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院公共衛生管理制度疾病控制婦幼保健精神病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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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066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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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衛生院公共衛生管理制度(疾病控制、婦幼保健、精神病)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一、公共衛生服務管理科室職責二、疾病控制工作科室職責三、婦幼保健工作科室職責四、衛生監督工作科室職責五、健康教育工作科室職責六、慢性病管理工作科室職責七、公共衛生服務管理科室制度八、疾病控制工作制度九、預防接種工作制度十、婦幼保健工作制度十一、衛生監督工作制度十二、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十三、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十四、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十五、老年保健工作制度十六、公共衛生工作人員職責與任務十七、公共衛生工作人員責任區域制度十八、基本公共2、衛生服務項目專項資金使用和監管制度一、公共衛生服務管理科室職責1、負責本鄉鎮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免疫規劃、婦幼保健、老年保健、愛國衛生、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病管理、衛生應急等公共衛生工作。 2、負責開展本鄉鎮的衛生法律法規、衛生科普知識宣 傳和各種健康促進活動。3、負責轄區村級衛生組織的整頓、建設、管理和鄉村醫生的日常監督、管理、培訓、考核、獎懲。 4、具體負責本鄉鎮疫苗管理使用,組織實施免疫、消 毒,病原微生物和常見污染物的取樣送檢,疫情和公共衛生 健康危害因素監測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調查與信 息收集、報告,控制措施的落實等疾病控制工作任務。 5、根據區衛生局和衛3、生監督所的授權,負責開展轄區衛生綜合監督執法工作。6、具體負責轄區孕產婦、兒童系統管理、組織項目實 施、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出生缺陷干預等婦女兒童保健工作任務。7、負責實施本鄉鎮地方病防治規劃、計劃,組織開展地方病監測、病情調查、疫情上報等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務。 8、負責組織開展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創建衛生鎮、村活動,指導開展改水、改廁等愛國衛生運動,不斷改善本鄉鎮的人居環境、提高衛生水平。二、疾病控制工作科室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衛生法律法規,積極開展轄區內疾病 預防控制工作。2、積極組織村級衛生組織規范化開展傳染病防治、免 疫規劃、結核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3、開展對村級公4、共衛生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和相關政 策的宣傳及貫徹落實。4、全面負責轄區預防接種工作,做好預防接種疑似異 常反應的發現、報告、調查與處理。同時做好計劃免疫針對傳染病監測工作,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分析、暴發疫情處理和應急接種。5、及時、準確、規范地收集統計上報各項疾控工作信息及報表,并進行分析,有針對性地指導轄區內開展疾控工作。6、負責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廣泛宣傳衛生 知識,向城鄉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傳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詢 服務。7、負責對轄區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和重性精 神疾病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并定期隨訪。8、負責轄區的愛國衛生工作。組織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創建衛生鎮、村活動,指導開展改水改5、廁及統計工作。 9、修訂完善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預案,做好突發公共衛 生事件和災害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10、全面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三、婦幼保健工作科室職責1、認真貫徹母嬰保健法及配套法規,積極開展母嬰保健服務,做好婦女兒童的保健工作。 2、根據區婦幼保健工作總體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計 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村級婦幼保健工作監督檢查,考核評價。3、掌握本鄉鎮婦女、兒童健康狀況及影響群體健康的 主要因素,掌握本鄉鎮孕產婦、5歲以下兒童死亡及主要死因變化趨勢,在區縣婦幼保健院的指導下開展業務工作。 4、開展孕產婦保健系統管理,指導村級婦幼人員做好 孕產婦建卡登記,高危孕產婦初篩及產后訪視。 56、開展兒童保健系統管理工作指導村級婦幼保健人員做好兒童保健建卡登記、高危兒初篩登記及專案管理,做好5歲以下兒童生長發育監測,負責危重、疑難病兒的轉送。6、做好農村婦女“兩癌”篩查、孕前及孕早期免費增補葉酸和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發放管理工作。 7、負責本轄區孕產婦、5歲以下兒童死亡的調查,并按要求上報區婦幼保健院。四、衛生監督工作科室職責1、接受區衛生局的委托和區衛生監督所的業務指導,負責本轄區日常衛生監督執法工作。2、負責國家衛生法律法規在本轄區的貫徹執行,負責 制訂本轄區衛生監督工作計劃。負責衛生法律法規在本轄 區的宣傳教育工作。3、依法監督管理轄區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工作;依7、法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負責監管本轄區醫療市場秩序和從業人員執業活動,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4、抓好村級衛生組織管理工作。轄區內鎮村衛生服務 一體化管理率達100%。5、完成衛生局交辦的其它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任務。6、負責本轄區衛生監督執法信息統計、資料上報工作。五、健康教育工作科室職責1、按要求免費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定期入戶訪視,并有詳細的記錄。2、定期開展健康教育宣傳,負責定期更換衛生院、衛生室健康教育宣傳欄。3、負責開展健康教育干預狀況調查評估。 4、開設農村健康教育課堂,定期舉辦健康教育課。5、制定年度健康教育計劃,設計健康教育內容。 6、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公共衛生管理科室各8、種資料、影像、圖片。六、慢性病管理工作科室職責1、建立鎮村慢性病管理防治網絡。 2、負責全鄉鎮慢性疾病防治管理及老年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3、制定年度慢性病管理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4、針對不同人群定期舉辦慢病防治知識講座;針對不 同人群開展行為危險因素干預活動;要有詳細的記錄;定期發放慢性病宣傳材料。5、建立慢性病各項工作登記記錄,并按要求統計上報。七、公共衛生服務管理科室制度1、公共衛生服務管理科室工作人員在主任、副主任的領導下,明確職責分工,相互協作配合,認真抓好各項公共衛生工作的落實。2、全體工作人員必須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按時上下 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須請假,半天假由副主任審批,9、一天以上由主任審批。3、每月召開科室工作人員及村級公共衛生人員例會,通報、總結當月工作完成情況,安排部署下一個月的工作。4、積極上報各種資料報表,凡要求上報的各種資料、 報表,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上報,不得延誤。5、轄區內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科室人員必須服從安排,統一調配,隨叫隨到,配合做好調查處理等工作,在事發2小時內上報上級部門和當地政府。6、堅持學習,科室組織全體人員每周一次政治學習, 一次業務學習,每月組織一次考核,納入年終考核內容。 7、實行考核制度,對各科室及其個人工作,實行月抽 查、季檢查、半年進行評比,對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平時考核,納入年終考核分值,根據工作完成情況兌現獎金10、和村級公共衛生人員的補助。八、疾病控制工作制度 1、在鎮街公共衛生服務管理科室的領導下,全面落實傳染病疫情報告及重大傳染病防治、免疫規劃、艾滋病防治、地方病、愛國衛生、結核病防治等工作。 2、按照對口業務部門的指導,制定當地各種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重性精神病等疾病的預防控制措施。3、以愛國衛生工作為載體,認真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整 治,落實改水、改廁任務。4、每月開展一次對村級公共衛生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每月對村級公共衛生工作進行一次檢查指導,半年和年終分別進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5、堅持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災害性事件應急處置 工作,及時修訂完善各項應急預案。6、定期利用廣播、板報11、標語等形式廣泛開展疾病防治、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7、及時收集整理各項疾控工作資料,年終歸檔成冊妥 善保管。九、預防接種工作制度1、制定轄區計劃免疫工作年度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2、鄉鎮計劃免疫工作實行一卡(兒童免疫接種卡)、一證(兒童預防接種證)、兩冊( 1、2類疫苗接種登記冊、新生兒乙肝疫苗接種登記冊)、兩簿(生物制品領發登記簿、冷鏈設備接種器材領發登記簿)、兩表(年度生物制品計劃報表、07歲兒童分村分齡統計表)制度。 3、建、管、用好07歲兒童免疫接種卡、證。年度建卡率、建證率不得低于99%,卡、證填寫符合率不得低于95%,堅持每季全鄉鎮兒童出生人數與建卡數、建證數核對。4、接種人12、員要以高度責任心,嚴格的科學態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質,接種方法、接種途徑及接種前的詢問和告知,禁忌癥,以及接種后副反應的觀察處理。為確保工作質量,接種前要仔細檢查發現禁忌癥。 5、嚴格執行安全注射的有關規定,對預防接種異常反 應或事故及時進行調查和處理。6、做好接種前的調查摸底工作,接種中的組織實施; 填好接種卡證和接種登記冊;做好接種后各種報表的統計匯總上報工作。7、做好計免針對傳染病監測工作,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分析、暴發疫情處理和應急接種。十、婦幼保健工作制度(一)孕產婦系統化管理制度1、由村級婦幼人員做好本村新婚婦女和孕婦的摸底、 登記工作,并上報鄉鎮衛生院統一管理。2、確定早孕13、后,必須在孕12 W前按早孕檢查記錄要 求的項目進行早孕建卡工作,并預約下一次檢查時間。 3、必須在早孕檢查的同時做第一次高危評分,初篩高 危孕婦造冊登記,進行專案管理。 4、按孕產婦管理的要求時間進行定期孕期檢查,達到 查五訪三,凡屬高危,酌情增加檢查次數0。5、產前檢查要認真,填寫正確。6、推行住院分娩,嚴禁家庭接生。 7、堅持產后訪視不少于三次,從出院后第二日開始, 最后一次訪視必須測量新生兒體重,按訪視產婦及新生兒記錄內容項目進行,有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預約產后42 天健康檢查,收回卡冊。8、認真做好孕期、產褥期、新生兒期的衛生營養、科學育兒等保健指導宣傳工作。9、做好各種表、卡、冊的14、整理、匯總統計、分析上報工作。(二)高危孕產婦管理制度1、對高危孕婦進行專冊登記、專案管理,并在保健手冊上注特殊標記,并定期隨訪。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實行分類、分級管理,輕度高危妊娠由鄉鎮衛生院負責定期檢查、觀察處理,重度高危妊娠由區以上醫療保健單位負責診治。病情緩解后返回,由鎮衛生院負責定期隨訪。3、凡高危孕婦必須轉送到區縣以上醫療保健單位住院分娩。4、凡屬妊娠禁忌癥者,應送區縣以上醫療保健單位確診。5、提高高危孕婦的監護手段,確定合理的治療方案, 選擇對母嬰有利的分娩方式、決定計劃或適時分娩,確保母嬰安全。6、高危孕婦的產后訪視,由區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負責實施。7、高危孕產婦實行專人管理,責15、任到人,全程追蹤隨 訪。(三)兒童系統化管理制度1、負責本轄區兒童系統化管理工作,掌握06歲兒童基本情況。2、按照規定的“3、2、1”體檢程序,定期檢查,即 1歲以內分別在3、 6、12月齡各體檢一次,1-3歲每半歲體檢一次,3-6歲每年體檢一次,必須由內、兒科臨床大夫參與體檢,認真填寫兒童體檢卡冊。3、統一按WHO規定年齡體重評價標準進行評價分析。 4、認真進行體檢者的資料統計小結,各種數據必須符 合可靠性、科學性、準確性。5、篩查出的體弱兒,造冊登記,實行專案管理,體弱兒應建立專案卡,及時治療、矯治。6、結合健康檢查,進行小兒常見病、多發病的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及防治、科學育兒指導等工作,提高16、群眾的家庭自我保健和優生優育能力。7、在認真做好系統化管理工作指定內容任務的同時, 認真完成其他兒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8、兒童體檢工作,由村級組織配合,鄉鎮衛生院具體實施完成。(四)孕產婦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報告制度 1、婦幼人員對該轄區的孕產婦死亡、5歲以下兒童死 亡,及時上報,并將死亡進行建冊登記。 2、鄉鎮衛生院應組織力量對兩個死亡情況進行入戶調 查。3、鄉鎮婦幼專干認真填寫孕產婦死亡報告卡,并應將 死亡病理調查摘要一并按月上報區婦幼保健站。 4、鄉鎮衛生院必須配合區婦幼保健院,對死亡報告卡進行完整性、正確性質量檢查和核實。十一、衛生監督工作制度1、衛生監督工作要堅持合法、公開、公正、公平17、的原則。2、鄉鎮衛生監督員現場執法要著裝整齊,證件齊全,風紀嚴謹,文書規范,程序得當,適用法律條款準確。3、認真執行國家衛生法律、法規,不準利用職務之便接受相對人的禮品、禮金、物品和有價證卷,嚴禁吃、拿、卡、要等違法行為的發生。4、在衛生局的組織下,根據工作需要在全區境內執行 跨轄區衛生監督執法工作。5、協助衛生局對大案要案進行查處,對食物中毒事件 進行調查處理。6、衛生局下達或交辦監督任務后要迅速行動,第一時 間介入現場,不得推諉扯皮和拖延。7、負責本轄區內衛生監督工作,嚴格執法,文明執法,不得越權執法,隨意執法。十二、健康教育工作制度1、建立健康教育領導小組,明確專(兼)職人員,制定健康教18、育工作計劃。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健康教育工作,一年不少于兩次以上。2、鎮、村等設有健康教育宣傳欄和衛生宣傳標語,每個季度更換宣傳內容,全年不少于4次,向居民公示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3、明確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教育宣傳活動。 4、開設健康教育課堂、講座,發放宣傳資料、健康處方,組織居民積極參加觀看健康教育電影、戲曲等,全年不少于4次。5、定期組織進行街頭宣傳、咨詢、義診活動,普及健康知識。6、發放各種健康教育宣傳資料,登記入戶,每戶家庭中健康宣傳資料不少于2種。十三、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1、根據轄區內慢性病發病情況及死因譜,開展慢性非 傳染性疾病監測和干預。2、掌握轄區內65歲以上老年人基本情況19、,建立健康檔案冊,一年一次定期檢查,篩選重點人群另冊管理。 3、建立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每3個月一次,結核病根據區縣疾病控制中心要求進行督導、指導)規范化檔案,定期診斷、治療,為健康促進和干預提供良好基礎。 4、開展咨詢服務,指導如何合理用藥,及時排除心理障礙。5、建立慢性病管理手冊,定期進行家庭訪視。 6、開展針對性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十四、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 1、成立精神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和村居監護小組,明確專職人員,加強對精防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2、制定本轄區精神病防治工作計劃、方案,堅持每半年召開一次工作會議,總結、布置精防工作。 3、加強對村居委監護小組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20、工作 質量。4、加大對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力度,堅持隨訪制度,每季度對精神病人家訪一次,了解病人康復情況,并作隨訪記錄。5、監護小組督促病人按時服藥,出現病情變化應及時 就診。6、熟悉轄區精神病人的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及時做好建檔、建卡工作。十五、老年保健工作制度1、設專(兼)職人員負責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網絡,制定工作計劃。2、對轄區內65歲以上老華人的基本情況和健康狀況,進行調查、登記、建立健康檔案。 3、對以社區居家養老形式為主的老年人進行服務需求 評估,提供醫療護理、康復、保健服務及精神慰籍、舒緩治療服務。4、對患有慢性病的老人進行管理,進行飲食、運動、合理用藥、合理就醫指導。5、對于21、高危老人,進行健康指導、行為危險因素干預及規范化管理。6、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對老年人進行疾病的預 防、自我保健、常見傷害預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導。十六、公共衛生工作人員職責與任務1、實時掌握當地和外來人員基礎資料:包括人數、居住地點、戶籍、免疫規劃接種、欲婚青年、育齡婦女、早孕、出生、圍產兒、新生兒死亡等信息,每月收集一次并上報鄉鎮公共衛生管理科室。2、及時上報本村各類傳染病、集體中毒事件、生活飲用水污染、非法行醫、無證食品生產經營、職業危害、人群健康傷害事件、家畜不明原因死亡等信息,協助處理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做好傳染源控制和疫點消殺工作。3、協助發放兒童免疫接種通知單以及各類預防保健22、 疾病控制通知書、告知書等,督促本地和外來人員的兒童家長及時領取免疫接種證并按時接種。4、協助做好本村的婦幼保健服務,及時掌握、報告孕 情,動員孕婦接受早孕檢查、定期產前檢查和住院分娩,協助做好產后訪視,搞好體弱兒管理。5、建立農民健康檔案,開展健康教育和老年人保健、慢性病、重性精神病管理、隨訪等工作。指導、協調本村的愛衛工作。6、設置并管理村健康教育宣傳欄,刊出或協助刊出和 更換宣傳欄教育資料,組織動員孕婦和3歲以下兒童家長參加由鄉鎮衛生院舉辦的孕婦和兒童健康教育,協助做好健康教育資料發放、人口出生、死因調查等工作。 7、如實填寫并上報有關公共衛生統計報表,妥善保管 有關資料。8、完成衛生23、行政部門和鄉鎮公共衛生管理科室交辦的其它公共衛生工作。十七、公共衛生工作人員責任區域制度1、公共衛生工作人員的工作實行責任區域制度,每人承擔一定區域內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分片包干,責任到人。2、每名公共衛生工作人員原則上承擔1500名居民的公 共衛生服務, 1500人以下的村(居)配備1名公共衛生工作人員,超過1500人的村(居),按每多1500人增配1名的比例配備。3、公共衛生工作人員在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科室的領導下開展公共衛生管理與服務工作。 4、公共衛生工作人員要了解和熟悉責任區域內居民的基本信息,如人口總數、性別構成、年齡構成、家庭數量、家庭住址、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聯系方式24、等,并登記造冊。5、公共衛生工作人員要按照衛生局和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科室的規定與要求,全面承擔起責任區域內居民的健康宣教、計劃免疫、傳染病防治、婦幼保健、慢病管 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與處置等公共衛生任務,同時協助本區域的行政組織搞好環境衛生工作。 6、公共衛生工作人每月向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科室匯報一次工作,緊急情況要隨時報告。7、公共衛生協理員實行例會制度,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科室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總結上月工作,安排下月任 務,點評工作質量的優劣。8、對公共衛生工作人員的工作實行考核制度。考核分為半年考核與年度末考核,兩次考核成績作為當年的總成績。考核成績作為進行獎懲的依25、據。考核標準與方法由各區縣衛生局制定。十八、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專項資金使用和監管制度為規范和加強我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專項資金的 管理,保障專項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為全市居民提供公共衛生服務,根據淄博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和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專項資金使用和監管制度。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社區衛生 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為全區城鄉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工作成本補助。專項資金必須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分配、專款專用、追蹤問效的原則,實行項目管理。2、各單位對下撥的專項資金核算與管理統一歸口26、到單 位財務部門,按項目設置專賬核算。嚴禁體外循環,并明確 專人負責,項目不得相互混用,確保全面、真實地反映資金 使用情況。專項資金賬戶的銀行存款核算與單位的基本賬戶 不得混用,其具體要求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3、各基層衛生機構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專項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各單位凡與項目有關的資料要按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歸檔工作,以便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與監督。4、各單位要建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評估機 制,將專項資金的落實、管理、使用情況以及項目實施的績效作為考核評價的主要內容,區衛生局將會同財政部門對項目實施情況每半年進行考核評估一次,考評結果作為分配和核撥專項補助資金的重要依據。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和挪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專項資金;不得將專項資金用于項目規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設或事業經費等。衛生局將不定期對基層衛生機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及專項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通報,提高項目實施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6、有關單位或工作人員因失職或濫用職權造成基本公 共衛生服務項目專項資金流失的,一經發現,將暫緩該單位該項目資金的后續撥付,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見,逾期未能整改的,將收回已下達的補助資金,同時按照有關文件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