡病例登記本應填寫完整、準確、規范,主要填寫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入院日期、致死疾病名稱、死亡原因、死亡日期。3.3醫務科應根據死亡病例報告卡和死亡證明書,確定患者直接致死的疾病以及根本死亡原因,按ICD-10進行統一編碼;根據患者身份證及戶口簿,確定患者戶口地址以及生前常住地址,進行網絡直報。3.4報告及時性:臨床醫師應在根本死亡原因及直接致死疾病已明確的前提下,及時填寫死亡病例報告卡和死亡證明書,18、醫務科應在患者死亡后7天內完成網絡直報。4、報告質量管理及監督檢查4.1科室應以醫療質量自查為依托,按照報告質量規范,由各科室質控員負責對本科室死亡病例報告質量進行自我檢查,向科室主任負責,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指正,檢查內容記錄在科室質控自查記錄中。4.2醫務科定期進行檢查,在接收到死亡病例報告卡和死亡證明書后,對填寫質量進行檢查,有問題的應責令填寫醫師改正,嚴重質量問題者應進行處理。4.3醫務科接受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檢查,根據檢查結果進行改正,并將檢查結果對相關臨床科室通報。5、獎罰措施:醫院對死亡報告完成準確及時的科室,應給予積極鼓勵,結合每年的傳染病報告情況,可以考慮對個人進行適當獎勵。對臨19、床科室遲報、漏報的,每一例發現后扣相應科室質扣分1分,發現死亡證明及死亡病例報告卡有缺漏或嚴重填寫錯誤的,每一例發現后扣相應科室質扣分0.5分,相關檢查結果隨質控總結上內網向全院公布。 第十章 急診綠色通道制度1、為了保證急危病人的搶救工作及時、準確、有效地進行,急診科開設綠色生命安全通道,即“急救綠色通道”:對危急重病人一律實行優先搶救、優先檢查和優先住院原則,醫療相關的手續按情補辦。2、急救綠色通道搶救范圍:所有生命體征不穩定的病人或預見可能出現危及生命的各類危急重病人。3、急救中心在搶救通道設定“急救綠色通道”醒目標志,急診大廳設“急救綠色通道”流程圖,方便病人、陪人等。4、急救中心設有20、24小時專職導(分診)人員,包括護士和護工,隨時到急救中心大門前迎接急危重病人入急診搶救室搶救。值班護士立即準備好所需搶救設備和備用搶救藥品。5、急救中心值班醫師和護士必須堅守崗位,在5分鐘內投入搶救,急救中心呼叫院內搶救會診原則上10分種內到達。6、遇重大搶救必須報告科主任,白天同時報告醫務處,夜間報告總值班,必要時由醫務處組織醫院搶救小組成員進行搶救會診,也可以由急救中心主任直接請相關專業的搶救組成員會診搶救。急救中心主任和護士長隨叫隨到,組織協調搶救工作。7、經急救綠色通道搶救的病人處方、各種輔助檢查申請單、住院證應粘貼綠色圓形“急”字標簽,并蓋有“綠色通道”印章。各相關科室予以優先處理21、,經醫務處(白天)或總值班(夜間)簽字并經收費處登記簽章后可先取藥、檢查、住院,后付款。8、對綠色通道搶救的病人,值班醫師必須尊重家屬的知情權,及時告之病情及變化,根據病情發給病重或病危通知,并請書面簽字。9、為保證搶救及時,遵循生命權高于知情同意權原則,對綠色通道搶救病人的各類有創操作,值班醫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可以先操作后補談話。10、搶救病歷應由相關醫護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完整并妥善保管。11、中心值班醫護人員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對急危重病人全力搶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延誤病人的診療。急救綠色通道管理規程制定本規程的目的:系統的規范急性危重病人的接診、分診、檢查、診斷、搶救全22、程醫療服務行為,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時、規范、高效、周到的醫療服務。提高搶救成功率,減少醫療風險。一、 管理范疇 需要進入急救綠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時間內發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時間內(6小時)危及病人生命。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一) 急性創傷引起的體表開裂出血、開放性骨折、內臟破裂出血、顱腦出血、高壓性氣胸、眼外傷、氣道異物、急性中毒、電擊傷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創傷。(二) 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腫、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嚴重哮喘持續狀態、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腦血管意外、昏迷、重癥酮癥酸中毒、甲亢危象等。(三) 宮外孕大出血、產科大出血。二、 急診搶救綠色通道(一) 院外急救 按“急診院23、前搶救制度”進行必要的處理,盡快轉運回醫院,在轉運過程中告知醫院要求會診的醫生、儀器設備、藥物的準備。(二) 院內搶救1、 病人到達急診科,分診護士將病人送入搶救室,并在5分鐘內完成病人合適體位的擺放、吸氧、開通監護儀進行監護并完成第一次生命體征監測(T、P、R、Bp)、建立靜脈通道、采取血液標本(常規、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標本)備用,建立病人搶救病歷。2、 首診醫生詢問病史、查體、迅速判斷影響生命的主要因素、下達搶救醫囑、下達會診醫囑、下達檢查醫囑、下達手術醫囑。所有醫囑可下達口頭醫囑,由護士記錄并復述,醫生確認后執行。搶救后6小時內由搶救醫生完成急診搶救病歷和補記口頭醫囑。3、 專科醫生在24、到達急診科進行會診時,急診醫生負責和專科醫生就病人的情況進行口頭溝通,專科醫生應對病人進行快捷有效的查體,并向急診科醫生說明專科處理意見,確定轉專科診治病人,由急診科醫生負責將病人轉送到專科醫生制定的場所,如手術室、ICU或病區。4、 經急診科外科醫生評估,病情危重,需要緊急施行搶救手術的病人,如肝、脾破裂、宮外孕破裂大出血等,在快速做好術前準備的同時,急診科醫生通知專科醫生直接到手術室,并電話通知手術室做好急救手術準備。急診科醫生將病人送到手術室,在專科醫生到達手術室之前由急診科醫生、麻醉師共同搶救病人,專科醫生到達后,與急診科醫生交接病人,由專科醫生完成治療和手術。術前必須有書面的手術通知25、單,寫明術前診斷、手術名稱及病人基本信息。5、 多發性損傷或多臟器病變的病人,由急診科主任或在場的最高行政主管或在場的最高醫療技術職稱人員主持會診,會診召集相關專業科室人員參加,根據會診意見,有可能威脅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屬專業科室接收病人,并負責組織搶救。會診記錄由急診科完成,符合進入ICU標準的病人應收入ICU。6、 所有急性危重病人的診斷、檢查、治療、轉運必須在醫生的監護下進行。三、 門診搶救綠色通道(一) 門診發現需要搶救病人,由接診醫生和門診護士責任現場搶救,組織專科醫生進行會診,如診斷明確,可由專科醫生接診,決定進一步治療,如不能快速明確診斷,由接診醫生送急診科。(二) 接診醫26、生在沒有其他醫生接收時,要對病人負責,在交接病人時要完成門診搶救病歷,與接收醫生進行交接。四、 急診綠色通道的要求(一) 進入急性危重搶救綠色通道的病人必須符合本規范所規定的疾病情況。(二) 在確定病人進入綠色通道后,凡不屬于本專業授權范圍的搶救要盡快請相應專業醫生緊急會診。接到會診通知,在醫院醫療崗位的醫生10分鐘內到達現場,如有醫療工作暫不能離開者,要指派本專業有相應資質的醫生前往。在院外的二線醫生30分鐘內要到達現場。(三) 進入綠色通道的病人醫學檢查結果報告時限1、 病人到達放射科后,平片、CT30分鐘內出具檢查結果報告(可以是口頭報告)。2、 超聲醫生在接到病人后,30分鐘內出具檢查27、結果報告(可以是口頭報告)。3、 檢驗科接受到標本后,30分鐘內出具常規檢查結果報告(血常規、尿常規等,可電話報告),60分鐘內出具生化、凝血結果報告,配血申請30分鐘內完成(如無庫存血,則60分鐘內完成)。4、 藥學部門在接到處方后優先配藥發藥。(四) 手術室在接到手術通知后,10分鐘內準備好手術室及相關物品,并立即通知手術相關人員到場,在手術室門口接病人,病人到達后,接入手術區,麻醉醫生進行麻醉評估和選擇麻醉方案。急診搶救手術要求在病人到達急診科后1小時內開始。(五) 所有處方、檢查申請單、治療單、手術通知單、入院通知單等醫學文件在右上角蓋紅色“搶救”印章,先進行醫學處理再進行財務收費。(28、六) 病人的病情、各種檢查和治療方案等根據醫院規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沒有家屬和委托人,可由兩名主治醫生以上職稱的醫生簽署知情同意書,并報醫務科長或總值班批準、簽名。五、 報告和會診 確定病人進入綠色通道后,接診醫生及時報告專業負責人,同時報告醫院(正常工作日報告醫務科,節假日和夜間報告醫院總值班),科主任、醫務科或總值班在10分鐘內到達現場,組織和協調搶救工作,總值班在搶救病人指揮有困難時可請示主管院長、醫務科長。 第十一章 急診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一、 科室要制定差錯事故防范措施。二、 科室內要建立差錯事故登記報告本。三、 發生差錯事故后,要注意保留原始資料,以備檢查,不可私自丟棄。四、 29、及時填寫差錯事故登記本,并上報業務部、護理部,不得隱瞞。五、 當事人要按規定進行檢查,科室要有討論記錄,要有整改措施。六、 每季度組織對差錯事故進行討論分析,以杜絕差錯事故的發生 急診病人住院流程門、急診隨診符合住院條件?門、急診病人 否1、 病人的初步診斷2、 大約住院時間及大概費用3、 住院總體方案及預期效果4、 手術麻醉的大概方案是否有床?分診護士了解相應專科病區床位情況門、急診醫生開出住院通知單口頭住院整體認同否通知病房辦公室護士聯系借床,并將結果通知病人無將借床情況告知病人,知情同意后收入院,當病人拒絕或借床未成時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由醫生另約住院時間分診護士評估是否需要護送通知病區及30、接診護士準備需要護送(工具)?接診護士護送患者到住院收費處辦理住院手續接診護士指引患者到住院收費處辦理住院手續否是流程終止接診護士運用護送工具護送病人到達病區(交接)病區醫生護士按住院診療流程處理完成住院手續接診護士接送病人到達病區第十三章 急救藥品管理制度1、設有急救藥品處,應根據病種保存一定數量的基數,便于臨床應急使用,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取用。 2.根據藥品種類與性質(如針劑、內服、外用、劇毒藥等)分別放置、編號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點,保證備用狀態,專人管理。 3、定期檢查藥品質量,防止積壓變質。如發生沉淀,變色,過期、藥瓶標簽與合內藥品不符,標簽模糊或經涂改者不得使用。4、凡搶31、救藥品,必須固定在搶救車上或設專用抽屜存放加銷,定位存放,專人管理,定期檢查。 5、搶救結束后,應及時清點、補齊藥品,以備后用。6、特殊藥品,按有關規定管理。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第十四章 急診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人員緊急召集制度一、 準備階段1接到電話,值班醫生、護士作好接診準備的同時立即報告科主任、科護士長;2報告醫務處、門診部、護理部、保衛科等;3必要時匯報院領導;4由科主任牽頭成立搶救指揮組;5通知相關科室醫師,調集護理人員、工勤人員到急診科集中;(一線:為在班急診醫生護士;二線:調集急診監護室護士及相關科室醫生;三線:調集急診科休班醫護人員,請求病房醫護人員增援)6根據傷員32、人數及病情成立數個搶救小組,每組均有醫生、護士組成;7劃分搶救區,危重病人搶救區:急診搶救室;急診大廳:輕傷病人治療區;觀察室:輕傷病人觀察區;8通知手術室、供應室、藥房、血庫等做好準備;9通知醫院宣傳部門,進行必需的攝影、攝像工作;二、 預檢分診1指定專人負責病人登記及統計;2根據傷情進行預檢分診,并做好標記;紅色為危重病人;綠色為輕傷病人;黑色為死亡病人;3保衛部門協助維持秩序;三、 搶救階段1對需緊急救治的病人進行搶救,如心電監護、建立靜脈通道、吸氧、吸痰、心肺復蘇等;2為危重病人提供優先檢查、治療、住院;3完善各項記錄;4搶救完畢,由專人護送住院;需急診手術者由醫生護士護送至手術室;危33、重病人轉重癥監護病房;輕病人相對集中進行治療;四、終末階段1于6小時內完善搶救記錄;2搶救物品終末消毒處置;3補充消耗物品;4搶救儀器消毒后再次檢查性能保證處于應急備用狀態;5搶救室地面、空氣消毒;6進行搶救總結、討論。各部門科室間的應急協調制度為提高醫院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處置災害及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公共衛生事件所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醫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院內各部門科室之間的應急協調機制:1、領導小組及職責:醫院成立突發公共事件及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醫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副院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各職能部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負34、責協調、指揮、決策,組織醫療救護,協調搶救設備、藥品、救護人員的調配,緊急情況下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請求支援,負責信息發布及秩序維護和后勤保障。根據衛生應急需要,配合市自然災害衛生應急領導小組,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援任務和配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全院各應急專業組要以大局為重,無條件服從并圓滿完成指令性應急任務。2、專業分組及職責: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分別負責以下具體工作:(1)協調督導組:分管機關副院長牽頭,由院務黨務部、辦公室、人事、黨辦、宣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全院應急人員的調配;對外協調、宣傳、信息發布及思想政治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及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檢查、督導35、。(2)醫療護理組:分管醫療、護理業務副院長牽頭,由醫務部、護理部、各臨床科室主任及護士長(含急診科)組成。主要職責:負責意外傷亡事件搶救的組織實施、轉診,對危重傷員進行及時有效的搶救及手術;負責全院參加應急的醫護人員調配及醫療、護理質量管理,外派醫療隊等。(3)感染管理及疫情信息組:分管院感、公共衛生的副院長牽頭,由護理部、院感辦及公共衛生科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疫情上報;全院公共場所、各科的常規消毒及發現傳染病后的特殊消毒及終末消毒,重點是發熱診區、急診科、放射科和檢驗科;加強員工保健及密切接觸者的管理。(4)后勤保障組:分管總務、保衛、藥械及工會的副院長牽頭,由供給保障部、總務科、保36、衛科、藥械科、工會辦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供給保障部負責各種后勤物質及防護用品的供應,工作人員的飲食、休息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藥械科負責各種急救所需的醫療器械及急救藥品的供應;工會辦負責各種捐獻物資的管理及一線工作人員的生活、慰問等;保衛科負責院內安全保衛工作。在應急工作的過程中保障醫院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人員及醫院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七、 急診醫患溝通制度1、落實各種告知、談話、簽字、登記制度。2、醫患溝通采取多種形式進行溝通,有床邊溝通、分級溝通、書面溝通、實物對照溝通等。3、溝通要求做好詳細記錄,記錄內容有溝通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溝通內容、溝通結果。4、做到熱情接待病人及家屬來電、來人投37、訴,認真、耐心、仔細地聽取病人及家屬反映的內容,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及時告知在調查后確定時間進行溝通和反饋。5、積極向相關科室及當事醫生調查投訴內容,在此基礎上及時與投訴人進行溝通解釋,在溝通解釋時可以通知當事醫生參加,真正做到通過醫患溝通來化解醫患矛盾。6、一次溝通解釋病人及家屬不滿意,耐心組織多次進行反復溝通解釋。7、如多次溝通解釋仍不滿意,積極引導通過鑒定,根據鑒定結果進行協商解決。如不滿意,及時引導申請行政調解。8、行政調解仍不滿意,積極引導通過司法程序來解決。 第十六章 法定傳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發癥狀的疫情上報制度1. 醫務人員在診療中發現法定傳染病疫情或者其他傳染病暴發、流行及突發不38、明原因的傳染病時,應遵循傳染病防治法和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規定的內容、程序、方式和時限報告。2. 傳染病報告病種(37種)甲類傳染病(2種):鼠疫、霍亂。乙甲傳染病(25種):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丙類傳染病(10種):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細菌39、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3. 傳染病疫情報告時限:甲類傳染病2小時;乙、丙類傳染病24小時。4. 發現甲類傳染病(鼠疫、霍亂)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時,或發現其他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時,必須立即電話報告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及醫教部,醫教部應于2小時內向醫院領導及上級衛生部門報告,首診醫生于2小時內上報傳染病報告卡。5. 出現乙類傳染病暴發疫情時,應按甲類傳染病報告時限和方式報告疫情。6. 需報告病原攜帶者的病種包括霍亂、脊髓灰質炎、艾滋病以及衛生部規定的其他傳染病。7. 地方傳染病病員向區疾病控制中心網絡直報,部隊傳染病病員應向醫院預防保健科報告,由預防保健科向衛生處報告。8. 發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員、當地未有過或者國家已宣布消滅的傳染病時,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應立即報告醫教部,同時向院首長報告,醫院應在最短時間內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同時填寫傳染病報告卡。9. 嚴格登記制度。門診、急診各接診醫師、放射科、檢驗科必須建立疫情登記本,做好接診病例登記,對接診及檢出的傳染病病員必須詳細登記,及時報告。10.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要求。11. 未經批準,不得對外通報、公布和引用發表未經公布的傳染病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