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中心百貨商場員工獎懲制度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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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180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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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物中心、百貨商場員工獎懲制度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獎懲制度細則廣場頒布時間:年月日獎懲制度細則已經年月日公司會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董事長簽發總經理審核副總經理審核編制公司年月日1.目的為創建公司高效工作團隊,獎勵先進,促進落后,使員工的獎懲有據可依,創建良好工作環境,從而規范員工行為與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或利用本公司辦公條件辦公的所有人員。3.管理職責3.1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本細則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為本細則的管理單位,2、有監督和抽查的權限。3.2各職能部門負責所屬員工日常行為的監督與規范及具體獎懲事宜的申報,并定期將獎懲情況報人力資源部備案;3.3總經辦負責提出公司級獎懲(對部門負責人或部門為單位的獎懲),對涉及人員崗位、薪酬、勞動關系變動的獎懲情況進行批準,最終結果以總經辦的批示為準;3.4總經辦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4.獎懲原則員工獎懲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為達到獎懲效果,獎懲結果原則上予以公開。4.1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可以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4.2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3、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懲處。5.獎勵5.1獎勵項目設置5.1.1公司設立如下的獎勵種類:1) 通報表揚、2)記功、3)記大功、4)提薪、5)提職5.1.2累計獎勵:2次通報表揚視為1次記功,2次記功視為1次大功,2次大功給予提薪。5.2獎勵細則5.2.1通報表揚。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通報表揚:5.2.1.1拾金不昧,助人為樂,熱心公益,義務奉獻,有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5.2.1.2敬業精神或協調能力出色,部門凝聚力強,工作成績突出,足可為公司楷模者;5.2.1.3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在本崗位上表現突出,被評為季度或半年度先進個人者;5.2.1.4刻苦學習專業知4、識,在技能競賽或業務考核中成績特別優秀者;5.2.1.5出色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者; 5.2.1.6為公司創造大量營業額并創造了一定利潤者; 5.2.1.7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行為者;5.2.1.8具有優秀品德,可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者;5.2.1.9在經營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成效較顯著者;5.2.1.10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能顧全大局,對其它部門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協助者;5.2.1.11在某項重要任務(活動)中表現突出者;5.2.1.12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5.2.2記功。5.2.2.1預防安全事故發生或檢修生產設備使生產不致中斷者;5.5、2.2.2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發生,減少經濟損失有功者;5.2.2.3竭力搶修設施、設備,有助于工作、生產者;5.2.2.4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5.2.2.5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具有功績者;5.2.2.6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5.2.2.7協助公安、司法機關制止犯罪或主動抓獲犯罪分子者;5.2.2.8對提高公司的聲譽有特殊功績者;5.2.2.9一年內累計通報表揚兩次者;5.2.2.10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記功的。5.2.3記大功。5.2.3.1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6、者;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5.2.3.3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具有主要功績者;5.2.3.4建議實施、成本控制使公司有重大貢獻者;5.2.3.5對于徇私舞弊或其它有害于公司利益之行為(事件)能先行舉報或防止,能減免公司重大損失者;5.2.3.6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生產秩序有重大功績者;5.2.3.7在公司考核以及重大外事活動中表現突出者;5.2.3.8一年內累計記功兩次者;5.2.3.9其他有特殊貢獻者。5.2.4提薪。5.2.4.1達到晉升條件,但暫時職位沒有空缺者;5.2.4.2一年內記大功達到兩次及以上者;5.7、2.4.3工作成績突出,但尚不足以晉升者;5.2.4.4工作性質發生變化,工作量有較大增加者。5.2.5提職。員工有以下表現的給予提升職位:5.2.5.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2年以上;5.2.5.2在一年的公司績效考核中連續9個月得A的,并未得E者;5.2.5.3團結互助、領導有方,所領導的部門工作業績有重大提升者; 5.2.5.4有工作創新、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為公司帶來效益的; 5.2.5.5其他條件被公司總經理認為可以提升職位的。5.2.6獎勵的工作流程: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2) 人力資源部審核; 3) 公司總經辦審批; 4) 人力資源部實施并下發獎懲通知單(受獎當事人);8、 5) 獎勵檔案人力資源部負責存檔。 6.處罰6.1處罰項目設置6.1.1本公司員工處罰分為下列五類:1)警告;2)記過;3)記大過;4)降級(薪酬調整為相應標準);5)終止勞動合同(開除)。6.1.2累計處罰:2次警告視為1次記過,2次記過視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6.1.3功過不予相抵。6.2處罰細則6.2.1警告。有下情節之一(不僅限于以下情節),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證據者,予以警告,并給予相應經濟處罰:6.2.1.1嚴格控制并遵守考勤打卡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代人打卡,發現代打卡者,扣除當天工資;6.2.1.2缺勤:未經事前請示并獲得批準的遲到、早退或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9、私自外出30分鐘以內情況,均視為缺勤(30分鐘以上、3小時以內視為曠工半天)。1)當月缺勤3次(含)以內,每次扣發50元;2)當月缺勤4次,扣發當月崗位工資100%;3)當月缺勤5次,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4)員工缺勤全年累計5次(含)以上,取消當年晉級資格;5)當月累計兩次由于個人原因未考勤(打卡)視為缺勤一次,累計三次視為缺勤兩次,以此類推。6.2.1.3曠工:未經事前請示并獲得批準,超出規定上(下)班時間30分鐘未到(或離開)崗位視為曠工;曠工不足3小時視為曠工半天,曠工超過3小時不足7小時視為曠工一天。1)曠工半天扣發當月崗位工資25%;2)曠工1天扣發當月崗位工資50%:3)曠工10、2天扣發當月崗位工資l00%;4)連續曠工3天(含)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解除勞動合同。.4員工遇事離崗、調班、請假、調休均需向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并報人事部備案。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處罰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隨地吐痰、亂丟垃圾或雜物者,每次罰款5元;6.2.1.6晚上下班離開辦公室不關電腦、空調、飲水機或其它電器者,每次罰款10元(部門內公共用品未關閉者,每次罰款部門經理20元);6.2.1.7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或其他集體活動者,每次罰款10元;浪費公物,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5-50元;無故拖延或不交工作總結、工作計劃、月度預算等上級領導規定按時上交的文件資料者,每次罰款11、10元;6.2.1.10員工上班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號牌,且著裝整潔;不得赤膊、赤腳、穿拖鞋、背心上班,違者每次罰款5-10元。6.2.1.11上崗前不允許喝酒,一經發現,領導有權不準其上崗,停工時間作事假處理并罰款20元。6.2.1.12上班時間不得聚眾聊天,不得無故串崗,不得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不得在商場內游煙閑逛,應到指定區域吸煙休息,違者罰款20元,睡崗罰款20-50元,連續兩次以上公司通報批評(保安、防損等崗位按對應制度執行)。6.2.1.13上班時間不允許吃早點、零食、瓜果等,違者罰款5元。6.2.1.14嚴禁在工作場所內大聲喧嘩、使用污言穢語或追逐嘻鬧,講話聲量以不影響他人工作為12、標準,違者罰款5元。6.2.1.15接聽私人電話不能超過5分鐘,違者罰款5元。6.2.1.16嚴格服從主管領導的工作安排,如有異議或心理抵觸情形,應事后向上級領導反映。否則領導有權責令停職檢查(停職期間不發工資),無理取鬧、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6.2.1.17故意損壞工具、公物,需照價賠償,并罰款50元;遺失工具、公物,影響工作,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輕微者。6.2.2記過。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僅限于以下情節),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證據者,予以記過,并給予相應經濟處罰:.1對直接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告正當理由而13、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每次罰款30-100元/人;.2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或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和負面影響者,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外,每次罰款100元/人;.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者,每次罰款200元/人;.4在工作場所內無論任何原因慫恿吵架或吵架者,當事人每次罰款200元/人;.5攜帶危險物品入商場者,每次罰款200元/人;.6不服從領導合理工作安排、頂撞領導者,致使工作延誤,每次罰款200元/人;.7在本人工作時間內飲酒或醉酒上班者(因業務除外),每次罰款200元/人,并按曠工處理;.8在本人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延誤工作事宜或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者,除賠14、償公司損失外,每次罰款200元/人;.9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商場現場安全、衛生等規定,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者,除賠償公司損失外,每次罰款200元/人;.10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6.2.3 記大過。有下列情節之一(不僅限于以下情節),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事證者,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予以記大過,并給予相應經濟處罰:.1攜帶危險物品入商場,不聽制止者,每次罰款500元/人;.2遺失重要文件、證件、物件者,每次罰款500元/人;.3初次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者,每次罰款500元/人;.4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業務遭受重大損失者,除賠償公司損失外,每次罰款500元/人;15、.5泄露經營秘密或私自對外提供會計報告者,每次視情況給予500元以上罰款;.6不服從領導合理工作安排,致使公司損失嚴重的,每次罰款500元/人;.7侵占公司財物,價值500元以下,罰款500元并要求歸還公司財物;6.2.3.8凡是違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其他公布的制度中帶“嚴禁”、“禁止”等字樣的條款,都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9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6.2.4 降級。有下列情節之一(不僅限于以下情節),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事證者,予以降級,薪酬自動調整為相應標準:.1對于嚴重違反紀律或者有嚴重失職行為,使企業利益受重大損失,不宜繼續擔任現任職務者;.2管理水平不足以勝任者;.3技術水16、平不足以勝任者;.4敬業精神和團隊協作能力不足以勝任者;.5不采取主動措施或措施不當,影響商場利益,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6其他不能勝任本職位工作者。6.2.5 終止勞動合同或開除。有下列情節之一(不僅限于以下情節),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事證者,不經預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或開除:.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2訂立勞動合同時使用偽造身份、學歷證件或作虛偽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失者;.3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五日,或年度內無故曠工累計十日者;.4偷竊公司、顧客或同事財物者;.5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義受重大損害或偽造、變造、盜用公司或部門印章、信件者;.6侵占公有財物、營17、私舞弊利用職務收受賄賂者;.7代人考勤或偽造出勤記錄者或涂改、偽造、虛開發票虛報冒領者;.8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造成公司損失者;.9在工作時間無端滋事,妨害商場秩序者;.10未經公司書面同意,在外兼職、從事相同業務或與本公司利益沖突工作者;.11動手打人、出手幫兇、打架時防衛過當造成對方身體傷殘或使用武力或攜帶兇器威脅、恫嚇他人,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12怠工、罷工或煽動他人怠工、罷工者;.13聚眾結伙妨害工作、生活、生產秩序者;.14張貼、散發煽動性文字或圖片,足以破壞員工與公司關系者;.15捏造、散播公司謠言者;.16工作、服務態度惡劣,嚴重損害消費者或客戶利益者;.17故意破壞18、公司制度,情節重大者;.18故意泄露公司機密者;.19涂改、損壞公司重要文件,造成重大損失者;.20擅用公司名義,或盜用公司印信,或仿效主管領導筆跡牟取不正當利益者;.21在商場內、辦公室內賭博、嫖娼及有傷風俗者;.22有過偷盜等惡劣行為或進入本公司后依法被勞動教養、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23頂撞領導、不服從領導合理工作安排一年內累計三次者;.24在工作場所吵架、打架或慫恿吵架、打架情節輕微,但一年內累計兩次者,除扣當月基本工資、擔負全部責任外,終止當事人勞動合同;.25參加非法社會組織者;.26其他違反國家法規或公司制度規定等情節重大者;.27凡受過公司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處分的19、員工,公司有權視情況與其解除勞動合同。6.3責任追加當事人直接領導負有監督責任,一人違規連帶受罰,視情況扣其績效考核1-20分;所有員工每月滿分為100分,根據本制度扣分累計。凡違反本制度,每處罰1元扣一分,未做經濟處罰,但違反制度的每次扣兩分。每月得分計入員工當月績效考核。6.4處罰執行及申訴6.4.1處罰執行6.4.1.1申請處罰由提案人或相關部門填寫處罰申報單,現場處罰開具員工處罰單。6.4.1.2處罰申報單由行政部根據上報資料審核,按相關責權審批后執行,其中處罰結果由行政部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行;員工處罰單由本人及相應領導簽字確認后,于48小時內將現金交至指定部門,把對應部門開具的繳款憑20、證交至行政部,否則給予雙倍處罰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行。6.4.1.3如當事人拒簽,執行時強制由工資中雙倍扣除。6.4.1.4個人處罰記錄收入個人檔案,作為本人考核依據。6.4.2處罰申訴6.4.2.1在處罰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或對處罰結果感到不滿意可向實施處罰的直接上級進行逐級申訴。6.4.2.2申訴流程:被處罰員工填寫申訴表將申訴表交予實施處罰部門的直接上級被處罰員工在48小時內將申訴表交至實施處罰部門(48小時之后視為無效)。6.4.2.3申訴期間不停止處罰決定的執行(受理復議部門要求暫停執行的除外),如申訴結果改變或撤銷了處罰決定,按執行回轉方式辦理。7.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8.公司保留最終解釋及修改權,如有修改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