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崗位及教學工作考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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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290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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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學教師崗位及教學工作考核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本制度基本分為100分。二、工作數量凡周課時初中不滿1418課時,高中不滿1216課時者,每少一課時每學期扣5分(學校根據具體情況安排的除外)。三、教育工作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凡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規定的,有一例扣10分;情節嚴重的交監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學校組織、安排的其他各項活動,學習有筆記。凡學校組織、安排的活動(包括政治學習),2、無故缺席一次扣5分,遲到、中離、早退一項一次每10分鐘扣1分,無學習筆記少一次扣1分。班主任準時參加并認真組織學生參加升旗儀式。凡無故不參加升旗儀式或組織工作有較明顯差錯,一次扣2分。3、熱愛教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自覺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具有良好的師表形象。凡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一條一次扣5分。4、嚴格執行區教育局制定的加強師德行風建設十項規定。凡違背十項規定中一項一次扣5分,情節嚴重的按規定另行處理。5、嚴格執行區教育局制定的鹽都區教育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凡有教育事故的基本情形之一的,一項一次扣5分,情節嚴重的按規定另行處理。6、具有奉獻精神,服從分工,勇挑重擔,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學校布3、置的各項任務。凡學校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不守時或完成質量不高的,有一項一次扣2分;不接受任務或未參加應該參與的工作,有一項一次扣5分。工作馬虎,影響學校聲譽的,每次扣10分。不能服從學校開學前的分工,按拒聘處理。7、控流工作按照溝馬中學初中部控流制度進行考核。8、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凡遲到、中離、早退一項一次每10分鐘扣1分,曠職每半天扣20分。病、事假超標的,參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執行。9、凡屬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任務,不按時保質完成的或未經批準不參與的有一次扣5分。四、教學工作1、教研活動:認真研究大綱、教材和學生的特點,制訂切實可行的教育、教學計劃,積極開展課題研究和參加各級教研活動。(1)4、 每缺一種計劃扣2分,計劃制訂不認真或項目不全、操作性不強,有一份扣1分。(2) 凡聽課或評課無故缺席者,有一次扣5分。(3) 聽課每周不少于1節,不能完成的每少一節扣2分(期中、期末考試期間除外)。(4) 校內聽課被認定為C等及以下的課,有一課時扣5分, 上級部門檢查工作聽課被認定為C等及以下,有一課時扣10分。(5) 凡一學年未訂閱一份專業雜志、未開展課題研究、未寫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的,有一項扣1分。(6) 教研組長除按上述制度考核外,另執行溝馬中學教研組長崗位考核制度。2、集體備課:認真參加集體備課。(1) 凡集體備課遲到、早退、中離的,有一項一次扣2分; 無故缺席的,有一次扣5分。(25、) 備課超前一周。發現不按要求備課,少一課時扣1分。3、“四冊”檢查:(1) 校內檢查“四冊”,某冊有一次不合格扣5分,有一冊不交扣10分。(2) 上級部門檢查“四冊”,某冊有一次不合格扣10分,有一冊不交扣15分。4、上課:嚴格按學校編排的課表上課,嚴格課堂教學規范,運用啟發式、討論式教學,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1) 凡不按課表上課,有一次扣2分。曠課一節扣10分,若請假調課,則由接受該節課者負責,私自調課,雙方均按曠課處理。(2) 發現上課吸煙、坐著上課等違背課堂常規等行為的,有一項一次扣1分。(3) 不按時上下課或中離、遲到,每5分鐘扣0.5分,不滿5分鐘按5 分鐘計算。(6、4) 凡教學目標不明確的,有一次扣1分;當堂訓練或自主學習不達要求的,有一次扣1分;不運用教媒體的,有一次扣0.5分;凡出現科學性錯誤的,有一次扣2分。(5) 學校安排各類坐班,按本條款中(1)、(3)兩條執行。5、考試(1) 監考不認真、看書報雜志、開小差等,有一項一次扣3分。(2) 監考者在該場考試前5分鐘仍不到崗,按曠課2節處理;考后半小時仍未到崗或無故不參與監考,按曠課3節處理,并取消監考資格。(3) 閱卷不認真、遲到、中離、早退的,有一項一次扣3分,曠職一次扣10分,閱卷失誤且造成不良影響的,有一次扣5分。6、作業與輔導(1) 凡學生作業書寫不認真,同一次作業每三例扣0.5分。作業次數每少一次扣1分。作業量偏少或偏多、作文篇幅過短的,有一項一例扣0.5分。課外作業不檢查的,有一例扣1分。(2) 凡作業批改積壓的,有一次扣1分;有漏批、錯批的,有一例扣1分。作文總批數量達不到1/2的,有一次扣1分;達不到1/3的,有一次扣2分。(3) 凡不組織課外活動的,有一次扣1分;有活動無記錄或有記錄未活動的,有一次扣0.5分。五、說明1、對照上級部門的規定,缺漏的或低于上級部門加分、扣分標準的,服從上級部門規定。2、考核結果與聘用、晉職、評優掛鉤。3、本制度的解釋權在校長室。