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房藥品相關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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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154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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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藥房藥品相關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醫院藥房管理制度為了規范我院醫院藥房管理,保障用藥安全、有效,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實施條例、山東省藥品使用條例、山東省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山東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人員管理一、人員檔案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養護、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當建立個人檔案,包含資料有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復印件、年度業務考核表等。二、健康檔案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調配、驗2、收、養護、保管等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健康查體,并建立健康檔案。三、學習制度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養護、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當接受藥事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培訓,每周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1小時。第二章 藥品管理一、藥品的購進與驗收購進藥品應當以保證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資格藥品生產、藥品批發企業采購藥品,嚴格審核供貨單位、購進藥品及銷售人員的資質,建立供貨單位檔案。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收人員要逐批驗明藥品的包裝、規格、標簽、說明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3、記錄,做到票、帳、物相符。購進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二、藥品的保管設置與診療范圍和用藥規模相適應的、與診療區和治療區分開的藥房、藥庫。藥房、藥庫的內墻壁、頂棚和地面應光潔、平整,門窗應嚴密。在常溫(溫度為030)、陰涼(溫度不高于20)、冷藏(溫度為210)條件下儲存藥品,相對濕度保持在4575%之間。 對儲存有特殊要求的藥品應當按照藥品說明書或包裝上標注的條件及有關規定儲存。做好溫濕度的監測和管理,溫濕度超出規定范圍的,應及時調控并予以記錄。藥品養護人員應當定期進行檢查和養護,并做好記錄,庫存藥品每季度養護一次,陳列藥品每月養護一次,重點品種每半月養護一次;對影響4、藥品質量的隱患應當及時排除;對過期、污染或變質等不合格產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三、藥品的調配進行藥品調配的人員必須具備藥學專業技術相關資格。調配的藥品應當與診療范圍相適應,必須憑注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者鄉村醫生開具的處方或醫囑進行,非經醫師開具處方不得調配藥品。藥品發放應當遵循“先產先出”、 “近效期先出”和按批號發放的原則。調配、拆零藥品,應當根據臨床需要設立獨立調配、拆零場所或者專用操作臺并定期清潔消毒,保持工作環境衛生整潔;使用的容器和工具應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藥品;拆零時不得裸手直接接觸藥品,應當做好詳細記錄,至少保存一年。在完成處方調配后,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妥善5、保存處方。四、中藥飲片的管理從事中藥飲片采購、存放、保管、調劑等工作的人員應當經過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中藥飲片的采購、存放、保管、調配和質量管理,執行醫院中藥飲片管理規范的有關規定。中藥飲片調劑人員在調配處方時,應當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和中藥飲片調劑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方和調劑。調配每劑重量誤差應當在5%以內。五、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購進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管理的藥品,應當從具有相應資格的藥品生產或經營企業購進。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應當設專庫或專柜存放6、,做到雙人保管,專帳記錄,帳物相符。使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必須憑執業醫師開具專用處方,單張處方的最大用量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處方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簽署姓名,并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拒絕發藥。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進行專冊登記,加強管理。麻醉藥品處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藥品處方至少保存2年。六、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按照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山東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辦法等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處置果斷、依法處理的原則。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發7、生后,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逐級報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查清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原因,如重大藥品質量事件、群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藥品案件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藥品安全事件。第三章 醫療器械管理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生產企業或者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的醫療器械,并驗明產品合格證明。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并作記錄。因醫療器械造成的不良反應,按有關規定填寫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表并上報第四章 有關檔案、記錄和憑證管理1.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度,并嚴格執行。2.相關人員、藥品、購藥單位等檔案由專人負責保管。3.醫師處方按相關規定由專門人員保管。4.開處方權限及醫師簽字,經醫務科審批后,其處方簽字筆跡應在藥房備案。第五章 其他1.工作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的專業合格資格證書。2.藥房、藥庫的管理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執行。3.醫療廢棄物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中相關規定處理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