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宿舍申請安全及衛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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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145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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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宿舍申請、安全及衛生管理制度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編 號 xx共 3 頁第 1 頁宿 舍 管 理 規 定 ()第一條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第二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一) 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二)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 患有傳染病者。 、 有不良嗜好者。(三) 不得攜眷住宿。(四) 需遵守本公約。第三條 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2、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 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或搬家費用。第四條 宿舍由宿舍內職位最高者擔任宿舍室長,其工作任務如下(一) 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二) 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三) 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四)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 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 留宿親友者。 、 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 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第五條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3、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第六條 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第七條 公司領導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第八條 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第九條 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一) 服從室長管理、派遣與監督。(二) 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三) 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編 號 xx共 3 頁第 2 頁宿 舍 管 理 規 定 (4、)(四) 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五) 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六) 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七) 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八) 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九) 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十) 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十一) 夜間最遲應于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備。(十二) 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十三) 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十四)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十五) 各房間的清潔由住5、宿人輪流清潔整理。(十六) 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 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 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 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 沐浴以分鐘為限。(十七) 不得于床上抽煙,不得于宿舍內吃不良物品。(十八) 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第十條 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第十一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議處。(一) 不服從室長的監督、指揮者。(二) 在宿舍賭博(6、打麻將)、斗毆、及酗酒。(三)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四) 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五)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六) 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七) 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八) 有偷竊行為者。第十二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第十三條 員工住宿應向所在派出所辦理暫住戶口登記。第十四條 本規定從規定之日起執行。編 號 xx共 1 頁第 1 頁宿 舍 管 理 規 定 () 第一條 為使宿舍管理合理化,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則上以上下班單程距離公里以上或無本公司交通車所經路線的單身從業人員。7、第三條 從業人員申請宿舍,應填寫宿舍分配申請單(如附表),交由主管核準后送總務科登記并聽侯分配。第四條 從業人員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應于限期內遷入居住,逾期以棄權論。第五條 為宿舍安全與衛生,特規定下列各項制度以共同遵守。(一) 保護建筑物,愛惜附屬水電及安全設備和各種家具。(二) 節約使用水、電。(三) 宿舍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自行輪流打掃并經常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四) 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時為原則,時正熄燈后,不得有妨害他人寧靜的行為。(五) 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或有傷風化等不正當行為。(晚間時后不得在娛樂室活動打球)。 (六) 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潔衛生。(8、七) 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八) 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等,以保證安全。(九) 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嘩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十) 其他有關自治規定者。第六條 公司經常派員視察宿舍,住宿者須聽從有關安全公益等的指導。第七條 為有效推行本辦法,由住宿人互相推選,設各室長。第八條 住宿人的私有財物,應各自保管,如有遺失,應迅速報告室長及公司行政辦。第九條 住宿人員下班后的休閑活動范圍,除餐廳、康樂室、球場外,不得任意至工廠或辦公大樓游蕩。第十條 有關住宿人員外出或其他自治規定,得由室長另定,并須另行報備公司行政辦一份以利查辦。第十一條 從業人員離職時,應于離職時隨即遷出宿舍,并于離舍三天前通知總務科,并由該科派員點收接管,否則以移交未清論。第十二條 住宿人倘若違反上列有關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得依本公司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辦理懲處、賠償或取消住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