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核心制度三級醫師查房手術分級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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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093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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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核心制度(三級醫師查房、手術分級等)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首診負責制度一、第一次接診的醫師或科室為首診醫師和首診科室,首診醫師對患者的檢查、診斷、治療、搶救、轉院和轉科等工作負責。二、首診醫師必須詳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必要的輔助檢查和處理,并認真記錄病歷。對診斷明確的患者應積極治療或提出處理意見;對診斷尚未明確的患者應在對癥治療的同時,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或有關科室醫師會診。三、首診醫師下班前,應將患者移交接班醫師,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項交待清楚,并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四、對急、危、重患者,2、首診醫師應采取積極措施負責實施搶救。如為非所屬專業疾病或多科疾病,應組織相關科室會診或報告醫院主管部門組織會診。危重癥患者如需檢查、住院或轉院者,首診醫師應陪同或安排醫務人員陪同護送;如接診醫院條件所限,需轉院者,首診醫師應與所轉醫院聯系安排后再予轉院。五、首診醫師在處理患者,特別是急、危、重患者時,有組織相關人員會診、決定患者收住科室等醫療行為的決定權,任何科室、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拒絕。 2 三級醫師查房制度一、醫療機構應建立三級醫師治療體系,實行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三級醫師查房制度。二、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或主治醫師查房,應有住院醫師和相關人員參加。主任3、醫師(副主任醫師)查房每周2次;主治醫師查房每日1次。住院醫師對所管患者實行24小時負責制,實行早晚查房。三、對急危重患者,住院醫師應隨時觀察病情變化并及時處理,必要時可請主治醫師、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臨時檢查患者。四、對新入院患者,住院醫師應在入院8小時內查看患者,主治醫師應在48小時內查看患者并提出處理意見,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應在72小時內查看患者并對患者的診斷、治療、處理提出指導意見。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如病歷、X光片、各項有關檢查報告及所需要的檢查器材等。查房時,住院醫師要報告病歷摘要、目前病情、檢查化驗結果及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上級醫師可根據情況做必要的檢查,提出診4、治意見,并做出明確的指示。六、查房內容:1、住院醫師查房,要求重點巡視急危重、疑難、待診斷、新入院、手術后的患者,同時巡視一般患者;檢查化驗報告單,分析檢查結果,提出進一步檢查或治療意見;核查當天醫囑執行情況;給予必要的臨時醫囑、次晨特殊檢查的醫囑;詢問、檢查患者飲食情況;主動征求患者對醫療、飲食等方面的意見。2、主治醫師查房,要求對所管患者進行系統查房。尤其對新入院、急危重、診斷未明及治療效果不佳的患者進行重點檢查與討論;聽取住院醫師和護士的意見;傾聽患者的陳述;檢查病歷;了解患者病情變化并征求對醫療、護理、飲食等的意見;核查醫囑執行情況及治療效果。3、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查房,要解決疑難5、病例及問題;審查對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診斷、診療計劃;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治療;抽查醫囑、病歷、醫療、護理質量;聽取醫師、護士對診療護理的意見;進行必要的教學工作;決定患者出院、轉院等。3 會診制度一、醫療會診包括:急診會診、科內會診、科間會診、全院會診、院外會診等。二、急診會診可以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相關科室,相關科室在接到會診通知后,應在15分鐘內到位。會診醫師在簽署會診意見時應注明時間(具體到分鐘)。三、科內會診原則上應每周舉行一次,全科人員參加。主要對本科的疑難病例、危重病例、手術病例、出現嚴重并發癥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學價值的病例等進行全科會診。會診由科主任或總住院醫師負責組織和召集。會診6、時由主管醫師報告病歷、診治情況以及要求會診的目的。通過廣泛討論,明確診斷治療意見,提高科室人員的業務水平。四、科間會診: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專業范圍,需要其他專科協助診療者,需行科間會診。科間會診由主管醫師提出,填寫會診單,寫明會診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請科室。應邀科室應在24小時內派主治醫師以上人員進行會診。會診時主管醫師應在場陪同,介紹病情,聽取會診意見。會診后要填寫會診記錄。五、全院會診:病情疑難復雜且需要多科共同協作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醫療糾紛或某些特殊患者等應進行全院會診。全院會診由科室主任提出,報醫務科同意或由醫務科指定并決定會診日期。會診科室應提前將會診病例的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和7、擬邀請人員報醫務科,由其通知有關科室人員參加。會診時由醫務科或申請會診科室主任主持召開,業務副院長和醫務科長原則上應該參加并作總結歸納,應力求統一明確診治意見。主管醫師認真做好會診記錄,并將會診意見摘要記入病程記錄。醫療機構應有選擇性地對全院死亡病例、糾紛病例等進行學術性、回顧性、借鑒性的總結分析和討論,原則一年舉行2次,由醫務科主持,參加人員為醫院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委員會成員和相關科室人員。 六、院外會診。邀請外院醫師會診或派本院醫師到外院會診,須按照衛生部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衛生部42號令)有關規定執行。4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一、凡遇疑難病例、入院三天內未明確診斷、治療效果不佳、病情嚴8、重等均應組織會診討論。二、會診由科主任或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持,召集有關人員參加,認真進行討論,盡早明確診斷,提出治療方案。三、主管醫師須事先做好準備,將有關材料整理完善,寫出病歷摘要,做好發言準備。四、主管醫師應作好書面記錄,并將討論結果記錄于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本。記錄內容包括:討論日期、主持人及參加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病情報告及討論目的、參加人員發言、討論意見等,確定性或結論性意見記錄于病程記錄中。5 死亡病例討論制度一、死亡病例,一般情況下應在1周內組織討論;特殊病例(存在醫療糾紛的病例)應在24小時內進行討論;尸檢病例,待病理報告發出后1周內進行討論。二、死亡病例討論,由科主任主持,9、本科醫護人員和相關人員參加,必要時請醫務科派人參加。三、死亡病例討論由主管醫師匯報病情、診治及搶救經過、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診斷等。死亡討論內容包括診斷、治療經過、死亡原因、死亡診斷以及經驗教訓。四、討論記錄應詳細記錄在死亡討論專用記錄本中,包括討論日期、主持人及參加人員姓名、專業技術職務、討論意見等,并將形成一致的結論性意見摘要記入病歷中。6 術前討論制度一、對重大、疑難、致殘、重要器官摘除及新開展的手術,必須進行術前討論。二、術前討論會由科主任主持,科內所有醫師參加,手術醫師、護士長和責任護士必須參加。三、討論內容包括:診斷及其依據;手術適應證;手術方式、要點及注意事項;手術可能發生10、的危險、意外、并發癥及其預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術同意書簽字手續(需本院主管醫師負責談話簽字);麻醉方式的選擇,手術室的配合要求;術后注意事項,患者思想情況與要求等;檢查術前各項準備工作的完成情況。討論情況記入病歷。四、對于疑難、復雜、重大手術,病情復雜需相關科室配合者,應提前2-3天邀請麻醉科及有關科室人員會診,并做好充分的術前準備。7 危重患者搶救制度一、制定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各專業常見危重患者搶救技術規范,并建立定期培訓考核制度。二、對危重患者應積極進行救治,正常上班時間由主管患者的三級醫師醫療組負責,非正常上班時間或特殊情況(如主管醫師手術、門診值班或請假等)由值班醫師負責,11、重大搶救事件應由科主任、醫務科或院領導參加組織。三、主管醫師應根據患者病情適時與患者家屬(或隨從人員)進行溝通,口頭(搶救時)或書面告知病危并簽字。四、在搶救危重癥時,必須嚴格執行搶救規程和預案,確保搶救工作及時、快速、準確、無誤。醫護人員要密切配合,口頭醫囑要求準確、清楚,護士在執行口頭醫囑時必須復述一遍。在搶救過程中要作到邊搶救邊記錄,記錄時間應具體到分鐘。未能及時記錄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說明。五、搶救室應制度完善,設備齊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須實行“五定”,即定數量、定地點、定人員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8 查對制度一、臨床科室1、開醫囑、12、處方或進行治療時,應查對患者姓名、性別、床號、住院號(門診號)。2、執行醫囑時要進行三查七對: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對床號、姓名、藥名、劑量、時間、用法、濃度。3、清點藥品時和使用藥品前,要檢查質量、標簽、失效期和批號,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給藥前,注意詢問有無過敏史;使用劇、毒、麻、限藥時要經過反復核對;靜脈給藥要注意有無變質,瓶口有無松動、裂縫;給多種藥物時,要注意配伍禁忌。5、輸血時要嚴格三查八對制度(見護理核心制度-六、查對制度)確保輸血安全。二、手術室1、接患者時,要查對科別、床號、姓名、年齡、住院號、性別、診斷、手術名稱及手術部位(左、右)。2、手術前,必須查對姓名、診斷、13、手術部位、配血報告、術前用藥、藥物過敏試驗結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藥。3、凡進行體腔或深部組織手術,要在術前與縫合前、后清點所有敷料和器械數。4、手術取下的標本,應由巡回護士與手術者核對后,再填寫病理檢驗送檢。三、藥房1、配方時,查對處方的內容、藥物劑量、配伍禁忌。2、發藥時,查對藥名、規格、劑量、用法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查對標簽(藥袋)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查對藥品有無變質,是否超過有效期;查對姓名、年齡,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項。四、血庫1、血型鑒定和交叉配血試驗,兩人工作時要雙查雙簽,一人工作時要重做一次。2、發血時,要與取血人共同查對科別、病房、床號、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試驗結果、血瓶(袋)號14、采血日期、血液種類和劑量、血液質量。五、檢驗科1、采取標本時,要查對科別、床號、姓名、檢驗目的。2、收集標本時,查對科別、姓名、性別、聯號、標本數量和質量。3、檢驗時,查對試劑、項目,化驗單與標本是否相符。4、檢驗后,查對目的、結果。5、發報告時,查對科別、病房。七、放射線科1、檢查時,查對科別、病房、姓名、年齡、片號、部位、目的。2、治療時,查對科別、病房、姓名、部位、條件、時間、角度、劑量。3、發報告時,查對科別、病房。八、理療科及針灸室1、各種治療時,查對科別、病房、姓名、部位、種類、劑量、時間、皮膚。2、低頻治療時,并查對極性、電流量、次數。3、針刺治療前,檢查針的數量和質量,取針時15、,檢查針數和有無斷針。九、(心電圖、腦電圖、超聲波等)1、檢查時,查對科別、床號、姓名、性別、檢驗目的。2、診斷時,查對姓名、編號、臨床診斷、檢查結果。3、發報告時查對科別、病房。其他科室亦應根據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對制度。9 醫生交接班制度一、值班人員為取得醫師資格的住院醫師,進修醫師及實習醫師不允許值班。二、病房實行小時值班制。值班醫師應按時接班,聽取交班醫師關于值班情況的介紹,接受交班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三、對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須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醫師應將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應處理事項,向接班醫師交待清楚,雙方進行責任交接班簽字,并注明日期和時間。四、值班醫師負責病區16、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和患者臨時情況的處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觀察及醫療措施的記錄。遇有需經主管醫師協同處理的特殊問題時,主管醫師必須積極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領導解決的問題時,應及時報告醫院總值班。五、值班醫師夜間必須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遇到需要處理的情況時應立即前往診治。如有急診搶救等需要離開時,必須向總值班說明去向及聯系方法。六、每日早晨交班,值班醫師應將重點患者情況向病房醫護人員報告,并向主管醫師告知危重患者情況及尚待處理的問題。10 病歷書寫基本規范及管理制度一、病歷記錄應該用鋼筆書寫,力求通順、完整、簡練、準確,字跡清楚、整潔,不得刪改、倒填、剪切、不得刮擦涂改,醫17、師應簽全名。二、病歷一律用中文書寫,無正式譯文的病名以及藥名等可以例外,診斷、手術應按照疾病和手術分類名稱填寫。三、門診病歷的書寫要求:1、接診醫師應寫明就診時間(具體到分鐘)、病員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籍貫、工作單位或住所。病歷內容,包括主訴、現病史、既往史、各種陽性體征和必要的陰性體征、診斷或初步診斷和治療、處理意見等均需記載并簽字。2、間隔時間過久或與前次不同病種的復診病員。一般都應同初診病員一樣的格式書寫。3、請求他科會診,應將本科初步診治意見及請求會診目的在病歷上填寫清楚。5、被邀請的會診醫師應在病歷上認真記錄檢查所見、診斷和處理意見并簽字。6、門診病員需要住院診治時,由醫師填寫18、住院證,并在病歷上寫明初步診斷。7、門診醫師對轉診病員應負責填寫轉診病歷摘要。四、住院病歷的書寫要求:1、對新入院病員接診醫師應嚴格按照病歷書寫規范要求認真書寫入院記錄及首次病程記錄,入院記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籍貫、工作單位或住所、主訴、現病史、既往史、家族史、個人史、女病人月經婚育史、男病人婚姻史、體格檢查、化驗檢查、特殊檢查、小結、初步診斷等。首次病程記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籍貫、工作單位或住所、主訴、病史檢查、輔助檢查、初步診斷、鑒別診斷、診療計劃。主管醫師或值班醫師等簽字。2、住院病歷書寫力求內容真實、準確、詳盡,要求入院后24小時內完成,急危病人要求立刻完成19、。3、病歷可由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主管醫師或值班醫師負責書寫并簽字。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醫師可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完成病歷書寫,由執業醫師審查修改并簽字。4、再次入院者應寫再次入院記錄。5、病程記錄包括:病情變化分析、檢查所見及提示的意義、診斷與鑒別診斷、診療措施及處理后病情的變化。凡施行特殊處理時要認真記錄施行方法和時間,處理當時及處理后病人的一般情況。病程記錄重危病員和驟然惡化病員應隨時記錄。級護理的患者應每天記錄一次,級護理的患者每周記錄兩次,級護理的患者每周記錄一次。病程記錄由經治醫師負責記載。上級醫師有審查修改下級醫師病歷記錄內容、確保記錄質量的責任義務,審查修改后簽字。6、科內或全院性會20、診及疑難病癥的討論,應由主管醫師做詳細記錄,科間會診由被邀醫師書寫會診記錄并簽字。7、手術病員的術前準備、術前討論、手術記錄、麻醉記錄、術后總結,均應詳細地記入病程記錄或另附手術記錄。8、凡移交病員均需由交班醫師做出交班小結填入病程記錄內,階段小結由經治醫師負責填入病程記錄內。10、凡決定轉科或轉院的病員,經治醫師必須書寫較為詳細的轉科或轉院記錄,上級醫師審查簽字,轉院記錄最后由科主任審查簽字。11、各種檢查報告單應按順序粘貼,=各種病情介紹和診斷證明書亦應附于病歷上。12、出院小結和死亡記錄應在當日完成。出院小結的內容包括病歷摘要、各項檢查要點,住院期間的治療過程及病情轉變、效果及出院時情況21、出院后注意事項和隨診計劃,由經治醫師書寫,主治醫師審查簽字。死亡記錄除病歷摘要,治療經過外,應記載搶救措施、死亡時間、死亡原因,由經治醫師書寫,上級醫師審查簽字。凡做病理解剖的死亡病員應有詳細的病理解剖記錄及病理診斷,死亡病歷討論也應做詳細記錄。13、中醫、中西醫結合病歷應包括中醫、中西醫結合診斷和治療內容。11 手術分級管理制度一、手術分類根據手術過程的復雜性和手術技術的要求,把手術分為四類:1、四類手術:手術過程簡單,手術技術難度低的普通常見小手術。 2、三類手術:手術過程不復雜,手術技術難度不大的各種中等手術; 3、二類手術:手術過程較復雜,手術技術有一定難度的各種重大手術;4、一類手22、術:手術過程復雜,手術技術難度大的各種手術。二、手術醫師分級所有手術醫師均應依法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且執業地點在本院。根據其取得的衛生技術資格及其相應受聘職務,規定手術醫師的分級。1、住院醫師2、主治醫師3、副主任醫師:(1)低年資副主任醫師:擔任副主任醫師3年以內。(2)高年資副主任醫師:擔任副主任醫師3年以上。4、主任醫師三、各級醫師手術范圍1、住院醫師:在上級醫師指導下,逐步開展并熟練掌握四類手術。2、主治醫師:熟練掌握三、四類手術,并在上級醫師指導下,逐步開展二類手術。3、低年資副主任醫師:熟練掌握二、三、四類手術,在上級醫師參與指導下,逐步開展一類手術。4、高年資副主任醫師:熟練完成二23、三、四類手術,在主任醫師指導下,開展一類手術。亦可根據實際情況單獨完成部分一類手術、開展新的手術。5、主任醫師:熟練完成各類手術,特別是完成開展新的手術或引進的新手術,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項目手術。四、術審批權限1、正常手術:原則上經科室術前討論,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權的科副主任審批。2、特殊手術:凡屬下列之一的可視作特殊手術,須經科室認真進行術前討論,經科主任簽字后,報醫務科備案,必要時經院內會診或報主管院領導審批。但在急診或緊急情況下,為搶救患者生命,主管醫師應當機立斷,爭分奪秒,積極搶救,并及時向上級醫師和總值班匯報,不得延誤搶救時機。(1)手術可能導致毀容或致殘的;(2)同一患者因并發癥需24、再次手術的。(3)高風險手術。(4)本單位新開展的手術;(5)無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糾紛的手術;(6)被手術者系外賓,華僑,港、澳、臺同胞,特殊人士等;(7)外院醫師來院參加手術者、異地行醫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12 分級護理制度一、住院病人由醫師根據病情決定護理等級并下達醫囑,分為、級護理及特別護理四種。護理人員要在病人床頭牌內加放護理等級標記。 二、特別護理 (一)病情依據: 1.病情危重、隨時需要搶救和監護的病人。 2.病情復雜的大手術或新開展的大手術,如臟器移植等。 3.各種嚴重外傷、大面積燒傷。 (二)護理要求: 1.設專人護理,嚴密觀察病情,備齊25、急救藥品,器材,隨時準備搶救。2.制定護理計劃,設特別護理記錄單。根據病情隨時嚴密觀察病人的生命體征變化,并記錄出入量。 3.認真、細致地做好各項基礎護理,嚴防并發癥,確保病人安全。 三、一級護理 (一)病情依據: 1.重病、病危、各種大手術后及需要絕對臥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2.各種內出血或外傷、高燒、昏迷、肝腎功能衰竭、休克及極度衰弱者。3.癱瘓、驚厥、子癇、早產嬰、癌癥治療期。 (二)護理要求: 1.絕對臥床休息,解決生活的各種需要。 2.注意思想情緒上的變化,做好思想工作,給予周密細致的護理。 3.嚴密觀察病情,每1530分鐘巡視一次,定時測量體溫、脈搏、呼吸、血壓,根據病情制定護理26、計劃,觀察用藥后的反應及效果,做好各項護理記錄。 4.加強基礎護理,定時做好口腔、皮膚的護理,防止發生合并癥。 5.加強營養,鼓勵病人進食,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空氣新鮮。防止交叉感染。 四、二級護理 (一)病情依據: 1.病重期急性癥狀消失,特殊復雜手術及大手術后病情穩定及行骨牽引,臥石膏床仍需臥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體弱或慢性病不宜過多活動者。 3.一般手術后或輕型先兆子癇等。 (二)護理要求: 1.臥床休息,根據病人情況,可在床上做輕度活動。 2.注意觀察病情變化,進行特殊治療和用藥后的反應及效果,每12小時巡視一次。 3.做好基礎護理,協助翻身,加強口腔、皮膚護理,防止發生合并27、癥。4.給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顧。如洗臉、擦身、送飯、遞送便器等。 五、三級護理 (一)病情依據: 1.輕癥、一般慢性病、手術前檢查準備階段、正常孕婦等。 2.各種疾病術后恢復期或即將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動,生活可以自理。 (二)護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動,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測量體溫、脈搏、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況。 3.督促病人遵守院規,保證休息,注意飲食,每日巡視二次。 4.對產婦進行婦幼衛生保健咨詢指導。 5.進行衛生科學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13 臨床用血審核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和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臨床用血審核28、制度。一、血液資源必須加以保護、合理應用,避免浪費,杜絕不必要的輸血。二、臨床醫師和輸血醫技人員應嚴格掌握輸血適應證,正確應用成熟的臨床輸血技術和血液保護技術,包括成分輸血和自體輸血等。三、輸血申請應由經治醫師逐項填寫臨床輸血申請單,由主治醫師核準簽字,連同受血者血樣于預定輸血日期前送交血庫備血。四、決定輸血治療前,經治醫師應向患者或其家屬說明輸同種異體血的不良反應和經血傳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并在輸血治療同意書上簽字。輸血治療同意書入病歷。無家屬簽字的無自主意識患者的緊急輸血,應報醫務科或分管院長同意備案并記入病歷。危重搶救患者緊急情況下需要用血時,上班時間內報醫務科審批,值29、班時報總值班,必須由當班醫生及醫務科或總值班簽名,醫務科或總值班備案。七、配血合格后,由醫護人員到檢驗室取血。取血與發血的雙方必須共同查對患者姓名、性別、住院號、門急診病室、床號、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試驗結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觀等,準確無誤時,雙方共同簽字后方可發出。八、輸血前由兩名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血袋標簽各項內容,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顏色是否正常。準確無誤方可輸血。輸血時,由兩名醫護人員帶病歷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門急診病室、床號、血型等,確認與配血報告相符,再次核對血液后,用符合標準的輸血器進行輸血。取回的血應盡快輸用,不得自行貯血。輸用前將血袋30、內的成分輕輕混勻,避免劇烈震蕩。血液內不得加入其他藥物,如需稀釋只能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輸血前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連續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時,前一袋血輸盡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繼續輸注。九、疑為溶血性或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護靜脈通路,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在積極治療搶救的同時,做以下核對檢查:1核對用血申請單、血袋標簽、交叉配血試驗記錄;2核對受血者及供血者血型、()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與供血者血樣、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樣、血袋中血樣,重測血型、()血型、不規則抗體篩選及交叉配血試驗(包括鹽水相和非鹽水相試驗);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劑,分離血漿,觀察血漿顏色,測定血漿游離血紅蛋白含量;4如懷疑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細菌學檢驗;5盡早檢測血常規、尿常規及尿血紅蛋白;6必要時,溶血反應發生后5-7小時測血清膽紅素含量。十、輸血完畢,醫護人員對有輸血反應的應立即通知血庫,并逐項填寫患者輸血不良反應回報單,并返還血庫保存。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1-23
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