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糖皮質及性激素類藥物使用細則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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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940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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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醫院糖皮質及性激素類藥物使用細則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激素類藥物使用制度為了加強對我院激素類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規范臨床激素類藥物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激素類藥物使用原則 1、嚴格掌握激素類藥物使用的適應癥、禁忌癥,密切觀察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 2、激素類藥物在非必要時,應盡量不用;必須使用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劑量和療程用藥。不能將激素類藥物當作“萬能藥”而隨意使用。 3、制訂個體化的給藥方案,注意劑量、療程和合理的給藥方法、間隔時間、用藥途徑。 4、注重藥物經濟學,降低病人藥物費用支出。 2、二、激素類藥物使用細則 (一)糖皮質激素類藥物使用細則 1、對發熱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 2、對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則上不得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 3、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應有明確的指征,并根據藥物的適應癥、藥物動力學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點,嚴格選藥,并注意劑量、療程和給藥方法進行個性化給藥。原則上糖皮質激素使用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使用劑量不超過藥典規定。 4、對已經明確診斷,確需較長時間使用糖皮質激素時,應努力尋找最小維持劑量或采用間歇療法,當病情穩定后應有計劃地逐步停藥或改用其他藥物和治療方法。 5、在明確診斷,確需使用糖皮質激素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因細菌感染而需要3、使用皮質激素類藥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質激素時,應常規補充鈣劑和維生素D,以防止骨質疏松的發生。 (3)、服用糖皮質激素期間應經常檢測血糖,以便及時發現類固醇性糖尿病。 (4)、對長期用藥者,糖皮質激素的給藥時間應定在早晨8時和下午4時,以盡可能符合皮質激素的生理分泌規律。在撤藥時,應采取逐漸減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質功能得以逐漸恢復。 (5)、防止各種感染的發生,特別是防止多重感染的發生。 、為減少對胃腸道的刺激,可在飯后服用,或加用保護胃粘膜藥物。 6、下列情況禁用糖皮質激素: 、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癥; 、當感染缺乏有效對病因治療藥物4、時,如水痘和霉菌感染等; 、病毒感染,如水痘、單純皰疤疹性角膜炎、角膜潰瘍等;、消化性潰瘍;、新近做過胃腸吻合術、骨折、創傷修復期; 、糖尿病; 、高血壓病; 、妊娠初期和產褥期; 、癲癇、精神病的患者。 (二)性激素類藥物使用細則 1、性激素對其他器官的影響。對其它臟器及疾病有一定影響,如肝臟、腎臟,故對某些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慎用,以免引起不良反應。 2、勿間斷治療。治療中勿隨意停用或漏用性激素,以免引起激素水平波動而影響療效,甚至引起不規則出血。 3、治療期限。人工周期療法以連用3個周期為宜,然后停藥觀察,以期待卵巢功能自行調整恢復,必要時經一定時期的停藥后,再酌情使用。 4、性激素類藥物性5、能上的特點。 (1)、雌激素類藥 對絕經后婦女應慎用,乳腺癌及女性生殖器惡性腫瘤禁用。此類藥服用后可引起惡心、嘔吐、頭昏、水鈉潴留等副反應,如在睡前服,并與維生素B6、C及鎮靜劑同服,可減輕反應。必要時可改為肌注。用于功血時,血止后,不可驟然停藥,而應逐漸減量,以免影響療效。 (2)、孕激素類藥 大劑量應用強效孕激素類藥對肝臟有損,有肝功能損害者應慎用或禁用。 (3)、雄激素類藥 不宜長期或過量應用,以免引起男性化。每月總量以300mg為宜,年青婦女應慎用。 (4)、LHRH(黃體生成素釋放激素)及克羅米芬 用藥過程中應適當注意卵巢可能出現囊性增大,并可能破裂以及蒂扭轉等。 (5)、個體反應 機體對激素的反應常用明顯差異,相同的劑量可能引起不同的效果和反應,用藥應注意個體反應。 三、激素類藥物的管理 1、未取得執業醫師證的醫務人員,不得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 2、執業醫師必須接受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合理應用規范的培訓,并要進行相關知識的考試考核。3、藥事管理委員會每半年對各臨床科室的激素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在全院通報檢查結果。 4、對不合理使用激素類藥物的醫務人員將按照處方管理制度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編制: 文件編寫小組審核: 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