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控制管理制度及職責.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41866
2024-09-08
8頁
64.50KB
1、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控制管理制度及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危險源辨識、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 目的對公司所有經營、服務、作業過程活動的人員、場所、設施以及運行、作業設備產生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風險的重要程度,確定、更新重要危險源,以及對其進行管理并為公司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方案及運行控制提供依據,以最大程度降低風險級別和財產損失,為體系的持續改進產生更大績效。 2 適用范圍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服務全過程的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策劃。3 術語和定義3.1 危險源可能導致人身傷2、害、疾病的根源、狀態、行為或其組合。3.2 風險危險事件發生或曝露其中可能性和由事件或曝露其中導致傷害或疾病嚴重程度的組合。3.3 風險評價評估采取了任何適當的控制措施后,危害因素造成的風險是否可以接受的過程。4 職責4.1 主管安全副經理a) 公司主管安全副經理負責批準公司重要危險源和控制措施清單;b) 各部門負責人批準本部門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表和重要危險源和控制措施清單。4.2 安全運營部a) 負責組織各部門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b) 負責組織公司重要危險源的收集整理和對風險控制的策劃;c) 負責確認與更新公司重要危險源和不可接受風險。4.3 各部門a) 負責對本部門范圍內的危險源3、辨識和風險評價、確認與更新;b) 負責對本部門重要危險源風險控制的策劃與實施。5 管理內容與要求5.1 危險源的辨識5.1.1 危險源的辨識應考慮以下因素:a) 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b) 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包括合同方人員和訪問者)的活動;c) 人員的行為、能力及其他人為因索;d) 來自工作場所外部會對工作場所內組織控制之下的人員造成不利于職業健康安全的危險源;e) 來自工作場所周邊、由組織控制下的與工作有關的活動產生的危險源;f) 工作場所中的基礎設施、設備和材料,不論由組織或其他部門提供;g) 組織、組織的活動或材料的變化或已納入計劃的變化;h)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變更,包括臨時的變4、化及其對運行、過程和活動的影響;i) 任何與風險評價和必要控制方法的實施有關的適用的法定義務;j) 工作場所、過程、裝置、機械設備、運行程序和工作組織的設計,包括其與人的能力相適應。5.1.2 作業活動和場所的劃分通常包括:a) 公共場所:如辦公樓、會議室、員工餐廳等;b) 作業活動場所:如作業場所、運行場所、搶修現場、施工現場、倉庫等;c) 各種設備設施:如運行設備、作業設備、特種設備、機械設備等;d) 危險作業活動:如高處作業、動火作業等;e) 特種作業活動:如廠內機動車駕駛,特種設備操作、起重作業等。5.1.3 危險源的分類按以下兩種方式進行分類辨識:5.1.3.1 按起因物、引起事故的5、先后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結合公司實際,將危險源分為十四大類:(1)物體打擊;(2)車輛傷害;(3)機械傷害;(4)起重傷害;(5)觸電;(6)淹溺;(7)灼燙;(8)火災;(9)高處墜落;(10)坍塌;(11)化學性爆炸;(12)物理性爆炸;(13)中毒和窒息;(14)其它傷害等。5.1.3.2 按事故的直接原因分類時,將危險源分為六大類:(1)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2)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3)生物性危險和有害因素;(4)心理、生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5)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6)其它危險和有害因素。5.1.4 危險源辨識的信息收集:5.1.4.1 危險源的辨識應覆蓋公司6、所有活動場所、活動過程、進入活動場所的所有人員以及運行、作業活動的所有設備設施。5.1.4.2 在進行危險源辨識時,充分考慮危險源的三種時態a) 過去:作業活動及活動場所過去遺留的危險源;b) 現在:作業活動及活動場所在現有(或擬定)的控制措施下的危險源;c) 將來:作業活動及活動場所將來可能會出現的危險源。5.1.4.3 考慮危險源的三種狀態a) 正常(常規):在進行正常的作業活動時存在的危險源,如電氣設備、機械設備以及其它設備設施在正常工作狀態下或人的不安全行為等;b) 異常(非常規):在作業活動中不能按正常的活動、經營、服務流程進行可能發生的危險源,如電氣、機械設施設備的試運轉、維修、停7、機及發生故障時的危險源、惡劣天氣(風霧天、雨雪天高溫寒冷天)作業時等危險源;c) 緊急(事故):主要指在作業活動中不能預見因素可能發生重大事故或災害,如地震、發生火災爆炸、交通事故、高處墜物或滑坡掩埋窒息等危險源。5.1.5 危險源的辨識方法:a) 詢問和交流;b) 現場觀察;c) 查閱有關記錄;d) 獲取外部信息等;e) 分析以往事件等。5.2 危險源的風險評價5.2.1 危險源風險評價的步驟:a) 確定各作業活動及場所的危險源;b) 對風險進行定性或定量評價;c) 確定風險的危險危害程度;d) 最終確定公司的重要危險源。5.2.2 危險源采用作業條件危害性評價法(LEC法)對危險源進行定量8、評價。計算公式:DLEC公式中: D危險等級評價標準分值,取值見表四;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取值見表一; E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取值見表二; C一旦發生事故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取值見表三。表一 發生事故可能性大小(L)分值數發生事故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預料6相當可能3可能,但不經常1可能性小,完全是意外0.5很不可能,可以設想0.2極不可能0.1實際不可能表二 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分值數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10連續暴露6每天工作時間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1每年僅幾次暴露0.5非常罕見的暴露表三 發生事故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C)分數值發生事故9、可能造成的后果100大災難,許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40災難,數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財產損失15非常嚴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的財產損失7嚴重,重傷,或較小的財產3重大,致殘,或很小的財產損失1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衛生要求5.3 重要危險源的確定5.3.1 危險源風險等級的劃分:按D值的大小,分為五個等級,見表四。表四 危險等級評價標準(DLCE)D值風險等級危險危害程度措施要求320級極其危害,不能繼續作業停止作業整改160320級高度危害,需立即整改立即整改70160級顯著危害,重要控制重要加強控制2070級一般危害,需要控制保持控制措施20級稍有危害,需要注意加以關注5.3.210、 重要危險源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確定:a) 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b) 曾經發生過事故,且沒有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c) 直接觀察可能導致事故,但無適當控制措施的;d) 相關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e) D值70的。5.3.3 D值在160分以上的為不可接受風險,應立即組織整改,采取了適當措施后重新評價,直至達到可接受程度。5.4 危險源的控制措施策劃5.4.1 針對不同的危害等級的控制措施要求,基于以下順序對降低風險予以考慮,確定危險源控制措施:a)消除;b)取代;c)工程控制;d)標識,警告和(或)管理控制; e)個體防護用品。5.4.2 對于重要危險源,必須規定控制措施,通常有以下幾種:11、a) 制訂目標和實施職業健康安全方案,如建立改造設備降低機械傷害事故率、設備設施完好率、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率等目標指標;b) 制訂并執行管理程序或管理制度、重要部位檢查制度、安全警示標志設立要求、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等文件;c) 對人員進行培訓和上崗控制,如通過安全及技能培訓、安全知識宣傳、安全演練,提高職工安全意識、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等;d) 現場控制措施,如監護、隔離、通風、警示標識等;e) 監視和測量措施,如定期檢測、現場數據監控等;f) 個體防護,包括配備相應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的購置、發放、使用等;g) 編制應急預案、消防器材和應急設施的配備等。5.5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策劃的12、管理流程5.5.1 各部門按部的安排,對本部門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及初步風險評價;填寫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表,并在其中初步確定重要危險源;各部門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表經過主管安全副經理確認后,提交部,本部門保存原始表。5.5.2 部對各部門提報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表進行審核,發現較多問題,將返回部門修改或由部門人員與部共同修改,直至形成可供風險評價的文本。5.5.3 部根據各部門危險源辨識和初步風險評價的結果,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人員參加的風險評價,對各部門初步確定的重要危險源進行匯總并組織風險評價,分別確定公司控制的重要危險源以及各部門控制的重要危險源;形成公司和各部門的重要危險源和13、控制措施清單。5.5.4 部組織各部門根據風險評價結果修改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表,對公司和部門重要危險源分別做出標識。5.5.5 部組織公司重要危險源相關部門的安全技術管理人員進行危險源風險控制策劃,將控制計劃填寫在公司重要危險源和控制措施清單內,公司重要危險源和控制措施清單由管理者代表批準后下發各部門執行。5.5.6 各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重要危險源和其他危險源風險控制措施的策劃,將本部門策劃的控制措施和公司涉及本部門的重要危險源控制計劃填寫在本部門重要危險源和控制措施清單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表內,經本部門分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報部存檔。5.6 危險源辨識與評價的更新5.6.1 每年年14、初由部負責組織各部門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的更新工作,如無大幅度更新,流程可適當簡化,具體由部確定。5.6.2 出現以下情況時,應及時識別更新和評價危險源:a) 發生重大事故,需進行原因分析或借鑒教訓時;b) 計劃使用新的機械設備或材料、采用新技術措施等;c) 法律、法規的更新或變化;d) 計劃有相關方到現場實施新的作業活動時;e) 生產經營活動、服務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時;f) 部組織各部門對公司經營活動及服務活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新的危險源進行評價,對發現的新的危險源,應提出相應的控制措施;g) 當相關方在公司活動中產生新的危險源時,應進行危險源辯識和風險評價,形成臨時的或階段性的危險源辯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具體按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執行。5.7 危險源辯識和風險評價結果的運用5.7.1 當危險源發生變化或更新時,部負責及時將新的辨識和評價的結果下發到有關部門;各有關部門根據新的辨識和評價結果對有關控制措施和作業文件進行修改。5.7.2 在建立、實施和保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時,應確保對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和已決定的控制方法加以考慮;在制定、審批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和方案、培訓需求計劃時,應考慮危險源評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