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發動機公司工業衛生管理規定.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41651
2024-09-08
5頁
23.04KB
1、汽車發動機公司工業衛生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為保護XXXX發動機有限公司全體員工的健康,改善勞動條件,控制職業危害,預防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發生。2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XXXX發動機有限公司各職能部門、車間。3 術語和定義(無)4 職責4.1 生產管理部負責對公司的工業衛生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并負責工業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5 工作內容和要求5.1 總則5.1.1 工業衛生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控制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各種有毒有害因素,改善勞動環境。5.1.2 在生產過程中2、,應廣泛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從本質上解決有毒有害物質對員工的危害。5.2 有毒有害作業點的劃分和監測5.2.1 生產管理部應根據機械工業有害作業點劃分準則每年對本單位產生生產性有毒有害因素的作業場所進行有害作業點劃分,并將劃分結果記錄在企業工業衛生技術檔案中。 生產管理部按各單位有害作業點分布情況及國家規定制定有毒有害物質作業點的監測計劃,并按計劃委托XX檢測服務中心進行監測。5.3 有毒有害作業要求5.3.1 有毒有害作業點應整齊懸掛警示牌并及時填寫測定結果,劇毒工位應懸掛明顯標志和安全操作規程。5.3.2 對現有的防塵、防毒、防危害等設備、設施,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或3、停用,因工藝改造、技術更新需要改變原有設施時,應由專業技術人員提出改造方案,報生產管理部審批,方可實施。5.3.3 年齡未滿18周歲的員工不能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已在這些崗位工作的,必須調離其工作崗位。5.4 有毒有害作業環境的改善5.4.1 對于容易散發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工位,應設置通風排毒設施。并采取隔離操作、自控操作或設單獨的操作間。 凡有熱源的車間,在高溫季節,都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及時調節天窗、側窗、同時輔以機械通風裝置保持廠房內空氣流通。 對目前在工藝方面解決不了的有毒有害物質,應采取防護治理措施,達到改善勞動條件與環境的目的。 對因毒物泄漏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設備,應有應4、急防護措施。5.4.5 委托發動機分公司設備工裝部對廠房通風換氣、除塵凈化、防暑降溫等設備、設施,按設備管理要求,納入設備維修計劃,保證設備設施的原有效能。5.4.6 凡通風(排塵、毒)系統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濃度未達到國家允許排放標準的,均應設凈化裝置。5.5 有毒有害作業員工的體檢和健康檔案5.5.1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員工,生產安全部應按規定組織健康檢查,將檢查結果記錄在員工健康檔案中,并匯總在企業工業衛生技術檔案中。 對新錄用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癥者,不得安排其從事所禁忌的崗位。5.5.3 健康檢查的間隔時間為a) 噪聲強度在85Db(A)以上5、,身體檢查時間為23年;b) 毒物作業、局部振動作業,身體檢查時間為12年;c) 對疑似職業病的人員,身體檢查時間為1年。5.5.4 凡經省級職業病鑒定機構確診為職業病的員工,依據診斷報告書,應及時調離工作崗位,調離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5.6 職業病和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療養5.6.1 生產管理部每年應有計劃地組織職業病患者和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療養。5.6.2 生產管理部每年于10月20日前向解放公司生產部上報下一年度療養計劃,由解放公司生產部和工會審查匯總后報解放公司計財部審批,并劃撥專項資金。5.6.3 療養地點的確定及具體組織實施由解放公司生產部和工會共同負責。5.7 女職工的健康保護5.7.1 各單位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頒發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消除危害女員工身體健康的因素,保證女員工的身體健康。 女員工不宜在鉛、苯、汞、砷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環境中長期工作,已在這些崗位工作的,應調離工作崗位。5.7.3 禁止懷孕期、哺乳期的女員工從事含鉛及含苯溶劑的噴涂作業和微波作業。5.7.4 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孕婦,應視其工作的性質,合理安排輕便工作,不得安排夜班或者延長其工作時間。5.7.5 女員工在月經期不宜在低溫、冷水環境中作業,應給予適當的照顧。5.8 生產管理部應認真填寫和維護企業工業衛生技術檔案,每年12月20日將維護后本年企業工業衛生技術檔案報至解放生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