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藥房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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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121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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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藥房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藥房管理制度 一、中藥房工作制度 1、有處方權的醫生應將簽名模樣分別留中藥房,藥劑人員憑醫生處方調配,急診處方優先調配。 2、藥劑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負責門診、住院處方的調配。調劑人員應由中(西)藥士或經過系統培訓的具有一定藥物知識的人員擔任。 3、調配前要認真審查處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齡、性別、藥名、用量、劑量、服法、配制禁忌,以及是否計價交款(記帳)無誤后,方能調配,如有疑問,必須找處方醫生問明,并及時更正,簽名后再予配方2、,凡處方內缺味藥品,應經處方醫生更改后才可調配,調配人員不得擅自改動或代用。凡超過劑量,違反配制禁忌的處方,調劑室有權拒配。 4、調劑人員必須按處方應付的統一標準去調配。配方時要按方稱量。一方多劑藥,分包要等量。不得估量抓藥,更不能以手代秤。除定量制成品以及只、條、個、為單位者外,一律用戥稱取,每劑藥品誤差不得超過5%。周歲以下小兒用藥和毒、劇藥品必須逐味、逐劑稱量。 5、調配過程中,凡礦石、貝殼、果實種子類藥品,均需打(杵)碎配發;“先煎”、“后下”、“烊化”、“沖服”、“包煎”等藥品,均應按醫囑另包,并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6、凡醫生注明急重病的處方,一律給予優先配發。 7、藥房應根據工3、作量配備復核員。復核人員應認真復核,查對配方有無漏配、錯配,確無錯漏簽名包裝。發藥時應認真執行“三查”、“七對”的核對制度(查處方內容、藥品質量、配伍禁忌。對姓名、性別、年齡、用量、用法、劑數、瓶簽)。藥房領導要經常深入藥房,抽查復核劑質量。 8、毒性中藥,按有關麻、毒、劇藥管理條例管理。貴重藥品要有專人負責,專柜保管,專冊登記,逐方銷存,并定期檢查銷存情況。 9、藥品應分類存放,藥斗和藥瓶應貼品名標簽,藥品更位,標簽隨即更改。新增藥品及短缺品種,應及時通知有關科室。 10、補充藥品時,原有藥品應置放在新補充藥品上面,以避免藥品積壓、保證藥品質量。 11、藥房的衡量器具,應經常保持清潔,固定位4、置存放,定期檢查靈敏度。 12、當班人員不得與病人發生爭吵,如有爭議,應及時向科室負責人反映。工作時應安靜,室內禁止吸煙、閑談,一切閑雜人員均不得進入調劑室,嚴禁陪班,以保證安全。 13、室內用品排列有序,整齊劃一。保持室內整潔,每周六進行衛生清理。經常檢查水電,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堅持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4、遵守勞動紀律、講究儀表、著裝整潔大方。態度和藹,使用文明用語。 二、中藥庫管理制度 1、根據本院醫療需要,編制藥品購置計劃,經科主任審查,報院長批準后執行。 2、采購時應嚴格執行采購計劃。對質量有疑、蟲蛀、霉爛、變質、失效、假藥等,嚴禁采購、入庫。 3、購入、調進或退庫的藥品,由采5、購人或經手人根據原始單據填寫入庫單,會同保管人員,共同對藥品數量、質量進行驗收,合格無誤,方可入庫存。驗收人員須在單據上簽字蓋章,以示負責。采購人員憑驗收簽字后的發票,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4、應定期對庫存藥品進行檢查,注意藥庫室內溫度、濕度、通風及光線等,防止蟲蛀、鼠咬、發霉、泛油、變色、風化等。藥材倉庫應定期熏倉。藥品應按其性質分類定位存放,標簽醒目。庫房應保持整潔。每季進行一次清庫查點,合理報損,做到帳物相符。 5、毒性藥品應嚴格按有關規定管理。貴重藥品應專人專柜加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發手續,及時清點,做到帳物相符。 6、領藥時應提前編造領藥單,保管員根據庫存量填寫出庫單,并由領藥人點數簽字6、,一式三聯作出庫、記帳、領藥憑證。藥庫不得配發處方。搶救病人急需配發時,應及時補辦手續,不得憑處方記帳。 7、凡需加工炮制的藥材,由加工炮制人員領出,按要求加工炮制后,重新入庫。入庫前保管員對數量、質量進行驗收,損耗應在規定限度內。 8、藥品統計報表應做到正確及時,藥品實行數量統計、金額管理。 認真執行藥價政策。 三、中藥處方的調配特點(流程) 一按規定進行處方審核 1.首先查看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處方日期、醫師簽名/蓋章等,項目不全則不予調配。 2.審閱處方藥名、劑量、劑數、先煎、后下等書寫是否規范,如有疑問立即與處方醫師聯系,更改之處需醫師再次簽名。 3.如有相反、相畏藥物時不予調配,確7、屬病情需要時經醫師再次簽名后方可調配。 4.當處方劑量超量時,特別是有毒劇藥如制川烏、制草烏、制附子、麻黃、馬錢子、細辛等超過用量,應與處方醫師聯系糾正或重簽字后方可調配。 5.了解各種用藥禁忌,如妊娠、哺乳、肝、腎功能不全、老年、體弱者等忌服的中藥,必要時提示醫生及患者。 二看劃價 1.由于中藥的別名較多,劃價工作宜由中藥專業人員完成。 2.經審方合格后才能劃價。 3.計價方法是將每味藥的劑量乘以單價得出每味藥的價格,再將全方相加即得總價,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分。 4.代煎藥可加收煎藥費。 三是調配 1.調配前再次審查相反、相畏、禁忌、毒性藥劑量等,確認處方沒有差錯。 2.根據藥物不同體積8、重量選用適當的戥子,一般用克戥,稱取貴重或毒性藥,克以下的要用毫克戥,保證劑量準確。稱量前檢查定盤星準。 3.一方多劑時用遞減分戥法稱量,每味藥應逐劑回戥,特別是毒性藥禁止憑主觀估量,更不可隨便抓配。 4.堅硬或大塊的礦石、果實、種子、動物骨及膠類藥,調配時應搗碎成小塊或粗末入藥。 5.不得將變質、發霉、蟲蛀等藥品調配入藥。 6.為便于核對,按照處方藥味順序調配,順序間隔擺放。 7.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沖服等特殊煎煮方法的藥品必須單包并注明。 四是檢查復核 1.復核藥品與處方所開藥味和劑數是否符合,有無多配、漏配、錯配、摻混他藥或異物等現象; 2.有無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和超劑量等;9、 3.有無變質、發霉、蟲蛀、鼠咬、泛油、以生代制、未搗碎等; 4.是否將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沖服等特殊要求藥品單包; . 5.抽查劑量準確程度,要求每劑重量差異不超過5%,貴重藥和毒 性藥不超過1%。 五是發藥 1.核對處方姓名和取藥號牌后,詢問患者開藥劑數以便再次核實。 2.詳細說明用法用量及用藥療程,藥品外包裝袋上印制常規煎藥方法,對特殊煎煮方法如先煎、后下、另煎、布包煎等需向患者特別說明和提示。 3.耐心解釋患者有關用藥的各種疑問。 四、中藥飲片購進管理制度 1、所購中藥飲片必須是合法生產企業生產的合法藥品; 2、所購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包裝上應有品名、規格、生產企業、生產日期,10、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有藥品批準文號和生產批號; 3、購進進口中藥飲片應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材批件及進口藥材檢驗報告書復印件; 4、該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藥飲片不得購入。 五、中藥飲片驗收管理制度 1、驗收員應按照法定標準和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對購進的中藥飲片進行逐批驗收; 2、驗收時應同時對中藥飲片的包裝、標簽及有關要求的證明或文件進行逐一檢查; 3、驗收應按照規定的方法進行抽樣檢查; 4、驗收應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記載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規格、生產廠商、生產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記載藥品的批準文號和生產批11、號; 5、驗收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6、對特殊管理的中藥飲片,應實行雙人驗收制度。 六、中藥飲片的調配、銷售管理制度 1、嚴把飲片銷售質量關,銷售的中藥飲片應符合炮制規范,并做到計量準確,配方使用的中藥飲片,必須是經過加工炮制的中藥品種; 2、中藥飲片必須憑醫師開具的處方銷售,經處方審核人員審核后方可調配和銷售,調配或銷售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處方留存二年備查; 3、中藥處方調劑員、審核員應嚴格按處方內容配藥、銷售,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 4、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方可調配、銷售; 5、嚴格按配方12、發藥操作規程操作,堅持一審方、二核價、三開票、四配方、五核對、六發藥的程序; 6、按方配制,稱準分勻,總貼誤差不大于2%,分貼誤差不大于 5%。處方配完后,應先自行核對,無誤后簽字交處方復核員復核,嚴格審查無誤簽字后方可發給顧客; 7、應對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兌服等特殊用法單包注明,并向顧客交待清楚,并主動耐心介紹服用方法; 8、配方營業員不得自帶配方,對鑒別不清、有疑問的處方不配,并向顧客講清楚情況; 9、配方用毒性中藥飲片按特殊管理藥品制度執行。 10、嚴格執行物價政策,按規定價格計價,嚴禁串規、串級,開具合法的銷售發票,發票項目填寫全面,字跡清晰。 七、中藥飲片儲存與陳列管理13、制度 1、應按照中藥飲片儲存條件的要求專庫、分類儲存,按溫濕度要求儲存于相應庫中,易串味藥品應單獨存放; 2、中藥飲片應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養護,根據實際需要采取防塵、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等措施; 3、中藥飲片應定期采取養護措施,按季度對飲片全部巡檢一遍。夏防季節,即每年59月份,每月要將全部飲片檢查一遍; 4、中藥飲片裝斗前應進行裝斗復核,不得錯斗、串斗,并做好記錄; 5、中藥飲片裝斗前應進行凈選、過篩,定期清理格斗,飲片前應寫正名、正字,防止混藥; 6、飲片上柜應執行先產先出、先進先出,易變先出的裝斗原則; 7、每天應校對所有衡,工作完畢整理營業場所,保持柜內外清14、潔,無雜物; 8、中藥飲片代客加工的場所、工具、人員應符合有關衛生條件; 9、不合格中藥飲片的處理按有關制度執行處理,嚴禁不合格藥品上柜銷售;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報告質量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中藥調劑室基本操作規程 1、審查處方是否書寫完全,劑型、藥名、規格(注腳)、用法、用量是否正確,醫囑是否明了,有無配伍禁忌;醫師是否簽名,一項不符應退給醫師糾正。 2、計價中應嚴格執行物價政策,不得估價或自派價,按規格等級計價,不得超級計價;缺藥應用“”打記。 3、收方調配前,應查對收費票據是否齊全,金額是否相符。 4、調配前應先審方后調配,在調配時要按序準確稱量,不得估取;臨時炮制藥品,要保質保量,有注腳(醫囑)的藥品按醫師要求調配,不得違背醫囑。配完自查一遍,簽上全名。 5、復核人員要對藥名與配藥是否相符;對規格、劑量、與配發數量是否相符;對藥袋上的用法用量(包括煎煮法)、病人姓名、性別等是否與醫囑一致。復核后簽全名。 6、發藥時要喊出病人姓名,防止交叉發錯藥品,當面向病人交待服法、用法、煎煮法、藥食禁忌及服藥后的注意事項。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1-24
1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