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醫院感染病例監測及控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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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097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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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人民醫院感染病例監測及控制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市第十人民醫院感染管理科文件名稱:醫院感染病例監測文件編號:持有部門:感染管理科、護理部、所有臨床科室起草者:審閱者:批準者:制訂日期:xx年7月15 日審核日期:xx年7月20日核準日期:xx年7月 25日執行日期:xx年8月1日版次:Ver 1.0文件頁數:共1 頁文件性質: 普通 限制(僅限本院范圍)1、 采取前瞻性監測方法進行全面綜合性監測。對所有住院病人開展醫院感染監測,以掌握本院醫院感染發病率、多發部位、多發科室、高危因素、病原體特點及2、耐藥性等,為醫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學依據。1.1各臨床科室的院感監控小組必須對本病區的住院病人開展醫院感染病例監測。1.2發現醫院感染病例時由主管醫生按照醫院感染診斷標準進行初步診斷,并及時督促進行病原微生物檢測。1.3明確診斷后,由經治醫生及時認真填寫醫院感染病例報告表并送報醫院感染管理科。填寫醫院感染病例報告表時各眉欄項目要填全,注明病人姓名、病歷號、性別、年齡、入院日期、入院診斷、感染日期、感染部位(感染診斷)、出院日期、病原學檢查及結果、易感因素及侵襲性操作、科室和報告人。1.4確診為傳染病的醫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報告。1.5各臨床科室每月對本病區的醫3、院感染發病情況進行匯總、討論、分析和自我評價,發現異常(如三例以上的院感爆發、特殊感染等)及時和醫院感染管理科聯系。1.6醫院感染管理科必須每月對監測資料進行匯總、分析,每季度向院長、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書面匯報,向全院醫務人員反饋,并妥善保存監測資料。特殊情況及時匯報和反饋(如醫療感染暴發、流行)。1.7醫院感染管理科每年對監測資料進行評估,開展醫院感染的漏報調查,調查樣本量應不少于年監測病人數的10,漏報率應低于20。1.8醫院感染管理科開展監測資料的計算機管理,對監測資料進行趨勢分析。2、 在全面綜合性監測的基礎上開展目標性監測。2.1醫院感染管理科每年按質控要求完成各項目標性監測(每年開4、展1-2項如ICU監測、手術切口感染率、多重耐藥菌監測、導管相關性感染等)。2.2 每項目標監測開展的期限不應少于1年。2.3定期對目標監測資料進行分析、反饋,對其效果進行評價及提出改進措施;定期總結反饋相關部門和分管領導。xx市第十人民醫院感染管理科文件名稱:中心消毒室感染控制制度文件編號:z持有部門:感染管理科、護理部、供應室起草者:審閱者:批準者:制訂日期:xx年7月10 日審核日期:xx年7月15日核準日期:xx年7月 20日執行日期:xx年8月1日版次:Ver 1.0文件頁數:共6 頁文件性質: 普通 限制(僅限本院范圍)一、人員管理1. 工作人員1.1 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壓5、力蒸汽滅菌器械操作人員還必須取得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1.2 進入工作區前需工作服、帽子穿戴整齊。1.3 執行各項工作前、后應徹底洗手,工作過程中手有污染也應及時洗手。1.4 進入污染區的工作人員除工作服、帽子外,還需戴口罩、穿防水隔離衣、手套、防水鞋。1.5 當回收各單位使用過之器材時,皆視為感染性物品,應小心謹慎處理,避免銳利物品導致的銳器傷。1.6 工作人員除非必要,應減少在滅菌物品貯存區進出。人員不可在去污區、準備區、滅菌區、滅菌物品貯存區之間互相穿梭,且勿于工作區內進食。1.7 若皮膚有傷口或有傳染疾病者,護士長應作出評估,必要時會同感染科醫生評估該工作6、人員是否可作工作調整。1.8 若患有呼吸道感染者應戴口罩,并禁止面對滅菌物品咳嗽、打噴嚏。1.9 工作人員隨時掌握有關感染管制及消毒滅菌相關信息,并不定期接受相關在職教育訓練。2. 非供應室中心之外的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各工作區,接洽事物由辦公室入口進入于會議室進行,并由準備區安全門出入,不得穿越其它區域。二、環境和物品1. 通風設備1.1 室內溫度:維持1824;相對濕度:35-50%。1.2 空調:滅菌物品存放區、檢查包裝區為正壓區。去污區為相對負壓。氣流走向:依序滅菌物品存放區、檢查包裝再至去污區。換氣次數:6-12次/小時。2. 環境u 環境布局應分為辦公區域和工作區域。工作區域7、分為去污區、檢查包裝區、滅菌物品存放區,三區劃分清楚,區域間應有實際屏障,去污區和檢查包裝區設立人員出入緩沖間(帶)和物品通道。u 去污區主要進行污染物品回收與分類、清洗、下收下送車輛、塑料箱沖洗消毒等工作;檢查與包裝區主要進行物品的檢查與包裝、敷料制作、滅菌等工作;滅菌物品存放區主要滅菌物品的儲存與發放。2.1 各工作區環境及工作臺面及桌面應隨時保持清潔、干燥。2.2 定期清洗地板和環境消毒。2.3 去污區的地面每日以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清潔;若有血跡或體液污染時,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倒在污染地面30分鐘后再用拖把拖干凈。工作臺面的桌布每日更換。2.4 滅菌物品存放區、檢查包8、裝區內放置滅菌后物品的柜子、架子等物體表面每日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并做好環境衛生的微生物監測的自測工作(包括空氣和物體表面)。3. 用物3.1 器械的清洗、消毒、滅菌應遵循回收、分類、清洗、消毒、檢查、包裝、滅菌、儲存與發放等基本工作流程。3.2 所有的無菌物品和非無菌物品應該分區放置。3.3 污染器械和物品的回收3.3.1 使用科室應及時清除用后污染器械上明顯的污物,避免干燥,封閉暫存,盡快由消毒供應中心處理;特殊感染性疾病污染的器械和物品應放在防污染擴散的裝置內,并標明感染疾病類型。3.3.2 消毒供應中心的工作人員定時到使用科室收集使用后的器械,物品,回收應使用封閉式回收車或收9、集箱,按照規定的路線,封閉運送。3.3.3 收回的污染器械、物品,應及時進行清點,檢查和記錄,盡快進行去污處理;避免在使用科室清點,減少交叉污染機率。3.3.4 使用后的一次性無菌物品等醫療廢物不得進入消毒供應中心進行回收和運轉處理。3.3.5 回收車或收集箱每次用后應清洗或消毒,干燥存放。3.4 器械,物品的清洗:包括分類,清潔劑浸泡,清洗,漂洗與干燥。3.4.1 分類 根據器械的不同材質,形狀,精密程度與污染狀況進行分類。3.4.2 根據器械類型和性質,采用不同的清洗方法:包括手工清洗,機械清洗。耐熱,耐濕的器械與物品宜采用機械清洗方法精密;復雜的器械應先手工清洗,再采用機械清洗方法或手工10、精洗。u 手工清洗的操作步驟包括初步沖洗,清潔劑浸泡,刷洗(超聲清洗),漂洗與干燥。u 嚴重污染或有機物干固器械初步處理的步驟包括清潔劑浸泡,沖洗(刷洗),再采用機械清洗方法清洗。u 精密,復雜器械的清洗方法包括沖洗,清潔劑浸泡,沖洗(刷洗),在采用機械清洗方法清洗。3.4.3 人工清洗時做好個人防護,清洗過程中應將器械軸節完全打開,復雜的組合器械應拆開;在流動水中進行沖洗,在清洗液面下進行洗刷,防止產生氣溶膠。3.4.4 人工清洗使用的專用器械清洗水槽,專用酶清潔劑與專用的刷子或海綿,每天用后清潔消毒。3.4.5 機械清洗的用水根據污染情況及時更換;器械上有銹漬時必須先除銹,然后再進行機械清11、洗;器械軸節必須充分打開,容器,管狀類放在專用沖洗架上清洗;器械表面和管腔內必須充分接觸水流。3.4.5 機械清洗的設備清洗倉或水槽每天用后須清洗;每周檢查自動添加清洗劑泵管是否通暢,準確控制清洗劑用量;帶電源的器械不得使用浸泡清洗方法,可用沾有清潔劑的紗布或海綿進行清潔。3.4.6 器械的清洗與保養應嚴格按消毒供應中心管理規范選擇器械專用清潔劑和潤滑劑,其使用和操作應按照產品的使用說明書進行。3.4.7 用水原則應按消毒供應中心管理規范并根據清洗方法和程序使用不同水質的水。3.4.8 清洗,消毒后的器械禁止采用放置在空氣中自然干燥;可采用機械烘干;不適用高溫干燥可用清潔紗布擦拭干燥或采用9512、%的乙醇擦拭干燥采用以下方法進行干燥。3.5 器械,物品的檢查與包裝:經過清洗、消毒、干燥處理的器械、物品,在檢查包裝區進行檢查,包裝后滅菌。3.5.1 清洗質量的檢查: 目測或借助放大鏡,檢查清洗后的器械是否光潔,無殘留物質,無血漬,污漬和水垢,器械表面包括關節,齒牙等處不得有銹斑。不合格器械應退回重新處理。3.5.2 器械功能的檢查: 檢查器械功能的完好性,靈活性,咬合性等,刀刃器械,穿刺針的鋒利度等。3.5.3 器械包的組裝與擺放嚴格按照消毒供應中心管理規范,不得超出標準重量,和體積。3.5.4 器械的包裝時必須核對器械種類與數量;銳器應加保護套。3.5.5 用于器械包裝的包布層數不得少13、于兩層;使用的包裝材料應符合包裝材料要求。3.5.6 用于器械包裝使用的盒式等硬質容器必須一用一清洗,清洗方式與器械清洗相同;使用的濾紙應一用一更換。3.5.7 用于器械包裝使用的一次性塑封包裝材料,密封寬度應大于6MM,保證熱封嚴密完整。 3.5.8 滅菌物品包必須包裝嚴密,捆扎松緊適度,使用外用化學指示膠帶貼封。3.5.9 滅菌包應標明物品名稱、滅菌日期、失效日期、操作人員代號、滅菌器鍋號、鍋次等。3.6 滅菌物品的裝載嚴格遵守消毒供應中心管理規范的要求,容量嚴禁超載或過小,并做好滅菌物品種類、數量、滅菌器編號、鍋次、菌程序、滅菌溫度、滅菌日期、滅菌時間、操作者等的記錄和存檔工作。3.7 14、滅菌的方法應根據器械、物品的用途、性質等選擇適宜的(壓力蒸汽、環氧乙烷、過氧化氫等離子體等)滅菌方式。3.8 滅菌物品的卸載3.8.1 壓力蒸汽滅菌物品的卸載時:物品取出后放置于遠離空調或冷空氣入口的地方冷卻;物品完全冷卻前,不要放到冷的臺面上,防止產生冷凝水。3.8.2 滅菌物品的卸載時:檢查滅菌包裝的完整性,干燥情況,如有破損、濕包,應該視為滅菌失敗必須重新滅菌處理;滅菌包掉地或誤放不潔處應視為污染必須重新清洗、檢查、包裝、滅菌處理; 3.9 滅菌物品的存放3.9.1 滅菌物品存放區應由專人管理,按規定著裝,并注意手衛生,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3.9.2 所有滅菌物品均應仔細檢查,符合要求15、后方可進入滅菌物品存放區儲存;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用品須拆除外包裝后方能進入滅菌物品存放區3.9.3 滅菌物品存放區應清潔,干燥。溫度應在20攝氏度25攝氏度,相對濕度應小于60。3.9.4 滅菌物品應存放于潔凈的櫥柜內或存放架上;存放架(櫥)必須離地20CM-25CM,離墻5CM-10CM,距天花板50CM。3.9.5 滅菌物品應分類放置、位置固定、標識清楚,并按有效期順序排列,嚴禁過期。3.9.6 滅菌物品存放的有效期:在溫度低于25攝氏度,溫度低于60的存放條件下,有效期為1014天,其他環境存放期應為7天。3.10 滅菌物品的發放:3.10.1 應根據使用科室的需要,按照規定的路線由16、專人,封閉式運送車或容器進行發放,并做好發放時的記錄,包括物品發放日期、科室、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發放者、接受者等內容。3.10.2 發放滅菌物品時應注意:u 發放物品的運送車、容器等工具應每日清潔,消毒后存放。u 從滅菌物品存放區發出的物品不能再退回存放區u 過期滅菌物品須從存放區取出,重新進行清洗包裝和滅菌處理3.11 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3.11.1 應由專人監管,在進入消毒供應中心時應檢查檢驗合格證,外包裝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標記清楚、包裝清潔、沒有污漬、水漬、霉變、包裝沒有破損、變形等。3.11.2 入庫時檢查并記錄入庫日期、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廠家、生產批號、滅菌日期、失效17、日期等3.11.3 定時進行物品的盤點并記錄,做到收、發一致。3.11.4 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發放和使用,并通知相關部門。4 特殊感染病人用后器械的清洗消毒和處理4.1 破傷風、氣性壞疽、炭疽等感染的病人使用后的器械,應先高水平消毒后,再采用機械或手工清洗方法進行清洗。4.2 朊毒體感染病人用后的器械按照消毒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處置三、監測應專人負責清洗、消毒、滅菌的質量監測,包括工藝監測、化學監測和生物學監測,同時應對清洗、消毒、干燥、包裝和滅菌的設備進行檢驗和驗證。1. 清洗質量的監測1.1 日常監測在檢查包裝流程時進行。1.2 使用清洗消毒機進行裝載、溫度、時間等工藝監測。1.3 18、每月不定期抽查,每次抽查13個待滅菌包內所有物品的清洗質量。2. 消毒質量的監測2.1 化學消毒應每天進行濃度監測、每月進行消毒效果監測。2.2 每季度不定期有感染管理部門對消毒效果進行抽測。3. 滅菌質量的監測3.1 壓力蒸汽滅菌質量的監測:應該使用物理監測法(工藝監測)、化學監測、BD測試和生物監測法。3.1.1 物理監測法(工藝監測):每鍋監測,每次滅菌時必須連續監測并記錄滅菌時的溫度、壓力、時間等滅菌參數。3.1.2 化學監測法:每包監測,(包括包外滅菌化學批示物監測、包內滅菌化學批示物監測)可進行化學挑戰測試包監測。u 具體要求為每一滅菌包包外均應貼有包外化學指示膠帶或包外指示卡,高19、危險性物品包內應放置包內滅菌化學指示物。u 每滅菌批次可進行化學挑戰測試包監測。u 通過觀察指示膠帶或指示卡(物)顏色的變化,判定是否經過滅菌和滅菌是否合格。u 對化學監測不合格的物品包不得發放使用部門或使用。3.1.3 生物監測法:應每月一次,采用嗜熱脂肪桿菌芽胞(ATCC7953或SSIK31株)對滅菌器的滅菌質量進行生物監測.生物監測包放在排氣口的上方,并設陽性對照.u 生物監測不合格時,應立即追溯召回上次監測合格以來的所有滅菌物品,重新滅菌;并應分析原因,生物監測連續三次合格后方能使用。u 滅菌植入型器械應每批次進行生物監測。采用新的包裝材料和方法進行滅菌時應進行生物監測。u 新安裝、20、移位、故障、大修后和滅菌失敗后,應進行生物監測,空負荷連續監測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監測方法應符合GB 182782000的有關要求。3.1.4 B-D試驗: 預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應每日開始滅菌運行前進行B-D測試,B-D測試合格后方可使用。B-D測試失敗,應及時查找原因進行改進。u B-D測試失敗,應及時查找原因進行改進,監測合格后方可使用。u 新安裝、移位、故障、大修后和滅菌失敗后,應在生物監測合格的基礎上進行B-D試驗并重復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3.2 環氧乙烷滅菌質量的監測3.2.1 物理監測:每次滅菌應連續監測并記錄滅菌時的溫度、壓力、滅菌劑的濃度和時間等滅菌參數。3.2.2 化學21、監測:每個滅菌物品包外應使用包外化學指示膠帶,作為滅菌過程的標志;包內放置化學指示卡。當化學指示物變色不符合要求時產品不應放行和使用。當出現三個以上包內指示物變色不合格時,同批次的滅菌物品不應放行。3.2.3 生物監測:每滅菌批次應做生物監測。u 生物指示物用枯草桿菌黑色變種芽孢,放在滅菌器最難滅菌的部位。u 生物指示物應在預處理之前放入被滅菌物品內或被滅菌物品包內。在滅菌周期完成后應立即將生物指示物從被滅菌物品中取出并進行培養,同時設陽性對照。u 經361培養7天(自含式生物指示物按說明書執行),觀察培養基顏色變化。u 移植物應在生物監測結果為陰性時方可使用。 3.3 滅菌后醫療器械的監測:22、每月進行自我監測,醫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對存放有效期內進行抽樣采樣監測。 小件醫療器械如:縫合針、刀片等直接投入專用培養運送液試管內,送微生物實驗室進行檢測,無任何微生物檢出為合格。 大件醫療器械如:血管鉗、鑷子、刀柄等用有無菌脫洗液的棉拭子反復涂抹后投入5ml的培養運送液試管內,送微生物實驗室進行檢測,無任何微生物檢出為合格。 注意事項u 被采樣本表面積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樣本表面積100CM2,取100 CM2。u 采集樣本及時送檢,不得超過6小時。4 質量控制過程的記錄與可追溯要求4.1 消毒供應中心應對清洗、消毒、滅菌質量監測進行記錄與追蹤。記錄應易于識別和可追溯、清洗、消毒監測資料的保存期限應半年,滅菌質量的監測資料存檔并保留應3年。4.2 清洗消毒、滅菌設備和操作的過程記錄,包括每天機械清洗消毒設備的運行狀況。4.3 滅菌器運行參數及滅菌效果記錄,包括記錄每次滅菌的信息包括滅菌日期、滅菌器編號、批次號、裝載的主要物品、滅菌程序號、操作員簽名或代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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