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附屬醫院財務內部監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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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095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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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附屬醫院財務內部監控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財務內部監控制度為了加強醫院內部管理,促進醫院的內部會計控制建設,加強內部會計監督,維護醫院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內部會計控制規范、XX大學醫院內部會計控制規范指南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XX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含院本部、南院區、南校區門診部)第二條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建立健全及有效實施負責。第三條 內部會計控制的目標:(一)規范經濟行為及會計行為,保證財務會計資料真2、實、完整,提高財務會計信息質量。(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并及時發現和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單位資產安全、完整。(三)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第四條 內部會計控制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醫院會計制度及醫院各項規章制度等有關規定(二)應當約束單位內部涉及經濟工作的所有人員,任何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內部會計控制的權力。員工在處理業務時,應嚴格按照內控制度進行操作,任何個人都不得違反內部會計控制的規定。(三)應當涵蓋單位內部涉及經濟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并應針對業務處理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四3、)應當保證單位內部涉及經濟工作的機構、崗位的合理設置及其職責權限的合理劃分,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機構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五)正確處理成本與效益的關系,保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六)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單位業務職能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應不斷修訂和完善。第五條 單位內部的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員也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業務。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經濟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范圍審批的經濟業務,經辦人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第六條 內部控制的內容包括:貨幣資4、金、實物資產、采購與付款、提供醫療服務與收款、對外投資、工程項目、成本費用、擔保等經濟業務的會計控制。第七條 內部會計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授權批準控制、會計系統控制、預算控制、財產保全控制、風險控制、內部報告控制、電子信息技術控制等。第八條 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準、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職務。第九條 醫院應當重視內部會計控制的監督檢查工作,由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內部會計控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編寫內部控制管理建議書,確保內部會計控制的貫徹實施。第十條 醫院不定期聘請中介機構或相關專業人員對本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實施進行評價5、。第二章 貨幣資金第十一條 本內控制度所指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其他貨幣資金及現金等價物。第十二條 崗位分工及授權批準(一)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得兼任醫院財務軟件的維護及管理工作。(二)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1、空白支票由出納員負責保管。2、支票預留印鑒中:醫院財務專用章由報銷會計保管,法人私名章由出納員保管,財務負責人私名章由票據保管員保管。 3、空白發票與發票專用章應分別由票據保管員、出納員保管。(三)醫院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應當配備合格的人員,并根據醫院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嚴禁未經授權的6、部門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四)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五)醫院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1、支付申請。醫院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2、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7、準。審批人及權限見財務開支與審批規定及醫院其他相關規定。3、支付復核。報銷會計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辦理支付手續。4、辦理支付。出納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電腦記賬)。第十三條 現金的管理(一)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規定對現金庫存進行管理,嚴格遵守上級財務部門或基本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于當日存入開戶銀行,不得坐支。(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現金管理暫8、行條例的規定,單位間的結算,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三)收費員及出納可視不同情況,每天至少進行一次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并編制現金日報表。如發現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四)實行不定期的查庫制度,設立查庫單。經財務部門領導批準,由兩名或兩名以上財務人員同時查庫。查庫要作出查庫記錄,由財務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并由查庫人員及出納同時簽字。(五)制定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下班時將現金全部存入保險柜,抽屜內不準存放現金。第十四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一)財務部門開立賬戶應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財務部門應加強銀行賬戶集中管理,定期對各銀行賬戶進行清理整頓。(二)應9、當指定會計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若調節不符,應及時向財務部門領導和會計主管匯報,以便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三)出納對于領用的各種銀行票據必須登記,建立使用銀行支票、現金支票的登記簿。制證人員對于領用的各種銀行票據必須按該銀行票據的號碼順序制單,不允許出現跳號、短號等現象。(四)票據出納開具轉賬支票時應將金額或限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等絕對應記載事項填寫、蓋章齊全,并如實填寫用途。支票領用人員必須在支票存根和支票領用簿上簽字。(五)辦理轉賬支票的委托收款業務,必須由審核人員審核該支票的金額、出票10、日期,印鑒以及用途等是否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再交由出納人員開具相應的收費票證,否則不予辦理。第十五條 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一)財務部門應當加強銀行預留印鑒和有關印章的管理。財務專用章、法人章,收費專用章以及財務部門公章分別設專人保管。其中個人名章由本人或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二)所有的收費票據必須與收費專用章分開保管;現金支票、轉帳支票以及所有的銀行空白憑證必須與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分開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收費票據的保管工作。(三)為加強對各類收費票據的管理,財務部門應設置專人對各類收費票證建立票證購買、使用輔助賬,詳細記錄領用票據具體人員、11、數量及每冊使用情況,每月至少清理一次,核對開出票據金額與賬面收入是否相符。如發現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做出相應的處理。(四)除財務部門授權收款的科室、部門外,其余科室、部門不得自行購買收據收取款項。任何部門不得截留、少繳、漏繳、拖欠、挪用所收款項,必須將所收款全部及時上繳醫院財務賬戶。(五)所有已啟用的收費票證,不論是否用完,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之前必須交回財務部門進行驗收、核銷。第十六條 往來資金的管理(一)嚴格借出款管理,借出資金應根據授權審批額度由財務科科長及主管財務院長(或授權人)審批。(二)所有辦理借款手續的經手人均為借款歸還或發票取得的責任人(三)因公出差所借的差旅費,借款人應在出12、差返回后10日內辦理結算報銷,余款返回。前賬未清,后賬不借。(四)正常墊付的設備費、修繕費、業務費等應收及預付款,在取得合法報銷憑證后,應及時清理轉賬,原則上不得跨會計年度結算。(五)財務部門應至少每月一次對往來資金賬目進行抽查。會計主管應督促應收及暫付款項的清理工作,對于金額大、賬齡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要及時查明原因,指定專人進行清理,并提出處理方案。第十七條 外匯業務的管理財務科應嚴格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外匯管理暫行辦法等各項法律、法規,依法辦理醫院的各項外匯業務。 第三章 實物資產第十八條 藥科、設備科、信息科、總務科分別對全院藥品、試劑;衛生材料、醫療器械、醫療設備;信息配件;五金、百貨、辦13、公用品、家具、電器等的采購、保管、發出及報廢處置負責。第十九條 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一)各類實物資產必須辦理入庫手續,且采購、驗收、結算各環節應分別設專人負責,不得由一人全部辦理;辦理入庫與領取使用人不得為同一個人;采購與使用原則上不應為同一科室(主管實物資產部門除外)。(二)不同規模固定資產的增加或減少,必須取得不同級別的授權并經審批;新增固定資產應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有關管理部門根據使用要求,分別編制購建計劃,大中型項目還應具備相應的設計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概算與施工預算書等必要的書面文件,報主管部門領導審批;固定資產的調出、出售、報廢、對外投資等,應按規定的程序和手續,經有關部14、門批準后,方能辦理。(三)新增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應由有關部門對其數量、規格、名稱、出廠或建成日期。產品備件、原始價值、技術性能、使用年限、新舊程度等進行逐項驗收,同時填制固定資產領取清單,交財務科入賬,并在管理部門分別建立總賬和明細賬,在使用部門建立實物臺帳;固定資產的減少(報廢、出售、對外投資等),應由有關部門對其性能、新舊程度、成套性等進行鑒定、評價。(四)對新增的固定資產,財務科應根據設備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固定資產類別編號,在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中進行登記,管理部門、使用部門應相應建立明細分類賬和卡片,實現帳、卡相互制約;固定資產的減少,財務科、管理部門、使用部門應根據有15、關憑證,對其數量、價值予以核銷。(五)定期盤點:對固定資產,應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清查盤點,如發現有盤盈、盤虧和毀損等情況應查明責任,按規定程序處理。第二十條 對于未辦理入庫手續的實物性資產,醫院財務部門有權不予辦理結算付款手續。第二十一條 第十八條所述及實物資產主管部門應做好各類物資的庫存管理工作,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并與財務科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賬物相符。第二十二條 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出租、出借審批制度。因固定資產出租、出借而產生的經濟收入必須交財務部門。固定資產報廢按照中央國家機關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國管財2004196號)辦理有關調撥、報損、報廢等手續。固定資產報廢16、的殘值收入必須交財務部門。第四章 采購與付款第二十三條 對于上述實物資產及其他資產,其采購根據本章規定處理。第二十四條 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醫院應當建立采購與付款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采購與付款業務不相容崗位至少包括:(一)請購與審批。(二)詢價與確定供應商。(三)采購合同的訂立與審計。(四)采購與驗收。(五)采購、驗收與相關會計記錄。(六)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不得由同一部門、科室或個人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的全過程。第二十五條 應當對采購與付款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采購與付款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17、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審批人應當根據采購與付款業務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采購與付款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第二十六條 建立采購申請制度,依據購置物品或勞務等類型,確定主管部門,授予相應的請購權,并明確相關部門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及相應的請購程序。醫院應當加強采購業務的預算管理:預算內采購項目,具有請購權的部門應嚴格按照預算執行進度18、辦理請購手續;對于超預算和預算外采購項目,應對需求部門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核后再行辦理請購手續。對于超預算和預算外采購項目,應當報院長審批。第二十七條 對于重要和專業、技術性較強的采購業務,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防止出現決策失誤而造成嚴重損失。第二十八條 醫院應當按照請購、審批、采購、驗收、付款等規定的程序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并在采購與付款各環節設置相關的記錄、填制相應的憑證,建立完整的采購登記制度,加強請購手續、采購訂單(或采購合同)、驗收證明、入庫憑證、采購發票等文件和憑證的相互核對工作。第二十九條 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支付結算辦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等規定19、辦理采購付款業務。醫院財會部門在辦理付款業務時,應當對采購發票、結算憑證、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核。第三十條 建立退貨管理制度,對退貨條件、退貨手續、貨物出庫、退貨貨款回收等作出明確規定,及時收回退貨貨款。第三十一條 對由于采購借支而形成的預付賬款應根據授權批準制度執行,經辦人為交還預付款或取得發票的責任人。第三十二條 醫院應當加強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的管理,由專人按照約定的付款日期、折扣條件等管理應付款項。已到期的應付款項須經有關授權人員審批后方可辦理結算與支付。建立對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20、查。醫院也應當定期與供應商核對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等往來款項。如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第三十三條 監管部門應對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一)采購與付款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采購與付款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二)采購與付款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大宗采購與付款業務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的行為。(三)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的管理。重點審查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支付的正確性、時效性和合法性。(四)有關單據、憑證和文件的使用和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憑證的登記、領用、傳遞、保管、注銷手續是否健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第五21、章 提供醫療服務與收款第三十四條 建立醫療服務與收款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提供醫療服務與收款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第三十五條 醫療服務的開單、操作、確認科室和收款三項業務為不相容崗位。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提供醫療服務與收款業務的全過程,即嚴禁提供治療等臨床和非臨床科室私下收取醫療費,所有醫療業務收入均應通過收費處、住院處及出納部收取、蓋章確認。第三十六條 醫院收費流程依照財務科具體規定。第三十七條 醫院建立減免醫療費用的制度,應制定減免標準以及適用范圍,超出范圍的不允許未經審批即減免醫療費用。第三十八條 技診、檢驗等化驗、治療的科室應通過收費22、處蓋章確認才能進行醫療服務。住院病人的醫療服務,提供后應立即確認并作為按金的抵減項處理。第三十九條 醫院建立催交、追回欠交醫療費用的制度,住院處每日以按金余額低于500元為標準,通過病人所在科室對該部分病人進行催交,科室應配合這項催交按金的工作。對符合減免費用的病人,應經審批后方可辦理減免手續;超出規定的減免醫療費用,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審批。第四十條 醫院建立退回醫療費用的制度。因藥房缺藥病人要求退藥、因未接受檢驗、治療服務而要求退費等原因,均應通過沒有提供醫療服務的部門或科室簽章確認且處方、檢驗、化驗、治療單據等齊全才能夠辦理退款手續。門診病人到門診退費專窗辦退款;住院病人則須通過財務科科長確23、認方能退款。由于醫保病人存在結算問題,如果收費和退費期間跨期,確認可以退款后應到財務科辦理退費手續。第四十一條 醫院應當在開單和提供醫療服務等相關部門設置記錄、填制相應的憑證,建立完整的提供醫療服務登記制度,并加強開單與提供醫療服務的相互核對工作。第四十二條 醫院應當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支付結算辦理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一貨幣資金(試行)等規定,及時辦理醫療業務收入收款。第四十三條 醫院應將醫療收入及時入賬,不得擅自坐支現金。收費員應于每天規定時間進行日結,并根據日結報表上顯示的應交款項繳納業務收入,收費處、住院處組長負責核對當天款項后,填寫銀行送款單連同款項放置送款箱交銀行上門解款員。出納員于24、每天下午到收費處核對并收取收費員日結報表。若當日現金余額較大,可預交收入。第四十四條 收費部門應對收取的票據負責,對印鑒不清、逾期等票面因素不規范的票據負有追換責任。第四十五條 住院處應做好欠費病人登記工作,年度結算前做好病人欠費明細表,交財務科辦理欠費掛賬手續。病人出院按金余額根據病人需要,可轉作按金或退回。若轉作按金或未能退回的余款, 一年后仍未有病人認領,則應上繳財務科。財務科作往來掛賬手續。第四十六條 醫院應當建立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制度和逾期應收賬款催收制度出現病人欠費的科室應當負責應收賬款的催收,財會部門應當督促提供醫療服務部門加緊催收。對催收無效的逾期應收賬款可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25、第四十七條 信息系統中應能及時反映每位返院病人原欠費或已將余額轉按金的金額,及時反映每位病人的信用情況。第四十八條 醫院應當定期與欠費病人通過核對欠費情況。如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第四十九條 提供醫療服務與收款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一)提供醫療服務與收款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提供醫療服務與收款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二)提供醫療服務與收款業務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三)收款的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醫院提供醫療服務收入是否及時入賬,應收賬款的催收是否有效,壞賬核銷和應收票據的管理是否符合規定。(四)26、提供醫療服務退回的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提供醫療服務退回手續是否齊全、退回貨物是否及時入庫。第六章 對外投資第五十條 為了加強醫院對外投資的內部控制,規范對外投資行為,防范對外投資風險,保證對外投資的安全,提高對外投資的效益,制定對外投資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第五十一條 對外投資不相容崗位至少包括:(一)對外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與評估。(二)對外投資的決策與執行。(三)對外投資處置的審批與執行。醫院應當建立對外投資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對外投資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第五十二條 醫院辦理對外投資業務的相關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掌握金 融、投資、財27、會、法律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根據具體情況定期進行崗位輪換。第五十三條 對外投資實行集體決策,決策過程應有完整的書面記錄。嚴禁任何個人擅自決定對外投資或者改變集體決策意見。嚴禁未經授權的部門或人員辦理對外投資業務。第五十四條 醫院應當加強對外投資可行性研究、評估與決策環節的控制,對投資建議的提出、可行性研究、評估、決策等作出明確規定,確保對外投資決策合法、科學、合理。第五十五條 醫院應當編制對外投資建議書,由相關部門或人員對投資建議項目進行分析與論證,并對被投資單位資信情況進行調查或實地考察。對外投資項目如有其他投資者的,應根據情況對其他投資者的資信情況進行了解或調查。第五十六條 醫院應當制定對28、外投資實施方案,明確出資時間、金額、出資方式及責任人員等內容。對外投資實施方案及方案的變更,應當經單位最高決策機構或其授權人員審查批準。對外引投資業務需要簽訂合同的,應當征詢單位法律顧問或相關專家的意見,并經授權部門或人員批準后簽訂。第五十七條 醫院應當指定專門的部門或人員對投資項目進行跟蹤管理,掌握被投資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定期組織對外投資質量分析,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人員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醫院可根據需求和有關規定向被投資單位派出董事、監事、財務或其他管理人員。第五十八條 醫院應當對派駐被投資單位的有關人員建立適時報告、業績考評與輪崗制度。第五十九條 醫院應當加強投資收29、益的控制,對外投資獲取的利息、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應納入單位會計核算體系,嚴禁設置賬外賬。第六十條 醫院應當加強對外投資有關權益證書的管理,指定專門部門或人員保管權益證書,建立詳細的記錄。未經授權人員不得接觸權益證書。財會部門應定期和不定期地與相關管理部門和人員清點核對有關權益證書。第六十一條 醫院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與被投資單位核對有關投資賬目,保證對外投資的安全、完整。第六十二條 醫院應當加強對外投資處置環節的控制,對投資收回、轉讓、核銷等的決策和授權批準程序作出明確規定。第六十三條 對外投資的收回、轉讓與核銷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并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對應收回的對外投資資產,要及時足額收取。轉讓30、對外投資應由相關機構或人員合理確定轉讓價格,并報授權批準部門批準,必要時,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門機構進行評估。核銷對外投資,應取得因被投資單位破產等原因不能收回投資的法律文書和證明文件。第六十四條 醫院財會部門應當認真審核與對外投資處置有關的審批文件、會議記錄、資產回收清單等相關資料,并按照規定及時進行對外投資處置的會計處理,確保資產處置真實、合法。第六十五條 醫院應當建立對外投資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第七章 工程項目第六十六條 本制度所稱的工程項目包括醫院基礎設施的改、擴建項目和日常的修繕工程、維護保養工程。第六十七條 有關工程項31、目責任人的責任;總務科對各類工程項目的質量、進度和安全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負責。辦理工程項目會計業務的人員應當熟悉國家現行法規及工程項目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嚴禁未經醫院領導授權的部門或人員辦理工程項目業務。第六十八條 工程項目應執行我院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的有關規定。第六十九條 按國家文件規定應公開招標的工程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未到公開招標金額的工程項目應實行院內招標管理制度。第七十條 招標工作應當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競爭和擇優定標的原則;每項招標原則上應有不少于3家投標單位參加競標。第七十一條 內審機構應派人參與工程項目的簽定,審核合同的金額、支付條件、結算方式,支付時間等內容。書面合同應留存財務部門32、一份,以便監督執行。第七十二條 內審機構應當審核有關合同履行情況的憑證,并以此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在對方醫院違約的情況下,財務部門應當拒絕支付有關款項。第七十三條 對于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財務部門應及時取得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并及時轉增固定資產。第八章 成本費用預算第七十四條 醫院應當建立成本費用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成本費用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第七十五條 成本費用支出不相容崗位至少包括:(一)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與審批;(二)成本費用支出的審批與執行;(三)成本費用支出的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第七十六條 醫院應當對成本費用業務建立嚴格的授33、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成本費用的授權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成本費用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審批人應當根據成本費用業務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成本費用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成本費用業務,經辦人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第九章 擔保第七十七條 根據擔保法等有關規定,我院作為國有非營利性醫院不得對外提供擔保。第十章 附則第七十八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上述經濟業務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七十九條 本制度由財務科負責解釋。第八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