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公司試用考核轉正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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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241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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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市公司試用考核、轉正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目的為確保公司新員工能夠更好地融入企業,新晉升員工迅速達到崗位要求,降低公司用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1)適用于基層及以下的員工;(2)中層干部以上員工及財務部人員的轉正按照中東集團試用(考核、考察)轉正管理制度執行,不按照此制度執行。3術語及縮略語:無4職責:人事行政部負責辦理員工試用(考核、考察)轉正手續5試用(考核、考察)轉正管理5.1基本原則試用期規定:(1)新入職員工都須經過試用期,特殊情況除外;(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2、定一次試用期;(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4)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5)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6)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員工發放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以書面形式說明解除合同理由,并由員工簽字確認。晉升的員工都有考核期,考核期內薪酬不予調整,特殊情況除外。經考核不符合晉升崗位錄用條件的,不予晉升,并按本制度有關規定處理;調崗人員都有考察期,考察期內薪酬不予調整,特殊情況除外。經考核不符合調動崗位3、錄用條件的,不予調崗,并按本制度有關規定處理;用人單位、部門是員工在試用期、考核(考察)期內管理與評價的第一責任人,人事行政部協助用人部門做好試用期、考核(考察)期員工的評價;試用期人員由用人部門指定一名教練,協助新員工進入工作角色。教練負責指導、引導新員工的工作,使其盡快進入角色;幫助新員工了解企業,傳達規章制度和業務流程,使其融入企業文化;幫助新員工協調與其他部門、后勤服務等相關事項。5.2試用(考核)期限(1)福萬家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4、2)經集團確認的新聘特殊人才,可不設試用期(但必須參加入職培訓);(3)晉升到新職級員工的考核期為13個月;(4)所有調崗人員的考察期為13個月。5.3試用、考核(考察)期管理轉正前提條件(1)試用期管理:員工在試用期期間必須全勤參加集團及福萬家組織的入職培訓,并在培訓后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結業證書。在試用期間工作表現特別優異的員工,在全勤參加集團及福萬家組織的入職培訓并取得結業證書后,可由主管領導向人事行政部申請提前轉正。但一般員工試用期最短不得少于1個月,基層干部不得少于2個月。(2)考核期、考察期管理:通過人事行政部組織的民主評議,且平均分不低于80分,各緯度分數(滿分20分)不能于低于5、12分。轉正(1)人事行政部隨時關注試用員工在新崗位的工作表現,是否適合企業文化導向及該崗位任職要求等情況,對于不稱職者提前解除勞動關系,并以書面形式告知;(2)員工在試用、考核(考察)期滿前10日,向主管領導提交轉正申請、員工表現評估表,試用員工轉正申請至少要有3條合理化建議。(3)員工需接受的轉正考核:由主管領導根據試用(考核、考察)期內的工作情況的考核與評估;人事行政部對其進行訪談、考核與評估;基層及以上干部,由產業集團人力資源部組織下屬員工對其進行不記名的民主評議(下屬少于3人可不進行民主評議);考核期內員工需接受主管領導對其在擬轉正崗位上的任職資格評價。(4)轉正考核結果利用:試用(6、考核、考察)期表現評估成績為A、B、C級的員工,給予轉正;考核(考察)期表現評估成績為D級的員工,暫緩轉正,延長考核(考察)期1個月; 試用期表現評估成績為D級的員工,將予以辭退;考核期表現評估成績為E級與延長考核期后仍為D級的員工,將作待崗處理,由人事行政部重新安置工作,若新崗位考核仍不合格,將予以辭退;考察期表現評估成績為E級與延長考察期后仍為D級的員工,將予以崗位調換;崗位調換后重新設置考核期,考核期后評估仍為D級及以下,將予以辭退。福萬家員工試用、考核(考察)期滿,未及時按規定的時間辦理轉正審批手續,如逾期,則轉正日期按提報日期為準。5.4審批權限按期轉正(1)福萬家領導班子成員的轉正7、,經首席經營者考核確認后,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主管人力副總裁審批后生效。(2)福萬家基層干部的轉正,由首席經營者審批,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后生效;(3)一般員工轉正,由人事行政部審核后,首席經營者審批。提前轉正(1)福萬家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前轉正,除經按期轉正相關領導審核外,須報集團總裁簽批;(2)基層干部的提前轉正,除經按期轉正相關領導審核外,均須產業集團人力資源部經理、產業集團總裁審批;(3)一般員工的提前轉正,由人事行政部審核后,首席經營者審。6.監督和檢查人事行政部對員工的轉正進行監督7.罰則(1)未按規定對試用期或考核期員工進行嚴格考核即批準轉正,致使該員工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對部門8、負責人處以200-500元罰款,對人事行政部負責人處以100-200元罰款;(2)未及時提醒試用期或考核期員工提報轉正申請,延誤員工轉正的,對部門負責人及人事行政部相關人員處以100-200元罰款;(3)未按規定流程及審批權限辦理轉正手續,對人事行政部相關人員處以100-200元罰款;(4)以上罰款由人事行政部開據處罰單(一式三份,人事行政部一份,財務部一份,被罰人一份),經被罰人本人簽字確認后,由人事行政部在工資中扣罰。8.附則(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并商請福萬家工會/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經與福萬家工會/職工代表大會協商確定,本制度修改適用相同程序;(2)本制度中罰則部分不排除其它獎懲制度約束;(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