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新生兒科質量督辦及處方管理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40913
2024-09-08
4頁
18.60KB
1、醫院新生兒科質量督辦及處方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質量管理督辦制度 1.科室主任、護士長和質量控制人員負責科室的質量管理的督導查辦工作。 2.每周一次對科室內的(不同檢查內容)進行醫療質量控制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以口頭和書面形式通報具體責任人。通報須明確存在何種問題、整改要求、完成時限和復查時間等。 3.對醫院形成的會議決議或其它決定的落實情況,在科室進行傳達后,明確安排督導檢查時間,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4.督導復查中對存在問題的具體人員,視整改情況、工作態度等給予結果評價。對存在嚴重2、問題且整改不到位,或不進行整改的給予責任人科內批評或一定的經濟處罰。 5.對與其它科室的工作配合或服務中發生的醫療質量問題,科室按照制度進行督查,根據整改結果給予相應處理。 6.督導查辦制度的執行情況將作為評先、進修或職稱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護理文件管理制度 1、病室護士長負責管理,護士長不在時由值班護士負責管理。各班護理人員均要按管理要求執行。 2、醫療文件必須保持整潔,各種記錄單應按病歷排列順序整理,不得撕毀、涂改或丟失。用后歸還原處。 3、病人不得自行攜帶病歷出科室,外出會診或轉院時,只許攜帶病歷摘要。 4、護士長、科護士長、護理部定時檢查醫療文件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指出。 5、出院3、患者的病歷經整理后由護士長總檢查一次,凡進入病案室后的病歷不得再借出進行重新修改。 6、患者出院或死亡后,其病歷須按規定裝訂,由病案室負責保管,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7、病室交班報告本,按要求記錄,用完后妥善保存1年,以備查閱。 8、標有醫療機構的病案本、單、冊以及處方,各種檢查申請報告單,證明文件等,只限于本單位使用,不得轉賣、轉讓和出借。其他醫療機構不得冒用。 三、處方管理制度 處方書寫嚴格按省衛生廳2005年4月醫師處方管理規范(試行)執行。 1、關于處方權:注冊執業醫師由本人申請、科主任簽字、醫務部批準方可有處方權,并將本人之簽字或印模留樣于醫務部和藥劑科。無處方權的進修醫師、試用期4、醫師、實習醫師,開具處方,須經所在科室有處方權的執業醫師審核、簽名并加蓋專用簽章后方有效,責任由簽名醫師負責。麻醉藥品的處方權按麻醉藥品的管理條例執行。如有調動、進修期滿等,應立即通知藥劑科取消處方權。 2、處方的內容應包括:醫院全稱、門診或住院號、處方編號、年、月、日、科別、費別、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臨床診斷、開具日期,藥品名稱、劑型、規格及數量,用法用量,醫師簽字、藥品金額、審核、調配、核對、發藥人簽字等。 3、處方的書寫:按普通處方、急診處方、兒科處方、麻醉、精神藥處方分別使用。處方原則上用中文(必要時可用英文),可使用鋼筆或圓珠筆書寫,但要求字跡清晰,劑量準確、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5、須在修改處簽名及注明修改日期。開具處方后的空白處應劃一斜線,以示處方完畢。其它均按處方書寫規則執行。 4、處方上藥品的數量及單位:處方上藥品數量一律用阿拉伯數 字書寫;單位以克()、毫克()、毫升()、國際單位(IU)、單位(u)計算;劑型中片劑、丸劑、膠囊劑、沖劑分別以片、丸、粒、袋為單位;溶液劑以支、瓶為單位;軟膏及霜劑以支、盒為單位;注射劑以支、瓶為單位,并注明含量;飲片以劑或付為單位;氣霧劑以瓶或支為單位。每張處方不得超過五種藥品。西藥中成藥應分別開具處方。每一種藥品須另起一行。 5、處方限量: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三日用量,某些慢性病或特殊病、老年病可酌情延長6、,但醫師必須注明理由。處方當日有效,超過期限須經醫師更改日期、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醫師不得為本人開具處方。 6、毒、麻、限、劇藥品的處方、藥量和保存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開具麻醉藥品處方時,應有病歷記錄。 7、醫師利用計算機開具處方時,需同時打印紙質處方,其格式與手寫處方一致,打印的處方經簽名后有效。藥劑人員核發藥品時,必須核對打印處方無誤后發給藥品,并將打印處方收存備查。 四、科室處方定期評價制度 為了提高處方質量,促進合理用藥,保障患者用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和措施。 1、醫師按醫師處方管理規范的要求開具處方。 2、對使用抗生素的處方嚴格按科室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規定執行。醫保處方嚴格按省市醫保用藥目錄及有關規定執行。 嚴格按藥品說明書中的常用劑量使用。對特殊情況需超劑量使用 時,應注明原因,并再次簽名。 3、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對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必須注明理由。 4、處方藥品采用通用名。 5、每張處方最高限價不超過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