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患者投訴管理制度及處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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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016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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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患者投訴管理制度及處理流程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醫院投訴管理制度及投訴處理流程為了落實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 及時聽取和處理患者的投訴和建 議,更好地創建平安醫院,構建和諧醫院,特制定此制度。一、暢通病員投訴渠道1、醫院成立投訴接待中心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監察室,集中接受病員的投訴。正常工作時間內應保持電話暢通,堅持值守,公布投訴電話。節假日、夜間投訴由院行政總值班全權負責。病員投訴可以通過電話、手機短信、信函、醫院網站公布的投訴電子信箱或直接前往投訴接待中心辦公室進行投訴。工作人員對每一投訴者應熱情接2、待,建立專門記錄本進行登記和受理,對投訴進行初步分析。一般性的咨詢、建議和質詢給予現場解答和處理,對暫時難以解答或牽涉到相關科室、部門的投訴應及時口頭或書面通知相應部門解決:屬于醫師診療過程中的投訴和糾紛由醫患溝通辦公室解決,必要時匯報醫務處,由醫務處進行協調解決;門診病人一般投訴由門診部負責協調處理;屬于護理工作中的投訴由護理部統一解決;屬行風建設方面的投訴及服務態度和工作作風問題由院監察室配合各黨支部調查核實和處理;屬于收費管理方面的投訴由財務處受理、處置;屬于醫保方面的投訴由醫保辦受理;屬于總務后勤方面的問題由總務處解決。各部門在接到投訴接待中心辦公室轉來的投訴意見后,應嚴肅認真的負責調3、查核實,并按照醫院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一般性投訴處理不超過三個工作日,牽涉到多科室、多部門的難度較大的投訴處理不超過一周,必要時通過院技術委員會或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醫療糾紛的處理應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規要求,規范處理程序,按程序處理匯報。投訴處理落實后應由投訴接待中心辦公室及時向投訴者進行反饋,同時將處理結果記錄于相應記錄本上。2、各病區設立意見薄,放置于醒目處,護士長應每天檢查病員書面投訴情況,在本科室范圍內可以解決的問題應立即解決,解決結果記錄于病員意見本上。本科室解決不了的投訴,應介紹病人前往醫院投訴接待中心辦公室統一協調解決。3、院監察室應定期召開病員座談會,及時聽取社會和病員4、意見和建議,分析和整理病人的意見及醫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4、門診部設立咨詢服務臺、接待門診病人的投訴,及時處理門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病人投訴由醫院總值班接待和處理,總值班不能處理應請示當日值班院長或分管院長,或次日由院辦根據總值班記錄書面向相應管理職能部門通報。6、直接到相應職能部門投訴者應由相應職能部門接待,非本部門職能管理范圍者,工作人員應和投訴人一同前往相應職能部門做好交接處理工作。二、病員投訴的整理、分析和處理1、病員投訴受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各科室的主要負責人為處理病員投訴的第一責任人,應高度重視接待來信來訪工作,限期予以落實,反饋并做5、好記錄,切實做到有問必答,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不得推諉,不得拖延。2、病員投訴轉交其他職能部門處理時實行書面交接,登記交接時間由交接人簽名以示負責。3、投訴接待中心辦公室定期收集整理發生的投訴案例和內容,按科室進行分類,按內容進行分析。醫療糾紛投訴由醫患辦公室整理并上報分管院長和院辦公會,涉及醫德醫風方面的投訴由監察室整理上報院領導,并作為年度醫德考評的依據之一。4、病員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而科室存在過錯者,由分管職能處室根據醫院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罰;重大糾紛或醫療事故須經院技術委員會討論,必要時上報院長辦公會討論作出處理意見。5、除經濟處罰以外,病員有效投訴作為當年度評優考核的重要影響因素6、之一,與科室、個人的評獎評優掛鉤。醫院投訴處理總則1、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接待投訴者,將投訴的情況填寫登記表并告知答復時間(一般一周內),而后向科室責任人了解情況,由責任人寫出詳細書面說明書(一般2日內),反饋科室經討論后由科主任寫出書面說明并予以定性,上交安全醫療管理委員會討論定性后,由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告知投訴者。2、解決雙方醫療糾紛爭議途徑:告訴患者或家屬可以通過醫患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醫學會鑒定后解決;第三條途徑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三、醫院投訴處理管理制度1、醫院設立專門管理部門負責患者的投訴接待工作,有工作規范與記錄文件,對投訴的問題應及時與相關科室部門通報,對重大事件投訴的信息迅7、速報告院領導。2、公布投訴電話、信箱、建立適宜的投訴處理流程。3、通常一般問題應在一周內予以答復,若因問題復雜須增加時間進一步調查時,應事先向投訴者告知.。4、對投訴問題的處理及整改意見,及時向科室反饋與落實情況。5、醫院應對投訴事件進行定期分析,要從醫院管理的機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類似時件重復發生。6、建立完善醫患溝通體制,增強醫患交流,規范醫患溝通內容形式,交流用語通俗易懂,增強溝通效果。醫療投訴登記處理程序1、醫療投訴由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負責接待工作。2、接待者將患者或家屬投訴的事由、意見、建議記錄在登記表上,并告知答復時間。3、將登記表交給當事人寫出書面陳述后,交科室討論,并由科主任寫出定性結果于2日內交回交醫務科。4、醫院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報院領導或院安全醫療管理委員會討論,提出定性結論和整改意見。5、由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在一周內將處理意見告訴患者或其家屬,如有不同意見,同時告知其它解決途徑。6、將整改和處理結果反饋科室和當事人。四、患者投訴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