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職工試用期滿及聘期滿考核程序等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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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004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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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職工試用期滿及聘期滿考核程序、等級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最新醫院職工考核制度 院在職職工聘期考核辦法為做好我院在職職工的聘期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考核制度,全面考察職工在聘期內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及勝任本職工作的體能等方面的情況,擇優聘用,形成能進能出、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特制定本考核辦法如下:一、考核對象:我院所有簽訂聘用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受聘人員(含編制內人員)。二、考核內容: 1、考核分為試用期滿考核和聘期滿考核。2、考核以各類人員所聘崗位的崗位職責要求為依2、據,全面考察其試用期間及聘期內工作的完成情況。3、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態度、服務態度、協作精神、發展潛力、勝任本職工作的體能等方面。三、考核程序:1、人事科負責組織安排考核。2、被考核人員進行階段性個人總結,填寫考核表并提交本科室考核工作小組。3、各科室考核工作小組,負責對本考核組的被考核人員進行評價,提出考核意見。4、各科室考核小組將被考核人員的考核表報人事科,由人事科提交院領導班子研究,決定是否繼續聘用。四、考核等級及其使用:(一)考核等級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二)考核結果的使用1、考核結果作為續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據,并存入個人檔案。23、考核為優秀和合格者,繼續履行聘用時簽訂的聘用合同。考核為不合格者,醫院予以解聘。考核為基本合格者,將延長其試用考察期或給予批評教育、待崗、轉崗等處理;經再次考核為合格者,繼續履行聘用時簽訂的聘用合同;經再次考核仍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者,醫院予以解聘。五、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受聘人員聘期內各年度考核結果和所受獎懲情況是確定聘期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據。(一)聘期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1、優秀:能模范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醫院的規章制度和聘用合同約定的崗位紀律,工作勤奮,吃苦耐勞,業務精通,成績突出。2、合格:能正確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醫4、院的規章制度和聘用合同約定的崗位紀律,工作積極,熟悉業務。3、基本合格: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法律、法規及醫院的規章制度和聘用合同約定的崗位紀律,上進心不強,工作質量、效率一般,缺乏積極性、主動性。聘期內各年度考核等次有不連續的兩次基本合格,或聘期屆滿當年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者,聘期考核可直接定為基本合格。(二)有以下情形之一,可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2、因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而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嚴重違反醫院規章制度,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3、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4、被判犯刑事罪、判5、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5、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執業資格證書的(其中醫師應在畢業后三年內取得醫師執業資格證書,助理執業醫師應在可參加執業醫師考試后二年內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護士應在畢業后二年內取得護士資格證書);6、參加醫務處、護理部、院感科、科教科組織的理論實踐技能考試,其中一個部門考試3次以上(含3次)不合格者。7、在考核期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考核期一半時間者(包括醫院規定的各種假期)。8、身體條件不能勝任本崗位要求者。9、在考核期內,工作不認真負責,多次發生差錯或其他技術、責任事件者,或違規記分累計40分以上者。10、試用期人員沒有吃苦耐勞精神,工作作風不扎實,甚至發生差錯或其他技術、責任事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