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員工試用期考核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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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018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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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員工試用期考核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試用期管理管理考核辦法一、目的 規范新員工試用期管理,員工試用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為新員工指導與考核提供依據;引導新員工盡快熟悉工作,盡快融入公司企業文化,促使員工的發展同醫院的目標有效結合,確保員工符合醫院要求,特制定本辦法。二、名詞解釋1、試用(見習)期:根據崗位性質和工作表現,時間一般為一至三個月。2、轉正:指新員工試用期滿,達到崗位要求,并按時向人事部提交轉正材料后,成為醫院的正式員工。3、試用期主要針對從社會招聘的新員工。4、見習期主要針對從大2、專院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三、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處于試用期或見習期的新員工。外聘員工的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可以根據試用員工的具體表現共同決定試用期,最短不少于1個月。四、入職程序1、經審查、面試合格后方可試用,員工試崗前應到人事部辦理報到入職手續,入職手續包括以下內容:須交驗學歷證明、戶口冊、身份證、職稱證書、培訓證書等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正本);與人事部簽訂員工試用見習期合同;接受人事部負責的入職條塊崗前培訓。2、報到入職手續辦理完畢后,人事部為報到試用期員工開具員工試用通知單,帶領新進員工到其工作部門,交由用人部門領導安排其進行進一步的崗前培訓。當新進人3、員為主任級及以上人員時,人事部還應負責將其介紹給醫院所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3、用人部門接收新員工后應做的工作為新員工進行進一步的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做職前介紹,幫助其做好上崗前準備,盡快進入工作角色;帶領新員工到行政部辦理食宿手續;幫助新員工申領辦公用具、用品;向新進員工收集其本人相關證件的復印件(身份證、戶口冊、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培訓證書等)及1寸免冠照片3張;5、新員工在試用期間,必須嚴格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各項工作分配。7、員工試用期間必須認真接受醫院人事管理部門安排的一切培訓。8、試用期員工因不符合醫院崗位要求可隨時予以辭退。由所在試用部門填寫試用期員工辭退審批表,由主管領導出4、具辭退意見,人事管理部門統一辦理相關手續。9、試用期員工辭職,由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自批準之日起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即可離崗。3、員工試用及轉正規定:4.2 試用期管理程序第四條 員工的試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驟進行:1) 外聘新員工的入職當日人力資源部門為新員工安排一小時左右的入職培訓,同時組織簽定試用期合同;2) 有關需求部門負責人為新入職員工確定試用期培訓計劃和目標;3) 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與其談話,評價新員工的工作業績,并給予指導,了解新員工需要的支持;4) 新員工轉正日的前一周,應完成述職報告,部門負責人和新員工做轉正面談,向醫院人力資源部門提交5、該員工的述職報告、試用人員轉正審批表、試用人員情況報告,提出具體的人事建議,包括轉正待遇等,并簽署轉正意見。5) 人力資源部門審核新員工的述職報告、試用人員轉正審批表、試用人員情況報告,轉報醫院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審批。6) 醫院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批準轉正的由人力資源部門向該員工發轉正通知,并抄送員工部門負責人,同時和轉正員工進行轉正面談。7) 醫院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沒有批準轉正的,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延長試用期、調職或辦理辭退手續。8) 員工對試用評價或轉正結論有異議的,應在得到人力資源部門通知的工作日內,按醫院投訴程序進行投訴或申請復議。醫院按投訴處理程序進行處理,并將最終結果在26、個工作日內通知員工和部門。第五條 試用期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門及需求部門共同負責培訓、考查。第六條 在試用期內,醫院或員工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須履行完成工作交接等相關手續。第七條 試用期員工應將個人人事檔案調入醫院,以備醫院驗證員工勞動資格的合法性。醫院員工試用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一、目的第一條、完善現有的考評體系,明確醫院的價值導向,不斷增強醫院的整體核心力。第二條、通過對試用期員工的考核溝通,幫助他們盡快了解醫院,明確崗位需求,融入醫院文化,并為決定新員工的去留及轉正定級提供依據。二、定義第三條、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規定的一個階段的試用時間。在此期間用人單位進一步考察被錄用的員7、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條件,能否適應醫院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樣,勞動者也可以進一步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時所提供的情況,自己能否適合或勝任所承擔的工作,從而決定是否繼續保持勞動關系。試用期一般為16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含培訓時間)。三、適用范圍第四條、本考核管理辦法適用于醫院所有新入職員工。第五條、新員工的職業道德、文化素質、職業潛力由人力資源部考核,新員工的業務技能、業務素質由入職部門考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業務技能、業務素質由總經理考核。四、考核原則第六條、事實求是原則: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為基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強調以數據和事實說話。第七條、區別對待原則:相對于正式8、員工的績效改進考核而言,對于試用期員工的考評是綜合考評,需要對其任職狀況,勞動態度和工作時效做全面的評價。第八條、考、評結合原則:對于試用期員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試用期結束的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評價,力求客觀、公正、全面。第九條、效率優先原則:對于考核結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明顯不適應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員工要及時按規定終止試用期,解除勞動關系。管理者未按醫院規定而隨意辭退員工或者符合醫院辭退條件而未及時提出辭退建議,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響的,相關人員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第十條、考核以重能力、重潛力,業績為輔助考核條件,考核標準盡可能量化。第二章9、考核形式、周期及內容五、考核周期、形式第十一條、試用期員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試用期結束的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三種形式。月度考核每月進行一次,試用期結束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原則上在試用期結束時通過筆試、答辯等方法進行。第十二條、考核期限根據崗位性質、合同期限一般為一至六個月,特殊情況下亦可縮短,但至少應有一個月考核期(如果試用期為一個月的,考核采取試用期結束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的形式操作)。六、考核內容第十三條、試用期員工月度考核要素為工作態度、作業能力、工作績效三大項。第十四條、試用期結束考核結合崗位要求,全面考評員工試用期間的任職資格:品德、素質、能力、績效、10、經驗。第十五條、個人試用期的總結報告主要是個人在試用期間的應知應會,個人的自我規劃與職業生涯規劃。第十六條、具體的實施辦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具體情況設置;考核、評議結束后人力資源部依據相關情況,匯集相關部門逐一對考核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第三章考核的準備及結果應用七、考核信息準備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門、用人部門綜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觀公正的評價員工,信息來源一般有以下幾種:1、用人部門記錄員工工作過程中的關鍵行為或事件;2、員工的培訓記錄;3、員工定期工作總結及日常匯報材料;4、同一團隊成員的評價意見或證明材料;5、相關部門或個人的反饋意見或證明材料;6、用人部門與員工溝通過程中積11、累的有關信息。八、考核結果第十八條、無論是月度考核、試用期結束評議還是綜合評定,其考核結果都包括評語和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兩部分。第十九條、考核等級的定義如下:1、優秀(90分以上):相對于試用期員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現突出,尤其是工作績效方面,遠遠超出對試用期員工的要求;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對試用期員工的目標要求;3、合格(60-80分):達到或基本達到對試用期員工的基本要求;4、不合格(60分以下):達不到對試用期員工的基本要求。第二十條、考核成績達到合格者,即時轉為正式員工。成績在60分以下者,結束試用期,解除關系(辭退)。第二十一條、正式錄用的員工考核結果記入檔案。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所有。第二十三條、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以前的規章、制度、規定與本管理辦法有抵觸的地方,以本辦法為準,沒有抵觸的繼續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